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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南疆记事:密林诡境-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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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小壶水,自然是不够解掉我那剧烈的渴意。为了让四个水壶早些装满,我索性将发着光束的手电筒插进胸前的弹匣肚兜里。弹匣和手电筒的大小差不了多少,倒插进去很合适。光线被织布罩住,如灯笼一般,散出微弱的光,刚好可以让我们辨清眼前的事物。
  双手腾出,我和旗娃各拿上两个挂在肩上的水壶,伸到岩壁下接水。水液滴进壶底的声音模糊可辨,手中的重量,在慢慢加大。但是,四壶水要等到全部加满了话,估计要费上一阵时间。
  这是一个相当考验耐心的差事,落水加注得很慢不说,握着水壶的双手,也要一直僵举在空中,不能动。但是,渗着水的湿岩,恰好与胸部平齐。为了让身体舒服点儿,我就让弯着的腰挺直,抵靠在湿岩上,仅让双手稳在岩下。
  反正两个眼睛盯着水壶,速度也不会加快。倒不如好好站他一阵,等待手中的重量慢慢加至最大。
  插在弹匣肚兜里的手电筒,隔着布物所发出来的散光,照明效果比我想象中还要好。不仅能照清眼前事物,连身旁那旗娃的侧脸,都还能勉强看清。比起我,旗娃这小子就有点儿“吃相难看”了。他所憋藏着的渴意,似乎更甚于我,那壮实的身躯,屈膝而蹲,旗娃双手稳举两个水壶,脑袋则侧伸到岩石之下,嘴巴大张,接饮水滴。
  那样子,不免让我有些好笑。这小子啊,除了今天的暴怒行为之外,哪里都好,我真是挺喜欢。回想着今天他向黄班长骂语相加,以及我对他拳脚相加的画面,似乎有点儿不真实——眼前这个旗娃,才是本真的旗娃嘛。
  对着他那蹲身张口的窘态,我暗暗发着誓,如果一切顺利,我一定要替王军英,将这小子顺利带回国。我真挺喜欢他。那或许是在这种困境中,所加生出来的“情愫”吧。
  就这样想着,正还准备抬头仰望一下星夜,祈祷一番时,那胸前所亮出的散光,忽然照耀到什么不对劲的事物。不对,实有不对,我皱起了眉头,头顶那片岩壁上,好像多出来了什么玩意儿。


正文 第九十九章 :过肩摔
  那是一种很本能的感觉,虽然除了光束发散的范围外,其他地方都是漆黑一片,眼睛看不清晰,但就是感觉有什么东西在哪儿。
  心中觉异的我,立即抬起头,顺着岩壁望去。此时的我双手伸进了水岩之下,胸口也借着力,抵在湿岩上面。所以,抬头一寻望,下巴几乎就要贴到湿嗒嗒的岩壁上边儿了。
  胸口散发出来的光线,勉强照亮了上方的情况。尽管无法看得很清晰,但能看出,有一坨黑漆漆的轮廓,正趴在我那头顶上方的岩壁面上。脑袋里的神经,还未来得及处理视觉反馈回来的影像时,我就又看到,在离我额头不过三五公分处,一根毛绒绒的触脚,正缓慢的朝我脑袋靠来。
  这一下子,让脑袋立即发出了紧急指令,神经同时也是一阵毛炸,我没忍不住,立即哇吼出声。同时,身体本能的想躲避那毛绒绒的触脚,直接急剧往后一退,顺下一坐,摔跌在了那洼浅水中。
  稳拿水壶的双手,自然也是即刻松掉。
  幸好水壶是用帆布袋挂在了肩上,不然这番惊吓中,我哪里还顾得上它们。两个水壶随着我的坐跌,自然也被带了下来。只听金属制的水壶摔倒地面,与身下的石面碰出叮响。也不知是否前功尽弃。
  但被惊吓至极点的我,无暇再去顾及水壶情况,我发疯似一路往后坐退,也不望去腰间掏出手枪、从肚兜里拿出手电筒。
  至于说那黑暗中蹲身饮水的旗娃,此时又是何等反应,我根本看不清。眼神死盯着那片黑暗中的岩壁,我以最快的速度掏出了手枪与手电筒。手电筒的光束,随着我手臂的抖动,剧烈摇摆,如夜里的探照灯一般,左右晃动。
  但很快,我找准了刚才那个位置。吓破了胆子的我,一边起身,一边将双手里的手枪与手电筒,统统对向那个位置。
  光束射向垂直的岩壁,那趴在湿岩上的诡物,可算是撕掉了黑夜的遮盖,在黄白的光线下暴露无遗。光束以自然界里最快的速度射向岩壁,岩壁被照亮后,便又将那上边儿的影像,以极快的速度,反射回我的眼睛里。
  第一眼过去,我根本不太敢相信我所看到的画面。
