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狐狸闯天涯-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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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春气得要死,又忍不住磨牙霍霍,“你胡说八道什么?!老子又不是那等爱寻兔儿爷的货色,老子喜欢娘们儿!”
“哦?那余大侠要说什么?”少年眨着眼睛,一副天真无邪模样。
余春克制着自己的怒气,不过被他这么一弄,倒是没了先前的吞吞吐吐,“老子是想跟你说,谢谢你的救命之恩!”说完了自觉也有点不客气,不过话已出口,覆水难收,余春也只好干巴巴地站着,等他回话。
风茵雪看了他一眼,“救命之恩?”
“是啊,算起来你也救了我好几次……”余春扒着指头数,“着火那一次,破庙那一回,后来……”
风茵雪笑吟吟地打断他,“余大侠,你不用放在心上,因为我本来就没打算救你,只是不小心捎带上了而已。”
“啥?”余春一时转不过弯来。
少年笑而不语。
余春慢慢回过味来,变了脸色,“你……”他想说你真是不知好歹,但又硬生生地吞了这句话,气得狠了,招呼也不打,转身就走。
风茵雪也没留他,看着他气冲冲的走出很远,嘴角的笑意终于一点一点的敛去了。他专注地瞧着地上那道缝隙,看了很久,直到那缝隙忽地轻轻一抖,消失不见。
余春走出去老远,心里还是气的,心想这辈子最好也别要见到那个家伙了。他走着走着,忽然觉得脚下微微一颤。
余春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不由得回过头去。
还好,那少年还站在原处,没有像他感觉中那样,会突然消失。
不过,消失了也不关他的事。余春愤愤的一摸刀柄,头也不回地走了。
*
风茵雪轻轻地叹了口气,终于也离开庭院。
离开时最后抬头看了一眼封府大门,也不知是谁将门弄开,像是一脚踹破,又好像是众人推开。
那两盏白灯笼还在,幽幽地亮着,光在这样的白天里显得黯淡。
少年忽然笑了笑,掉头离去。
他不知在他身后,悄无声息地出现了一顶轿子。轿帘被微风轻轻吹动,却看不见主人的形容。
黑衣少年此时已全然清醒,面无表情地恭肃立在一旁,看着少年离去,轻声道,“主子,真的不见六爷一面?”
轿中人许久不答,似乎也透过哪里可以看见少年的离去,直到他的背影转过街角,再看不见,才道,“他本无意见我,我也无颜见他。罢了。”
黑衣少年点一点头。
两个青衣小童忽然出现,一前一后地挑起轿子,脚步轻快地从另一个方向离去。
*
风茵雪先去挑了件衣服,又痛快地洗了个热水澡,再去马市上挑了一匹马,牵着慢慢出城。
虽是过了一天中最热闹时候,街上行人倒还不少。有人提起今日的砍头竟然不了了之,言谈之中大有遗憾之意。有人又道封府好像出了事,连门都给踢破了,不知惹了什么麻烦。
熙熙攘攘,络绎不绝。
城中这条笔直大路,一路行去,便可看见两处客栈废墟。那属于悦来客栈的一堆里,此时围了一些人,有人在翻找着什么。
悦来客栈的金字招牌跌在地上,皂袍的老者弯腰抚着金字,低声叹息。
风茵雪牵着马缓步走过去。
店小二抱出一块石头,正要和老者说话,看见风茵雪时笑容一下子凝住,指着他张口要说些什么。
少年悄然将折扇竖在唇边,嘘的一声。
小二点了点头,没有做声。
少年轻笑道,“张掌柜的伤可大好了?”
张悦来一起身就看见夕阳余晖里持扇而立的少年,只觉是百感交集,“多谢少侠关心,我这把老骨头,是同年轻人比不得了……不过好得多了,慢慢养着罢。”看见他牵着马,便道,“少侠这是要走了?老朽可是听说,邵二当家的要请少侠喝酒呢。”
风茵雪轻轻点了点头,“晚辈不是那块料子,人多了,怕得慌。”他笑了笑,“掌柜的保重,先走一步。”
张悦来看着他想说点什么,终究还是觉得说不出什么。道谢二字太轻,可除却谢字,他又惭愧得无话可说,终于只是眼睁睁看着少年离去。
店小二抱着石头看着风茵雪走去,忽然觉得可能这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到他了。他躲了几日,却也听人说起了事情经过,对这少年敬佩之至。他情不自禁地抱着石头往前追了几步,“少侠?”
