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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猎户家的小娇娘-第2章

小说: 猎户家的小娇娘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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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景山摸着下巴上不存在的胡须,一脸得意。

    他疼爱闺女莫小荷,是不想看着她吃苦。

    不过,他没想让自己的闺女嫁给读书人。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皆是读书人。”

    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读书人一心做学问,不通俗物,以后莫小荷嫁过去,上有老,下有小,全家都靠她一个人操持。

    自家从没攀高枝的心思,门当户对即可。

    或者,在村里找一户外来的人家,这样闺女嫁出去,还能在同一个村,做爹娘的,是不是地能帮衬一把。

    猎户丑了点,无父无母,有一手打猎的好本事,以后自家还能差肉吃?

    莫景山绝对不承认,他被一条猪腿收买,从开始的心不甘情不愿,到开始期待有这么一个女婿。

    “唉。”

    李氏叹息一声,突然觉得猪大腿有些烫手。

    她就这么一个闺女,从小就是美人胚子,原本是打算让闺女有个好前程,最好能她一样,嫁给秀才,谁想到,最后却走到这么一步。

    这几天在村里,村人总是对她指指点点,满眼同情。

    莫家村的一枝花,被谁救不好?为啥是人人敬而远之的丑陋猎户呢?

    常年在山中打猎,过的生活和野人一般,又是沾染血腥之人,煞气重,没准克妻。

    但是村人在同情的同时,又免不得幸灾乐祸。

    莫小荷在众人眼中一向高高在上,自认高人一等,村里不知道多少人等着看笑话。

    特别是家中的几个亲戚,明着上门关心,言语中竟是讽刺。

    “哎呦,小荷可是个美人,将来嫁个读书人高中,没准是官夫人呢!可惜了……”

    莫小荷躲在门缝后面偷听,爹娘说到最后,叹息一声,没有说到这门亲事怎么解决。

    猎户送了猪大腿,难道说也认可这门亲事?

    “小荷,雨还没停,你赶紧进屋去,染上风寒,还要喝苦药汤!”

    李氏很快察觉,一手叉腰喊了一嗓子,迈着小步子走到门前,小声道,“你看看,人家也不是个没有心的。”

    这门亲事,必须做成,不然,以后闺女咋在村里走动啊?

    猎户毁了闺女的名节,是为救命,事急从权,但是,己方若是没一点表示,就是白眼狼了。

    总不好埋怨人家救闺女吧?

    李氏一直想抽空,带着莫景山登门,但是村里人谁也不知道猎户在哪里落脚。

    莫家村有一片深林子,听说里面有熊瞎子。

    早前村中的汉子为了补贴家用,曾经进山打猎,但是被熊瞎子拍了一掌,勉强逃回来,很快一命呜呼了。

    从此村民没人敢靠近那里。

    大块头猎户独来独往,村中又没有他的屋子,村民都说他住在深山。

    这么久,还好好的,没有被熊瞎子拍死,可见是个有本事的人。

    “小荷,娘总不会害你,早晚都要嫁人,他就是丑了点,但是不接触村里人有好处,没那么多的花花肠子。”

    早前传言,村中一户风流寡妇看上了猎户。

    那寡妇是个不安分的,眼神乱瞟,据说观看男人的外表长相,就知道那人床上功夫如何。

    寡妇用尽办法,又是脱衣,又是搔首弄姿,勾搭猎户许久,都被无视了。

    能有这般人品的汉子,或许能配上自家闺女。

    李氏苦口婆心,莫小荷抓着衣摆,一脸为难,她默默地咽下口水,很想问,什么时候可以吃上红烧肉。

    “娘,我有点饿。”

    寡妇勾搭猎户的事儿,前几天她的堂姐莫小妞来串门的时候,绘声绘色地八卦过。

    说得言之凿凿,好像亲眼所见一般。

    那寡妇爱打扮,整日花枝招展,见到猎户就把衣衫往下拉,露出雪白的波涛汹涌的胸脯。

    反正寡妇也是嫁过人的,再加上她娘家哥哥在县衙们做捕快,村里人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莫小荷很认同阅人无数的寡妇的观点。

    光是从他的身材上看,就知道这个男人体力不错。

    不过以后她嫁出去,自己的男人自己喂,可要藏的好好的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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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3章 教女

