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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篮筐下的阴谋-第10章

小说: 篮筐下的阴谋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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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米隆说。在她还没有读透他之前,他迅速转换了话题。“你和奥德丽共度的夜晚怎么样?”

“挺好的。我们多半一直在谈你。”

“谈我?”

杰西卡开始为他捶胸。她的抚摸已经不仅仅是温柔舒适,而是开始渐渐漫游开去。她的指尖掠过他的胸前,就像一根羽毛,轻柔舒缓,太轻柔舒缓了。她漫不经心地拨弄舂他,就像帕尔曼拨弄着他的小提琴。

“哦,杰丝(此为杰西卡的昵称——译注)。”

她嘘了一声,让他別说话,她的嗓音轻柔。“你的屁股。”她说。

“我的屁股?”

“是啊,我们就谈它来着。”为了强调她的论点,她用一只手托住半边脸。“连奥德丽都说它一定好吃,看它在场上颠上颠下的。”

“我还有思想,”米隆说,“有脑子。有感情。”

她附身把嘴凑近他的耳朵。当她的嘴唇碰到耳垂时,他开始感到一阵战栗。“谁在乎呢?”

“哦,杰丝……”

“嘘,”她边说边把一只手滑向他的胸前,“现在我是医生,还记得吗?”

第九章

电话铃声敲击着米隆后脑勺中的神经根部,他的眼睛眨巴了两下,睁开了。阳光像匕首一样从窗帘的缝隙间透进来。他检查了一下身边——先是用手,然后用眼睛。杰西卡不在,电话还在叫唤着,米隆接起电话。

“喂。”

“好啊,你在这儿。”

他闭上眼睛,脑袋里的疼痛厉害了十倍。“你好,妈妈。”

“你不再在你自己的房间里睡觉了?”

他的房间就是他父母房子的地下室,他就是在那所房子里长大的。他晚上越来越多地睡在杰西卡那儿了,也多半是件好事儿。他三十二了,身体很正常,有很多的钱,没有理由还要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

“你的旅行怎么样?”他问。他的父母去欧洲旅行来着。加人了四天跑十二个城市的那种巴士旅行团。

“你以为我从维也纳的希尔顿酒店给你打民途电话就是为了聊我们的旅行日程?”

“我想不是。”

“你知道从维也纳的酒店打电话要花多少钱吗?加上服务费、税收和其他所有东西?”

“好多钱,我敢肯定。”

“我这儿有价格表。我一笔一笔告诉你。慢着,阿尔,我把价格表搁哪儿了?”

“妈妈,没关系的。”

“我一秒钟以前还拿着呢。阿尔?”

“你回家以后再告诉我不行吗?”米隆建议道。“那样我还能盼着点儿什么。”

“把好听的留给你的朋友们吧。你非常清楚我为什么打电话。”

“我不知道,妈妈。”

“好吧,那我告诉你。我们旅行团里有个人——姓斯麦尔特曼斯,非常好的一对夫妇。他做珠宝生意的。马文,他的名字,我想是的。他们在蒙特克莱尔有一家店铺。你小的时候我们开车总是要经过那儿的。在布鲁姆非尔德大街,离电影院不远。记得吗?”

“啊哈。”他不知道她到底在说什么,不过这样倒省事儿。

“昨晚斯麦尔特曼斯夫妇和他们的儿子通电话了。是他打给他们的,米隆。他有他们的日程和其他所有的东西。他打电话就是想放心,知道他们玩的不错,诸如此类的事情。”

“啊哈。”妈妈进人了代偿机能失调状态,没办法能让她停下来。在心跳的瞬间,她就能从一个他所熟悉的现代而明智的女人变成夏季轮流演出剧目《屋顶上的菲得勒》中的什么人。现在,她正从葛尔达向依恩塔前进。

“反正,斯麦尔特曼斯夫妇吹牛说他们能和米隆·波利塔的父母一路同行是多么荣幸。他们赚大了,是不是?还记得你了?你好多年没打球了。可斯麦尔特曼斯大妇是疯狂的篮球迷。他们的儿子好像常看你比赛什么的,我不知道。反正,他们的儿子一我想他的名字叫赫伯还是赫比还是拉尔夫,诸如此类的吧——他告诉他们你在打职业篮球赛,说龙之队和你签约了,说你重返赛场了什么的,我怎么不知道?你父亲是特别尴尬。我是说,素不相识的人尽说你亲儿子的事,而他的父母却一无所知。我们以为斯麦尔特曼斯夫妇在说疯话呢。”