  那渗着水渍的岩壁上头,那夜色下的轮廓,不是什么奇异怪物,趴着的只是一头八脚蜘蛛。蜘蛛里黑外黄,身上各处都遍及着深长的棕黄绒毛。但,若不是那生在蛛体四侧的粗长触脚,我甚至会以为此时趴附在岩壁之上的,是一头黄毛猿猴。
  想必各位读到这里时,已经可以猜到我接下来将要描写的是什么。是的,普普通通的一只八脚蜘蛛,哪里能将我吓得坐跌在地。事实上,我在抬头察看异样时,那黑漆漆的轮廓、那粗长的触脚,就已经让我知道,趴在我头顶的那家伙,个头不小。
  全文已经写至这里,各位对我所遭遇过的天坑奇物,想必也有了个大概了解。总的概括来说,它们在大自然的客观规律下,一是样貌奇,二是个头大。这便是天坑怪物的大致特点。是的,各位,我没有丝毫夸张的向你们传述,那手电光下的湿渍岩壁上,趴附着的,是一只如人一般大小的蜘蛛。
  实际上,对眼前这个怪物的量词,我更倾向于用“头”。
  如果说大到离谱的鼻涕虫,带给我的是无尽的恶心反胃感,那么这头离奇巨大的蜘蛛,为我带来的,便是直击心底的惊愕与恐惧。
  直到现在,直到我安全的坐在桌前,向你们转述这番诡离画面时,我仍觉不安。只要脑袋里回忆起它的面貌、回忆起那黑夜里悄然出现的庞硕毛身时,也还会觉得双脚发麻,更会忍不住低头察看,察看桌子下边儿,会不会突然钻出一只毛绒绒的大蜘蛛,爬上我的腿脚来。
  无奇不有,大开眼界!
  那家伙稳稳的趴在垂直的岩壁上,八只毛绒的长脚,既粗,也细。为什么粗,因为它那几只毛绒腿脚,跟我的胳臂差不多粗大。为什么细,触脚比胳臂还长,整合在它全身比例里,视觉效果便细长节动。
  八根长脚一齐而点动,缓慢着动作。以前偷工时,爱看些“闲书”,这毛悚的家伙,首先让我想起的是《西游记》里所描写的蜘蛛精。说不定那与我同姓的吴承恩,千百年前到达过这里、见识过这玩意儿,便才有了艺术添加成分的“蜘蛛精”。
  八只粗长的触脚,如竹节一般,一节又一节,弯折有度。它们行动在岩壁上的姿态,像是泥工的铁钎,不停往岩上“点钻”。除了令人发毛的长脚之外,这头怪物,也还有人身一般大的躯干。蛛身形状像一个葫芦,前小后大,后边儿那一坨浑圆的、生满绒毛的蜘蛛屁股,尤为显眼。装下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儿,轻轻松松。
  八脚以外,蜘蛛巨怪的脑袋部位,还伸出了两根半个小臂一样长的断短脚。不过,那应该不是脚,而是口前的毒螯。
  其实蜘蛛这玩意儿,生活中经常都能看到。可是,一般个头长到巴掌大小,已是极限,也足以令人发毛。我实在想不到,蜘蛛能长到这种个头,并且长到这个头后,又是如此的令人胆颤。
  这不仅仅是“庞然大物”那样简单了,就如卷走王军英的那条巨蟒那样,其带来的是超越认知的震撼与恐惧。很奇幻,很吊诡。也很不真实,
  其实,见识那离谱的鼻涕虫时,我就该想到了。
  满是绒毛的蜘蛛怪,既然会悄然朝着我而来,自然不会是前来问候招呼。它既然能长到如此个头,也就说明食下的东西不少。也完全有能力将我,将人类当作猎物——可是,蜘蛛这种益虫,还他娘下酒吃荤?
  呆坐在地的我,这时已经完全站起身,退出了岩壁一定距离。但那蹲着身子的旗娃,现在才听闻动静而起身。他一脸茫然,不知所然的看向我。而岩壁上那只错失猎物的蜘蛛巨怪,立即调动起八只细脚,朝向旗娃那边儿动去。
  就在旗娃满脸茫无的看着我、准备问其所以时,那趴在岩壁上的蜘蛛巨怪,毒鳌撮动,八脚齐踩,忽然一个跳跃,飞向那端着水壶的、不知所措的旗娃。
  “当心!”我吼出这句话时,那蜘蛛巨怪已经跃在空中,位在旗娃的脑袋后上方。
  下一秒,那如人大小的蜘蛛,就趴上了旗娃的后背。齐长的八根腿脚,行动迅速利索,立即牢牢扣住了旗娃的身子。那场面,回想起来很奇特——蜘蛛巨怪像一个黏人的孩童,被旗娃背了在后背上。
  这么大的个头,个头肯定不会如纸一样轻。冲趴之下,旗娃被后背撞来的力量,往前踉跄几步,差点儿被凹凸不平的石面绊倒在地。也得亏这小子生得壮实,如果站在那里的是我,说不定早被扑到地面了。
  但这可不秒,蜘蛛巨怪很聪明,只见那颗跟人脑袋差不多大的头首,越过了旗娃的脑袋。
  我好像看到了那里边儿有眼睛,也好像看到里头有千万根肉须在一起嚼动。但最为显眼的,是那对口齿一般的毒鳌。毛绒绒的毒螯,看起来有些锋利,它刚好卡在旗娃的后脑勺,准备下口。
  这时候,旗娃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在踉跄中,努力平衡身子。
  大事不妙!
