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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民国先生的厨房-第8章

小说: 民国先生的厨房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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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稻谷和玉米还是用往年的种子吗?”此处虽在北地,但因为有伏仙河流经,且气候和土壤都异常湿润,为了更大的经济效益,农人们都是种的水稻。
  “准备去年一半的量就可以,其他的用我从国外带回来的改良种。”
  夜深人静,入梦时分,林葳蕤凭着感觉再一次进入到了小洞天里,查看自己昨日放到小木屋里浸泡着的种子。
  在国外的时候,他偶然间发现这方小世界里地里栽种的农作物生长速度极快,远远超过寻常人的想象,而且品质极佳,口感更是令林葳蕤这个生长在现代农业飞速发展时代、尝过无数美味的厨师都惊叹。
  后来,他修完了原主拟定的科学学士学位之后,出乎所有人意料地申请了另外一所大学的农业种植系。在那里,他利用在大学里学到的知识和小世界里的意外收获,尝试培育了很多粮食作物的优质改良种,并且在空间里种植成功。如今在眼前可见的范围内,有小半部分地方种的都是他改良的农作物。
  明日里播的种子现下正泡在透明清澈的水中,若是伸手入水,便能发现这水同普通水的区别,普通的水流畅无滞,这里头的水却是有些微的黏度和厚重,他把这水叫做灵潭水,源于这是在那小水潭取的,又是来自异界小洞天的水。
  经过林葳蕤上百次的实验,如果在播种前将种子泡在这样的水中,并且加入那水塘边上载着的树木的叶子,便能将作物的品种提升到另外一个层次。打个比方,在外头普通的种子,哪怕不经过任何杂交培育,只要经过这道工序,便能有抗旱、抗病虫害的特症。
  这是林葳蕤第一次在自己所在另一方世界大规模用这种方法培育出来的种子进行栽种,他心里说到底也没底。
  次日大早,林葳蕤从小别墅来到田庄的时候,老衡已经带着二十几个短工和十几个长工在等着了。阿福将晒干的种子分给他们,里头除了有稻谷和玉米的种子外,还有其他的蔬菜种子。林葳蕤吩咐老衡在自己昨天指出的田地上播上这些蔬菜种子,便让人散开去了,自己又上了山,就连阿福也没让跟着。听说是从国外带回来的种子,农人们一个个都挺新鲜的,都是干活的老手了,二话不说就开动。阿福眼睁睁看着少爷往山上去了,只好留在田庄这边冲当监工的监工。
  却说这头的林葳蕤却是按照昨天的路线,来到了山上伏牛河的源头处,蹲了下来,小溪中的水清澈见底,隐约有银色的小鱼在溪水涧中流动,竟然是极品的小银鱼,就是体型比普通的银鱼更小了些,在水中一甩金色的小尾巴,一转眼就不见影。四周无人,林葳蕤拿出昨日准备的水壶,拧开盖子,将从小洞天里带出来的水和叶子一同倒进了溪里。
  谷雨断霜,雨生百谷,一侯萍始生,二候呜鸠拂其羽,三候戴任降于桑。今天起早林葳蕤确实在枝头上又见到了布谷,往后到见到戴任鸟前的日子,他打算每日都来这边浇灵潭水,希望来年能通过不被人怀疑的寻常渠道用上这些食材。好的食材是一个厨师毕生的追求之一。
  因为灵潭水,水中的生物凭着本能的天性循着源头来了,附近很快就聚集了很多小银鱼和其他鱼种,林葳蕤用水壶捞起满满一兜小银鱼,往山下走的时候,林葳蕤意外的发现了几株开的正好的桃花,采了些最新鲜的,满载而归。
  一进门,胖婶接过林葳蕤递过去的鱼时就惊叹道,“哎哟,大少爷,您的运气真好,竟然碰到了伏仙鱼,这可是好几十年没见过了!竟然还有粉色鱼眼的!”
  林葳蕤挽起袖子进厨房,“粉色鱼眼的怎么了?”
