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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爱在风月间-第1章

小说: 爱在风月间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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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轻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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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一章

蓝星月坐在这个迷你超市的收银台前习惯性地神游物外了。“为什么取这么个烂名字,洋不洋,土不土的,还不如直接叫蓝莓,起码还能让人感觉遍口生津”。

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对自己的名字发表不满了。其实蓝星月的牢骚并不在于她的名字,而是她自己目前的生活状态。

蓝星月和她的妈妈杨华一直相依为命。自从三岁时,父母离异,她就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杨华从不向蓝星月提起她的父亲,这使她无从判断父母的离异到底谁是谁非,只是自己并没有因此而改姓杨,想来双方还不至于到了恩断义决的地步。可不管怎样,后来的十九年间,这个男人再也没有出现过,而且也没有给过她们母女一分钱,这使蓝星月非常的愤慨和恼怒,甚而有时会忍不住想找到这个人,问个清楚,为自己讨回公道。

蓝星月的母亲杨华是个真正强势的女人,从没向生活低过头。她独自一人带着蓝星月辗转过三个城市,最终在这所国内重点大学校园旁边租下一个店面,开了一个小小的超市,母女也日渐过起了稍稍安定的生活。蓝星月曾亲眼见过母亲为了生活,与人争执、吵闹,跟不同男人打情骂俏。然而这些并没有影响母亲在她心目中的形象,自小的苦难生活已磨炼出她惊人的意志和忍耐,她早已认识到生活是无情的,要想活下去,母亲只能如此,就是这么简单,简单而残酷。

蓝星月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由于多年的奔走漂泊,使她没有接受系统教育的机会,所以高考失利后,也只能选择协助母亲一起经营自家的小店。但心里的不甘呢,那不愿屈服于命运的不甘无时无刻不啃噬着自己的心,并且已经发展壮大,即将不受束缚,脱缰而出了。

正胡思乱想间,蓝星月忽然听到母亲在外面喊自己的名字“星月,出来一下!”

急急地跑到外面,看见母亲杨华正站在自家的小三轮车旁,车上码着三箱农夫山泉纯净水,着急地跟她说:“星月,赶紧把这个送到学校篮球场去,记住,是计算机系要的,找大李要钱。”

大李是计算机系的辅导员,碰到系里举行活动的时候经常从蓝星月家的“星华超市”买东西,也算是对她们家的额外照顾吧。

星月不敢怠慢,跨上三轮车直奔篮球场而去。学校有体育馆,也有露天篮球场,很多时候,体育馆会人满为患,所以露天篮球场一样地抢手。

今天正是计算机系和电子系的学生打比赛,篮球场上人声鼎沸,热闹非凡。星月赶到的时候,大李已经等不及了,嘴里直埋怨“嗨,怎么才来!”,赶紧招呼了几个学生,抢上一步卸下车上的纯净水。

星月并不急着回家,她忍不住也看起了场上的比赛。很快,在人群中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是一个高大稍瘦一些的男孩。说是男孩,其实对于一个大三的男生而言,也算是男人了吧。星月与他还算熟悉,这个名字叫做王明凯的男生正住在她家隔壁,当初刚上大学时,他的妈妈特地跑来租了房子专程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星月打从心眼里瞧不起这样的人,多大的人了,还得靠老妈照顾,丢不起人呢。只是王明凯的妈妈和王明凯本人对星月一家态度很是友善,所以星月多多少少对王明凯也亲近一些。

星月移开目光,转眼观察其他人。妈呀,好象不对。

篮球场上的形势急转直下,刚才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高风亮节已全无踪影,取而代之的竟是双方的群殴。

老天,王明凯要是受伤的话,他的妈妈会伤心而死的。如果让他妈妈知道星月在现场竟没有采取措施的话,估计会被王妈妈的唾沫星子给淹死。

来不及多想,星月急奔而上,冲到人群中一把抓住王明凯的胳膊,死命地把他往外拽。

蓝星月个子不算矮,一米六七的身高,偶尔也能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然而跟打篮球的王明凯一比,星月才算真正领教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两只手全部使上劲,加上身体下沉的力量,星月铆足了劲地往外死拖王明凯。

“你干什么!”一声大吼,几乎令星月失聪。我干什么,你还好意思问?星月的一腔怒火,骤然而起,愤怒地扬起头,准备跟王明凯大干一场,啊?!

