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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御兽神皇-第1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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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衣袖,动作中透出一股强硬态度。
  “尽快是有多快?”
  “两刻钟内。”
  “还是太慢,我这个人没什么耐心,刚才等老板娘你大驾光临,已经把我的耐心都耗光了。这件事还是由我亲自动手更快一些,如果老板娘不相信我能一招制敌,那我给你展示一下也就是了。”
  孟晨说到这里时冷不丁的突然出手,整个人化作一道模糊残影,从老板娘三人中间穿梭而过。
  那两名金级灵武者大惊失色,连忙出手阻拦,伸手去抓孟晨,可是连衣角都没抓到。老板娘反应较慢,直到劲风拂面,吹散了鬓角秀发,这才惊叫了一声。
  孟晨陡然停下脚步,手中多出了一根从老板娘头上摘下来的凤凰金钗,他笑着晃了晃金钗,说道:“谁规定跟金级交手就一定要打得鸡飞狗跳?那个高穹还不配让我出第二招,我取他性命就跟取走这根发簪一样容易。”
  刚才那一瞬间,如果孟晨下杀手的话,那位雍容华贵的老板娘已经香消玉殒,两名金级护卫根本挡不住他。
  老板娘的脸色变得煞白。
  那两名护卫的脸则憋得通红,羞怒交加,孟晨从他们两个的眼皮底下摘走了发簪,这对于他们而言简直是奇耻大辱。
  孟晨含笑走到老板娘近前,将发簪还了回去:“老板娘现在相信我的能力了吧?只需告诉我高穹的房间,让我进去走一圈,什么事都办妥了,就这么简单。”
  老板娘接过发簪,权衡再三,点点头道:“好吧。冲着你刚才露的一手,为你破例一次。”
  “多谢成全。”
  “也多谢你能先打一声招呼,而不是直接动手。”
  双方达成一致。
  孟晨刚才露的那一手,让这位老板娘着实吃了一惊,同时也让她相信了孟晨有能力轻松抓住高穹。
  再拒绝孟晨的话,一旦双方闹僵,对于凤栖楼十分不利,还是变通一下为妙。规矩终究是死的,而决定规矩的是活着的人。
  片刻后,孟晨与老板娘一起来到了一间房门前,随行而来的有一名老鸨与数名护卫。
  老鸨身怀使命,推门而入,演了一出戏,找了个借口把屋里的姑娘统统都叫了出来,唯独留下了一名男客人在屋内。
  这名客人正是高穹!
  等老鸨带着一身冷汗走出来之后,孟晨走了进去。
  屋内有一桌酒菜,高穹坐在桌边,脸上带着三分醉意,一见孟晨进来,他的醉意尽消,双目陡然凌厉起来,仿佛两道寒芒,激射而出。
  “你是……”高穹开口想要说话。
  与此同时,孟晨动了。
  下一刻,高穹倒在了地上,身受重伤,骨头寸寸断裂,运转玄力的经脉被蛮力搅乱。刚才那短短一刹那,他仿佛滔天巨浪中的一叶扁舟,遭受了数次猛烈冲击,等他回过神时,就已经被打残了。
  这是什么状况?
  高穹吐着血,瞪眼看着自己那条被生生拗断的胳膊,有种见了鬼的感觉。
  “不想死就别吭声。”
  孟晨居高临下,看着狼狈不堪的高穹,掸了掸拳头上并不存在的灰尘。
  “你……”高穹又想要说些什么。
  还不等高穹把话说完,脑袋便遭受了一记重创,立即昏死过去。
  “让你别吭声就别吭声,哪来的废话。”
  孟晨皱皱眉,提起了昏迷的高穹,接着取出一个麻袋,将高穹塞了进去。
  这个高穹也真够可怜,还没弄清楚发生了什么,就被打成了半死,塞进了麻袋。刚才他还在跟一群美人喝花酒,现在却沦落至此,真可谓命运跌宕。
  孟晨提着麻袋走出屋,对老板娘笑了笑。
  老板娘看了一眼麻袋,知道里面装的就是高穹,脸色为之一变。
  从孟晨进屋到走出来,前后只花了很短的时间,他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把高穹给抓住了,那可是一名金级灵武者啊!
  一般只有耀金级能办到这种事,难道眼前的青年已经到了耀金级?
