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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逍遥雷王-第1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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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一个驯顺的奴隶一样。在家里,奥勃洛摩夫是从不系领带和穿背心的,为的是他喜欢舒畅和自在。穿着一双长长的、软软的、肥肥的拖鞋,从床上起身,他看也不用看,双脚向地板上一落,总是恰好穿进这双拖鞋。

    由于家庭环境不错,于谦有着自己的书斋,他就在这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时光。与当时的所有读书人一样,于谦也是从四书五经开始自己的求学生涯的。说老实话,像四书五经这种东西是很容易培养出书呆子的,但于谦似乎是个例外,他十分上进,读书用功刻苦,却从不拘泥于书本上的东西,除了学习考试内容,他还喜欢阅读课外书籍如兵法等,历史告诉我们,喜欢看课外书的孩子将来一般都是有出息的。就如同现在的追星族一样,于谦也有着自己的偶像,他把这位偶像的画像挂在自己的书斋里此举比较眼熟,日夜膜拜。有一次,教他读书的先生发现他经常看那幅画像,便好奇地问他为什么这样做。于谦闻言,立刻正色回答:“将来我要做像他那样的人!”画像上的人物就是文天祥。除此之外,于谦还在书斋中写下了两句话作为对文天祥的赞词。“殉国忘身,舍生取义宁正而毙,不苟而全”在我看来,这正是少年于谦对自己未来一生的行为举止的承诺。三十余年后,他用生命实现了自己的承诺。永乐十九年1421,于谦二十三岁,此时的他已经乡试中举,即将赴京赶考。他将从此告别自己的家,告别江南水乡的故土,前往风云聚汇、气象万千的北京。前路艰险,但于谦却毫无怯意,他明白,一个更为宽广的世界在等待着自己,实现平生抱负的时候到了。于谦收拾好行李,告别家人,遥望前路漫漫,口吟一诗,踏上征途。“拔剑舞中庭,浩歌振林峦!丈夫意如此,不学腐儒酸!”于谦,天下是广阔的,就此开始你波澜壮阔的一生吧!在京城的这次会试中,于谦顺利考中进士,并最终被任命为御史。在之后的宣德元年的朱高煦叛乱中,于谦以其洪亮的声音,严厉的词句,深厚的骂功狠狠地教训了这位极其失败的藩王,并给明仁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此,于谦走上了青云之路。宣德五年1430,明宣宗任命于谦为兵部右侍郎,并派他巡抚山西、河南等地。这一年,于谦只有三十二岁。年仅三十二岁,却已经位居正三品,副部级,实在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于谦也成为了他同年们羡慕的对象。

    给胡杏治病的那位乡下大夫是一位很有意思的老人。五十多岁,矮矮小小,头发灰白,胡子也是灰白的。他第一次给胡杏开温中、扶阳、养血、止血的黄土汤的时候,怕病家不信,就大吹大擂,说他的药方如何灵验,如何药到病除。他第二次给胡杏开益气、暖胃的四磨汤的时候,说话就减少了,只是劝病家试试看,照理应该是有效的。到了三月底,胡杏真正活转来了,他就给胡杏开“四君子汤”的人参、白术、茯苓、甘草等等几味药,替她补气、补血。可是这时候他反而十分矜持,一句话不说,好象他一点把握也没有似的了。如是者又过了三个月,到了一千九百三十年的六月一日,恰好是旧历的端午节这一天,胡杏果然完全痊愈了。虽然从外表看来,她是灰白了一点,瘦削了一点,也长高了一点,但是她那灵慧、矫捷、轻盈、安详的风光气韵却完全恢复了。

    电视一会儿就是南国风栏目。却发现女主持人换了新面孔。张青染两口子注意看了看新的女主持人,就你望着我,我望着你。半天刘仪才说,这不是麦娜吗?琪琪早认出来了,喜得跳了起来,叫着娜姨,娜姨。张青染点点头说,啊,是麦娜呀?不像平时那么冷冰冰的,一眼还认不出了。刘仪就说,是呀,做主持的,要是冷若冰霜,有谁看你?南国风是市电视台的一个综艺栏目,每逢周三晚上黄金时间播出,收视率很高。