瞠目结舌的蓝星月彻底呆在了当场。被她玩命地拖出来的男生竟然不是王明凯,而是身形与王明凯有八分相似的另一个人。眼前的这个男生正对自己怒目而视,大有不会善罢甘休之势。

此时篮球场上的局面早已被双方的队长和赶上前来的老师们控制住了。王明凯也已看到了蓝星月,于是他大步走了过来,“蓝星月,你在这儿干什么?”

星月看到王明凯过来后,感觉如释重负。面前这个男生让她压抑得难受,而又不知该如何是好。王明凯过来后拍了拍这个男生的后背,奇怪地问“干啥呢?”星月总算反应过来了,立即接口道“没什么,我认错人了,把他当成你了。”王明凯接着说“哈,江风,总么老有人把我们俩弄混呢?”

王明凯皮肤白皙、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再加上一笑有两个酒窝,非常讨人喜欢。而这个余怒未消的江风皮肤可不白,而且眼角眉梢总带着一股冷峻的意味,除了身材有些类似之外,星月实在看不出来他们还有哪里相象。

江风深深地看了蓝星月一眼,对王明凯说了一句“你们聊吧,我先回去了。”

晚上清点完货物、算好帐之后,蓝星月终于能够躺在自己的小床上静静地放松一下了。

今天下午的尴尬,始终令她感觉不舒服。那个江风对自己的态度简直向对待仇人,没打成架,他竟然如此得不爽。

从王明凯的口中知道,江风跟他是一个班的,计算机系的高材生,从大二时就在校外兼职,早有若干大小不等的公司相中了他,就等他毕业了。从王明凯羡慕的口吻中,星月能够听出江风是何等的炙手可热。

可那又如何,你牛就牛呗,干我屁事,拽什么拽?星月忍不住地骂了一句。平时她就不是淑女,基本是直来直去的性格,总算是天生的心地善良,所以喜欢她的人并不少。

这个江风,但愿再也看不见他了才好。

自从知道星月那天抢着去“救”自己之后,王明凯基本是天天都会来“星华超市”报到了。对这种空前的热情,星月哭笑不得,只能理解为王明凯的“俄狄普斯情结”不幸地从他老娘的身上转移到自己的身上来了。

不过好在王明凯聪明、幽默、有眼力见,虽然在自己家时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但在“星华超市”中表现得是相当良好。就连杨华都忍不住地对他刮目相看了。

闲下来的时候,王明凯会和星月天南地北地神侃一番。这小子家境好,老爸是某国企老总,老妈提前办了内退前来伺候自己,不愁吃、不愁穿,打小就游历过国内N 多地方,顺便还去过香港、澳门、新加坡等地,所以他的见闻完全可以用广博二字来形容。

星月听得很开心,不过却常常感到莫名地孤单。王明凯的生活离她太远了,远得她无从想象。她那点知识在王明凯面前不堪一提,甚至在她听不懂王明凯的话的时候,竟然不知该如何发问。王明凯并没有发现星月的不适,他依然快活地大侃特侃,生怕遗漏了某些自己的人生经历,会给星月带来遗憾。

王明凯地频繁造访,激发了星月内心深处要改变自己生活面貌的决心,不能一辈子这么过下去了,我应该为自己寻到我的人生方向。

最近超市的生意越来越好。本来靠近大学,地理位置得天独厚,生意就一直不错。也不知道是王明凯这个大帅哥的个人魅力,还是他回学校后地大力宣传,总之计算机系前来购物的学生越来越多。

杨华很开心。她一生的努力就是为了自己和星月将来过上好日子,不能在输了婚姻之后,再输了人生。作为母亲,杨华早就看出王明凯对星月的情有独钟,虽然她也喜欢王明凯,可是王明凯和星月之间的差距是不容忽视的。星月是自己的命根子,已经尝到婚姻失败带来的痛苦的她,不能无视这种差距,更不能让星月重蹈自己的覆辙。好在,星月对王明凯没有什么意思,杨华也就不打算节外生枝,维持目前的状态,对自己一家也没有什么损害。

王明凯的妈妈也看出了这种苗头,私下里也警告过王明凯,说什么“星月这丫头配不上你”之类的话,王明凯根本不理这一套,依然我行我素,王妈妈也只能由着他,她对王明凯的爱已经到了能包容王明凯的一切的地步,如果蓝星月非要嫁给王明凯,而王明凯非蓝星月不娶的话,她只有服从的份。

