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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美人笑,良禽到-第22章

小说: 美人笑,良禽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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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叟也是好打交道的人,只笑着点头,这便是应了。
  沈觅拿到房契,细细看了看没什么不对的地方,便将银票交给汤妪,见她一脸愁容,便多给了二十两。
  汤妪很是感动,不由得连声道谢,攀谈中得知沈家姐弟从青州而来,准备去书院应试,迟疑片刻,道:“姑娘是好心人,老妪多嘴问一句,姑娘和郎君初到此地,不知家里可需用人?老妪可以打扫,买菜,做饭,我那老头子也曾在大户人家做过工,会赶车,喂马,我那不孝的儿子欠了赌债,如今不知到了何处,就剩我二人了,不怕姑娘笑话,如今房子一卖,我二人连个住处还没着落哩。”
  沈觅初来乍到并不曾想雇人的事,想着安定下来之后在家里开个医馆,那时候再雇人也不迟,可眼前这汤妪一脸忠厚的样子很合自己心意,又是这里居住多年的老人儿,比从外边现雇人省心。
  见沈觅在考虑,汤妪说不着急答应,待明日把那口子带来让沈觅过过目再做决定,若是同意,老两口便还住在这里,也不要求工钱,管饭就行。
  沈觅一笑,答应下来,不但管饭,还有月钱。
  汤妪很是高兴,嚷嚷着菩萨开了眼,说明日就把那口子拽过来,他俩住北边那间小屋。
  沈觅围着院子仔细转了转,很是欣喜,除了厨房,还有六七间屋子,跟阿远商量着第二日买些新家具回来,最明亮的那间屋子当书房。
  见阿远面带犹豫,沈觅问:“怎么了?可是不喜欢汤妪?”
  阿远摇摇头,“不是,虽有些巧合,可看着倒是个稳重的,只是,我担心考试过不了,让阿姐白忙活一场。”
  沈觅摸摸阿远的头,感叹道,“捡你回来的时候才这么点儿,总是喜欢摸你的头,如今不知不觉和姐姐一般高了,再往后摸你的头岂不是要踮起脚?”
  阿远嘻嘻一笑,“只要阿姐愿意摸,阿远蹲下让你摸就是,何必踮起脚。”
  “看你长大了阿姐高兴,只要你好好的便好,你有读书的天赋,又喜欢读书,趁着这个机会试一试,能过了自然好,若是过不了咱下次再找机会,左右你才十三岁,还小着呢。”
  “可是洛阳什么都贵,我却不能为阿姐分担什么。”
  见阿远表情有些沉重,沈觅拍拍他的脸,“这脸蛋儿小时候还肉呼呼的,如今有男子汉的模样了,你读好书就是最好的分担,凭姐姐的医术,在洛阳照样吃得开,你信不信?”
  见阿姐逗自己开心,阿远很是配合的笑笑,“阿姐是世上最好的大夫,也是最好最好的阿姐。”
  “来这里不只是为了你读书,也不只是等阿爹,”沈觅的目光变得认真起来,“阿远,这一路我思前想后,洛阳人多,消息也多,又不似长安那般官宦云集,或许,我们可以得到关于你身世的消息。”
  阿远一愣,自己失去了亲人,却得到了这么好的阿姐,上天真是眷顾自己,伸出手臂紧紧抱住沈觅,“阿姐,阿姐,阿姐。。。。。。”
  姐弟俩还沉浸在落地安家的喜悦中,半点不知自己的谈话透过围墙入了某人的耳。
  院中一株繁盛的银杏树呈参天之势,巨大的树冠遮挡了半个院子,直伸到隔壁小院上方,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斑驳光点,映的莲池波光粼粼。
  一白袍男子静静的站在池边,将手中的鱼食撒向稍远处,“你回去吧,明日与叟一起过去。”
  “是。”
  此人正是刚才还在隔壁诉苦的汤妪,随后弯身行礼,倒退几步才走出门去,面上恭敬至极,无半点凄苦之色。
  白袍男子看着手中的三百二十两银票,嘴角一弯,眼中笑意暖暖,低声轻喃:“阿觅,阿觅啊。”                        
  作者有话要说:  白袍男子:Who am I?You caicai?