“是你啊。”少年转头一笑,“以后当了掌柜,可记得给我折扣啊。”
“啊?”
少年笑了笑,没再说什么,转身走去。
店小二心情澎湃地想着他适才那一笑,风少侠真的长得好看。可他也忽然想起当日与他在一起的封公子,大家都说,封公子是个魔头,死的好。他没亲眼见过他做的恶事,但也知道大家说的必然不错。只是在此时此刻,他却忽然觉得难过。
如果彼此之间真的没有一点情义,面对彼此时,也不会有那样的笑容与动作吧?
他抱着石头默默地想着,直到少年的背影都融入人群,再也分不出来,才忽然后知后觉地想起他刚才说的那句话。
当掌柜?
店小二傻笑了一声,抱着石头往回走,打算把石头给掌柜的看看,表现一下自己的能力,他才走了两步,忽然听见街上有人大喊,“走水了!”
店小二吓了一跳,抱着石头看去,果然看见南边烧了起来。
火光明艳,梆子声响个不停,官兵跑动。
店小二无意中抬了抬头,忽然看见天上七星现而复隐,只一刹的空儿,再看已无踪影。
大概是眼花吧,店小二心想。
*
酒楼里听黑衣少年讲事情经过,来来回回,桩桩件件。
踏雾觉得没什么意思,归结说之,不过是他们败了。
败了又有什么好说?被人囚禁总是事实,抬不起头来,还要蒙人搭救。
他觉得气闷,对一旁的登云说要出去透透气,便站起身来。
酒楼邻街,他推开窗子,看楼下往来的百姓。
这些人又怎么知道,就在眼皮子底下,曾发生过一场惊心动魄的绝杀。
他们只是忙忙碌碌,却又碌碌无为。
踏雾忽然瞧见那个少年。青衣白马,含笑而行,闹市中千万般人,都掩不去他徐徐步来的风华。踏雾从来没见过这个人,可他却直觉地认定,他是风六。
踏雾没有下楼,只是将窗子推得更开,在少年行到楼下时淡淡出了声,“看兄台仪态不俗,某心生倾慕,不知有幸同座小酌几杯?”
少年仰着脸冲他笑了笑。他生的果然很好看,笑起来的样子尤其动人,眉眼弯弯,和煦如朝阳旭日。
一出口是温和的婉拒,“多谢兄台相邀,只可惜在下急着赶路。”他笑得有些羞涩,“想快些回家见我娘子。”
他说的如此坦荡,似乎毫不觉得儿女情长是件使英雄气短的耻辱事。
踏雾竟不由得笑了笑,“那好。”他遥遥的拱一拱手,“下次若有机会再见,还望兄台且莫推拒。”
“自然。”少年笑了笑。
此时城中人流已稀,邻近城门,少年翻身上马,只一挥鞭,不多时便已远去。
踏雾关了窗,想到又要回乌烟瘴气的酒宴,就不由得沉沉叹了口气。
*
风茵雪绝没想到,回去见着的竟是一间空屋。
他快马加鞭地赶路,却只见夜色深深,空无一人。
少年扔了马鞭,怒极时,反而笑出声来。
点起烛火,室内摆设一如离去之时。
只可惜,没了那娉娉袅袅的少女,温柔而倔强地唤他六哥。
*
官道上,马车徐徐而行。
赶车的是个十分俊秀的公子哥儿,衣着华贵,眉眼灵动,此时却哭丧着脸道,“小弟妹啊,你这是要害死我。”
车内的声音平静,是个少女清澈语音,“四公子,还要多久?”
公子哥儿无可奈何,“还早呢,老六现在脱不开身。咱们到了安邑停一停,住上个十天半个月的,他找不着。小弟妹,真的不打算回去了?”
许久得不到回答。
很久后,马车内才传来一句话,“四公子,赶路罢。”
*
“不知道千儿到哪了?”蔡婆心神不安地看着窗外的天色。
王齐氏叹口气,“其实不必这样的。就算走,你也该跟她一块走啊,这算是怎么回事呢。”
蔡婆也叹了口气,坐回去,道,“那孩子啊,太死心眼。发生了那种事,她是决不肯的,又眼睛里容不得沙子,一知道阿六娶她不单是为了喜欢她,哪里还容得下?”她也无可奈何,“唉,这孩子,随她娘。”
“我这一把老骨头啊,是挪不动窝了。”她叹口气,“再说了,我还想着,阿六若是回来,好歹能再嘱咐他几句。”
王齐氏试探着问,“婆婆,您还真打算把千丫头许给他?可……”
蔡婆摇了摇手,“罢,儿孙自有儿孙福,老婆子怎么想的,无关紧要哟……”
她站起身出去了。
王齐氏不由得叹口气,放下手里的刺绣,呆呆了坐了一会儿,心道,唉,这都是些什么事!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终于告一段落了!我终于东拼西凑的把这个完结了!啊不,是要完结了!