第280章 进阶后期



    防盗版中

    葛萍不免问他:“你是刚出国口来还是怎么著?知道得这么清楚!”来人端起茶来,呷了一口,叹声气说:“我?哪就轮著我了呢?我还不是听说的,昨晚上我刚在他家喝了人头马柯涅克,那酒名气不小,其实不如峨塔自兰地!”韩一潭就知道他的“包袱”要在这时候抖落,他与其说是炫耀关于西方社会的社交习俗,不如说是宣告他目前深入文坛所达到的程度。他所说到的,是文坛上眼下极红的作家之一,刚从国外访问归来,韩一潭虽然早就跟认识那时候这位元来客还不知道跟哪儿窝著呢但始终没有达到与其促膝共饮什么“人头马柯涅克”的地步。现在的文坛就是这样让你眼花缭乱闪光的金子和如同金子般闪光的碎玻璃片,比“文革”前的十七年都有成几何级数的增长。葛萍毕竟单纯一些,她坐到折叠椅上,面对著来客,同他对谈起来。来客既然提到,她便很自然地问及他对一篇新作的评价,对方欣然作答不过,先引用了若干著名评论家的意见,有的还并不是公开发表的文章和言论,而是:“上星期我到他家,他正好刚看完的那一篇,他也是先问我印象如何……”以及:“……他让我别给他传出去,他呵呵地笑著说:传出去,人家又该说我定调子了!……”葛萍竟坐在那里,如聆佛音。

    韩一潭皱著眉,只觉得耳膜刺痛,闷闷地抽烟。这位来客有一个响亮的笔名,叫龙点睛。算起来,韩一谭跟他认识也有六、七年了。他头一回来韩一潭家,是一九七五年年底,戴著个栽绒双耳帽,穿一身朴素的中山装。韩一潭一听他是从工厂来的,又说是刚开完支部会,便自然而然地对他肃然起敬。他拿出一卷诗来,毕恭毕敬地说:“请韩老师给我改改!”韩一潭当时就看了他那十几首诗,主题都是“捍卫革命样板戏”,以当时的标准而论,写得相当“有激情”,而且也比较生动、形象,只是不够洗练。韩一潭看完,便在灯下一首一首地给他讲自己的印象,肯定他的优点,提出修改的建议……送走他后,第三天便接到了他的来信和改好的诗,信中说:“因为参加支农小分队,马上要奔赴农业第一线,来不及当面倾诉我的感激之情了……几首诗请您全权修改并予以处理……您现在、将来、永远都是我的老师,我将永远在您的亲切指导下,为繁荣无产阶级革命文艺事业,贡献出我的一切力量!”这以后他们常来常往。尽管韩一潭几次把他的诗推荐出去,几次都未能发表出来,他却毫无怨言,每次见到韩一潭总是说:“您千万别对我失去信心!我就算是块顽石,有您的耐心辅导,也总能琢成个砚台的哪怕是只配给小学生描红模用的砚台!”一九七七年,他一首十二行的短诗终于经韩一潭力争在刊物上发表了出来。第一回见到自己的作品印成了铅字,那激动的心情真难以形容,他那灵感的闸门,在油墨的香味启动下猛地打开了,于是乎诗情如黄果树大瀑布般地奔泻不停,到一九七九年,他发表的短诗已达二十七首。进入一九八年后,他及时地意识到:凭著写诗闯入文坛远比凭著写闯入文坛费力而迟慢,于是他“试著写起来”,而在这一年里,他也就发表出了他的第一个短篇。他认识的编辑自然不止韩一潭一个了。

    他出入于若干编辑部。他出席了某些方面的座谈会。因此他不那么经常去韩一潭家了。这也都不足为奇。但是他变了。对于韩一潭来说,他的变化不是渐变而是突变。一九八年深秋,有一天龙点睛来到了韩一潭他们单位,韩一潭恰好在一进楼的走廊头上遇上了他。龙点睛戴著个米黄色的鸭舌帽,穿著件上海“大地牌”的新风雨衣。尽管韩一潭颇有一段时间没见著他了,但那天劈面遇上还是很高兴的。韩一潭刚想问他怎么这时候跑来了?并想领他到自己所在的那间办公室坐坐,没想到龙点睛却只是淡然对韩一潭点了个头,连第二句话都没有,只是直截了当地问:“你们主编在哪间屋?”韩一潭一楞,但也本能地将主编的办公室指给了他。他便绕过韩一潭,径直地朝主编办公室走去了。没有“伏笔”,没有“铺垫”,弄得韩一潭毫无思想准备,尴尬不堪。回到自己办公室,韩一潭心神不定,他想:或许龙点睛同主编谈完,还是会到自己办公室来的,哪怕仅仅是敷衍一下。然而龙点睛却并没有来。