“不是你想的那样。”米隆说。

“什么不是我想的那样?”她反诘道:“你又备点儿在车道上瞎疯了。好吧,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可我不明白,你从没说过你又开始打球了。”

“我没有。”

“别蒙我,米隆,你是知道你父亲的。他那个人假装没什么,不管你怎么样,他都爱你,这你是知道的。可他自从听说这件事儿后就一直笑得合不拢嘴,他现在就想飞回去呢。”

“可别这样。”

“别这样,”她重复着,一腔怨气,“你跟他说吧,米隆。他那个人你是知道的,是个疯狂的人,所以你要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来话长,妈妈。”

“是真的吗?你又开始打球了?”

“只是暂时的。”

“这是什么意思?‘只是暂时的’?”

杰西卡的电话等着要进来。“妈妈,我得挂了。很抱歉我没有早点儿告诉你。”

“什么?就这些了?”

“过会儿我再跟你细谈。”

令人惊讶的是,她这次倒软了下来。“小心你的膝盖。”

“我会的。”

他换到另一条线上,是艾丝普兰扎,她连招呼也没打。

“不是格里格的血。”她说。

“什么?”

“你在地下室里发现的血,”她说,“是阳性AB型,格里格的血是O型阴性。”

米隆没料到会听到这个,他试图在脑子里消化一下。“也许克里珀是对的,也许是格里格哪个孩子的血。”

“不可能。”她说。

“为什么?”

“你在高中没学过基础生物学叫?”

“八年级时学过,可那会儿我一直忙着看玛丽·安·帕尔米耶罗呢,怎么了?”

“AB型的人很少。如采孩子是这种血型,他的父母必须一个是A型一个是B型,否则就不可能。也就是说,如果格里格是O型,那他的孩子就不可能是AB型。”

“也许是一个朋友的,”米隆又猜道,“也许其中一个孩子有朋友在场。”

“那当然,”艾丝普兰扎说,“多半是这样,孩子们有些朋友在场,其中一个血流满地,可没有一个人清理一下。哦,然后在一个十分奇怪的偶然情况下,格里格失踪了。”

米隆用手指缠绕着电话线,好像他的手是个绝缘体似的。“不是格里格的血,那又说明什么呢?”

艾丝普兰扎没回他的话。

“谁也怀疑不了的话,我到底该怎样调查这件事情呢?”他又继续说道。“我得向别人提问,对不对?那他们就得知道我为什么要问他们。”

“我为你十分难过。”艾丝普兰扎说道,她的口吻很清楚地表明,她除了不是他的女友之外,什么都是。“我得去办公室了,你来吗?”

“也许下午吧,我早上要去见爱米莉。”

“是温告诉过我的那个昔日女友吗?”

“是的。”米隆说:》

“不要冒险,带上避孕套。”她挂断了电话。

不是格里格的血,米隆没有想到这点。昨晚人睡前,他已有一条清晰的小思路:那些歹徒正在找格里格,也许他们曾对格里格动武,使他流了一点血,但只是作为一个警告,证明他们是认真的。格里格于是吓跑了。

这个推论可以成立。它解释了地下室的血迹,也解释了格里格突然失踪的原因。这形成了一个很好的等式:挨打+死亡威胁=逃跑。

问题是,地下室的血不是格里格的,这就使推论站不住脚了。如果格里格在地下室被打,那血就应该是他的,也只能是他的而不是别人的。实际上,他也不可能流别人的血。米隆摇摇头,他需要冲把澡,这样,他的这个推理才能深人下去,那个“杀鸡吓猴”的理论才能衔接起来。

米隆全身涂满肥皂,然后背转向淋浴喷头,让水如小瀑布般倾泻过肩膀与胸膛,然后擦干身体穿上衣服。杰西卡正在另一间房里打稿子。于是他快速写下一个留言,悄悄地出去了。他赶上了6路火车到了市中心,然后走到了第46大街的切尼停车场。马利奥把钥匙扔给他,眼睛却没离开手中的报纸。米隆把车驶上第62大街北部的富兰克林·罗斯福路,开到了哈勒姆河路。这儿车行缓慢,因为右巷止:在施工。但是米隆还是很快就到了乔治·华盛顿大桥?,穿过一个叫帕拉默斯的地方——实际上是一个巨大的购物商场,看起来也像一个市镇。然后上了第4大道。他向右转弯,经过第208大道上的纳比斯柯大厦。他原准备闻闻里兹饼下的味道,但今天什么也没闻到。