  不可能!绝不可能!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孟晨动用了一些特殊的手段,所以才能轻易击败金级灵武者。
  老板娘深吸了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惊愕,冲手下人吩咐道:“送孟镖头出楼,从后门走。”
  老鸨在前面引路,带着孟晨离开了凤栖楼,路上有一些客人看到了那装人的麻袋,觉得有点奇怪,但是没谁多管闲事。
  刚才的风波连一点涟漪都没有掀起,整个凤栖楼照旧歌舞升平,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唯有那些见识过孟晨那雷霆手段的人,内心之中涌荡着久久不平的波浪。
  ……
  走出凤栖楼之后,孟晨将麻袋丢给了十名手下,吩咐道:“把他带到分镖号连夜审问,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是!”众位镖师齐声应是。
  当晚,孟晨苦修一番。
  深夜时,审问有了结果,那个高穹果然有问题,之前参与劫镖的九人里面正有他一个,他用来花天酒地的钱,全都是劫镖赚来的!


第240章 一刀走天涯
  九名劫镖的歹人是一个临时组成的组织,名字叫做九星会,成员一共九人,为首的是耀金级,其余的都是金级。他们买通龙胆镖局内部的蛀虫,得到了走镖的情报,守在青锋等人的必经之处,在镖团经过时出手抢走了这支镖,然后把抢来的东西卖给了一个商会,赚了将近一百五十万灵币!
  九星会将这笔账款瓜分一空,分道扬镳。他们做得很小心,可还是露出了马脚,被龙胆镖局给揪了出来。
  高穹供出了八名同伴的名字,出货的商会名字,以及那个蛀虫的身份。这些人有的该死,有的该抓,有的该罚。
  孟晨得到了一份猎杀名单,上面罗列了八个人名。
  线索已经明了,没必要再手下留情,接下来要做的便是痛痛快快的大开杀戒!
  ……
  宣武国,忠义山。
  这是一座山贼聚集的匪窝,山上纠集了近千人,与寻常山贼所不同的是,这里的山贼自称义贼,从不做打家劫舍的勾当,一直跟周边的百姓和睦相处,有时候甚至会去周济穷苦百姓,在本地的名声很好,连官府都对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未出兵讨伐过。
  今天,一头应龙凌空飞来,投射下一道巨大的黑影,笼罩在了忠义山的山头,还哗啦啦的淋下了一场瓢泼大雨。
  应龙的到来惊动了山上的群贼,临下的雨水沿着山路蜿蜒流淌。
  群贼抬头看着那庞然大物,一个个脸色大变。
  “天啊!这是什么兵兽,体积竟然如此之大!”
  “好可怕,这一头兵兽都能把山撞断了。”
  “是应龙!整个宣武国就只有龙胆镖局的总镖头徐健坤拥有这种兵兽!”
  “这条龙停在了我们头顶,只怕来者不善。”
  群贼耸动,大感不安。
  孟晨站在龙头之上,仿佛神明降世,居高临下的看着下方的忠义山,他深吸一口气,喝道:“忠义山大寨主鬼脸财神,出来领死!”
  出来领死!
  这四个字犹如雷鸣般炸响,在天地间传荡开来,震得鸟兽皆惊!
  孟晨双目凛然,目光笼罩整个忠义山,不放过任何一道身影。
  忠义山乱作一团,敲响了警钟,有几名头目走了出来,为首者是一名容貌极丑的中年男子,正是鬼脸财神!
  鬼脸是因为他长得丑,财神是因为他仗义疏财,两个特点合在一起便是鬼脸财神这个绰号的由来。
  鬼脸财神抬头看着应龙之上的青年身影,丑脸变得煞白。
  “阁下是谁,为何要取我的性命?”鬼脸财神斗胆问道。
  “十一月初八,那一天,你做了什么?”孟晨反问道。
  鬼脸财神身体一颤,脸色有所动容,那一天对于他而言,显然是个特殊的日子。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他明白一龙一人为何会找上自己了。
  “鬼脸财神,我知道你为人仗义疏财,做过不少劫富济贫的好事,但这件事你做错了,一失足成千古恨,人这一生往往做一件错事就有可能万劫不复。”孟晨一边说一边驾驭应龙缓缓下落。
  鬼脸财神默不作声,急速思考着应对之策。
  “仗义之名既帮了你,也害了你,一大堆人找你帮忙,张着嘴等你养活,你兜里的钱不够,就该拒绝这些人,而你却打肿脸充胖子,宁愿铤而走险也不愿意辱没了自己的美名,实在是可笑可叹。用不义之财做好事,就算帮了别人又有何用,那些钱上面可是沾着血的。”孟晨踩着龙头悬在了半空中,距离鬼脸财神仅有几十米之遥。
  “功过相抵,看在我帮过不少人的份儿上,能否放我过一次?”鬼脸财神终于说话了。
  这种说法,这种语气,等于变相的承认了孟晨刚才的指责。
  忠义山一片哗然,难道大家花的钱是不干净的?他们不是义贼吗?
