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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美人临安-第2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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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遥担心她就这么睡过去了。
  她哪会这么轻易睡过去?就算走了,也是被疼死的。
  此刻她的身体已经冰冷得失去了知觉,只有心口剧烈的疼痛在提醒着她还活着。
  “秋遥,回到京城之后,能否替我找祝虞?他答应我的事,让他别忘了。”
  秋遥的声音有些哽咽,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偷偷擦泪。
  “要去你自己去!”
  宋酒牵起嘴角笑了一下,没奈何心抽痛了一下。
  她紧蹙眉头,说道:“我这一辈子遇上的人中,只你一个算得上是我的知己。你虽然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你一定会去的。”
  秋遥带着浓浓的鼻音斥道:“从前你可没说过这些话,什么知己,不过是想让我替你捎句话而已。我才懒得去,你自己去跟他说!”
  宋酒无意再争辩,秋遥无非就是想拿话激她,好让她再撑一会儿。
  但是她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怕是撑不了多久。
  在她彻底失去意识之前,一定要把所有的事情都交待好。
  “我身边的人,以后都由宋君顾打点,你只需同他说一句,他就会明白。”
  说道这里,宋酒觉得自己这一辈亏欠宋君顾的何其多。
  身为长姐,上一辈子没有好好教养他。再活一世,她陪在他身边的时间十个指头都数得清楚。
  唯一令她欣慰,就是她把他从胡氏和宋雪滢的魔爪之下救了出来。
  身为谷一椿的徒弟,与钱改容又是师兄弟,日后的路应该走得不困难。
  再想想,她又记起了幼时在漠北的经历。
  似乎她的记忆都始自漠北,一切的源头都在这里。
  而那源头也是留仙酒酿造的源头。
  可惜,她明明答应了王之焕,要替他酿一坛留仙酒的。
  她更希望的是,儿时遇见的白衣少年能亲自品尝一口她酿造的酒。
  多年的求而不得,她把对白衣少年的仰慕之情都转移到了王之焕的身上。无怪她最初见到他的时候,心口一片滚烫。
  “咳咳咳……”
  口中涌出一股腥甜,顺着嘴角滑落到耳边。
  秋遥慌忙拿起帕子替她擦拭,一个劲的说道:“小九,你再等等,你不是在等他来吗?你要是先走一步,他一定会疯的。”
  宋酒的眼眶突然湿润了,她还从没见过他发疯时的模样呢。
  从来都是她在恨,在疯。而他永远都是轻微的恼怒,以及对她的包容。
  “他要是真的恼了,也好。这样,他就能很快地忘了我……”
  王夫人不是一直希望薛丞相的千金薛宛宁做她的儿媳么,眼下机会来了。
  薛宛宁虽然有点小心机,但只要她对王之焕好,有点小心机不算什么。
  至少这些小心机只是针对她,而非王之焕。
  “你就这么希望我忘了你?”
  熟悉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
  他终于还是来了!
  “之焕,留仙酒……我来不及酿了……”
  他的身上还有浓重的血腥味,应该是从战场上紧急撤下来的吧。
  “赢了?”
  她问得很轻很轻,充满了期盼。
  王之焕的手覆在她的额头上,在她耳边说道:“赢了。”
  赢了就好……
  所有的事情,都该尘埃落定了。
  宋酒摸索着找到王之焕的手,紧扣着他的手心。“之焕,对不起……”


第五十八章 :女店主
  她这一生活得太谨慎,对任何人都是避之三尺。到如今,就算心底信任了这个人,行为举止都是一板一眼。
  真到了生死关头,她就后悔了。
  好好活着的时候,她都在做什么呢?
  这一辈子,活得真他娘的窝囊!
  她对不起的何止是王之焕,还有自己。
  要是有下辈子,她再也不要循规蹈距的对待这一份感情。都是她的,人是她的,心也是她的,她要得天经地义!
  “下辈子,你只能是我一个人的!”
  宋酒呕着血,死咬出这句话。
  王之焕用力捏着她的虎口,道:“这一辈子也是你的,就算下下辈子都是你的。”
  那敢情好。
  所有的声音都离她越来越远,眼前依旧是一片昏暗。
  有他这句话,就足够了。
  ……
  兀鹫山,岌岌可危的栈道上有一队人马正小心翼翼的攀附着岩壁前行。
  他们的眼球不住的打量下方的万丈深渊,喉结每隔几下就会重复滚动。……这么高的栈道,也不知是哪个不要命的修出来的!
