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欢-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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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扯什么。”
一道严厉而略带克制的中年女性声音自屋内传出来。
姜妍的母亲孟茹走出房间,嗔怪姜仲晨:“多大的人了,还这样口无遮拦。”
虽然两个孩子都已经成年,不过典雅的气质让母亲孟茹看上去并不显老态,端庄持重,睨着一双秋水似的丹凤眼,打量着面前的羞怯的小男孩。
姜妍将孩子领到孟茹面前,心里还带着一丝忐忑,当初母亲其实并不赞成她把孩子带回来。
“米诺,叫外婆。”
“外婆。”米诺乖乖地喊了人。
孟茹原本板着一张佛爷脸,听到这一声糯糯的外婆,神色竟然缓和了几分,仍旧没好气说道:“外面热,带孩子进屋吹空调吧。”
姜仲晨低声对姜妍说:“妈已经不生气了,早上吩咐佣人买了好多零食,都是给诺诺准备的。”
“多亏你。”姜妍拍拍姜仲晨的肩膀:“待会儿给你礼物。”
姜仲晨冲她眨眼:“小事一桩。”
孟茹不赞同姜妍领养这个孩子,也是有道理的。姜妍今年都二十六了,没结婚,连男友都没谈,这就带这么个孩子了,终身大事只怕更加让人焦头烂额。
所以电话里,听到姜妍说要领养一个战地的小孩回来,孟茹气得好几个晚上都没睡觉,一开始是坚决反对,但是禁不住姜妍隔三差五的电话,软磨硬泡,再加上姜仲晨耳边吹风,告诉她要不是这小孩母亲救了姜妍,只怕她真的没命回来。
孟茹听到这话,态度就松动了。
毕竟救命之恩大如天,她不把这小孩带回来,孩子将来怎么办呢,孤零零留在战地,那多危险啊。
如此一来,她明着不说赞同,但是也没有再反对。
姜妍了解自己的母亲,虽是刀子嘴,心比豆腐还软。
客厅里,孟茹一双眸子总忍不住落孩子身上,还真是白糯糯的可爱啊,尤其一双湛蓝的的大眼睛宛如宝石。
她想孙孙可想了好久了,抱着米诺便不肯撒手。
“诺诺,吃不吃虾条啊?还是吃小蛋糕?”
“以后啊就住在外婆家里,好不好呀!”
“外婆家大着呢,院子里还有大狗。”
米诺见到孟茹也觉得很亲切,一声外婆,叫得她心花怒放。
中午,母亲去厨房帮着保姆一块儿做饭,姜仲晨带着米诺在客厅里玩游戏,这时候,只听咔嚓一声,楼上书房的门打开了。
姜妍的父亲,姜平青缓缓走出来,居高临下,颇具威严地看了姜妍一眼:“来书房。”
姜仲晨同情地看她一眼。
姜妍放下手里削了一半的苹果,忐忑地走上二楼。
既来之则安之。
她轻轻将书房门打开,扑面而来一股淡淡的檀香木的味道。
书房是全木质的装修,给人很严肃的感觉,红木的书桌和书柜,桌上物品摆放相当整齐,边上搁着一坛青翠的古柏。
父亲姜平青沉着脸坐在椅子上,他在商界半生风云,常年保持着严肃且不苟言笑的状态,对自己,对子女,都是如此。
“爸。”
姜妍轻手轻脚走到姜平青身边,跟老爸撒娇:“爸,好想你和妈妈呢。”
姜平青哼了声:“你就嘴巴上想想。”
听到姜平青调子降下来,姜妍也就放心了,对他道:“诺诺的事,我事先应该征求您的意见,但是因为战况危机,我必须马上把他带回来,迟了恐生变故。”
“跟孩子没有关系。”姜平青将烟斗灰磕进烟杠里:“我不反对你领养他。”
父亲的态度倒是让姜妍惊讶。
“您不反对?”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是救命恩人的孩子。”
姜妍彻底放下心来,有父亲这句话,她就有底气了。
“我生气的,是另外一件事。”姜平青调子又拔高了几分。
“什,什么事?”
他将皱巴巴的烟叶装入黑色的烟斗中,严肃问道:“你回来,和那个姓陆的警察,怎么回事?”
姜妍的心提了提,脸上挂着不自然的笑:“姓陆的警察千千万,不知爸说的是…”
“少贫。”姜平青威严地看她一眼:“你回来前后两周了,跟他见过多少次,还进了酒店,别以为我不知道。”
我去!