☆、河边偶遇

  说干就干,姐弟二人第二日挑选了家具回来,顺道买全了锅碗瓢盆,还买了药材栽在院子里,花花绿绿一片,既有生机又防蚊虫,屋子一收拾便有了家的模样。见隔壁院子里伸过来好大一片银杏枝叶,便在树下阴凉处种上了几种喜阴的药草。
  听沈觅说想在树下阴凉处摆置个木头的桌椅,汤妪便说认识一个木匠,技艺很不错。沈觅画了图交与汤妪,不过三两日,汤叟和汤妪便将桌椅送了过来,尺寸模样按照图做的,细节处略有改动,看得出不只是手艺不凡,还很用心,重要的是价钱也不贵。
  沈觅大大夸赞了用心的木匠,还给了汤妪赏钱,心道有个本地的老人儿甚好,省了很多事。
  汤妪和汤叟是实在人,见沈觅给赏钱倒也没推脱,回头从集市上买了几只鸡围在后院里,说姑娘和小郎君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得多吃鸡蛋才行。
  见老两口对自己和阿远处处用心,沈觅很是感动,阿远还不止一次的感叹,这么好的父母亲,怎么养出那么不孝的儿子?但愿那赌钱的儿子能迷途知返。
  五月中旬,洛阳的天气开始有些燥热,姐弟俩静静地坐在树下,一个读书写字,一个缝制长衫,汤妪笑着上前将梅子汤端到桌上。
  这是近来阿远最喜欢的东西,一见梅子汤两眼笑眯成一条缝,“还是汤妪疼我。”
  “一日至多两碗,多了不许。”沈觅瞥了他一眼,低头继续飞针走线。
  阿远看着阿姐,笑道:“阿远听阿姐的,每日只喝两碗,”抬头看着汤妪,“汤妪,咱家有没有木盆那么大的碗?”
  汤妪笑的乐不可支,沈觅把衣衫放下,作势要拧他耳朵,阿远双手捂住耳朵,“阿姐先别拧,等阿远考完再拧”,又见沈觅拿起衣衫,阿远上前将衣衫夺下,给沈觅轻轻捏肩,“阿姐莫要累着了,平日里阿姐总是说我读书莫要时间太久,你看看自己,缝制衣衫有大半个时辰了,也不知道歇歇。”
  汤妪一脸笑意的看着姐弟俩,哎呀一声忽然想起了什么,“老妪差点忘了,今日是五月半,洛水河畔正是热闹的日子,姑娘和小郎君可要去看看?”
  在这里闲了半个月了,沈觅的确有些闷,得知今日当地风俗是个热闹日子便想着去看看,阿远读书甚是勤苦,每日头悬梁锥刺股,知道他不愿意荒废时间,沈觅对阿远道:“你在家读书吧,我自己去看看,快去快回。”
  阿远担心阿姐初来洛阳人生地不熟,遇到歹人可怎么办,非要跟着去。一旁的汤妪插话,“小郎君不必过虑,老妪陪着姑娘去就是了。”沈觅好说歹说才让阿远留在家中,出门的时候悄悄对汤妪说自己去便可,不必跟着,汤妪只笑着应好,说自己正好买些菜去。
  洛水河畔果然热闹,离着好远便听到女子嬉笑声,走近一看,花朵一般年轻貌美的姑娘们在河边梳洗长发,有俊朗的男子上前搭话,女子们嬉笑打闹也不恼。
  沈觅感叹洛阳果然不同,大汉女子本就开化,不拘男女小节,从洛阳民风可见一斑。
  不愿意到人多的地方凑群,不知不觉沿着宜人景色走到河畔深处,忽然,一曲异于汉风的调子吸引了沈觅,林中一群人载歌载舞,舞姿奔放,不同于汉舞的婉约,打扮和乐曲亦是异域之风。
  见有人驻足观看,那群人更是愉悦,舞姿比刚才还要奔放,一青年男子手拿花环向着沈觅走去,众人纷纷拍击乐器为他呐喊。
  沈觅刚开始看的有趣,待见一男子向自己走来时已然觉察出不妙,心想不会是男女求爱什么的吧。。。。。。还是莫要生事的好。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沈觅转身急走几步,怎奈那男子步伐太快,转眼拦住去路。
  沈觅眼睛一花,那花环已然套在脖子上,想拿下来却被那男子摁住手,刚才跳舞的人一哄而上团团围住二人,面带喜色的对着那男子叽里咕噜的讲了一通,男子面露得意之色,也不知叽里咕噜的回了些什么。
  沈觅这会儿真有些后悔了,怎么没带个人出来,被人掳回去当个山大王媳妇儿可是不好玩的,对那男子道:“这是什么意思?”
  那男子一笑,用带口音的汉话回道:“今日是我们的好日子,戴上花环就是同意嫁给我了。”
  还有这不讲理的,明明是他硬给自己戴上的,还不让拿下来。
  “这位郎君,你刚才什么都不说非要把这个给我,我要拿下来你拦着不让,这事不行,我不同意,告辞告辞。”
  那男子脸色一变,“为何不行?戴上花就是同意了。”
  见他们人多势众不好招惹,沈觅故作轻松一笑,“这位郎君要讲道理,男女欢好讲究你情我愿,我不愿意带上,你非得给我带上,这事儿说不过去,何况,”见不远处有位白衣男子站在河边,似是赏景,想来正赏的心旷神怡听不到自己说话,伸手一指,“喏?我未婚夫君在那里正等着我过去呢,俗话说‘宝马配好鞍,好女选好夫’,我是风儿他是沙,此生缠缠绵绵到天涯,他中有我我中有他,一对鸳鸯走天涯。”
  见众人沉默下来,那异族男子楞楞的看着自己,沈觅心想这番长篇大论总算是有些用处,把花环摘下来递给男子,正想开溜,谁知那男子是个有脑子的,长胳膊一伸拦住去路,“你莫不是在哄骗于我,为何你情郎见你在此不过来?”
  好好散个步,怎么碰这么块牛皮糖!
  沈觅将拦在面前的胳膊往一旁掰了掰,一本正经的开始扯:“汉家有句话,叫作山不过来,我自过去,你可听过?反正那是我夫君,他不过来是。。。。。害羞,你瞧,正等着我呢。”
  说完一转身,白袍男子赫然立在不远处,不知何时过来,也不知听了多少,此刻正笑眯眯的看着自己,沈觅小脸儿陡然涨得通红。
  “等你许久,你不过去,山只好过来了。”醇厚的声音传来。
  眼前的白袍男子面如冠玉,气质和煦,沈觅行走的地方不少,还从未见过这般俊俏的男子,那张脸明明没见过,却不知为何有种莫名的熟悉感。这种熟悉感好似命运中沉寂了许久许久的东西被一股子力量打开尘封,迎面而来,熟悉而温暖。沈觅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一手摁在胸膛上,怕心脏一不小心跳出来,手脚变得不听使唤,任由白袍男子拉着自己的袍袖向前走去。
  那异族男子心有不甘,不知拉不下脸面还是舍不得美人儿,厉声吼道:“站住,休要走,你可真是她的情郎?”
  沈觅身子一顿,白袍男子醇厚的声音再次传来,“宝马配好鞍,好女选好夫,我便是她选的好夫,我是风儿她是沙,此生缠缠绵绵到天涯,他中有我我中有他,一对鸳鸯走天涯,”低头看了一眼窘迫不堪的沈觅,柔柔笑道:“可是真的?”
  我便是他选的好夫。。。。。。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此生缠缠绵绵到天涯。。。。。。
  他中有我我中有他。。。。。。
  一对鸳鸯走天涯。。。。。。
  沈觅脸颊火烧一般,闭着眼睛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这几天很热很热呀,你在干嘛?
  某人:吃饭睡觉挖坑坑
  作者君:挖。。。。。。给谁?
  某人:当然是给我的小兔子啦
  感谢小仙女赠送的营养液,考试必过工作必顺,看好你哦~