  “嘿嘿嘿,听周边的人说,这伏仙鱼是从前仙人下凡留下的,百年前还有人碰见过手臂这么长的鱼,说那是仙鱼,吃了能长生不老,生老病死都不怕。遇见了粉色鱼眼的,则是说吃了可以遇见好姻缘。附近的人都去抓,卖到城里头那些大酒楼里能值不少钱呢!抓得多了,如今这些小的鱼也没了踪迹。”
  胖婶边念叨,边在旁边帮忙处理。甭管它叫银鱼还是伏仙鱼,反正都是难得的美味,鱼身虽小,但全无一根鱼刺,不知道这种鱼是怎么在水里游动的。往日里这些稀罕的小东西只有在庐山、云梦和天津大清河才能见到。
  挑那一指长的银鱼用泡了刚采下的桃花瓣的面浆一拖,迅速下锅在油里炸到微微见黄即可上锅,用花椒盐蘸着,开一壶桃花酒当下酒菜,一口一条,清脆爽口,通体酥透,河产的鲜美和桃花的馥郁融在一起,山林野食,却是另外一种登仙的美味。
  胖婶在厨房偷吃到停不下口,在心里简直对自家大少爷的厨艺的崇拜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做做就可以好吃到让人怀疑之前前半生吃的东西都不是人应该吃的!不对,或许现在吃的才是神仙吃的吧。
  “我回来,婶婶我饿了。”
  “小少爷回来了呀!”胖婶听到外头蓁芃小少爷的声音赶紧迎出去,“在学堂里有没有交到朋友呀?先生的课都听得懂吗?”
  “嗯嗯……”林蓁芃原本耷拉着小脸,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一进屋,立马精神抖擞直往厨房去,他闻到了!一定是大哥又做东西了!
  “哎哟跑慢点,小少爷,大少爷专门给你留着呢!是桃花伏仙鱼哟!”
  胖婶看他吃的凶狠,问身后跟着的小厮今天学堂发生什么了。
  陪着小少爷的是原来的长工阿七,虽然木讷,但胜在老实壮实。“今天中午小少爷在学堂吃饭,结果饭菜不和胃口,吃得少了,还被先生说了一顿。”
  “哎哟,家里自从有了大少爷下厨,小少爷的伙食确实好了不止一点,这都是被养刁了嘴巴。”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就连胖婶自己有时候都吃不下自己做的饭,每日就盼着大少爷心情好在厨房开火,然后蹭点吃改善伙食。这人活着,可不就是为了一口吃的嘛,累死累活为一张嘴。
  书房里,林葳蕤看完林蓁芃交上来的写自己名字的大字作业,点了点头,算是过关了。
  小蓁芃的酒窝立马就浮现出来了。不过下一秒,“听阿七说,你在学堂里被先生骂了,是这样吗?”靠坐在沙发上的林大哥翘着优雅的二郎腿,拿着一本书在看,边随意问道。
  “唔……是的。先生骂我说现在大旱得快闹饥荒了,竟然还不珍惜食物。”可是他明明只是脸色有些难看而已,却是并没有任性地直接扔下饭碗不吃的,反倒是他们的国文老师直接骂了他一顿,不问原因就将他的碗拿走给了另外一个穿着寒酸的同学。之后,他饿着肚子,在学堂里也没有人同他说话了。
  细枝末节林葳蕤都听阿七复述一遍了,于是只是道:“既然不喜欢学堂的饭,明日里便从家里带饭过去吧。”
  林蓁芃:“哈……”
  林家大哥翻开另一页,继续看。小孩脚步轻轻地退出书房,关上门,然后无声地咧嘴,在原地蹦哒了几下,迈着欢快的小步子往楼下跑,“婶婶,大哥做的炸小鱼还有吗?”
  翌日一大早,林家小别业就迎来了一位访客。
  “大少爷,是林四爷家的慕英少爷来了。”
  “嗯,让他在外头等着。”林葳蕤头也不回地应了一声,继续手中的活。用灵潭水浸泡的上等飞箩面和面揉成,薄薄的面皮包入秘制的酱肉冻,托起,用一双巧手在一张不到巴掌大的面皮上快速地捏出六十四个褶皱,放入蒸笼打开煤气先蒸上一笼。这是林葳蕤对这个小别业最满意的地方,这间中西结合的小别墅竟然还仿照国外设了带有煤气的厨房,不枉他当初花了那么多钱。虽然现在的煤气贵的要死,不是一般人承受得起的,但是林大少爷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忘赚钱,自然不缺这点钱。自此,自从回国后就很不习惯拉风箱灶火烧菜的林大厨做饭更加如鱼得水地控制火候。
  早餐吃纯荤馅的灌汤包难免腻味,用胡萝卜,香菜、特制过的鸡鸭血,外加鸡蛋、虾米做馅料,又是六十四个褶子,蒸出来的血燕蒸饺颜色好看的紧,味道更是更甚汤包几分。
  林慕英一进小别业,也顾不上参观自家表哥的别墅,空气中那股香味实在是太霸道了,令人坐立难安,口诞歙下。林慕英忍不住就往厨房走去,恰好碰见胖婶从厨房里出来,这会就笑着说:“慕英少爷,这会大少爷正在厨房里自家倒腾早饭呢,您可是来对了时候,再等会就有的吃了。”
  林慕英只好矜持地笑笑,坐回了沙发上。
  等到不知道第几遍回头瞧厨房,林慕英终于见到自家多日不见如今如隔三秋的大表哥从那散发着令人敬畏香气的厨房里走了出来,身后端着盘子的人他此刻一点都瞧不见,一双眼里只有那热气腾腾的小碟子上的吃食。
  林葳蕤朝他道:“这么早过来,还没吃早饭吧。”
  林慕英就盼着他说这句,这会点头点地不能更用力,“嗯嗯!”