她不动声色走到姜平青身边,扶着他的肩膀:“爸,要不我怎么从小到大,只服您一人呢,您真是料事如神,耳目遍天下啊!我干什么都在您的眼皮子底下,你说,我还敢胡来么?”
“你少跟我说好听的话。”姜平青怒声道:“这三年在战地,我看你是一点长进都没有,算算你在他身上跌了多少跟头,还不够?”
姜妍沉默了半晌,终于开口道:“这三年,还是学会很多。”
“说说看。”姜平青脸色缓和一些。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比命更珍贵。”姜妍诚挚说:“真的,没了命,什么都没了。”
姜平青抽了口烟,点头:“这倒是一句实在话。”
能体会到生命的珍贵,下半辈子,好好过,不要浪费青春和人生,的确是长进。
然而,姜妍转而却道:“但是,却有比命更重要的东西。”
“别跟我说是那个小警察。”姜平青闷哼。
姜妍抬眸,认真说:“是家人。”
隔了很久,姜平青才缓缓起身。
路过姜妍身边,他用宽厚的手掌重重拍了拍她的肩膀。
“平安回来就好。”
孟茹实在太喜欢米诺,让姜妍把孩子留在家里跟她做个伴,姜妍考虑到,孩子在家里,有父母陪伴,还是姜仲晨带着他玩,兴许真的比呆在忙碌的她身边,对孩子的成长更好,所以征询了米诺的意见之后,把他留在了父母家。
外公外婆对米诺很好,家里有大房子,还有金毛狗,在姜妍带着他适应几天之后,米诺欣然同意留下来。
两天后的周末,陆凛难得睡了个自然醒。
飘忽的窗帘被微风卷起层层涟漪,阳光顺着缝隙偷溜进来。
他赤着半身,翻了翻,平躺,阳光落在他性感的胸膛。
他在枕头下摸出手机,长睫毛掩映着榛色的瞳眸,明亮的光线中,越发温柔起来。
手机屏幕上,好几条短信,分别姜妍是一个小时前,半个小时前,以及十五分钟前发的。
“早安,周末愉快。”
“我带儿子去买几件新衣服,但是我不知道男孩子喜欢什么样的,儿子害羞,喜欢也不会说,你能不能帮忙参考参考?”
最后一条短信配了三个表情图:“biu~biubiu~【飞机】【飞机】【飞机】”
陆凛揉了揉刺头短发,迅速清醒过来。
抬头,一屋子阳光,暖意融融。
他翻身起床,去洗手间冲了个热水澡,情难自禁哼起了小曲儿。
第9章 相亲
陆凛洗完澡出来,刮了胡茬,给自己一番精心的打扮。
警校出身,他把更多的精力和心思都放在训练上,很少拾掇自己。
他是家里的兄长,父母离婚后,他跟着干刑警的父亲一起生活,两个大男人住在一起,家里没个女人,就更是将日子过得毛毛糙糙。
大学交往的唯一女朋友姜妍,精雕玉琢的小小姐,第一次她带他见过朋友,穿得似乎过于老土刻板,圈子里少爷小姐,个个人精似的,面上客客气气,一双溜溜的眼睛在你身上流连,不知道背后怎样品头论足。
那次受了刺激,陆凛开始学会收拾起来。姜妍也爱打扮他,带他逛街,买衣服,领带,皮带,手表…每一样,都要精挑细选。
那段时间的陆凛帅起来,叫一个光芒四射,走在街上基本老少通吃,是女的就没办法不回头多看他两眼。
精致男人的状态没有维持多久,陆凛毕业后入了警队,并没有像他那位女强人母亲所希望的那样,从商从政,成为体面又有地位的人物。
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走上了完全不同的另外一条路。
刀口舔血,保家卫国。
电吹风哗啦啦吹干了头发,为了方便打理,他留的是寸头,一开始觉着挺很有男人味儿,今天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看不顺眼,有点瓜。
他琢磨着,是不是应该要把头发再蓄长一点,弄个造型出来,警队里刚毕业那几个实习生,头发都挺有造型,他又不老,可以学学现在年轻人的风尚。
打了啫哩,侍弄完头发,他又换了几件衣服,都不满意。恍然想起来,衣柜里的衣物,很长时间没有更新了,皮带配饰,也是几年前的老款式。
那死女人走了之后,他在衣服配饰方面,完全丧失了兴趣,懒得收拾自己;现在她光鲜靓丽地回来,与初出校园别无两样,陆凛却行将步入中年,从陆陆哥变成陆陆叔,他开始有了危急感。
柜子上有瓶已经挥发见底的香水。
他打开瓶盖嗅了嗅,还有点味儿。
喷不喷?