☆、大汉好邻居

  见两人情话连篇,异族男子跺了跺脚,愤然离去。
  人群渐渐散去,沈觅将袍袖从白袍男子手中抽出,摸摸自己发热的小脸儿,行礼道:“刚才多谢郎君了。”
  薛泽亦觉得耳根有些热,“姑娘客气了,帮忙本是应该的,在下薛温良,不知姑娘家住何处,我的马车停在附近,可顺路送姑娘回家。”
  顺路?
  传说中搭讪就这么搭的。。。。。。虽说刚才解了围,可也没熟悉的那么快不是?上人家马车这事儿还是算了吧。
  “多谢郎君好意,今日风和日丽,难得出来走走,还是请郎君先行一步吧。”
  薛泽笑笑,悠悠道:“也罢,突然想起今日有一位朋友约我商讨书院考试,在下先走一步。”
  等等!书院?
  这两个字点燃了沈觅的小心肝,忙笑问道:“敢问郎君是哪家书院考试?”
  薛泽丹唇轻启,缓缓吐出四个字,“嵩山书院”。
  沈觅一听,心中甚喜,整日里发愁无人打听嵩山书院的事,这不正是好机会?
  郎君不可放过,啊不是,是机会不可放过!
  “这位郎君,不知前往何处?”
  薛泽慢慢转身向马车走去,“城南,梧桐巷。”
  咦?怎么这么耳熟?
  是了,正是自己居住的巷子。
  洛阳城里的街街巷巷复杂得很,沈觅刚来时日不久,也就这个梧桐巷记得清。这白袍郎君芝兰玉树般的人物,品德有靠,还对嵩山书院略知一二,若是给阿远就近找个书友谈论学问,岂非美事一桩?
  沈觅眼睛发亮,赶紧上前几步,对着薛泽再次施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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