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割-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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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斯。沃勒,不,情人,你……才是均衡的核心。老人心中默默念道。
5月30日,21时26分,塔马克商务公司外,局面如果不用混乱来形容,就实在太不恰当了。毕竟,一大堆持枪的武装人员,紧张地从这幢楼的后门跑出来,不能不算是个惊心动魄的场面。
然而,建筑物的内部,虽然鸦雀无声,却上演了更加恐怖的场面。各楼层死状悲惨的尸体不用说,顶层的战斗也尚未结束……
“你还有子弹么?”红发的男人腿部又中了一枪,血顺着裤管滴答下来。
“没了。”赛斯左臂的手套上,有一个弹孔,却并没有血液从中流出。
“那手套下面到底是什么?”
“这不关你的事,亮出家伙吧,我很欣赏你。”
红发男人不再说话,拔出了靴间的军用匕首。
赛斯抛出“凯斯拉”。
……
“赛斯,这件事处理完了,你有两个月的假期,好好放松一下。想去哪儿?”
“这……将军,去什么地方都可以吗?”
“当然。”
“那么……我想回中国看看。”
“那就去吧,你有两三年没回去过了吧。”
“是啊,您能体谅真是太好了。那么,将军,时间不早了,我这就告辞了。”
“好的,去吧,赛斯,不,情人!”
赛斯。沃勒走出去的时候,那条牧羊犬也跟了上去,到门口又呜呜地走了回来。
“怎么?”老人抱起了爱犬,“你也想跟他一起走吗?”
……
赛斯在走廊里犹豫了一下:“麦蒂……”。
5月30日,21时40分。塔马克商务公司门外,警铃大作,手持防暴盾的警员把这里包围个水泄不通。两条街外的某个街角,一个黑发的年轻人,盯着这一幕微微皱了皱眉头,随后悄悄离开了。
路过那家小超市的时候,他又进去了。还是刚才的女服务员。
“先生,你的脸色有点儿难看……抱歉,我不该乱说话,是的,您要装订器?……好的,不过只有小号的,合适么……那好,请您拿好。”
这女人的声音很快又被静谧所笼罩了。
十分钟后,镜子中映出了含混的景象:尿池、便器、水龙头……还有一个脸色苍白的黑发男人。
他脱掉黑色的西服,露出了肩膀上一个向外翻露的伤口。拿起装订器,对准外翻的皮肤,钉了下去……
那一天的更晚些时候。
“辛苦你了,赛斯。老是让你做些脏活儿,很抱歉……”
“没什么,将军,份内的事。”
“你的声音听上去有些疲惫,弄伤自己了吗?”
“不,一切正常。”
“那就好……去中国的机票,连同签证什么的,两周之内会为你办好。”
“谢谢您。”
……
赛斯靠着墙壁,挂上电话,粗重地喘息了一阵。他伸手抹去额角的汗珠,随后抽出“凯斯拉”强化尼龙索。绳索的一头用牙齿咬住,右手牵着另一头在左臂手套的边缘灵活地打了一个结。随着力道加大,那绳索越收越紧,左臂二头肌上青色的血管迸了起来。
做完了这一切,他才推开浴室的门,跨了进去,雾气扑面而来。
迷乱、缥缈、虚无……这就是浴室里的场景……
热水淋到被订书钉咬合的伤口时,赛斯皱皱眉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两周之后,他将回到中国……
在中国……
(序章完)
《在中国》
第一部 爬行
“我……厌倦了每天的工作和一成不变的生活……因而,参加了等同于共济会的某种组织……认识了鲍勃,他曾经是个拳手……但现在,只是一个切除了睾丸的可怜男人……我每次都会在他热诚的怀抱中,枕着他肥厚的咪咪,痛哭一场……直到……”
“够了,”我对他大声吼叫着,“把那该死的电视关掉!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你已经是第六次放这个片子了!我受够了,给我关掉!”
我本以为他会歇斯底里地反对,可惜,他眉头都不皱地走到电视前,关闭了花里唿哨的屏幕,而后静静地退出光碟,说道:“宝贝儿,你记错了,这是第七次,我本以为你会喜欢的。”
“哦,好吧,好吧,第七次,”我被他不冷不热的态度激怒了,“是第七次,不过请你记住,你是第十七个!好了,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你明白吗?给我滚出去,立刻!”
