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故事7 红衣少年-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本作品来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
小故事 红衣少年
女人有三好,衣服、首饰和钞票。狐狸也有三好,狐狸的三好是女人,躲债和相貌。
所以当女人遇到了狐狸,那三好就成了种奢求,狐狸身上总是没有多余的钱来交房租,收不了房租就没闲钱买首饰衣服,买不起首饰衣服就丢了逛街的乐趣,偏偏看女人的乐趣被剥夺恰好是狐狸最大的乐趣。总结这一点,狐狸是女人乐趣的杀手。
而这杀手偏偏赖在我家里几年不肯走,这是让人相当痛苦的一件事,他说一只好狐狸向来对窝是忠贞不二的,我家楼梯间就是他的窝,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床上和沙发上的狐狸毛就是证据。
郁闷之余,我只能天天和狐狸嘴里的狗肉朋友——林绢一起出去胡混。能出去,就尽量少在家里待着,尤其春夏,狐狸毛很容易让人过敏,狐狸自己都对自己的毛过敏,两个人守着一个小店对打喷嚏实在是很可怕的一副场景。
林绢是我夜校里的同学,人很漂亮,性子很直爽,出手很大方。
上课时通常打盹聊天的时候要比正儿八经听课多,可是每次考试总是考得很不错,因为她很要强。一个要强的女人通常你看不到她努力的过程,却可以看得到她努力的结果。她是个只爱炫耀结果给人看的女人。
跟林绢一起胡混是幸福的,因为她总知道哪里有最新款的衣服,对于时尚,她有比狐狸还要灵敏的鼻子。跟林绢一起胡混也是痛苦的,每次她只看款式不看价钱的消费方式,很难不让人对着自己扁扁的钱包哀叹一场。
林绢之所以能这么奢侈,倒不是因为她家底厚,或者自己会赚钱。主要是因为林绢有个很能赚钱的“老公”,一个开着几家珠宝连锁店的有钱“老公”。
老公上面打引号,自然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老公了,林绢未婚,那男人已婚,林绢用这男人提供的钱眉头从来不皱一皱。因为他能挣。
一个能挣钱,又有家室,还在外面养女人的男人,是危险的。不止一次我对林绢说。她不以为意,因为她有她的处理方式。她的处理方式就是除了那个“老公”外,她还有个情人,情人很英俊,也未婚,只是赚钱没有能力。
这是一种什么变态的处理方式,我搞不懂。林绢说那叫协调和平衡。
一种感情分两半,你就不会因为偏重哪一个而患得患失,去做一些试图争取那些超过自己需求的事。而钞票,取之有道,自然也要花之有路,不然对不起自己。林绢这么解释。
不管怎样,她过得开心就好,她比我聪明,所以我想她一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所以很多很人的人明知道她的价值观,还是很喜欢她,比如我,比如学校里那些人,比如……那个经常会在林绢身边出现的人。
我知道有个人一直在暗恋着林绢,只是她不知道,对于她这样一个锋芒毕露的女人来说,只有两种男人入得了他的眼,要么很英俊,要么,有很多很多的钱。
不幸的是,那个孩子两者都不占。
那是个除了干净和清秀外一无所有的孩子。
常常会在林绢身边发现到他的存在,有时候在学校,有时候在路上,有时候在我店里。他总是穿着件红色的衬衣,同林绢那辆POLO一个颜色,所以很好认。
不敢离得林绢太近,他总是在某个离她远远的角落坐着或站着,看她眉飞色舞地说话,看她拿镜子化妆,看她跟别人玩暧昧。
有时候眉头会微微蹙起,在她跟别人过于亲近的时候,然后低下头,像是在想什么,等再抬起的时候,脸上又是一如既往的欣赏和平静。
安静得像道空气似的男孩,却偏偏爱穿那种张扬得像团火似的色彩。
要不要我给你们撮合一下?林绢不在,而他偏巧来我店里的时候,我会这么逗他。
看他一张脸慢慢从苍白变成粉红,然后很不知所措地低下头。每问一次他都会是这样同一种反应,屡试不爽,于是我乐此不疲于这种游戏。
却从没得到过他正面的回答。
似乎开口对他来说是件多么为难的事情,唯一的两次开口,还是因为他很想很想找个人说说林绢。而每次开口他的脸会涨得很红,红得让人都不忍心去盯着他脸看。从不晓得一个男孩是可以腼腆成这样的,在见到他之前。可是他声音真是好听,那种让人很想收集起来,然后放在夜晚的阳台下一边吹着风,一边去聆听的声音。
或许林绢听听他的声音,会留下对他的印象吧,而不是当他一阵烟似的无视。我为他不平,却也无意为他跟林绢牵线,他们俩是不合适的,林绢这样的女人需要的是控制和驾驭,而不是小心翼翼的体贴和退避在三尺之外的无声关怀。
