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疼又香的爱情:无爱不欢-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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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让姚小遥很受损,一向都是女人喜欢他,都是别的女孩子犯贱。他受挫败,这是第一次。
我一定会追到你,姚小遥说,然后让你当我的马子。
我有男朋友了,戴晓蕾告诉他,他是画家,是我崇拜的才子,而你不过是商人,我不喜欢商人。
戴晓蕾说的男友是陈子放,那个她拒绝的陈子放。
在姚小遥第五次来北京时,戴晓蕾坐在陈子放的单车上,放声地笑着,穿过那片美丽的樱花树,是的,她第一次坐在男人的单车前面,她是故意的,那时她不爱陈子放,她不爱他,这不过是作秀而已。
这让姚小遥怀恨在心,他说,我会让你成为我的马子的。
蒙在鼓里的只有周芬娜。她一心一意爱着的男人早就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了。这是她永远无法想到的,如果那天她的包没有忘记在宾馆里,如果她不给姚小遥打电话,那么,姚小遥永远见不到戴晓蕾,他不可能被这样一个气质独特的女孩子吸引,不可能一周飞一次北京,她和陈子放也不可能再联系到一起。
十天之后,陈子放住进了医院,他被人威胁,如果再不听话,就会让他的手残疾,少一到两个手指头。
当然是姚小遥干的,戴晓蕾说,这个男人,太阴险了。
她打电话给周芬娜,她说,周芬娜,管好姚小遥。
结果是周芬娜挨了打,这个女人,被姚小遥不停地抽着,骂她贱人,然后姚小遥说,婊子,给戴晓蕾打电话,让她和我好,只有她和我好了,我才会和你好,我就是喜欢她,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忘不了,你知道她像谁吧,她像极了我的初恋女友,我一定要追到戴晓蕾。
那是姚小遥说的话,他让周芬娜打电话,让周芬娜请求戴晓蕾和他好,世界上有这样该死的逻辑吗,周芬娜哭啊闹啊吵啊,结果是不停地挨打,姚小遥把她头不停地往上撞,最后,她昏死过去。她说,你怎么这么贱啊,放着我死死地爱你你不要,偏偏喜欢那样一个女人?我告诉你,戴晓蕾被男人轮奸过!
话一出口周芬娜吓了一跳,那是戴晓蕾醉后说的话啊,那是她的死穴啊,她怎么能轻易地说出去呢。
你说什么?姚小遥说,她被男人轮奸过?不是处女还这样正经啊。
他理解不了一个女孩子的心理。
所有的女孩子,都把自己的身体看得很重要,即使是周芬娜,在她的潜意识里,她希望和一个男人好,生生死死,永远不分离,但她爱上的男人,朝三暮四,与她无关。
那天,她在姚小遥的威逼利诱之下打了电话,她说,戴晓蕾,你应该爱小遥,他真是个不错的男人。
戴晓蕾在电话这头说,周芬娜,我为你感到悲哀。
那天晚上,周芬娜自杀。
她割了腕。
为了自己爱着的男人,她求自己的好朋友爱他,这样耻辱的事情只有她才干得出来,而戴晓蕾那句“我为你感到悲哀”要了她的命。
她想她真是悲哀,她是世界上最悲哀的女人了。
她的血流了好多,直到那个夜总会的服务员看到血从房间里流出来才惊叫着去叫人,如果没有人看到,她真的就死掉了。
但她被救活了。那时姚小遥在牌场上和人打牌,他的手气不好,眼皮一个劲地狂跳。前几天,他的太太宝怡和他提出了离婚,太太喜欢上一个新加坡的男人了,那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他以为他所有女人都和周芬娜一样忠心耿耿,对他爱得死心塌地,他没有想到首先背叛的是他的太太,他太太说她可以什么都不要,只要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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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爱不欢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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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想给她自由,这个婊子,他骂着。
他不允许女人背叛他,他看上的女人也不许不喜欢他,比如戴晓蕾。
但周芬娜自杀了。
他去医院了,大夫告诉他说,人够呛了,不知是否能救活呢。
那是他第一次觉得有点紧张,是他害死了她,是他的无情害了她。
他跑过去,看着周芬娜苍白得没有血色的脸,这个女孩子,从始至终这样爱着他,把他当作天当作地,但他对她做过什么?姚小遥忽然感觉很难过很震撼,他趴到周芬娜的耳朵边说,你想说什么?