  这一队人马是为了上山采去伏草,谁让那玩意儿值那么多银两,一株就能让他们暴富。这么大的诱惑,谁能忍得住?
  “老大,我脚虚……”
  队伍中有个雷公脸的男人对着最前头带路的人吼道,能听见他的声音一直在颤抖。
  被称作老大的人背着一个深褐色的大包袱,里面装满了食物和酒水。低头看了一眼脚下沟壑纵横的石壁,眉梢突突地跳个不停。
  在心里骂了句娘,老大扯着大嗓门回了雷公脸一句:“虚也得给老子忍着,要不你撒泡尿,兴许就缓过去了!”
  其他的人哄然大笑,但笑声不甚真实,带着七八分害怕的尬笑。
  老大紧紧抓着石壁上凸起的小石块,颇不耐烦的训斥:“行了!笑得跟鬼号似的,给老子收声!”
  人群顿时安静,鸦雀无声。
  “干完这一票,咱们就能发财了。都给老子小心点儿,免得老子回去了还得在你们老婆孩子面前号丧!”
  雷公脸和其他的人都沉默了,老大是个刀子嘴,平日里说话大大咧咧,其实心比任何人都脆。
  他这么说,也是为了让大伙儿都提高警惕。
  “老大,今早咱们在山底下见到的那个娘们儿,你说她能熬过去吗?”
  雷公脸像壁虎一样贴在石壁上,鼓着腮帮子问道。
  今早他们上山之前,正好在客栈里遇到了一个奄奄一息的女人。男人都是怜香惜玉的主儿,见那女人快不行了,他们的心也疼得厉害。
  就在他们盯着女人看的时候,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回头瞪了他们一眼……那嗜血的眼,仿佛把他们凌迟了千百遍,贼吓人。
  跟着进来的也是一个女的,似乎是受伤女人的婢女。全程他们就只听见那个婢女在哇哇哇说个不停,吵得他们耳根子疼。
  但也亏了她,他们这几个五大三粗的大男人才知道,原来那个女人快不行了。
  必须要上山去采去伏草才能救命。
  笑话,去伏草要真这么容易采,他们哪需要用上一队人马?
  一个男人,两个女人,其中一个还是个将死的,哪像是能上山采药的……去送死的还差不多。
  老大在前头带路,弯卷的络腮胡在风中拨动。此刻是最不能分心的时候,兄弟们要是讨论起来,一个激动,就真死在半道上了。
  “好了,老子从前没发现你屁话这么多。在你婆娘面前也没见你这么能叨叨!”
  后头有个人轻轻推了一下雷公脸的后背,“专心点走!”
  一行人提着气,一前一后稳扎稳打地走着。
  山下的客栈,只见一骑红尘滚滚。烟消云散过后,一队轻骑立在了客栈门前。
  乌黑的甲胄包裹着紧实的身体,只露出一双双冷冽的眼。
  王之焕慢慢踱步出客栈,背着手扫过去。
  “主子。”
  领头人翻身下马,三两步就到了王之焕的跟前。
  “出发之前共有五十人,两军交锋时死伤四十,仅剩十人能上兀鹫山。”
  王之焕的目光从剩下的九个人面上扫过,他们是刚从军营赶过来的,战袍未脱,身上的血腥未洗。
  “领他们去吃饭,一刻钟后出发。”
  “是!”
  领头人带着人绕到客栈后方,自去解决吃食问题。
  “这位客官……”
  客栈的女店主扭着丰腴的屁股出来,一脸媚笑。“您要不去换身衣裳?”
  王之焕身上的衣裳带着血,客栈里的客人看了不免要遐想,毁了她的生意可就不好了。
  虽然这位客官看着不错,但乱世嘛,还是有点本钱在身上比较实在。
  等有钱了,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
  “呵呵呵,客官也是仪表堂堂,这形象总要注意一下。”
  女店主捻着小指,肥溜溜的眼珠子从他的头顶看到了脚尖,油腻腻的脸开满了春天的桃花。
  王之焕回头,淡淡说句:“店主,有酒吗?”
  女店主点头如捣蒜。“有有有,热水也有!”
  一路领着王之焕进了澡堂,交待了诸事宜,扭着腰亲切的关了门。
  临走的时候还不忘扣门,油腻腻的说:“客官,要是水烫了或是冷了,记得叫我哦!”