“林绢会喜欢我么。”有一次他问我。
“你有没有告诉过她你喜欢她。”我反问他。
他摇头:“不敢,不能。”
“不敢还是不能。”我再问。
“她不会喜欢我。”憋了足有五分钟他才再次吭声,并且答非所问。
我只能笑笑。
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说得没错,不懂得争取的,他就永远得不到想要的,即使他可能是那么多追求者里最好的。
终于有一天,让我撞见了他们两个最亲昵的一次接触,挺让人意外的,因为我没想到过一向腼腆的他会这样大胆。
大胆地抱着林绢,抱她从酒吧一直到街上,然后看她吐了自己一身,笑得很开心。
那天林绢在酒吧喝醉了,那天刚好她身边一个人也没有,要不是我刚好路过的话。
我没去打扰他们,离开了。虽然他那样的胆小和腼腆,内向到我觉得他同林绢根本不配。可我还是喜欢这个孩子,他有瓷器一样好听的声音,他照顾林绢的样子很细致,我喜欢他们两个在一起。
于是安心地回家,安心地吃光了狐狸藏在抽屉里的所有点心,在他气急败坏的尖叫声里安心地回房间睡觉。
凌晨三点突然被一阵电话铃吵醒。
电话是林绢打来的,边打边哭,很惶恐的样子。
“宝珠,我出车祸了……我出车祸了……”
扔掉电话匆匆赶到她的出事地点,林娟还在那条马路边跪着,周围车来车往,路过的人看着她议论纷纷,她也不理,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边上她的POLO斜歪着,半个头都陷进了内壳,可见当时它承受了多大一下撞击。而这样大的撞击,这么严重的损伤,坐在车里的林娟却一点事都没有,只是剐破了点皮,我都不知道用什么语言去形容她的幸运。
于是一边安慰她,一边哄她站起来。她在我怀里瑟瑟发抖着,“宝珠,别叫警察,我酒后驾驶呢……”
“喝那么多酒为什么还要自己开车?!”我抬高声音喝斥她,一边琢磨着,那个红衣男孩为什么明知道她醉成这德行却不送她回去。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被我呵斥她哇的一下哭了,“清醒过来的时候就看到那辆卡车过来了,我连方向盘都转不动……我……我……车坏了,宝珠,车坏了……”
最后一句话,我听了不知道是想哭还是想笑,差点把小命都给丢了,难为她还惦记着自己这辆宝贝车。
哭笑不得的朝那车看了一眼,随即我呆了呆,因为我在离车不远的地方看到了些熟悉的东西。
鲜红色的衬衣,和POLO一种颜色。
我听见自己心脏猛跳了一下。
忙推开林娟朝那里跑过去,还没走近,已经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同往常一样,很苍白,很安静,陶瓷班干净的一个人。
从肩部以下一直到腰却支离破碎。
他静静地躺在地上,我看着他,他看着我身后跟过来的林娟,用力睁着眼看,以致细细的血丝顺着他的眼角滑了下来。
“宝珠……”他继续看着林娟,扯开一丝笑,“我对她说了,就在酒吧外,你看着我们的时候……可是她没听见,呵呵……她醉的太厉害了,醉得我求她不要开车,她都不听……”
“不要说话!”我俯下身试图阻止他,肩膀却被林娟拉了拉。
“宝珠,你怎么了……”林娟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惊慌,我不知道她在惊慌些什么,是因为这个为了她伤成这样的男孩么?
没理会她,我把手伸向男孩:“别把头抬起来,躺下去。”
“宝珠,你在和谁说话??!!”身后林娟的声音尖锐了起来,我的手抖了一下。
地上的男孩看着我笑,在我那只手进退不能的瞬间。
“她没事啊……没事就好……”他道,然后闭上眼把头平躺了下去,像听话的孩子似的。然后不见了,他的身影,他身周那些刺眼的血,都不见了。
只有一滩滩汽油在他原来躺着的地方盘桓着,在路灯下看起来就像一汪汪血。
“宝珠……”林娟小心翼翼的拉住我的手,手指冰冷而颤抖。
我有着她抓紧了不放。
“你怎么了……”
“没事。“我回头朝她笑笑。
“真的没事?”
“真的。”
“那就好……”
“你呢;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一个月后,林娟换了辆新的POLO, 依旧是张扬的红,她固执的偏爱这颜色。
继续和她一起上课,和她一起逛街,和她一起在我家的店里吃点心闲谈……
只是再没见过那个一身同样颜色衣服的少年出现过,那个腼腆的,偷偷在角落看着她的,说话声像瓷器般好听的少年。
我想起他曾经告诉过我他的名字。
他说:“我叫POLO。”
本作品来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