时值2004年11月12日,在第七次看到《搏击会》这部该死的影片后,我和第十七个男朋友分手了。确切的说,他是第十六个,因为计数的时候,我把“13”给跳过去了。
现在,生活又回到了波澜不惊的平静中。也许老一辈人说得对,我们是“疯狂的一代”,可能只有像《搏击会》这样充斥着暴力的影片才能偶尔刺激一下疲倦的感官——还只是在第一次看的时候。
“Yeah;Crazy!(是的,疯狂!)”我最喜欢的字眼——人们都误解了,真正的疯狂往往是孕育在宁静中的一针兴奋剂。
就像……就像在序章中我们看到的那样,赛斯扔下半截香烟,而后踩踏出的雨水,巧妙地打在上面……平和、疯狂,绝妙的一对,难道你不这么认为?
然而,时间,没有人能够控制时间,甚至他也不能——1999年,正是赛斯杀手生涯最“辉煌”的一年。
人的命运,人是不能做主的!有谁能够想象:那个名叫艾莲的中国青年,为了学业来到美国,当年,几乎整个美利坚都为他敞开了大门,最好的学校,顺利的手续办理,随后正式成为了美国公民——是的,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尽管有些不好理解,而那个改名叫作赛斯。沃勒的年轻人,后来竟然成为了一个冷酷的职业杀手。又过了几年,他似乎失去了记忆,只身前往俄勒冈州波特兰市,做起了开业心理医生。这种鬼扯的事儿,谁会相信?
我,也不例外!
让我们把时间倒回至过去,从我的表姑说起。父亲最小的一个表妹,比我仅仅大了三岁的姑姑——安娜。威廉姆斯,认识她的人都管她叫“安妮’——我的父母除外!
我的父亲,一位派到中国的参赞,他的名字并不重要,对安妮的看法同我正好相反:按照他的说法,安妮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姑娘,她长得不够漂亮,人也傻呼呼的,套用现在比较流行的说法,可以勉强叫做“可爱”!你知道的,想要成为一位官员,不管身在哪个国家,或处于什么时代,他总要善于钻营。而我的父亲正好是其中的佼佼者。与人相处的时候,他总是不忘记评判那人的价值,是的,价值!而安妮恰恰是最没价值的人,甚至她到26岁还是一个处女的事实,也刚好能够证实她的外表同样不具备“出人头地”的特质。最令父亲恼火的是,他的这个穷苦愚笨的表妹,竟然会和一个黄种人结婚,并且跑到印第安人聚集地去生活!在这一点上,我的母亲也一反常态地站在父亲的立场上。
可不知怎么搞的,我与这位风评不佳的表姑却相处得很是融洽,虽然由于我不得不经常跟着父亲在中国生活,使我们俩的交往时间少得可怜,可就是谁也不能把我们拆散。得知她嫁人的消息后,我不远万里偷偷跑来为她庆贺。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第一次见到赛斯。沃勒——安妮的丈夫,我的表姑父。那家伙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只是他有某些地方深深吸引了我,好像是——疯狂。
那之后,我第二次见到安妮是在六个月以前。她搬回到城市里,然而搬家的原因,竟然是那男人抛弃了她,一个人跑掉了。
敲门之前,我准备了一肚子安慰的话语,然而迎来的却只是安妮平静的面容,她说,“你来了。”
是的,我来了,并看到了我早就预言的东西——疯狂: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女人,竟然还能如此镇静?!我知道,一定是他改变了安妮。
安妮领我进入他们的卧室——和新婚时的景象不同,现在这里堆满了纸张,用过的纸张,上面有两种文字——都是些英文和中文记载的东西。
那一天我都说了什么,是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的,我只记得临走时候,安妮把其中的两摞文稿交给我,“看看吧,也许你会喜欢?”
我会喜欢?算了吧,不入流的作者胡乱的梦呓?可碍于面子,我还是不得不揣起了这些厚重的东西。安妮告诉我,这是结婚一年内,赛斯写出来的故事,都是他自己的亲身经历。
你说我该有什么样的感觉,亲身经历?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曾幻想自己成为某个超级英雄,或是假设自己取代了某个当红明星——然而做梦总归是做梦。那就好像你在自家后院里翻土的时候,突然发现有张上古时代的藏宝地图一样,难道你奢望它会是真实存在的?!