  没听见里面的回应,女店主索然无味的离开……没趣的男人!
  女店主办事还算周到,王之焕要的烈酒她都有准备。
  澡堂的中央还放着一桶热气腾腾的水,这个是女店主额外送的。
  王之焕除下沾满血的衣裳,凹凸有致的肌肉在烟雾间若隐若现。女店主准备的热水,估计是能烫死人。
  从旧衣裳扯下一块还算干净的布,丢进热水桶里滚一圈。捞起来绞干,接下来该上烈酒了。
  自从喝过她酿的留仙酒之后,他再没尝过其他的酒,眼下也是一样。这坛酒是用来清洗伤口的。
  腹背上都被敌人留下了大大小小的伤痕,轻的只是一条小口子,流点血就干了。严重的,比如胸口的这一刀有一指宽,眼下还在渗血。
  把布丢进坛子里,浸润满满的烈酒,捞出来淋在伤口上。
  面无表情的做完这一切,王之焕换上手下人的衣裳,走出了澡堂。
  “诶呦!”女店主拍着掌奉承道:“客官就是长得好,随随便便穿件衣裳都能这么好看!”
  王之焕接过轻骑首领手中的一袋银子,递给女店主。“她需要在你这里待上几日,劳烦店主多多照拂。”


第五十九章 :折回来
  “分内事,分内事!”女店主笑呵呵的接过钱袋,掀开一角,眯着一只眼瞅了一会子……价钱不错,是个好买卖!
  窦小六从楼上跑下来,险些撞倒了站在楼梯口卖弄风骚的女店主。
  “你这丫头,走路怎么不长眼!”
  女店主斜着眼看窦小六,装模作样的捂着老腰,像是窦小六真的把她的腰给撞折了。
  “店主对不住,我一时没刹住。”
  女店主打算趁机敲诈王之焕一笔,反正人是他带来的,闯点儿祸总得给赔偿吧。
  不等她开口,轻骑领头已经把钱袋子丢进了女店主的手中。
  王之焕看了一眼窦小六,“她是我夫人的丫头,若是摔了您什么东西,这些就当作赔偿了。”
  女店主的笑容僵硬在嘴边,伸出食指点点楼梯口的房门。“里面那位是客官的夫人?”
  窦小六已经安全从楼梯上下来,“不然你以为是什么。”
  王之焕没有反驳。
  女店主尴尬笑笑,“我还以为那位是客官的妹妹……”
  “也不知你这是在夸我家大官人,还是在损人。”窦小六嘟囔着到小厨房去烧水。
  好在王之焕来的时候带了一粒药,据他自己说是担心大官人一下子把药丸用完了,所以提前留了一粒。
  对王之焕这种做法,窦小六只有一个字,服!
  能在大官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取出一粒药,王之焕简直堪比神仙。
  女店主揣着两袋银子,对王之焕很是殷勤。有钱的金主,谁不想抱个大腿!“客官,你们这一去要多久?”
  王之焕喝了一口热茶,道:“两日之内,必定回来。”
  “两日啊……”女店主扬眉思索片刻。“你们对这里不熟,要不把我家那死鬼带上?”
  正说着,女店主的丈夫就打着哈欠掀开帘子进来了。
  “婆娘,午饭准备好没?老子快饿死啦!”
  女店主一抬脚,对着男店主的屁股狠狠地踹去。“天杀的,要吃没长手啊!成天就晓得使唤我,店里有伙计你不知道使唤!”
  男店主痛得哇哇叫,瞌睡总算是醒了。“臭婆娘……”
  话没说到一半,男店主就被王之焕的眼神给吓住了。他要是敢动手打自己的婆娘,恐怕就会被这个男人给卸了胳膊。
  “他是谁?”
  女店主剐他一眼,抱着两手哼道:“客人。”
  在王之焕盛气凌人的目光下,男店主瞬间变成了忠犬。“好婆娘,去给我弄口饭吃呗!”
  “一边儿去!”
  有了王之焕在这里作比较,女店主真是恨自己从前瞎了眼,才会嫁给这个一无是处的男人。要嫁也得嫁客官那样的美男,光是看着就饱了!
  男店主被轰到了厨房,自己找吃的去。
  “头儿,兄弟们都准备好了!”
  轻骑首领提醒王之焕:“主子,我们该走了。”
  “恩。”王之焕抬头往楼上看了一眼,再次对女店主说:“店主,内人就劳烦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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