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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穿越之田园农家-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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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易听到这话,赶忙陪着笑,“你老大人有大量,千万不要见怪,你看我母亲都疼成这样,可有什么止痛的方子?”

    “哦,你就随便给他熬点姜水吧,或者一些茱萸水也可以!”刘大夫说完之后,就背着药箱离开了,可是刚走到门口,看着地上的那摊东西,痛心疾首的说道:“你们真是……真是……暴疹天物……”

    安易顺着刘大夫的眼光,看着那滩东西,“哦,这是我在山上采摘来的药草,因为回来的急,还没有来得及分类,准备明天早上就去城里面,把他们给卖了!”

    刘大夫听到这话,收回来那副痛心疾首的模样,双手背在背后,冷冷的说道:“想不到你这个皮皮混混,竟然还知道药草?”

    “呵,这不是小时候也读过一些书吗?所以真的的多一些。对了,刘大夫,你也帮我看一下,这些药草,会不会有人要呢?”安易讨好的说道。

    刘大夫不耐烦的点了点头,说道:“虽然不是什么珍贵的药草,但是药房也经常用,应该会收你的!

    到时候……你去城里卖草药的时候,尽量卖给仁庵堂,他们那边的价钱,给他更加优惠一些,而且童叟无欺!”

    安易跟小鸡啄米似的,点了点头,十分恭敬地把安大夫送了回去,至于安母这里,知道她是风湿之后,从自己的空间里拿出一瓶万花油,给安母揉了揉在疼痛之处。

    不一会,安母止住了呻吟,看着那瓶药膏,脸上带着一丝不舍,说道:“这才短短一会儿,我就感觉到自己的疼痛,已经没有刚才那么剧烈了,这药效这么好,应该很贵吧!”

    安易安抚地笑了笑,说道:“娘,你就放心的用吧,您放心,家里面一切都有我呢!”

    “可是……”安母还是烟锁眉头,整个人的眼里,都有化不开的哀愁。

    “没有什么可是,你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好好休息,钱财的事情,你不要担心。”安易肯定的说道。

    安母叹了一口气,躺在床上,透着窗户细缝,看着外面的白月光,叹息的说道:“没有想到,一转眼就是二十年,你都长这么大了,也懂得孝顺我,我真的……”

    安母没有继续说下去,转过头来,对着安易安抚的一笑,拍了拍他的头,“我的儿子长大了,就算是我到了九泉之下,也会安心的。”

    安易只是笑了笑,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安母说话说了半截,却不继续说下去了,二十年前?二十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安易知道他是和安婆子一起逃难逃到这里来的,当初来的时候,安婆子还十分年轻,而且长相极美,浑身上下还,带着一丝贵气。

    想当初村,里面可是有不少爷门要娶安婆子,可是安婆子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不肯嫁给别人,还守着这个安易这个败家子,过了一辈子。

 第十二章 往事二

    不光如此,安易还发现,安婆子还十分坚信自己能够升官发财,要知道,就算是她再相信算命的,可是二十多年了,一点都变化没有,谁都会着急的,那是安婆子不光不着急,而且还十分的坚定。

    “娘,前几天我不是和你说了吗?我头部受了一点创伤,所以好多事情都忘记了,你能和我讲讲以前的事情吗?”安易小声的问道。

    安婆子低下头,好像有一丝不愿意,最后抬起头,说道:“以前也没有什么事,在你很小的时候我就送你上了几年的学,可是……你自己也不愿上下去,说官场太过黑暗……”

    安易听到这话,嘴角抽搐了一下,官场太过黑暗?真是一个能吹牛逼的人。

    “后来……在你十六岁的时候,你就娶了老大的娘……”不得不说,老大的娘也十分的合她的心意,这个秀才家的姑娘,温良贤淑,透着一股的贤惠劲儿。

    唯一不好的就是身体太弱,他儿子只是去赌个钱而已,就闹这闹那,使个小性子,也幸好他大孙子命大,活了下来,至于那个大儿媳妇,孩子生下来一个月后,得了一场风寒就去了。

    “倒是一个好姑娘,就是命不太好,性格也不怎么滴好,要不是看着他给他们家延续香火,我根本都不让她进我们家的祖坟!