  在鬼脸财神的注视之下,孟晨微微摇了摇头,轻吐出两个字。
  “不行!”
  话音刚落,孟晨甩动衣袖,袖口寒芒一闪,从中飞出一柄飞刀。
  鬼脸财神清清楚楚的看到了迎面而来的寒光,双眼瞬间放大,试图做出闪避动作,可那柄小小的飞刀之上,却传来了一股恐怖的威压以及泰山压顶般的力量波动,将他压得动弹不得。
  稍稍迟钝一下,飞刀便已经洞穿了鬼脸财神的面门。
  噗!
  血肉炸开,惨不忍睹。
  尸体栽倒在地。
  孟晨一招手,手指之上存在的妖玄力丝线勾动杀人的飞刀,使其飞回到了手中。刀身上滴血不染,干干净净的收回袖中的机关刀鞘,仿佛猛虎回山。
  山上的群贼都傻眼了。
  在他们眼中强大无比的大寨主竟然就这样死了,死得干脆利落,连一招都没挡住。
  群贼回过神后,一下子炸开了锅,有逃跑的,有惊呼的,就是没有一个喊报仇的。不是他们不够义气,而是杀人者太过强大,强大到只能仰望,连边都沾不到,实力差距如此悬殊,叫他们如何报仇!
  “如果你们是作恶多端的山贼,我今天必然会血洗忠义山,念在你们从不扰民的份儿上,我决定网开一面。一刻钟后,人走山空,滞留不去者,杀无赦!从今以后,忠义山上可以有青山绿水,但绝不能有贼!”
  孟晨厉声警告,下了最后通牒。
  要生要死,就看这些义贼自己的选择了。
  不到一刻钟,忠义山上的人走得干干净净,一个人都没剩下。
  孟晨很满意这个结果,伸手凌空虚拍,将满山的义贼旗帜震得粉碎,接着从储物袋中抽出一杆龙纹大旗,丢向了山顶。
  龙纹大旗刺入一块巨石之中,迎风招展,猎猎作响。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会有人胆敢拔出这面旗。
  一人一龙扬长而去。
  ……
  雪梅山庄,冬天梅花盛开之时,这座山庄会很美,如果下了雪就更美了。
  前两天刚好下过雪,洁白的雪化作银装,温柔的披在雪梅山庄上。建设这样一座山庄的人自然是一个很有雅兴的人,他下令不要去大肆除雪,任由白雪积存在山庄内。
  今天,这位庄主照例在院中踏雪赏梅,欣赏着一朵朵红艳的梅花。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庄主诗兴大发,轻轻念出一段古人书写的诗句。
  雅,真雅。
  “你喜欢梅花多一点,还是喜欢雪多一点?”背后忽然有人发问。
  庄主惊得毛骨悚然,他明明是孤身来此赏梅的,何人竟然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接近他?
  豁然转身,同时拔出双剑,接着映入庄主眼帘的是一名英姿勃发的青年。
  青年踏雪而来,却没有留下一个脚印。
  踏雪无痕!
  办到这种事需要深厚的修为根基,让自身的玄力逆转,化为一股浮劲,使身体变得轻如鸿毛。能够踏雪无痕的人,速度一定很快。
  “阁下是?”庄主强自镇定的问道。
  “是我先问你的,应该先由你回答我的问题才对。”青年淡淡道。
  庄主无可奈何,只能硬着头皮回答刚才那个有些奇怪的问题:“我既喜欢梅花,也喜欢雪,雪中生梅树,自然最得我心。”
  “既然你如此喜欢梅花跟雪,那死在这里也能瞑目了吧。”
  “你说什么?”
  青年没有进一步的解释,而是用行动给予了回答,从百兵匣中抽出了一柄灰白色的刀,人影与刀光齐动,白雪与红梅飘飞。
  人快,刀锋更快!
  噗!
  庄主本人连同手中的双剑一起断开,切口极为平整,鲜血飚飞而出,染红周围的白雪,与红梅争奇斗艳。
  庄主倒地,他的储物袋中装有不义之财,这是他今天命丧于此的诱因。
  “这是第三个了。”
  青年正是孟晨,他喃喃一句,拔出一杆龙纹大旗,插在了雪地上,向世人宣告,这件事是龙胆镖局所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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