这个平时浓妆艳抹的女人一脸惨白地说了几个字,我还是这么爱你。
姚小遥的眼泪哗就下来了,一个女人,在最后一刻还是这样爱你,那么,她一定是在用命来爱的。
他跪了下去,说,周芬娜,我会好好爱你,从此之后,只爱你一个人。
虽然周芬娜知道他只是说说,可她宁愿相信,他太有钱了,有钱的男人总是被包围得出不来气,他周围的女人也太多了,哪一个都比她年轻美丽,她是在用自己的执著赢得一份爱情。
我问姚小遥有什么好,周芬娜说,他会哄人呀,别看冷,有时候也特别幽默,知道我喜欢吃什么,一买买好多,一口口送到我嘴里,而且啊,他做什么我都看着好,你说我这不是贱是什么?
我说她不值,她却笑笑说,这死,真是值。
我后来看过她腕上的疤痕,很是触目惊心,好像一条大蜈蚣一样在那里躺着。后来,姚小遥给她买了一个几万块的玉镯,但她没有戴多少天就又出事了。
后来姚小遥果然没有再找过戴晓蕾,戴晓蕾说,看来,多花心的人也怕痴情人啊。
你呢,我问戴晓蕾。
我指的是陈子放。
陈子放很痴情,姚小遥不来之后,陈子放依然隔三岔五来找戴晓蕾,他更瘦了,脸更苍白了,那次挨打之后他说,就是打死我也喜欢你。
戴晓蕾什么也没有说,但她已经接受了和陈子放一起散步或者吃饭。我对陈子放说,小子,这就不错了,如果你不是这么有才情,不是这么痴情的话,你根本没什么戏。
戴晓蕾和周芬娜一直羡慕的是我和顾卫北,青梅竹马,你恩我爱,而且,我们马上就要毕业了,周芬娜说如果是我,就先结婚再说,免得夜长梦多,不要以为男人就可以经受得住考验,往往越是觉得靠得住的男人越靠不住,你信吗?
我当然不信,我说这世界上只有一个大情痴的话就是顾卫北,再有一个才是我。
那时我已经以顾卫北的老婆自居了,我们商量着毕业后去哪里,顾卫北说,去上海吧,那里发展空间更大,何况,你不是喜欢上海那老情调嘛,况且上海离苏州一步之遥,既没有离开家乡,而且待在了国际大都市,我想这种感觉应该很美妙,北京待了四年,你看看你的脸快成沙子坑了,以后别说你是苏州人了,就说你是兰州人吧,准有人信。我拧着他的耳朵,让他吱吱乱叫,他抱起我就亲,我咬了他的嘴,有好多次,我们接吻把嘴都搞破了,用顾卫北的话说,哼,算你狠。
毕业来了。
如所有毕业生一样,学校里弥漫着分离的空气,走廊里总有啤酒瓶子,夜夜笙歌的人很多。冉红燕联系好天津的一个大公司,骆城城也要回老家去,还有两个女生读研,剩下的一个,考了托福,出了国。只有我,准备和顾卫北去开夫妻店了,因为向往着双宿双飞,我对离别的感觉寡淡了许多,整理东西时,我特别在意的是顾卫北写给我的信和那些用过的车票,这是我爱过的证明啊,有朝一日如果他当陈世美,我得和他好好算账。
顾卫北说毕业前所有的恋人都在抱头痛哭,大学里的恋爱,劳燕分飞的多,但他说,我可天天盼望着毕业呢,那样就能天天看到你了,省得我朝也思暮也想了,面对着每天醉回来的同学们,面对着分离的情侣们,我只有一个愿望,快点到上海,然后和顾卫北双宿双飞。
戴晓蕾选择了留在北京,当然原因只有一个,因为陈子放。爱情在不知不觉间发了芽,戴晓蕾终于春心萌动。
白衣飘飘的花样年华快要结束时,心里一片浓烈的惆怅,我想了想四年来所经历的一切,只觉得眼前一片模糊,只有一个人从眼前蹦了出来,那就是顾卫北。
我跟他说,我四年没学好文学史,但是,我却学好了恋爱学,这个科目,我估计研究生都毕业了。
我们在上海联系了单位,周芬娜帮我们租了房子,一套两室一厅,租金两千,周芬娜说,不够我借你们。
她的十万块我们还没有还,哪好意思再借?我说,周芬娜你放心,上海是我和顾卫北的新天地,从此以后,我们将在这里大鹏展翅大展宏图大捞一笔,总之,我和顾卫北是怀着十分美好的梦想到上海的,来上海的第一天,我们张开双臂,在上海火车站大嚷着,上海,我们来了。
彼时,是一九九九年七月,离澳门回归还有五个月。
我,二十二岁的林小白,与小我四个月的顾卫北,在上海火车站发下誓愿,要成为上海新一代的富翁,在这里让后代生生息息,没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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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爱不欢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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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纸醉金迷的情欲之城,这个充满了黄浦江水味道和三十年代殖民统治味道的城市,有一种让人迷离之感。我对顾卫北说,我好像对这个城市感觉不对。
我一直觉得,大学毕业了,我和顾卫北都是大人了,何况又一起来到了上海,爱情的秋天应该来了。
也许真是想得太单纯了,我们的爱情不是秋天来了,而是冬天提前到来了。
总以为爱得够缠绵够深刻了,也打了也闹了也哭了也纠缠了,甚至,新婚之夜的处女身都没有了,我总以为,没有什么可以把我们分开,即使那个女人美如天仙,或者这个男人美貌似潘安深情款款。总之,我们应该是天底下最情投意合的一对,差点的牢狱之灾都过去了,谁还能把我们分开?
