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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猎户家的小娇娘-第100章

小说: 猎户家的小娇娘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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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峥终于感觉到不对劲,他放下碗筷,碗里的面条,已经吃得一干二净。

    “娘子,你不是说过,晚上睡之前不要吃蒜吗?嘴里会有味道。”

    残留的蒜味,用牙粉也刷不干净,莫小荷人娇气,以前提过,村里的人都做菜都喜欢用大蒜调味,炒菜都会放点蒜末进去。

    自家夫君表情太过认真,让莫小荷大囧,这话她是说过,那是因为晚上夫妻之间行房,亲来亲去,都是大蒜味,她就随口说了一句。

    这里不像现代,有漱口水,口香糖,那味道特别顽强,还有点熏人,她犹豫下,小声道,“要不,就吃一块?”

    “好。”

    顾峥没有异议,用筷子夹起一块黄瓜,抖掉上面的蒜蓉,放在嘴里咀嚼。

    “夫君,什么味道?”

    莫小荷难以形容此刻兴奋的心情,瞬间燃气豪情壮志,以后好好练习手艺,将来给自家夫君做好吃的。他虽然身材高大,有肌肉,可却太瘦了点。

    “恩,黄瓜的味道。”

    顾峥心里明白过来,却仍旧板着一张脸,逗弄自家娘子,明明她没有耐心,一逗弄,马上像炸毛的猫,呲牙咧嘴,亮出爪子,随时准备攻击。

    “……”

    莫小荷很无语,索性打开车窗,不理会他了。

    天已经漆黑,不远处的村落一片寂静,正是农忙时分,村里人睡得都早,隐隐约约传来几声蝉鸣。马车外,车队正在帐篷里整顿,姜老五领养了两个娃,整天笑得合不拢嘴,欢声笑语,没事就哼几首山间小调,调动车队的气氛。

    出门二十天,众人也已经习惯,风餐露宿的时候,并没觉得苦,吃好喝好,只是白日大太阳,有些难熬,出来的人,身上明显黑了一个度。

    冯氏正在洗碗筷,狗娃和春妮懂事地递抹布,旁边还有一口烧水的大锅,每晚都要烧一壶开水,预备第二日一早,灌入众人随身携带的水壶之中,留着路上解渴。

    平淡,安逸,没有大风大浪,其实这样的日子也挺好,看着众人脸上的笑容,莫小荷心有所感。

    还有大概七八天,就能到达颍川,沿途准备的绸缎已经售出一批,比她的预期要好,泸州丝绸是好东西,从来都不愁卖。如果不是货源不多,她又急着回家,一定干一票大的。

    顾峥得知得罪了自家娘子,老实把碗里的拍黄瓜都吃完,把碗筷送下马车,又给莫小荷打了热水。

    “哼。”

    莫小荷扭过头,哼了一声,假装没看见他,她在心里心疼他,白日赶车,那汗水透过衣衫,湿了又干,干了又湿,从来没叫过一句苦,不仅如此,还能把她照顾妥当,他总是很沉默,也不会表达自己的情绪。

    莫小荷很想为顾峥做点什么,她左思右想之后,很沮丧,爹娘谁也没想到,她未曾及笄就嫁人了,根本来不及学管家。

    “娘子,泡泡脚吧。”

    顾峥把木盆端在莫小荷眼前,用手试了试水温,刚刚好,他又站起身拾掇马车,白日两个小娃在车内,有点零零碎碎的果皮,莫小荷没清理。

    马车一侧车壁,挂着油灯,昏黄的灯光,却让人觉得相当温暖,莫小荷一边泡脚,一边看着她和顾峥在车壁上的影子,一脸恬淡地笑意。

    回家的日子越来越近,马上就能见到亲人,这一趟货全部出手,换的银子够他们很富足的生活十年,若只在村里,一辈子都够了。车马劳顿,去哪也不方便,可她就是适应了慢节奏,觉得没有什么不好。

    在现代,网络发达,有电视,电话,还有互联网众多平台,日新月异,也有人曾经感叹过,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也只够爱一个人。

    “夫君,咱们快到家了。”

