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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明月照君来-第69章

小说: 明月照君来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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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群人的气氛实在是快活,就连一个人坐在另一端的一位看似病弱面有风霜的公子似乎也被他们的笑声感染,看过来的目光中染上了几点笑意,周身沉郁的气息也消散了些许。
  这种轻松的气氛一直持续到几个人掀开门帘走进来。
  为首的是一个紫红脸的大汉,身材有些胖,至少走进来的三个人中他是最胖的。他们一边进门的时候,口中就已经开始高谈阔论,谈的都是些江湖上“刀口舔血”的勾当,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多么厉害的大人物一样。
  走进来的这三个人,要说起来在江湖上确实有些名气。特别是为首的那个紫红脸的胖子,是中原十三家最大的镖局之一“金狮镖局”的大镖头诸葛雷,在江湖上还混了个“疾风剑”的名头。
  真要说起来,比起北边那桌普通商队和周围那些出身其他小型镖局的镖师,这三个人确实算得上是大人物了。也难怪那位为首的“疾风剑”诸葛雷走进来时就高昂着头没有看其他人一眼,也许在他眼里这里的其他人也确实值不上让他正眼瞧上一眼。
  这三个人在大堂中央的酒桌上坐下还在大声谈笑,北边那桌商队的声势却渐渐小了下来。大家都是拿命在江湖上混的人,都看出来“金狮镖局”的这三个人脾气恐怕都不太好,又都喝着酒,一不小心就可能惹出乱子来。没过一会儿,北边那桌商队周围的人就各自散去了,商队领头的大汉也带着自己的人上了楼。只剩下那个穿着灰布衣的年轻人端着花生米坐到了椅子上,非但没走还拿过了桌上剩下的那壶酒,一边喝一边自娱自乐地吃着他的花生米。
  这一边,“金狮镖局”的三人也在喝酒,三杯黄汤下肚,他们就开始胡侃海吹起来,吹捧起了诸葛雷曾经的辉煌往事。他们正提到几年前走镖时在太行山遇到“太行四虎”。
  “太行四虎”这名字听着挺霸气,其实也只不过江湖上一群以打劫为生的匪类,在太行山一带还算有点名气,便自以为傲地给自己起了个“太行四虎”的诨名。太行山附近的其他人因畏惧他们的声势,也就跟着默认了这个名号,实质上也不过是四个有点武功的江湖匪类。但不管怎么说和其他绿林大盗比起来,这四个人也算是榜上有名了,诸葛雷太行山一行让这四头“老虎”都授首剑下也的确值得吹嘘一番。
  只见他们其中一个人神采飞扬地描述道,“当时那四个浑人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俺们就留你们一命’。敢跟大哥这样说话,简直是胆大包天,话还没说完就被大哥一剑穿喉了。”
  另一个人也分外捧场地大笑道,“不是我们自夸,要论掌力雄厚,那当然是我们总镖头‘金狮掌’。但要数天下间剑法之快,恐怕没有人及得上咱们大哥了!”
  诸葛雷听着这话豪气干云地大笑着喝了杯酒,然后正要故作谦逊地推拒一番,旁边突然传来一声意味不明的轻笑。
  这个时候,客栈大堂的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还在大声谈笑的也只剩下诸葛雷几人,这声笑声正好在几人谈话的间隙之间,分外地显眼。
  诸葛雷眉头一皱,放下了筷子没有说话。他的那个结拜的赵二弟已经闻声朝轻笑声的方向瞪了过去,眼见只是一个面目平凡扔进人海中就找不出来了的年轻人,他呲了呲牙,阴森森地冷哼道,“小子,你笑什么?”
  那位布衣年轻人似乎没察觉到他话里的危险,只懒洋洋地夹起了一颗花生米,笑着道,“我是在笑……这里可是塞北,万梅山庄的地盘。尊驾在别处夸口也就罢了,在这里自夸剑法,问过此地主人的意见了吗?”