车慢慢地驶到爱米莉的房子旁边。旧口的情景就像父亲警告的拳头,猛地撞忐在他的脑壳上。他当然来过这儿,在大学假期时,在他们恋爱的日子里。她家的房子是由砖头砌成的,很现代,也相当大,位于一条整洁的胡同里,后院围着篱笆。他记得后曲有个游泳池,还记得有个凉亭。他也记得曾经与爱米莉在凉亭里做爱,衣服绕在脚踝上,两人身上都闪着一层汗珠那是年轻时代幸福的人。

他把车停好,关掉引擎,只是坐在车里。他已经十多年未见爱米莉了。虽然这些年里发生了许多事情,他还是害怕见到爱米莉看见他时的反应。想像中,爱米莉打开门,随即尖叫着“混蛋”,让他吃个闭门羹。这也是他事先没有勇气给她打电话的原因。

他向车外望去,街上没有动静。实际上这条街上只有十幢房子。他考虑着方法,但什么也没想出来。他看看手表,但是时间并没有进到头脑中去。他叹了口气。他不能一天都坐在这儿,这是肯定的。这儿是个很好的社区,如果某个人发现他一直坐在这儿,会叫警察的。该是行动的时候了,他推开车门,走出来。尽管这些房子建好至少已十五年了,但看上去仍很新。所有的院子都显得有点空旷,没有很多的树木与灌木丛,草地看上去就像一个稀秃的头顶。

米隆走上砖头小径。他看看手心,都湿了。他按门铃,耳边响起了那熟悉的和谐的铃声,他似乎又快速地回到了以前的拜访中。门开了,是爱米莉。

“噢吆,噢吆,噢吆。”她说。米隆不知道她的语气是惊讶还是讽刺。爱米莉变了,她看上去瘦了,也有点变老了。脸不再像以前那样丰满,而是颧骨高突。头发剪短了,很时髦的发型。“那不是我让他逃脱的好人吗?”

“你好,爱米莉。”真是一个绝妙的开头。

“来这儿求婚吗?”她问,

“求过婚的,在其他地方。”

“但是你当时没有这个意思,米隆。当吋我希望你真诚地说出来。”

“那现在呢?”

“现在我意识到我太注重真诚了。”她对他随即一笑。

“你看上去气色不错,爱米莉。”他说,好像这句话是个好开头,会使他以后妙语连珠。

“你也是,”她说,“但我不会帮你的。”

“帮我什么?”

她做个鬼脸:“进来再说吧。”

他随她进屋。屋顶上布满天窗,教堂式的天花板,白色的墙壁。房子很大。前厅用一些昂贵的瓷砖装饰了一番她把米隆领到客厅。他坐在一个白色沙发上。地板是山毛榉木头做的。此情此景与面前的人都与十年前一模一样,因为他们恰好坐了十年前坐的沙发,而且来的客人也似十年前一样,特别地规矩老实。一切似乎都没有瑕疵,房间里惟一显得乱的地方是墙角的一堆报纸。从外表看,大都是一些日常小报。一张《纽约邮报》的头版头条写着“特大丑闻”,用特大的72点式字体印刷的。

一条老狗拖着僵硬的四肢,歪歪倒倒地进了屋子。它似乎想有力地摇摇尾巴。但结果只是有气无力地摆了一下。它竭力用它那干燥的舌头舔着米隆的手。

“看,”爱米莉说,“本尼还记得你。”

米隆愣住了。“这是本尼?”

她点点头。

爱米莉的父母为她的弟弟托德买了一只特别活泼的小狗,那时米隆与爱米莉刚开始第一次约会。当时这只小狗被抱回家时,米隆正好也在。小本尼眨着眼睛,东倒西歪地爬着,还在地板上撒了泡尿,但没人在乎。本尼很快就与人混熟了,它跳到人身上以示它的问候,用一种狗才会有的方式显示没有人会伤害它。现在本尼不再跳了,它看上去已经很老了,离死也只有一步之遥了。一阵沮丧扫过米隆的心头。

“你昨晚看上去状态不错。”爱米莉说。“看到你電回赛场真好。”

“谢谢。”妙语仍连珠。

“你渴吗?”她问。“我可以给你做些柠檬茶。像在田纳西州人威廉的戏剧里一样,柠檬茶招待拜访的绅士。不过埃梦达·温菲尔德使用的可是‘水晶灯’榨汁机。”他还没来得及回答,爱米莉已转过墙角了。本尼抬头看着米隆,透过浑浊不清的眼球,它竭力想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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