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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我的母亲是妖怪贤者-第2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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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已至此,八云寺默默的从隙间中拿出了摄像机。

    这一幕狗血剧,十分有着纪念意义!

    但就在那小厮的话音刚刚落下,马车竟然开始抖动了起来。

    而后,一个倾城倾国的身影从马车中走出。

    她,便是小厮口中的小姐。

    只是,这个小姐的手中竟然拿着匕首!

    “爹。”

    那小姐开口道。

    “咲儿,回家吧。”

    “刷——!”的一声轻响。

    那小姐直接拔出了匕首,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爹,我已经不想回去了。女儿已将终身托付于他,您若在逼我,女儿便死在你的面前!!”

    那老汉急了。

    “我没有不答应这门婚事,纵使你们不可能有孩子,老爹也没有不答应你们啊!!”

    话音落下,那小厮和小姐便呆愣住了。

    八云寺也呆住了……

    这不是那黄金六点档的狗血剧吗?怎么变成相声了,以戏剧收尾啊?!

    那老汉难道不是应该先大喊一声‘吃里扒外的狗,就是养不熟。竟然敢碰老子的女儿。’然后两人大战三百回合。

    之后被小厮的王八之气给折服,心甘情愿的把女儿嫁给他,并送上自家的稀世珍宝、传家宝物,从而开启小厮的龙傲天认识吗?咋回事呢这是?

    “爹……爹你不用骗我们了,我们根本就不为天地所容的。”

    那小姐先是一喜,而后又沮丧的拉下了脸。

    但八云寺倒是捕捉到了一丝奇特的地方。

    ‘不为天地所容。’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天地不容,又不是那吃人无数的妖怪,也不是那邪魔妖道。

    眼前的那小姐仅仅只是个人类就说自己不为天地所容,这到底有着什么意义呢?他们难道弑父弑母了不成?

    百善孝为先,也只有做出了这等大逆不道的事情才会不为天地所容吧……

    或许,她指的又是别的意义?

    对人族而言,天地不容指的不仅仅是天道容不下他们的存在。还有周遭同族容忍不了他们的存在的意义。

    人是一种十分感性的动物,当周遭的同族容忍不了他们的存在时他们便会被孤立起来。

    严重者甚至会因此换上抑郁症,郁郁而终。

    这也是天地不容的一种!就是不知道那小姐指的到底是那种天地不容了。

    见自家女儿仍然不为动摇,那老汉终于将视线看向了一旁的八云寺和顾三贞。

    “二位可曾与小女认识。”

    “妾身二人,与令嫒是两人是刚刚认识的。”

    由于此时八云寺正扛着摄像机,顾三贞便代为开口道。

    “那就请二位不要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说出去。”

    老汉郑重的说道,似乎已经到了无路可走的样子,眼神中尽是空洞。

    “美英,我已经决定了,咲儿的母亲也同意了,家中的老老少少也对我的决定没有半点意见。

    接下来我们风家,就由你来当家主了……”

    话音落下,全场一片寂静。落针可闻!


33。世界美咲剧场5

    ps:抱歉,今天开始又咳了一些血丝。累了。

    小厮一脸难以置信。

    “大人,你……你是在说笑吧。我喜欢小姐,我们之间相爱并不是因为我看上了您的钱财!请您不要用家主这个地位来侮辱我们!”

    小厮说的一脸坚决,丝毫没有半点做作的感觉。

    似乎正如他所说的一样。

    他与他们家小姐的相爱是跨越了物质的相爱,并不是因为那小厮贪念小姐家的钱财而勾搭小姐。

    “不。我没有开玩笑。”

    老人苦笑着。

    “咲儿,美英我的确是认真的。美英你跟握回家,我会让你把持家中的一切,让你主外。咲儿从小就吃不了苦,在家中她才能过得更好。

    我会替你们领养个孩子,让他长大后管你们叫爹娘。让他继承家业。

    毕竟我只有咲儿这一个孩子啊……你把咲儿拐走了我以后靠谁送终!”