    都红的血在往脸上涌。她说了一句什么,她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说了一句什么,然而,话筒不在她的手上,说了也等于没说。小提琴的旋律已经被推到了**,戛然而止。在戛然而止的同时,女主持人的话刚好画上了句号。女主持人搂住了都红的肩膀,扶着她,试探性地往下走。都红一直不喜欢别人搀扶她。这是她内心极度的虚荣。她能走。即使她“什么都看不见”,她坚信自己一定可以回到后台去。“全社会”都看着她呢。都红想把女主持人的手推开,但是,爱的力量是决绝的,女主持人没有撒手。都红就这样被女主持人小心翼翼地搀下了舞台。她知道了,她来到这里和音乐无关,是为了烘托别人的爱,是为了还债。这笔债都红是还不尽的,小提琴动人的旋律就帮着她说情。人们会哭的,别人一哭她的债就抵消了行行好,你就可怜可怜我吧都红的手都颤抖了,女主持人让她恶心。音乐也让她恶心。都红仰起脸来,骄傲地伸出了她的下巴音乐原来就是这么一个东西。贱。


第281章 符皇大战之前



    防盗版中……

    青年诗人刘逸生,虽然尚未完结大学生的生活,然而他的名声已经传扬海内了。他出了一部诗集名为春之花,大半都是歌咏爱情的,情词婉丽,脍灸人口。大家都以为他是天才的诗人,就是他自己也常以天才的诗人自许。真的,刘逸生真是天才的诗人!倘若他能继续地努力创作,又谁能断定他将来不是李白,苏东坡,袁子才,或是德国的海涅,法国的米塞,英国的夏芝呢?可是近一年多以来,读者们总未看见刘逸生有什么创作出世,似乎他完全绝了笔的样子。有些爱好的人们一到一块儿总要谈论到刘逸生的身上来:刘逸生真是一个有天才的诗人,可惜近一年来不知怎的一点儿东西也没有了。是的,这的确是一件可惜的事情!好的诗人绝了笔,而现在这些蹩脚货倒扭来扭去,真是有点讨厌!若是刘逸生还继续创作下去,哼,那恐怕倒有点希望。

    大家都在想念刘逸生,大家都为着刘选生可惜。但是我们的天才诗人刘逸生为什么就绝了笔?绝了笔之后还干些什么?难道说死了不成?不,刘逸生还继续在活着,不过他现在虽然也天天执笔写字,但是所写的不是令人神往的美妙的诗章,而是粗糙的、无味的工会的通告。说起来,这件事倒也有点奇怪!为什么我们的天才诗人放着好好的诗不去做,而来干这种非诗人所应干的勾当?难道说刘逸生得了神经病?发了疯?不,刘逸生现在还是一个神经健全的人,并且没有得了什么疯症。倘若把他拉到很亮的地方一看,或是仔仔细细地一看,他的面孔还是如从前一样的白净,他的微笑还是如从前一样的温柔,说出话来的声音还是如从前一样的好听,并没有令人断定他是病人的征象。但是他的脑筋中的思想却变了:从前总是思想着怎么样才能做得好诗,怎么样才能成为一个大诗人,现在他却思想着怎么样才能将工会的势力扩张,怎么样才能制服资本家的阴谋。

    阿酷是一个文艺青年,最多的时候他写诗的冲动是来自异性,小时候是女孩,长大了是女人。他烧毁掉自己最多的一次信稿是他为初恋写的诗稿。火苗吞噬了雪白纯美的纸片,毁掉的是诗,腐蚀的却是他不羁少年最纯粹的爱的情怀。他觉得自己不再酷了!他叫阿酷啊!怎么可以不酷呢?岁月真调皮,一幕幕又在脑海中闪过,他和他的女孩们一块做的傻事,浪漫又痛心,像接过一束带刺的玫瑰,很美却要承受指尖被刺破的疼痛。他们曾一起去北京,他成了她圆梦的天使,那些柔情风一吹就散了。岁月迷离,雪娃娃已经被雪花覆盖,他失去了她,像是丢失了最爱的漫画。阿门!来自天堂的呼唤,救醒了迷失红尘中的他,一个天使出现了,剥着豆角。他明白所有的打磨与腐蚀都是赐予他的魔法,让他更懂得珍惜他的女人依依。

    情人节快到了,要吓她一次,叫她终生难忘我们这一班。“哗,那么美丽的卡片!”班上同学叫了起来。“每人写一句话,送给艾琳过情人节。”我说。那张卡片尺寸好大,写着送给一个特别的人。全张都是花朵。夸张的。“这种事情呀,看起来很无聊,可是做老师的收到这类的东西,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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