    雨过天晴,躺了几天的莫小荷终于忍受不住了。

    没穿越之前,整日在夜里作画,突然闲下来,心里有点空荡荡的。

    她还有些原主的记忆,在院中角落找到扫把,打扫院子,又把大哥莫怀远的房间拾掇一番,用细软的抹布擦干净上面的灰尘。

    大哥是个爱花之人,平日怕种在院中引来蜜蜂,就买了两个花盆,放在内室中养着。

    这些花朵清雅,莫小荷不知道是什么品种,她偶尔也会帮着浇水。

    打开抽屉,里面静静地躺着几封信。

    莫小荷看字迹有些眼熟,便拆开一封。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下方落款处,画了一朵荷花。

    莫小荷捂脸,很快想起来,这是前身委托大哥莫怀远,交给他那知县公子同窗的。

    若是真交出去,对方给不出回应,大哥以后在学堂如何做人?

    不是说前身心高气傲么?这么想给人家做小妾?

    真真是脑子进水!好歹也是个清清白白的姑娘家!

    换个角度思考,知县公子和大哥关系好,没准以后就是一份助力,在科考的时候,说不定有帮助。

    难怪莫怀远许久不回来一次,估计是被这么愚蠢的妹子磨得没办法了吧?

    印象里,莫怀远是个妹控,和莫小荷年龄差距不大,从小就教莫小荷念书识字,兄妹感情相当好。

    如果不是万分不妥,事事以妹妹为先的莫怀远不会做出阳奉阴违的事儿。

    抽屉里还有好几封书信,里面的火辣辣的相思诗句,让莫小荷这个现代的芯子的人都感到脸红。

    她急匆匆地藏在袖子里,假意在灶间帮忙,趁着娘李氏不注意,把一堆书信扔进灶膛,毁尸灭迹。

    要是真被人发现了,她还有什么名节?

    恐怕猎户也不会要个心有所属的女子吧?

    再说他只为救人,被逼娶亲,估计也比较懵。

    约莫申时初,莫小荷终于吃上了红烧肉。

    李氏烧了一大碗,最后分出去,让人送到莫小荷的爷奶家。

    莫家是个大家族,亲戚比较多,已经分家,爷奶跟着大伯一家住。

    莫景山排行老二,是家里唯一的读书人。

    “娘,送走了这么多啊。”

    莫小荷望着一碗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瞬间被分走一大半,有泪崩的冲动。

    爷奶偏心眼,所有的钱财都贴补给大伯一家子,吃穿用度,对爹爹莫景山只是一般而已。

    她是女娃,爷奶还指望她这一枝花高嫁光耀门楣,以后大伯家的堂弟堂妹们,说亲有个仰仗。

    结果呢,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和猎户的亲事板上钉钉,爷奶想把她送到县里给富贵人家做小妾,最后想想,老莫家也是要脸面的,此事作罢。

    莫小荷没了利用价值,就是透明人。

    她落水后,病怏怏这么多天,除了一个上门看笑话顺便八卦的堂姐,家里静悄悄地。

    前身太高傲,看不起村里的姑娘,整日一副冷脸,像别人都欠她银子一般,也活该没朋友。

    “小荷,百善孝为先,你以后嫁人,猎户他没有爹娘,可也不是石头缝儿蹦出来的。”

    李氏把碗筷放在食盒中,趁此机会教育自家闺女为妻之道。

    出嫁之前,女儿是手心的宝,到了别人家,就不是这么回事。

    莫小荷长相美,心气高,这是李氏最不放心的地方。

    嫁给猎户,落差太大,能安安心心本本分分地过日子?

    儿子莫怀远抽屉里的信,李氏看过,但是她一直没有开口埋怨。

    姑娘家的脸皮薄些,生怕莫小荷被打破幻想,做出极端的事儿来。

    “逢年过节,总是要去坟头上看一眼,添一把黄土,顺便烧点纸钱。”

    李氏把食盒交给莫景山,转过头,用手摸了摸莫小荷的头发。

    看闺女的眼神懵懂,显然还不明白,落水被陌生男子相救,意味着什么。

    “娘,你的意思是说,我没别的选择了吗?”