  “你们先吃吧,我上楼去换身衣裳。”
  胖婶乐呵呵地拿着“大少爷就是爱干净,虽然爱进厨房,但沾不得一点油烟气。”
  方才的酱肉冻这会已经成了汤包里晃荡着的汤汁,晃得林慕英也跟着心神荡漾。釉蓝飞边小瓷盏里头,盛放着六个精巧可爱的小汤包,旁边装饰着青色小叶,美感十足。
  身为北方人,林慕英还从未见过这种面食,吃法不对,又太心急,一口咬下去,舌尖烫到直哈气的同时,腴美的汤汁在嘴里爆炸开来,即使被烫到,也舍不得吐出来,只能一边哼哧哼哧地吹着气一边吃着。等到林葳蕤换了件黑色绒毛衣下来,林慕英已经在被烫中掌握了正确的吃汤包技巧,并且一个接一个,百吃不厌,已经快把眼前的一碟六个吃完了。
  林葳蕤坐到餐桌前,林慕英刚刚好吃完,这会正在捡旁的碟子里的腌制白萝卜干和凉拌黄瓜吃。胖婶已经去给他添粥了。粥是熬了一个清晨的海鲜瑶柱粥,一勺下去,满满的料,温热软咸,即使煮了这么久,米粒也没有完全散去融成汁,反而充满了每一粒谷物应有的劲道口感!
  林葳蕤:“是四叔有什么事吗?”
  林慕英摇头咽下嘴里满满的东西,稍微挽回点往日形象后说:“是我娘的事情。上次大哥你不是送了两瓶酒酿与我娘吗?可惜了那两瓶酒酿被我爹粗心地拿错了,送给了别人。我娘虽然可惜但这只是自家事,没想到后边发生的事情太离奇,让我得来叨扰大哥了。”
  林葳蕤已经猜到了后面大概发生的事情,盖因那是他根据偶然得到的一张古方,又用了小洞天里的作物和一勺灵潭水酿成的酒,如果效果不显著,他当初就不会拿出手送人。
  “那户人家是新任都督,都督夫人不知怎的就拿去喝了,之后大哥你也猜到了吧?”
  “嗯”,林葳蕤漫不尽心,轻轻咬开了一点嘴边的汤包皮,没有几分血色的薄唇微张,舌尖一吮,将里头的汤汁吸干净,才慢条斯理地将皮吃掉。林慕英瞧着大哥优雅的吃相,再反思了一下刚才自己,然后就愉快地将襄城贵公子的名号抛开去了。
  “那两瓶酒水是木樨清露和玫瑰清露,用雪水和花瓣酿成的酒,看过红楼梦吧,就是那里头的了。原就是我想给四婶调养身体的,倒是阴差阳错,不过婶婶那坛既然被拿走了,那你等会随我再去拿一坛吧。”。这木樨清露和玫瑰清露是根据古法酿制的,其中工序用料之复杂,不是简简单单一个腌制花瓣就成的。若是每日睡前喝一小杯,外可美容驻颜,内可将身体调养成年轻状态。
  事实上,那位都督夫人因为那酒实在味道极佳,省着藏着连续喝了一个月,就发现鬓角往日里需要费心藏匿的白发不见踪影,早年因为损伤而四十岁就提前绝经的身体竟然来了月事,这可把都督夫人惊喜的。后来请了大夫来看,也说是最近身体调养极佳的缘故。都督夫人左思右想,这半月来,做的唯一一件与以往不同的事情便是这酒水了。
  立马就派人打听出了送礼的人,一个电话打过来,就想询问酒水的事情。林四爷他们才知道这酒水的厉害之处,简直是堪称绝品的好东西就这么一不小心送出去了。又是后悔又是惊奇的,赶紧派大儿子过来侄子这儿问问了。
  “有人要买我的酒?”
  “嗯嗯!大哥,那都督夫人求到我们这里来,说是再多钱也买,只请你出个价。她给了一个价格,说是不够让你往上加。”林慕英伸出一只手,那张俊脸上笑得有些贼。
  “五百大洋,呵,倒是出手大方。”
  “是吧,大哥,这价钱简直就是天上掉钱!不过听说都督夫人这些年一直在找那些名气特别大的中西医调养身体,想来花的钱肯定比这个多。”
  “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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