  我立即抬起手枪,瞄准了那吊悬在旗娃后身的蜘蛛大屁股,准备解救旗娃。可是,我显然低估了这小子的能耐。旗娃好歹也是习武之人,虽然脑袋不如我灵光,但身手却了得。低头见到胸前箍来了几根毛绒绒的、手臂大小的触脚,他并没有受到什么惊吓。
  反倒是那下意识的临敌反应,让它两手猛力一挣,巨大的劲头,一下子脱离了蜘蛛巨怪的八脚箍束。接着,那双腾出来的有力双掌,立即回抬,抓住箍在肩上的一根毛绒触脚。旗娃瞪眉咬牙,抓紧了那触角,接着双腿扎步,熊腰一弯,往前一个扯甩。
  那好像是武术散打中的招式,也好像是国外传来的“过肩摔”。总之,蜘蛛巨怪被旗娃捏住了一根脚,劲道之中直接越过他的头顶,被重重摔倒了地上。或许再晚那么半秒,那对架在后脑上的毒螯,就该穿颅而过,直捣脑浆了。
  蜘蛛巨怪落地,一声沉闷的声音响起。
  听起来,这家伙重量还不轻。旗娃还捏着那根竹节一般的触角不放,它硬拽着,正还准备控制好敌人,上前胖揍一顿时,那仰天而落的蜘蛛巨怪,倒翻在地面,奇长的八根触脚在光束下猛烈舞动,像是魔鬼的八手,在排练属于异域的鬼舞。
  它借着旗娃的手,靠伸触脚,斜侧身子,想顺着力道,正回身子,翻爬起来。
  而那本身就惧怕虫类的旗娃,见到眼前这番情景,哪里还有理智。只听他哇的一声吼,接着又在那句口头禅“我操”的骂声中,一下甩开了那绒毛遍布的触脚,连连往后急退。退步之中,坑洼的石地也让他失去平衡,踉跄之中坐摔在地。
  “这几把!”他吼骂了一句。


正文 第一百章 :苍蝇虎
  而那被摔得八脚朝天的蜘蛛巨怪,被旗娃丢掉了力道,再无处借力,只能奋力舞摆八脚,扭动身体,想从地面翻身。
  那伸延出八根长脚的底腹,彻底暴露在手电筒的光束下。底腹那里的绒毛,不如表面上的多,看结构,有些像螃蟹,也有些像蝎子,总之,没人想去细看——那张舞着的细长触脚,已足够令人反感,令人软胆。
  而光束照耀之下,八只长脚,在岩壁上倒映出了另几只更为怪异的影子,眼帘之中,长脚的数量好像多了一倍。
  见人蛛相离,举起手枪的我,立即对那长脚舞摆的蜘蛛巨怪,连开几枪。子弹不惧怕任何事物,瞬间钻进了它的绒毛,破开了它的黑皮,只见中弹后的蜘蛛巨怪连连痉动,舞摆的长脚定住不动,转而忽收忽张。令人犯呕的黄色粘液,也从那弹孔里面流了出来。
  那毒螯张合的嘴里,竟还发出了极其微弱的叫声。
  “打……打死它!快!”旗娃站起身,满脸惊恐的朝我靠过来,“再他妈多补几枪!”
  后来,我回忆起这些事,总结了一下。蜘蛛、蜈蚣、蝎子又或是其他让人发毛的昆虫,不外乎都有同一个特征——触脚奇多。就我来说,它们让我发毛、厌恶的原因,并不是其本身,而是那走动起来,密密麻麻的腿脚。
  究其原因,我想出了一条合乎情理的解释:长着多根腿脚的生物,不符合哺乳动物的审美。你想想,讨人喜爱的动物,有哪一个是腿脚超过了两双?
  当然,本就让人毛炸头皮的蜘蛛,长到这种离谱的个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不仅反感,更有惧怕,但它确实是真切存在、并具有威胁的,举着枪的我,不过两种想法:要么杀死它,要么远离它。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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