王明凯说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对蓝星月感觉有些不同的,也许早在星月冲上篮球场拉下江风以前,自己已经有了对蓝星月的某些特别的情感。

大学三年中,王明凯凭借自己的外形和聪颖,从上到下,博得大家地一致称赞。在这个男多女少,“僧多粥少”的工科大学里,王明凯竟然游刃有余,不仅博得多数女生的青睐,而且深得系领导地赏识,尤其不负众女所望的是,他竟然一直没有女朋友。

不是王明凯颇有柳下惠先生的古风,只是他实在是太忙了。自己的学业,学生会里的工作,系篮球队的活动,抽出时间还要在寝室里上网打游戏,他的生活已经排得满满当当,实在是没有更多的精力费时费力地去谈恋爱。

不过话说回来,一直没有出现令王明凯怦然心动的女生恐怕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小班里一共五个女生,扳着指头数都能数过来,算上整个大班的女生,不过一共三十二人。其中品貌俱佳的有薛芷媛、王楠楠、赵佳敏和于秀一,这几个女生的眼睛当然也是长在头顶上的,纵然王明凯出类拔萃、卓而不凡,人家未必能看得上他。

王明凯刚来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最先认识的人就是蓝星月。那天他去买脸盆,在收银台付款的时候,第一次注意到了蓝星月。蓝星月没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容,然而她坐在那里的气定神闲、淡定自如的优雅,让王明凯不禁侧目。

蓝星月的身上自有一股独特的韵味,说不清、道不明,看似闲适的她犹如一座没有喷发的火山,一旦出击,势不可挡。也许就是这种感觉,让王明凯在不知不觉之间被蓝星月深深地吸引了。

王明凯是家里的独子,生活自理能力差,虽然他对生活抱有极大的热情,可明显缺乏韧性,刚劲有余而弹性不足,一旦遇到巨大的挫折很可能一蹶不振。而蓝星月身上的特质,恰恰可以弥补王明凯的不足,在经过三年的慢慢接触之后,王明凯更加相信这一点。即使蓝星月没有这么高的学历,这么好的家境,但显然她是最适合他的。

正文第二章

王明凯回到寝室时,看到江风仍坐在电脑前忙活着,不禁哑然失笑。如果说有一种人是因为电脑而生的话,那非江风莫属了。

江风不同于王明凯及其他们所有人,王明凯是出色的话,江风就是优秀了。他的优秀在于他的睿智、博学、豁达和天生的运动能力。除了电脑以外,江风的竞技素质令人刮目相看。无论是田赛还是竞赛,江风无一不能,无一不精。最可怕的是,他还精通中国象棋和围棋,据说打小就熟读《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

王明凯轻易不会崇拜任何人,然而对江风他是真正地心服口服。能折服王明凯,自然是有原因的。原因之一是有一次王明凯将教研室里的电脑弄坏了之后,是江风救他于水火之中的,毕竟那台电脑里有许多重要文件,一旦丢失后果不堪设想。原因之二是王明凯在与江风连下了七把象棋而江风连赢七把之后,王明凯就不得不服了。

在后来系里篮球队组织训练的时候,王明凯暗中跟江风较了几次劲,结果也没有占到什么便宜,依然是棋逢对手,不相上下。之后,王明凯的论断就是有些人天生就是奇才,我王明凯今生遇到江风这样的人物,也不枉来人世走一遭了。

看着江风不知疲倦地在电脑前忙碌,王明凯有些于心不忍了。好歹兄弟了三年,总不能让这个“电脑痴情种”自己毁坏了身体。(小说下载网|。。)

“哎,江风,别打了,隔壁老三交代,让你去给他买卷卫生纸,他那儿脱不开身。”江风头也不抬,只当没听见。王明凯不乐意了,上前一把抢过鼠标,“嘿,你倒是听见没”。江风反手扣住王明凯的手腕,直接去抢鼠标。王明凯也来劲了,往后一跳,等着江风扑向自己。没想到的是,他的动作过大,撞倒了身后的凳子,凳子倒下后,直接砸向地上的电源插排,于是江风的电脑终于在断电的情况下,关机了。

江风气得大叫:“你个衰人,净干蠢事!”王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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