  布衣年轻人“万梅山庄”这几个字一出口,赵二顿时语塞,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他身边那个刚刚吹捧诸葛雷剑法的另外一人,闻言酒气也立刻醒了几分,抬头紧张地四处张望了一圈好像在找周围是不是真的有万梅山庄的人在场听到了他刚刚那句话。就连诸葛雷也一改之前任何人都不值得入眼的高傲样子,皱着眉抬头朝他看过去。
  布衣年轻人依然悠哉地坐在原位吃着他的花生米,他的面目实在平凡,扔进人海里转个眼估计就找不出来了。拿着筷子的手也很随意,手指蜡黄,手背上还沾了点尘土,怎么看都跟普通客栈跑堂的小儿没什么两样。但是,普通小二是不可能在三个浑身煞气的镖头的打量下还有这样淡定的神态的。
  诸葛雷上下打量了他一圈看不出深浅。虽然怎么看这人都只是一个武功低微的普通人,但是诸葛雷能够在江湖上活这么久,其人看似张狂但也有一分较之旁人多得多的谨慎。念及这里的确是万梅山庄的地盘,他刚刚那句话也的确是一时酒气上头自大得过了分,最后他心里还是不要惹麻烦的心思站了上头。几个人扭过头,权当没听到一般,不再看那边那个不知死活的小子,自顾自地继续喝着酒。但高谈阔论之声,确实渐渐低了下去。
  这一幕落在坐在东边那桌的病弱公子眼里,他低头继续喝着酒,手指从桌旁的刻刀上收了回来。他之前上楼为他处理客房问题的那位高高壮壮的黑塔一般的仆从此时也从楼上下来,走到了他身边,低声道,“公子,南面上房已经打扫干净空出来了,随时可以休息。”
  病弱公子点了点头,半点不意外的样子继续喝着酒。
  那高壮的仆从看了一眼中央那桌声势小了许多的人,笑着说,“万梅山庄的威慑力在这塞北之地倒是越来越厉害了。”刚刚那一幕,他在楼上也看到了。原本若那三人不临时收手,他也会去将他们拦下来。毕竟那年轻人只不过是说了一句话而已,罪不至死。
  病弱公子端起酒杯浅浅一笑,“不只是在塞北,在整个中原恐怕也是如此。”
  高壮仆从认同地点了点头,然后转而又有些疑惑,“咱们在塞外的时候跟万梅山庄的人也打过一次交道,观他们行事也并不算霸道啊。”
  “这与他们行事风格无关。”病弱公子又喝了一杯酒,轻咳了一声对他解释,“老虎即便吃饱了站在你面前,你知道它这个时候不会吃你,但你依然会觉得害怕。”
  仆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病弱公子笑了笑,语气中带了些感慨,“西门庄主是高悬于整个江湖之上的一把剑,有他的存在,江湖上那些罪大恶极之徒都不得不收敛几分。若有机会,我倒是有心拜访一二,见识一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高壮仆从心中亦然神往,口中却笑着道,“可是传言西门庄主是不喝酒的。”
  “咳咳……所以这就不太好了。”
  主仆二人正笑着聊着天,这时候,又有两个人掀开门帘进来了。

  ☆、金丝甲

  六个多月前; 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大盗梅花盗疑似重出江湖。不到半年的时间,他已经犯下了几百桩大案,手下血债累累,许多好人家的女儿也因为他被毁去了一生。
  已经有七八十家江湖中的中小型世家联起手来拿出了大笔的钱财,来悬赏这位大盗。隐元会的侠义榜上,此人的悬赏金额也一举排进了前十名。可以说; 只要能够拿下这个人,无论他是不是当年的梅花盗,抓到他的人钱财声名都可轻而易举地收入手底。一时之间,盯上此人的人多如过江之鲤。
  因为梅花盗杀人多用暗器; 那盛开在被害人心口的血一样的梅花是他的标志,所以那些自觉武功有可能及不上梅花盗又想拿赏金的人便另辟蹊径,将目光集中到了外物上来。传说中武林三大至宝之一的“金丝甲”,落到了许多人眼中。
  诸葛雷这一趟在关外走镖,运回来的那批货物,其中就包含了这件如今令江湖人趋之若鹜的至宝。也不知是不是走镖途中走漏了风声,他人刚刚出了塞外来到这座边关小镇,黑道中有名的两个杀手,“黑白双蛇”便找上了门来。
  “黑白双蛇”杀了诸葛雷,从他手中抢到了那个包裹。然而现在; 他们也死了。死在了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李寻欢手下。
  寒风呼号; 撕扯着悬挂在客栈大门前的门帘。冰冷的风从门缝从窗框从许许多多的缝隙中透进来,方才还温暖如暖春的大堂中此时连空气都冰冷得渗人。
  客栈大堂这时候只剩下了四个人,堂里的其他客人包括掌柜的在“黑白双蛇”进门的时候就已经跑得没影。这两个骄狂至极的黑道高手从不将人命放在眼里; 他们杀了诸葛雷从他手中拿到东西之后就要杀了大堂中的其他人灭口。然后,试其他人性命如草芥的“黑白双蛇”就撞上了硬茬,并且撞得头破血流,让自己的性命也成了草芥。
  两具已经没有半点气息的尸体已经倒在了地上,鲜红的血液从他们的喉咙口流出来在地上染出一片血色。他们的喉咙口分别插着一把小刀,一把是之前那位病弱公子用来雕刻木雕的刻刀,另一把也非常地普通。刀柄粗糙,刀口只是一块薄薄的铁片,随便在村口找一家铁匠铺,铺子里的老铁匠都能给你打出十把八把来。
  真正不普通的,是用这把飞刀的人。
  但凡有一点江湖见识的人只要看到黑白双蛇的死状,看到他们的喉咙口那把飞刀,就已经能够辨认出此时坐在东边的桌边一边咳嗽一边喝酒的病弱公子的身份。
  只可惜,此时站在黑白双蛇旁边的那个黑衣少年就是那个半点江湖见识都没有的。所以,他虽然看过去的目光带了些好奇,但依然可以坦然地开口问道,“他们为什么临死之前还吓成了那样,你很有名?”