    莫小荷心中窃喜,她还没及笄,只能和猎户定亲,成亲至少要等到一年多以后。

    这一年多的时间,足够可以考察一个人的品性。

    猎户的模样,身材都是她喜欢的类型,总比那些扭扭捏捏的男人强多了。

    她简直不能想象,农忙时分,田地里为了怕晒黑,用布巾遮住头的男人那自认为优美的收割动作。

    大吴就是这点特别变态,人们对于美好的事物,有一种非同寻常的执拗。

    但是这不是没有好处,导致村里人做饭菜不喜欢糊弄。

    哪怕家中没什么好吃的,做出的凉拌野菜都保持着翠绿的颜色,让人赏心悦目。

    “小荷,娘知道你不甘心。”

    李氏一看有门,叹息一声,苦口婆心道,“人和人,看的是缘分,还有命。”

    猎户住在山里,可能也不富裕。

    作为男子汉大丈夫,皮相都是次要的,不能当饭吃。

    关键是,有没有为女子遮风挡雨的能力。

    村里的寡妇多次勾引猎户,寡妇有点家底,又是个风流的胚子,猎户从未动心,这说明他还是个可靠的人。

    “娘,人家救了女儿,就这么逼亲不好吧?”

    猎户有打猎的本事,身材高大,让人有安全感。

    “是了,娘得去打听下,猎户有没有定亲。”

    看年龄,应该有二十出头,那大块头在村里出没很多年了,形影单只,应该是没有娶亲吧?

    李氏觉得闺女说的很有道理。

    之前家里人的心态是,猎户若是能娶了小荷,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儿,却忽略人家的意愿。

    今天早上这条野猪肉的大腿,能说明点什么吧?

    明天男主露脸,哈哈


第004章 路见不平一声吼

    这一顿饭,莫小荷吃多了。

    娘李氏做的红烧肉,色香味俱全,加上这个时代无污染,野猪常年在山里跑,肉质紧实,真是比她吃过任何一顿红烧肉都要好。

    “小荷,你的病才好,就吃这么多油腻的。”

    李氏拾掇碗筷,看到自家闺女正在前院来来回回走个不停,用手揉着小腹,不由得叹息一声。

    闺女不是受啥刺激了吧?自从落水后,见到猪肉眼睛都放光。

    还是说,不得已嫁给猎户,所以提前适应吃肉的日子?

    “娘……”

    莫小荷老脸一红,饭桌上的那些肉,爹娘没吃上两块,都夹在她的碗里。

    很多年,没有被关爱的她,感受到浓浓的亲情,差点红了眼眶。

    在现代,莫小荷并不幸福。

    父母一个当官,一个经商,在别人眼里,她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富二代,官二代。

    自打记事开始,父母就忙着自己的事业,常年分离的夫妻感情不好,在外头各自有人,根本想不起来她。

    只有物质条件上,她从没缺过什么。

    父母不爱她,她没抱怨,至少,父母给了她一个优渥的生活环境,培养她学习学费高昂的绘画。

    来到大吴莫家,莫小荷才知道,原来亲人之间的相处模式是这样的。

    “娘,我吃多了,所以我来洗碗吧。”

    莫小荷不好意思偷懒,都是十四岁的大姑娘了,村里这个年岁的,种地做饭绣花,样样精通。

    自己没有做大小姐的命,就不要把所有人都当人奴婢使唤。

    前身不屑做这些粗活儿,对李氏的泼辣耿耿于怀,觉得女子应该笑不露齿,说话绵软,这才算是有修养。

    “你身子还没好,歇着吧。”

    李氏诧异地看了闺女一眼,心里琢磨,这几天暗地里观察,闺女好像懂事了不少。

    莫小荷坚持洗碗,去灶间端了热水,又在灶膛里掏出一些草木灰,去碗筷上的油腻。

    前身这小身板一看就不干活儿,十指细嫩,手上一点茧子都没有。

    莫小荷虽然也不希望自己将来成为一个粗鄙农妇,可也不能坐着,干等着人伺候。

    不过是个农家女,就应该有觉悟,眼高手低要不得。

    陪着李氏喂鸡后,莫小荷坚持到村里走走,这么久,她觉得应当出去透透气,顺便熟悉下地形。

    家里在村中算富裕,主要还是因为莫家村太过闭塞,村民没有别的收入,只能靠那一亩三分地过活儿。

    大哥莫怀远在外念书,闲暇时分到街上给人写书信,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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