    至于老二家的母亲,是屠夫家的姑娘……”

    老二家的母亲长得一般般,但是身体看着强壮,当初她就是看着这么强壮的身体,觉得这个女孩子好生养,就把这个女孩子聘了回来,这不,才来咱们家不久,就怀了老二……

    老二家的虽然看着好,但她娘家真不知道什么好吃的东西,每次他儿子犯点事儿,他们那边就找过来,打了她的儿子,哎~老二家的确实不怎么懂事……

    老二生了老二之后,身体还十分的康健,可是她也不想想,她现在正在坐月子,他儿子总不能一直空旷着,所以……就看上了老三的娘,想把她聘回来。

    可是老二的娘听到这件事之后,闹死闹活,最后把身体给闹弱了,白白便宜了老三的娘……

    “你们终归还是有缘无份,不过老三的娘真不是个东西,当时我就看他不安分,在未婚的时候就和别的男人勾勾搭搭,结婚的之后,还克死了自己的相公。

    当时我就说把她聘回来,当一个妾就罢了,可是你死活不让,还要娶她,你看看,现在她看你有点事儿,早就把你丢下来了,跑了!”

    安易听到自己这三个妻子,低下了头,他知道这些话中掺了一些水分,不说别的,光是他第一任妻子,他就已经在村民的耳中听过好多次了,是个温婉善良的好姑娘!

    至于他第二任妻子,虽然娘家强势了一些,可是对于这个家,还是十分的负责的,尤其是对于他的大儿子,虽然她是后娘,可是却完全没有后娘的风范,这个典型的好女人。

    也许是因为作孽做的太多,他的第三任妻子就不是啥好东西了,克死了第一任老公不说,还和别的男人勾勾搭搭,有几次见他快没有救之后,竟然还抛夫弃子,实在是令人作呕!

    说起来这个安易,在村民的耳中安逸,以前还是一个非常好的孩子,毕竟读过几年书,待人接物也都非常的棒,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变了。

    喜欢去不干不净的地方,不光如此,还喜欢赌钱闲的没事的时候,还喜欢去偷鸡遛狗,经常去祸害庄稼人的心血,十分的惹人嫌弃!

    “娘,这些年你真是辛苦了,你放心,从今往后,我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安易保证的说道。

    安婆子听到这话,拍了拍安逸的手,十分的欣慰,“听到你这句话,就算是让我死,我也死而无憾了……”

    安易并没有把自己在森林的那片奇遇说出来,毕竟这种事情,能少一个人知道就少一个人知道,毕竟人多口杂,传出去就不好了!

    喝了一些姜汤之后,安婆子就睡了过去,安逸摸了摸她的被子,只觉得硬的可怕,还带着一丝潮湿,这样可不利于病情。

    房间的窗户早就变得破破烂烂,从里面,可以直勾勾的看到外面,窗户一打开,粉尘飞扬,安易不适应的咳嗽了一下。

    新鲜空气争先恐后的涌进来,房间潮湿的气息,也被赶了出去,本来暗黑黑的房间,顿时变得明亮起来。

    安易轻手轻脚的出去了,看着三个孩子,摸了摸他们的头,看着天色还早,说道:“走,跟我一起去河边,我给你们捉鱼吃!”

    三个孩子听到这话,口水差点流了出来。他们还记得前几天那个鱼塘,十分的鲜美。

    “爹爹,我还想吃你上次炒的那个……小虾……”安馨口齿不清地说道。

    “好!”安易摸了摸他们的头,一起来到了溪流边。

    村民们不怎么喜欢吃鱼,主要是有股鱼腥味儿,虽然他们知道姜能去腥,可是里面的鱼刺太多,而且他们也不想花费这种功夫,去捉鱼!

    这片河流,除了小孩子闲的无事的时候来捉鱼,然后在河边升起篝火,和小伙伴们一起烤鱼吃,不过味道倒是一般般,毕竟既没有调料,也不懂得怎么处理,能有多好吃?

    在捉鱼的时候,安易有个惊奇的发现,就是老大安文,竟然是一个捉鱼的好苗子,还不到一会儿,又做到几十条小鱼,大约都有手掌般大。

    家里面又没有冰箱,人又吃不了那么多鱼,做太多又容易坏,所以安易赶忙出口制止,“行了,这等于够吃了,老大你不要再捉了……”

    安文擦了擦头上的水渍,露出小米花似的牙齿,说道:“鱼汤很好吃,父亲可以多做一些,您放心,我们一定都能给它吃完!”