第107章 【番外三】
【番外三】
*
马车在青州府门前停稳,青布乌顶的马车,乃是驿站专属。
一身正服的年青官人避开了中年男人伸过来的手,不用人搀,自己跳下车来。
齐征其实不喜欢坐车,可是却也不喜欢顶着太阳骑在马上。
虽然今天的日光并没有那么烈,还很闷,似乎有点会下雨的意思。
昨日就对他殷勤备至的中年男人讪讪收回手去,脸上的笑容很快就回复如常,“大人这边请。”
齐征客套的笑笑。
他知道这男人叫覃名武,在这件事中出了不少的力。可他其实看不太起这样的人,溜须拍马,见风使舵,何况亲近或得罪一个小人,都是绝得不了好处。
但这道理,牢里的那个人大概是不懂的。
若他懂,今日想来也不会落到如此地步。
而且他也再没机会懂了。
因为他这次来,就是要要了他的命。
忠臣良将啊。可惜了。
齐征偶尔也会想起死在他手下的忠臣良将,也是不计其数。自从十三锦卫放走了寇家的活口,他们便已不得信任。伴君如伴虎。
作为天子最宠信的近臣,他其实不是人,而是一把刀。
而一把锋利的快刀,注定要染血,而且必定要染上大量的血。
他第一次杀人,是在十岁。
对方也是个开国元老,两朝肱骨。忠臣,只是未免是个太把自己当回事的忠臣。
齐征总认为,一个人不能太正直,水至清尚无鱼,何况人乎?
那夜师父替他放倒了宅子里的仆役,其实宅子里本来就没有太多人,致仕的老都御史,两袖清风,一贫如洗。
夜深了仍在挑灯读书,灯油短了,尚不舍得就添,迟疑几次,才略略地加了一点。
他推门进去。
那老人看见他和蔼地笑了笑,搁下书本。
他却毫不犹豫地将匕首捅进他的心脏,一刀毙命。
然后他放了一把火。
人人都传,老都御史是看书看的困了,不甚扫翻油灯,酿成大火。
可只有他知道,幕后所藏的,其实是一把刀。
一把出鞘了,再也不会收回的刀。
*
齐征想起这件事,立刻便笑了起来。
覃名武见他笑了,神情也立时显得更轻松一些,试探道,“大人,囚车已经准备好了,这便出发吗?”
齐征摇了摇头,“不急。”
覃名武显然不知道他想什么,有些讨好的道,“大人,咱这小地方简陋,肯定比不得京城,叫大人受委屈了。”
齐征笑了笑,不着痕迹地看他一眼。
肥头大耳,两目无光,正拼了命地讨好他,然而做的刻意又做作。
他突然便觉得无趣得紧。
是啊,这么温顺,只懂得说他想听的话,只会说谦卑的言辞,有什么意思?
他才发现,他其实也是喜欢不听话的人的。
越不听话,便喜欢。
因着要将他羽翼折断,将他棱角磨平,越不逊,越骄傲,便越有意思。
拿捏一团面人,又有何趣味?只有看钢铁做的心肠也一朝为之臣服,才算快意。
*
他听出门外有人。做刺客这一行,要紧的便是耳聪目明。
他本来要吩咐覃名武去调弓箭手过来,一转念,却叫破那三人行藏。
那个人,他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一样的。
他明明就要动手杀他了,可却因为一声“师兄”而收回了手,装作无力样子。
他笑了。
伪善伪善,可终究有一分伪。而这层伪,终究会被人揭去。
*
上官沐摇头说不杀之时,他又笑了。
他只知是自己的所谓坚守,却不知这句不杀,救了他的性命。
谁不会留个最后一招。
这种东西,谁都不会告诉。
他嘴中还有最后一样暗器。
那小少年再怎么精怪,都不可能将这最后一记杀着改换。
说起来,他还真是遗憾。
听说他成婚了,新娘子什么样,他都没有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