    说道最后,老人不怒反笑。

    大概是将心中的苦闷一口气发泄完,顿时轻松了不少的原因吧。

    只是,那小厮和小姐仍然不怎么相信。

    也不怪他们,毕竟这件事情放在谁的身上,谁都不信。

    把你家最重要,最宝贵的东西拐走了,人家还让你当他的家主。这件事压根就不可能发生。

    不过……眼前的这一幕也的确实现了上一章中‘王八之气’的剧情。

    只不过,人家省略掉了打斗这一幕。

    见那小厮和小姐还是不信,老汉明显急了。

    “那我们就到前面那个城镇落脚吧,之后在慢慢详谈。我说过了,我真的不是来抓你们回去的。”

    这一回,那小厮和小姐终于是点了点头,同意了老汉的请求。

    大概是因为对方是养育了自己的亲人,不想闹得太僵,也大概是因为为了给那老汉一个台阶下,以至于不让他那么没有颜面。

    小厮和小姐终于是同意了老人家的请求。

    小姐返回了马车中,小厮则也车精熟路的架起马车,往着下一个城镇走去。

    那几十名骑兵则围绕在马车的周围,就像是那航母护卫舰一样,在给马车保驾护航。那老汉则是只身下马走在了车队的前端。

    与老汉同行的自然就是那铿锵和尚了,当然,八云寺和顾三贞他们此时也正和老汉同身而行。

    但走着走着,八云寺却越来越不解了。

    无他,只因不仅是那小厮,那轿子中的小姐也一直给着八云寺一种总是有着一股神秘而又熟悉的感觉。

    但同样的,这只是八云寺和那小姐的第一次见面。

    走着走着,八云寺忍不住多看了那小厮几眼。

    仅眉宇间,八云寺便能感觉到一股即陌生有熟悉的气息。

    ‘这家伙。肯定是幻想乡某人的前世!’

    无他,只因能让八云寺有着如此强大感觉的,除了幻想乡的前人转世之外,别无他人。

    但那到底是幻想乡的谁呢?幻想乡可是动不动就是另一个级别的存在啊!移山填海啊!

    ……………………

    而在那侯爷与八云寺交谈完毕之后,那侯爷便将视线看向了那铿锵和尚。

    同样,八云寺也把视线看向了四不像和尚,铿锵。只是这回,人家更加四不像了。

    袈裟,梵语Kasāka,巴利语Kasāya,汉译作坏色、不正色、染色、秽色、赤色,指缠缚于僧众身上之法衣,以其色不正而称名。又作袈裟野、迦罗沙曳、迦沙、加沙。袈裟是僧人最重要的服装。

    袈裟的颜色在诸律中各有异论,然大抵赞同三种坏色之说,即以青、泥(皂、黑)、茜色(木兰色)三种为袈裟之如法色(或谓若青、若黑、若木兰色)。

    佛教传入中国后,汉魏时穿赤色衣(被赤衣),后来又有黑衣(缁衣)、青衣、褐色衣。唐宋以后,朝廷常赐高僧以紫衣、绯衣。明朝佛教分禅(禅宗)、讲(天台、华严、法相宗)、教(又称律,从事丧仪、法事仪式)三种类别,朝廷明令规定禅僧穿茶褐色衣和青绦玉色袈裟,讲僧穿玉色衣和绿绦浅红色袈裟,教僧穿皂衣和黑绦浅红色袈裟,然后来一般皆穿黑衣。

    披着法袈裟有通挂左右肩之“通肩”,与裸露右肩披挂左肩之“偏袒右肩”两种。于对佛及师僧修供养时,偏袒右肩;若外出游行或入俗舍时,披通肩法。

    袈裟十利功德及异称大凡袈裟为贤圣之帜,自古为佛教教团所尊重。《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五举袈裟十利,即穿袈裟有十种功德:

    一以之覆身,离羞耻而具惭愧;

    二离寒热、蚊虫、恶兽;

    三示现沙门之相,见者欢喜,离邪心;

    四是人天宝幢相,可生梵天之福;

    五穿着之时,生宝塔想,灭除诸罪;

    六染为坏色,断离五欲想,不生贪爱;

    七袈裟是佛净衣,永断烦恼而作良田;

    八消罪而生十善;

    九如良田,能增长菩提之道;

    十如甲胄,烦恼之毒箭不能害。

    又据《释氏要览》卷上载,释迦如来昔为大悲菩萨时,曾于宝藏佛前,誓愿于己成佛时,袈裟能成就五种功德:

    一佛弟子虽犯种种邪见,然若能敬心尊重袈裟,必可达声闻、缘觉、菩萨等三乘之果位,得不退转;