    “贪多嚼不烂,再说了,晚上会给你炒河虾呢!”安易笑眯眯地说,然后用着他上次做好的网兜,和三个孩子一起捉虾。

 第十三章 簪子

    到了晚上,他们一家子吃了一顿香喷喷的晚餐,虽然都是鱼汤,也没有什么干的东西,毕竟家里面粮食已经告罄了,只能鱼汤加野菜,对付着吃。

    安婆子吃到自己儿子亲手做而且亲手端过来的饭菜,一张皱巴巴的脸,笑得跟朵菊花似的,脸上满是欣慰。

    “娘,明天早上我准备去逛逛集市,今天我在山上采了一些药材,准备拿去卖,看能不能……”安易说着说着,还低下了头,药材能不能卖钱他不知道,可是他的身上有钱,这钱必须要过一个明路才可以。

    “你等娘一下!”安婆子把碗放在炕沿儿上,转过身体,从枕头下面,掏出一张皱巴巴的手帕,打开手帕,里面有个小的银簪子。

    “这是我以前的首饰,你拿去当铺,把它当了……”安婆子看着这首饰,眼睛带着一丝怀念,可是安易知道,安婆子已经拿过很多的首饰,去当铺了。

    虽然只是一根细小的银簪子,可是几十年下来,边上的细纹渐渐磨平,可是通过这花纹,依然可以看得出这簪子,以前一定是非常的精致。

    安易摇了摇头,把簪子推回到安婆子的手中,说道:“娘,这东西你好好保管,不管怎么说,留个念想也是好的,至于家里面的事情你不要操心,难道我一个大男人,还养活不了你吗?”

    安婆子摇了摇头,带着一丝讨好的说道:“不是……就是你也需要本钱,我也不能帮你太多,只希望这点东西,能帮助你一些……”

    好善解人意的母亲啊,不得不说,原主这辈子,真是有着天大的福分,不光有一个对她很好的母亲,而且还有两个很好的妻子,还有三个很可爱的孩子,作为一个男人,真的算是人生无憾!

    安易摇了摇头,并没有收那根东西,因为他知道,这根簪子,算是安母最后的东西了。

    走出房门之外,朗朗的月光打在他的身上,影子印在地上,树叶随着微风的吹动,撒啦啦的奏响乐曲。

    安易突然灵光一闪,他怎么忘了这个,关于簪子,他也会做,不过做的都是一些简单的东西,他自己diy学的。

    当初,他从城镇回到了乡下,还创立了一个农家乐,享受着田园生活。

    因为是田园生活,所以安逸的衣服,普遍都是偏古代一些,就连头发也不扎起来了,而是用木簪,挽起来!

    至于木簪,安易会刻梅花,还有木兰花,还有玫瑰花,以及各式各样的花朵……

    不过安易最喜欢木兰花,主要还是受《步步惊心》的影响,尤其是四爷拿出来跟木兰花簪的时候,画风真的好美啊!

    安易想到这个,就赶忙开始行动起来,家里的木料倒是有很多,主要他们家靠近山上,每年刮风下雨,总会吹倒几棵树木,再说安逸,从来砍柴,三个孩子又砍不动大树,所以那些被吹倒的树木,又便宜了三个孩子。

    家里面可没有什么克刀之类的,不过安易的空间有,不光如此,他的空间里还有许多的东西,都是一些日常用品,经过了前几年的消耗也用得七七八八,不过剩下的依旧十分的可观!

    不过安易却不敢拿出来,他能来到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科学不能解决的,再加上他现在什么都不知道,万一被有心人盯上,那他岂不是被人当成妖怪被火烧死。

    所以空间里的东西,他是能不用就不用,尽量去淡漠这个东西,如果要用的话,尽量不拿成品出来。

    拿出工具之后,虽然手有一点点声,可是不一会,就变得熟练起来,才短短一两个时辰,就已经刻好了二三十只。

    看着新鲜出炉的木簪子,安逸总觉得少了一些什么,突然一拍脑袋,赶忙回到房间里,看着三个睡熟的孩子,安逸给他们盖了一下被子,现在进他们的额头,从箱子里拿出一些东西,轻手轻脚的出去了。

    安易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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