安妮的说法还有一个致命的破绽。要是我没有记错,赛斯诊所开业的时候,他失去了将近十年的记忆,那么他又如何得以将过去的经历写成书稿?这未免过于自说自话了吧?
可是在返程途中,百无聊赖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然看了第一部分稿件。遗憾的是,骗子赛斯先生很显然忘记给它取一个名字,就让我来代劳吧。在这本被我命名为《面具馆》的故事里,我很喜欢那个黑人老头萨姆兰以及他年轻的搭档,还有……杀手先生也挺吸引人的。可我不喜欢作者的投影,赛斯。沃勒,看上去太强了,也太假了。我忽然很认真地告诫自己:别傻了,小姑娘,所谓萨姆兰先生,还有那个卡洛斯警官不也都是捏造出来的吗?
我搞不清楚这书稿究竟是出自一个十足的疯子还是一个蹩脚的三流作家之手,反正,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把它搁下了。
时值2004年11月12日,我和第十七个男友分手之际,空虚再次攫住了整个人。同时,我又一次要跟随父亲来到他工作的地方:中国。我就把第二本稿件翻找出来,作为我旅行中排解无聊情绪的读物。
在使馆住下后,一位好友——杨克。拉尔夫警官给我打来了电话,抱怨我在离开美国前为什么不去找他。我一边回想他的模样,一边用“都是父亲的安排”来搪塞。杨克瘦瘦高高,淡色的瞳仁从没呈现过神采,他的表情也总是木讷呆滞的——也许这是他脖子过长的缘故——人们不是总说“脖子长的动物,反应比较迟钝”么——比如长颈鹿?杨克正是这样,用我的话来形容,他长得活像一只鸬鹚!
在电话的末了,我跟他提及那位“神奇”的表姑父以及他的著作,不料杨克的口气越来越凝重,他告诉我,赛斯。沃勒是真实存在的。
“对,没错,他当然是存在的!”我满不在乎地哼哼着,“要不然你以为我的表姑嫁给谁了?”
“不,不,”他说,“我的意思是,他留下的资料也可能是真实的!我曾两次和赛斯打过交道!都是和犯罪案件有关!”
“难道……”
“我是说,他可能真的作过杀手,有时候也会帮助警方办案,总之是个神出鬼没的家伙。另外,他书里提到的乔纳森将军,我也认识。”
……
这怎么可能?难道后院里的藏宝图变成了真实的?我无论如何也不肯相信。由于自己已身在中国,手边又恰好又第二部书稿,我便打算按照上面的内容一探究竟。这部故事的背景正是中国,同样也没有命名,我把它叫做“在中国”,难道这上面记载的发生于1999年的案子也是事实……
顺便说一句,我的名字是妮可尔。威廉姆斯,中文名字叫艾薇……
——妮可尔。威廉姆斯
第一章 食欲
1999年6月10日。地球的彼端,中国,北京。
进入初夏,老天却还是满温柔的。麦涛的餐桌上摆了四盘时令小菜:酸辣黄瓜、凉拌苦瓜、盐水毛豆、耗油生菜。
尽管菜肴合乎时宜,麦涛却没什么胃口,只伴着冰凉的啤酒,把那一盘毛豆嘬了个精光,就再也提不起兴致。
直到眼前的空酒瓶增加到七个,他看看手表,已是下午五点了,便站起身,结了帐。而后一路微有些摇晃地下了楼,来到学校附近一家小商店门口,冲老板娘喊道:“来盒牛奶,还有口香糖。”
下午的自斟自饮,带来的是清静的快感,然而毕竟一会儿还有课,总不能满嘴酒气地对着学生们胡言乱语吧。他撕块口香糖塞进嘴里,差点儿合着牛奶囫囵地咽下。
麦涛一米七八的个头,长得很是健壮,结实的肩膀撑得牛仔衬衫向外鼓起,活像安了两颗保龄球。此刻,他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伸手抓挠刚刚中午烫好的头发,目光散乱地随意眺望。
不远处的校门口,乱哄哄的,学生们大多下了课,成双成群吵吵闹闹地进进出出。麦涛又转眼去看随风轻摆的柳条,一股空荡荡无所适从的感觉油然而生。
过了五分钟,他捻灭烟头,顺手将空盒抛进商店门口的垃圾筐里,然后站起来,拍拍裤子上的尘土,向校门走去。
睡觉……起床……讲课……回家……为警方分析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