    二天龙、神、鬼、人及非人,若能恭敬袈裟,则可于三乘解脱道上,得不退转;

    三若有鬼神、诸人,为饥渴、贫穷等所迫,得袈裟小块乃至四分,即可饱含充足;

    四若众生共相冲突,起怨贼之想,如念及袈裟之神力,便生慈悲之心;

    五若持有袈裟小块,恭敬尊重,则一旦在兵阵,常得胜于他人。

    另据大般涅槃经说:“龙得袈裟,各戴少分,即免金翅鸟之难”。地藏十轮经说:“有一犯人,被判绑缚弃置旷野之间。头顶袈裟指许,得免鬼魅之难”。

    又经云:“有一猕猴,趁僧不在,戏着袈裟;欢喜跳跃,失足堕谷,命终得生天上。后九十劫,得出世道”。阿含经说:“破旧袈裟,不堪更用,悬于旷野山林;人畜鸟兽,若有见者,得种福善”。

    只是这回,他却将袈裟撕成了一条一条的长条。

    全部披在肩上,就像是古时候下雨时人们披的蓑衣一样!

    这又是闹哪样啊?!你家佛祖会一脚踹死你的啊混蛋!!


34。神秘人。

    铿锵和尚的这一举动自然是引起了八云寺和那老汉的注视。

    但不知为何,老汉看向铿锵和尚的眼神尽是感激与敬重。

    对于铿锵和尚将袈裟撕碎的那一幕,老汉选择了无视。大概是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对于八云寺和顾三贞,那老汉则是仅问了刚刚那一句话后便不再重视了。

    也对,毕竟八云寺没有对他透露过自己会‘道术’这件事。

    ……………………………………

    在那距离老汉的车队五十里远的山坳里,一个神秘的人影正披着麻布,带着足以遮掩全部面貌的斗笠。

    端坐在山坳之中。手持佛尘,座下莲台,闭着眼睛,嘴中念念有词。

    “*2%@!#¥¥%*……”

    她说的话,虽苦涩难懂,却隐隐约约的有着类似天籁之音唱响时的端庄大气。且从声音中不难听出是女声。

    或许,那是某个特殊的咒语吧。

    因为在她的声音落下之后,一袈裟竟突然从她的身上飞出,随后就像是定格住一样,漂浮在她的面前。

    没错!就是袈裟!还是红底金边,壕气逼人的袈裟!袈裟上,还绣着一朵红色的玫瑰。

    只是……这个袈裟虽然十分的豪华,但却十分的破烂!

    不是指那袈裟侵染上了尘土,灰尘,也不是指那袈裟十分的陈旧以至于出现了破洞。

    而是那袈裟本就有着破洞!

    那破洞还是被人故意撕开的!因为没有什么破洞会主动的并列排成一个个字!

    那袈裟,以破洞为墨,上书道。

    “请君入瓮,瓮中捉鳖!”

    “竟然要做这么大吗?”

    那带着斗笠的人惊讶的看着袈裟上的字,开口道。话音中带着些许的难以置信的神情。

    “是福是祸呢?”

    随后,类似骏马奔跑的马蹄声从山坳的远处传来。

    向那处望去,只见那尘土滚滚,仔细一看,那竟是一野兽弄出来的动静。

    不久,那野兽终于露出了本来面貌。

    那野兽的面貌十分的熟悉,若那小厮此时如果再次的话,他肯定会惊叫出来。

    因为那野兽……正是犼兽!正是一口咬掉山贼老大手臂的犼兽!

    难道那戴斗笠的人有危险了吗?!

    不!

    相反,遇上犼兽,没有人比她更加安全!

    那犼兽来到她面前后竟然直接跪坐在了她的身旁,一脸谄媚的表情。

    能让犼兽露出这种表情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这只犼兽的主宰者!

    她能主宰这只犼兽的生死!

    或许……以这样的说法更加合适。她,是这只犼兽的主人!

    这只犼兽是有主的!是有人饲养的!而饲主,便是她!

    “事情办得不错,恶人终有恶报。”

    那人开口道。

    “既然恶人终有恶报,为何还要引那群山贼去袭击那小厮?”

    突然间,那犼兽竟然开口说话了!

    且话中的信息量十分的庞大!

    那群山贼竟然是被犼兽引导着去袭击小厮的!可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呢?

    那犼兽不是吃人的吗?

    既然那群山贼敢伤人,既然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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