    莫小荷跟着感慨了一句,出来大半年,各地风光风俗也算见识过,她很想躺在家里的大床上,她亲手布置,还没有住上的木屋。

    秋天里,漫山遍野的野花,采上一束,晒干做成干花,放在彩色的陶瓷瓶中,摆放在窗边,餐桌,也是一道美景。用藤蔓做秋千,在树屋上观景,那一刻,她等了好久好久。

    许是老天开眼,这几天没下雨,车队日夜兼程,八天时间一晃而过,莫小荷每天都让自己过得异常充实,她虚心和冯氏请教,做衣衫,做衣裙,做鞋面,都已经掌握七七八八。

    冯氏给出建议,可以去集市上买千层底,自己做鞋面,要不了几个铜板,省时省力,看莫小荷,也不差那几个钱,不用什么都亲力亲为。

    缝补,洗漱,喂鸡鸭,腌渍肉,做包子,蒸馒头,冯氏一一道出,莫小荷怕自己记不住,特地记录在小本子中,以后忘记了,就不时翻翻。

    到了颍川,没多远就是边境城池,这里是大越药材主产地,药丸很便宜,并且成效不错,车队的汉子们,或多或少买了一些,多半是买给家里的老人和孩子,以防止有什么头疼脑热的。

    莫小荷和顾峥回了一趟族里,送了几坛子从泸州带来的好酒,丝绸,还有一些小玩意,她又去自己和顾峥洞房的屋子看了看,摆设没有变,族中一直无人成亲,屋子就被保留下来。

    “夫君,绸缎咱们留一些,剩下的都卖了吧。”

    车队就在颍川散伙,姜大叔们往回走,她还有一车的酒水和零碎,回大吴,至少得雇一个车夫帮着运货。

    “昨天晚上,冯大春找过我,他似乎是不想回去了。”

    听说这一路要去大吴,冯大春想去大吴见识下,他有一把力气,到哪都饿不死,这趟出远门,就打定了主意,以后换个新环境,总比在村里,听着闲言碎语好。

    “姜大叔同意吗?”

    这年头背井离乡,是一件大事,必须要深思熟虑才行,不然有的后悔,而且很多村落闭塞,村民们对外乡人,始终持保留态度。

    “姜大叔说服不了他。”

    冯大春是个有主意的人,早就做好了决定,他和顾峥说,他的工钱都给姜大叔,自己身上只留下二两银子,就够生活了。

    到大吴,赁住个小院子,每个月两百文,吃住省着一些,落脚后,就能先做个运货的苦力,先稳定后再从长计议。

    夫妻二人来到钱庄,莫小荷这里全是银票,她要兑一部分现银,当初说好的二十两,已经给了五两银子定金,剩下的银钱就在今天结算。

    刚回到下榻的客栈,姜大叔就带着冯大春迎过来,看二人面色平静,应该已经达成了共识。

    “大春想到大吴,我也说不服了他,这样也好。”

    换个环境,从头开始,说不定还能拼出一份事业来,娶妻生子,虽然离得远,以后不能常见面,一年通两封书信也好。

    姜大叔死活不要冯大春的银钱,二人推搡着,不仅如此,姜大叔怕他一个人在外,坚持把自己的工钱给冯大春用。

    “姐夫,这么多年都靠你照应家,铁牛这两年要成亲,小丫过几年也要嫁人了,我做舅舅的,不能没一点表示。”

    冯大春言辞恳切,他早就抱着这样的心思,如果说以前还在犹豫,那突然出现的机会,让他坚定信心,大吴也没什么不好的。

    “等你以后有了银子再说。”

    姜大叔就是不肯要,他把银子拿走,以后大春怎么生活?老伴若是知道,还不一定怎么气他呢。

    二人僵持不下,最后顾峥调节,既然冯大春有心,就给姜大叔留下十两银子,正好此行去大吴,还缺一个车夫,他再出五两银子,到大吴结算,若以后遇见棘手的事,他们夫妻能帮忙的,也会搭把手。


第148章 买院子

    泸州的丝绸是很受推崇,莫小荷本想自己找绸缎庄供货,她拿来送人的几种印染图案,被族人看中,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道理,族人用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收购她手中的货。和族人公平交易,没有比市场价高,却也不低,彼此都没有占对方的便宜。

    原本要在颍川停留十天,因为货物脱手,三天以后,莫小荷这边所有的一切打理妥当,商队人有采买结束,准备踏上回去的路。

    期间,莫小荷回族里看了看,族长安排他们这一支迁移,在大吴的莫家族人,除出嫁女,都要举家搬迁,屋子这半年已经被建好,统一是宽敞的大瓦房,有点类似现代的别墅园区,门前是一条条林荫小路,铺着青砖,以防下雨天坑坑洼洼,踩一脚泥。