喷吧。
他像一只虎皮鹦鹉,把自己的羽毛仔仔细细梳理一番。
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
帅不帅?
帅。
他自己回答:那必须帅。
收拾完自己,心情舒畅,陆凛拿起手机,琢磨着要不要给姜妍回一条短信,斩钉截铁拒绝并严肃批评她的时候,却意外接到了母亲的电话。
“儿子,你还在磨蹭什么?人家依依都等你老半天了?”
“啊?”
哪门子一一二二。
“前阵子不是跟你说好,今天要见一位女孩,你怎么忘了?”
陆凛皱着眉头想了很久,都没有想起自己什么时候跟母亲说好了。
“妈,你套路我。”他得出这个结论。
母亲套路他相亲,事先不说,临到人家都已经梳妆打扮好等在餐厅了,才开口。
人家妆都化了,你不去,不是人。
母亲还跟他装蒜:“我们说好的嘛,这周六,见一位女孩,在外企上班,她很懂礼貌,我很喜欢。”
陆凛不愿意:“您喜欢,您去见吧。”
“陆凛,你说的这是什么话?”
“我没兴趣。”
陆凛说完就要挂电话,然而母亲却道:“见一面,不喜欢就算了,没有逼着你一定谈恋爱。”
“我不喜欢。”
“没有见过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
就是知道,不喜欢。
他的拒绝斩钉截铁。
“依依已经在餐厅等你,你不来她会一直等,你妈在张婶李婶王婶面前能不能挺直腰杆,就看你肯不肯给妈妈这个面子。”
“……”
陆凛挂掉电话,有些气闷。
妈的,忙活一早上,白打扮了。
“我有一只小麋鹿我从来也不骑,直到有天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妈妈,不是小麋鹿,是小毛驴。”
繁华的商业街区,人来人往,车水龙马。
星巴克咖啡店外的黑色小木桌边,米诺将奶油蛋糕糊得满嘴都是,他认真纠正姜妍哼错的歌词。
唐伈点了点米诺的小鼻子:“你妈妈啊,就喜欢骑小麋鹿。”
“咦?”
唐伈意味深长地笑着:“小麋鹿,身体好,能驮着你妈妈,到处跑。”
“小毛驴身体也好呀。”
姜妍端着咖啡杯,对米诺道:“别跟你老不正经的唐伈阿姨学坏了。”
小孩子适应能力是很强的,尤其是米诺这样,经历过动荡与不安,在荒原战火中能顽强生存下来的小男孩,自然也可以很快适应陌生的环境。
现在米诺已经不像初来时那样害羞,也会跟别人说话,时不时撒撒娇,小孩子应有的天真和童趣再度回到他的身上。
但是比之于一般的小孩子,他更加懂事,善解人意,也很会察言观色,脑袋瓜不是一般般的聪明,姜妍还真怕唐伈把他给教坏咯。
“妍儿,待会儿我们去给乖儿子买衣服么?”
却迟迟等不到回答,唐伈抬头,姜妍正目不转睛盯着不远处,眉心微蹙。
正对面十米远的露天西餐厅,洋伞朵朵,绿荫掩映。
陆凛和一个女人,面对而坐。
那女人穿着糖果色系的连衣裙,头发卷卷的,垂在肩膀上,矜持地吃着盘子里的牛排,可是目光却总是在陆凛身上逡巡。
今天的陆凛,打扮得人模狗样,比姜妍回来之后见他的任何一次,都更精致。
唐伈见姜妍变了脸色,连忙道:“看小麋鹿还给人家铺餐巾呢,据我的经验,这么礼貌的事,男人只会做一次,那就是初次见面的时候。”
姜妍眸色一冷,当初跟陆凛跟她第一次约会,也没见他这般殷勤,谈笑风生。
当年的陆凛,端着一股子严肃正经的高冷范儿,约会都能约出开市局大会的沉闷。
多年不见,长进啊!
而他对面那女人笑得矜持,嘴里一直在说着什么,陆凛点头回应着。
她说话的时候,他会凝视她的眼睛,但是说完之后,就马上移开。
不会冒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