  确实很有名的李寻欢笑着回答道,“或许吧,但我也不觉得有名是什么好事。”
  黑衣少年点了点头,他是跟在黑白双蛇的身后进来的,但其实他们也并不认识。这间大堂里他唯一认识,或者说见过的,也只有之前在路上遇到过的这位病弱公子。
  黑白分明的眼睛在大堂中扫视了一圈也没有找到原本应该在大堂中守着的掌柜,黑衣少年回首看向笑着看着他的李寻欢,“我原本想说请你喝酒的,但是现在店家人不见了。”
  李寻欢笑着道,“你现在有钱了?”方才在路上,他遇到这位黑衣少年时,曾开口说要请他喝酒时,但黑衣少年非常直白地告诉他他没钱所以喝不起酒。
  现在面对他的这个问题,黑衣少年点了点头,“有了。”
  李寻欢也不问他的钱是从哪儿来的,只笑着建议道,“你可以将银子放到柜台上,然后自己在柜台后面拿酒。掌柜的回来只要在柜台上看到了银钱就不会怪你。”
  似乎是觉得这个办法可行,黑衣少年闻言很果断地走到了柜台前放下银钱拿了酒,然后走到李寻欢桌前坐下。酒坛底部撞上木桌轻轻晃了晃,黑衣少年拍开封口,一阵酒香在空气中蔓延。
  “请你喝。”
  李寻欢含笑看着他给自己和他一人倒了一杯酒,然后还没忘了那位高高壮壮满面虬髯的仆从的份。
  一杯酒下肚,黑衣少年略微皱了皱眉,“这酒没有我姐姐酿的好喝。”
  “你还有个姐姐?”李寻欢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他倒不觉得这酒难喝,只要是酒,他都喜欢。
  “认的姐姐。她在冰原上救了我,我要报恩,她就认我当了弟弟而且对我很好。虽然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对我好,她什么都不缺,我也没有什么可以为她做的。”
  黑衣少年看起来有些困惑,不知为何他在这位一天之前还是陌生人的病弱公子面前很是放松。他们就好像认识了许久的老朋友一般,他顺口就将心里话说出来了。
  李寻欢显然也很喜欢面前这位少年,他笑着宽慰道,“并不是所有人对一个人好都是有理由的,你说你的姐姐什么都不缺,说不定她就是缺一个弟弟。也说不定,她本身就是一个善心的人,愿意对身边的每一个人好。”
  黑衣少年认真思索了一会儿,点了点头,“你说得对,她的确是一个很好的人。”他原本是没有什么表情的,锋冷如他腰间的那把剑一般。但说到这句话的时候,不知道想起什么,他的唇边泛起了一抹笑容,周身的冰雪融化,整个人都变得温柔起来。
  李寻欢于是也笑了。他们又一起喝了几杯酒,黑衣少年其实并不是嫌弃酒店里的酒难喝,他只是单纯地陈述了一个事实。即便是如今有人对他好了,这在塞外风雪中长大的少年依旧是一匹可以独自在野外狩猎生存的狼,他从不嫌弃可以入口的任何食物。
  两人喝着酒,李寻欢身边的那位虬髯大汉已经将那个至少惹出了三条人命的包裹拿了过来,掀开层层包裹的绸布,里面是一件细软的金丝甲。
  “原来是这个。”李寻欢看着这件自带腥风血雨的武林至宝,语气轻描淡写不带半分在意。
  “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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