    看了一下家人以后的居住环境,莫小荷很满意,但是她心里还有点小失落,爹娘搬到颍川,她在村里,可算是孤家寡人了,想回娘家,要赶好几天的路。

    从泸州出来一个月有余,商队的人归心似箭,在姜大叔的带领之下,匆匆忙忙地往回赶,临行前,顾峥和莫小荷夫妻请客,去当地有名气的酒楼吃了一顿好的,席面都是山里的野味,众人喝得醉醺醺。

    姜大叔说了很多感谢的话,又叮嘱冯大春,泸州永远是家,在外如果是混不好,就回家,别有什么顾虑,他这个当姐夫的没什么能力,管饭却没问题。

    送走一行人,莫小荷这边定在明日出发,她提前在马车上收拾包裹,把自己沿途采买的小物件,分箱子装好,荷包,绣帕,络子,还有好看的雕刻品,女子家喜欢的胭脂水粉,东西太多,显得零碎。

    “夫君,我才想起来,我们忘记一件事。”

    顾峥本想帮忙,但是莫小荷拒绝了,其中还有肚兜和托绣坊做的私密亵裤,若是让自家夫君看见,还是挺难为情的。她在拾掇自己衣裙的时候,突然想起自己裙子被偷,从而联想到范淑香范寡妇。

    “什么?”

    一路上,顾峥一件物事没给自己买,他只有一个小包袱,其中一套新衣,是自家娘子前几天的杰作,大小刚刚好,针脚细密,他怕赶车弄脏,磨破细软的布料,始终舍不得穿。

    “就是张大娘啊,咱们说过,路过去看看的。”

    范淑香杀人偿命,已经死了,好歹得知会一声,说清楚来龙去脉,毕竟,他们夫妻是知情人。只是回程有商队跟着,加一起二十来号人,停留在那个小村落,有些不方便。

    “我记得,所以托张大娘同村人送了口信。”

    顾峥本想写一封信详细说,但村里没有识字的人,张伯和张大娘年纪大了,腿脚不好,没的再跑个十几里,去邻村找人帮忙看信,他说明情况,有机会一定带着莫小荷过去看看。

    “那就好。”

    莫小荷对张家印象太深,她难以忘记,真正意义上的洞房花烛,其实是在一个逼仄的小屋子里,可那晚,她真的觉得自己置身在五颜六色的花朵中,愉快得可以飞起来。

    次日一早,夫妻二人继续上路,到了颍川,就离大吴越来越近了。

    目测快走,颍川到边境城池五天,到大吴后,轻装上阵,三四天就能到镇上,休息两天后回村。

    “夫君,我看咱们就在镇上住两天,买一处院子。”

    这个是之前夫妻商量过的,两三天的时间,也能帮冯大春赁住一处院子,莫小荷对镇上并不太熟悉,她打算请表哥李河帮着打听一下。

    冯大春是个惜字如金的人,或许是之前好心被当成驴肝肺,反被人反咬一口,他对人不是那么信任,但很多细节,展现他是个好人,人品绝对没问题。多个朋友多条路,能照应下,夫妻二人不会推脱。

    顾峥和冯大春脾气相投,偶尔会喝点酒,聊几句打猎的趣事。

    越往南边走,越顺利,一行八九天,马车终于进镇之后,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

    莫小荷在马车上,打开车窗,离开了半年多,再回来,有一种熟悉之感,街角的糕点铺子,是她经常光顾的,还有那制造赝品的书画铺子,不晓得什么缘故,已经改成了酒庄。

    “顾兄弟,原来大吴竟然是这样的。”

    冯大春左看右看,不同于大越厚重的建筑,大吴多了一种秀丽的美,街道上青砖混合着红砖,摆出各式的花样,女子们打着油纸伞,在雨中慢行,丝毫不显得焦急。屋檐两端高高翘起,墙壁上刻有壁画,淡妆浓抹,就好像一副山水画卷。

    “雨太大了,咱们先去我表哥那里歇一下。”

    打铁铺子很好找,莫小荷给了银子后,李河兑下铺子,换了牌匾,里面小院的破旧的房屋请人修补,又加了灶间,他晚上一直睡在后院。

    下雨天,门口无人,莫小荷让顾峥和冯大春把马车牵到后院,她打着伞,好不容易才在车上跳下来,顾峥要抱,她不肯,当着外人的面,还是挺难为情的。

    自己跳下来的结果是,裙角和鞋子上,溅得到处是水。

    “表哥,表哥,赶紧出来,也不看看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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