一九九九年七月,最湿最热的夏天,我和顾卫北来到上海,这个离家最近的大城市,这个纸醉金迷的情欲之城,这个充满了黄浦江水味道和三十年代殖民统治味道的城市,有一种让人迷离之感。我对顾卫北说,我好像对这个城市感觉不对。
但顾卫北说,上海,多么充满诱惑的城市!
是啊,很诱惑!每天每天,我如一个夜游神一样,游荡在上海的大街小巷。上海,这座充满了情欲的城市如今让我清凉似水,我贪婪地呼吸着黄浦江边潮湿的空气,坐人字形电梯去看常德路95号的张爱玲住过的公寓,在摸那些旧信箱时,我揣想胡兰成曾怀着怎么样的心情写信到这里?一刹那,只觉得泪眼模糊。我竟然迷恋起三十年代旧上海的扑朔迷离,仿佛自己是那个贪恋着纸醉金迷生活的陆小曼,不肯再回北京了。而顾卫北,便是那痴情男子徐志摩。
就这样,我掉进了上海的风花雪月里。
比想像中要凄美,比真实的要虚幻,从北京到上海,仿佛从丽日晴空到达烟雨蒙蒙,也许是上海留下来的殖民气息太浓烈,每到一处,我总是会嗅到二三十年代的气息,哥特式的建筑和百年前的老屋,和平饭店里黯淡的大理石依旧在最热的夏天带来凉爽,冬天的时候,那些常青藤缠绵着西班牙人的老房子,我被顾卫北裹在大衣里穿过淮海路去外滩上吹风。
完全欧派的面包店里,总是想起张爱玲,在暮色里一个人回家,提着又软又粘的糯米饭,她的窗帘永远拉开着,因为她说,一抬头,就能看到天光。上海是她的魂,离开了上海,所有繁华全落幕了,整个灿烂的年华只有两年,那两年,在兵荒马乱的上海,在烟花似锦的上海,突然闪现出了她。真正的乱世出佳人。
可我就是感觉哪里不对。
顾卫北总说我第六感太强,女人的第六感很可怕,那时他总一口一个女人地叫着我。
来的第一天,周芬娜请我们去锦江饭店吃的饭。
那是我第一次去锦江饭店,它的富丽堂皇显而易见超出了我的想像,我和顾卫北一人穿一条有点黄的牛仔裤,装作见过大世面一样走了进去。
我又见到了姚小遥。
他比从前更苍白更瘦了,周芬娜几乎是讨好地问他,今天吃西餐还是中餐?
很显然,给我们接风不过是沾姚小遥的光而已。
那天我们吃的是西餐,那也是我和顾卫北第一次吃西餐,我们不会用刀子和叉子,六成熟的牛排我们吃起来十分不爽,顾卫北趴在我耳边说:好像回到了远古时代。姚小遥的话并不多,但顾卫北和他拉着近乎,顾卫北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姚小遥是有钱人啊,在上海,有钱就是大爷啊,顾卫北曾说过,三年让我小康,五年大康,十年之后,就让我和地主婆一样耀武扬威,这一切,没钱行吗?
挺清高的一个人,那天说话近乎低三下四了,我看着顾卫北的表情,有点想乐。周芬娜的眼睛不时瞟着姚小遥,看得出来,她对他的崇拜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