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感人小故事_合集-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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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二娘也是不小心才把人手指骨头包进包子里,你做旧的酸味儿在楼道里都闻得见。他嘿嘿笑,还是继续泡。
他知道我收集高古玉器为主,很少碰佛像,但是总想卖我点佛像。我说我到处跑,平均一周跑三个城市,拉杆箱是真正的家,如果买个仿造铜佛,占半拉箱子,其他东西怎么放?过关被海关拦住,他们如果分不出是仿造,我怎么办?他打开保险箱,说,可以买随身佛啊。
我先后在他那里买了五樽随身佛,三个铜鎏金,他说了三个佛的名字,我都没记住,两个粘土烧的随身佛,他说了另外两个佛的名字,我也没记住。他说这类粘土烧的随身佛叫“擦擦”,软泥按入模具,烧制而成,和做饼干、月饼类似,讲究的烧制后上颜色,甚至有的“擦擦”后面有高僧的指印。
其中一个“擦擦”常住在我的拉杆箱里。我很少求它办什么具体的事儿,比如这班ca981不要晚点啊、这次五个小时的高速路不要出车祸啊、某个股权交易一定要完成啊之类。晚上,我把它从拉杆箱里拿出来,摆在酒店的床头,恭敬地拜一下,拜的时候从来没有任何想法,仿佛早上出门和太阳点一下头。
只要知道这个随身佛在附近,和那些所有美好的未知一起真实地存在着,我就会心安一点。有次,我和我妈说,如果我死在她前面,我的肉身烧成灰儿之后,建议她把灰儿拌了粘土,烧几个“擦擦”,随身带着,百毒不侵。我妈说:“你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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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21楼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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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咸泡饭
这座多风的海滨城市,空气里永远弥漫着咸涩的气味,夏天酷热,冬天严寒,新建的速度赶不上衰败的速度。我站在第21楼,俯瞰这座城市,再也没发现比自己更高的东西了。
当我拼命蹬着快要散架的三轮车在主干道上缓慢爬行的时候,春天以三下五除二的速度包裹了这座城市。一切都是悄无声息的,光秃秃的枝桠上就冒出了嫩芽,灰蒙蒙的地上就铺满了绿色,黄的红的紫的粉的花就盛开了。我骑着骑着,就发现自己落在了春天后面。
我赶到租住的地方,院门前的蒿草又拔高了一节。三轮车经过一路颠簸,身子骨吱吱呀呀地响个不停。群聚在院子里开会的鸟儿闻声而飞,在未来的悠长日子里,我要与它们一起分享光阴荏苒,岁月无声。
行李已经够少了,就好像在旅行,能抛弃的物什都抛弃了。人生不就是一次旅行吗?我站在玻璃窗前,隐约看见了自己风尘仆仆的身影。这个地方,是辗转的路途中短暂停歇的一个驿站。
房东对我说,你只花了一个房间的钱,却把这里全租下了,其它房间,一年半载也不会有人来住。他点了点手里的租钱,然后大手一挥,说:看哪,还有这么一个大的院子,也属于你。
这个小区太破败了,所有的建筑物都灰头土脸无精打采的样子,因为年岁已高,身子都埋进了土里。即使在晚上,亮灯的人家也寥寥无几。风从蒿草上掠过,游丝般的虫鸣萦绕不散。我坐在石阶上,仰面看天,天高星少,春天已经相当浓烈了,可还是觉得冷。所以每个晚上,我都睡得很早,越来越早。蛰伏在被窝里,听着风和雨敲打窗棂的声音,我觉得幸福极了。
我在一家广告公司谋了文字编辑的差事,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老板说,实习期八百,转正之后再说。我在心里盘算了一下,房租三百,剩下五百可以过上富足的日子了。于是,我就上班了。
搬出宿舍那天,我对大家说,先走一步了。舍友送我到校门口,浩子说,你终于不用再受卫生间臭气的折磨了。我说,是啊,也许我的鼻炎会慢慢好起来了。秆子说,打球随叫随到。我说,好啊,我不在,你们只有被蹂躏的份儿。
每个星期三上午,我早早起床,然后步行差不多一个小时,回学校上古代文学课,其余的课,我都忽略了。我是好学生,每年都拿奖学金,还入了党,但是有些课真的不想上。
上完课,我去图书馆换书。找书很费时,而且总是找呀找了很久也找不到满意的书。我没有时间,所以干脆按顺序一本一本借。学校的借书卡每次只允许借三本,我得控制自己看书的速度,如果看快了,接下来的时间就会无书可看。
晚上,我喝小米粥,菜是油炸花生米和豆腐乳。如果收到稿费,就去超市买猪头肉和散装啤酒。我不喜欢酒的味道,但是我喜欢喝酒的情趣。端起海大的碗,看着黄澄澄冒着细密小泡的啤酒,然后眯着眼睛啜上一口,再长长地舒一口气,那样子好像赛过了神仙。我在寂寞的日子里就这样取悦自己。
我想起来了,那个时候,除了每月八百的实习工资,还会有零零散散多多少少的稿酬。我把所有的空余时间都用来读书和写字了。读大四的时候,我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但仍坚持在纸上写字。我喜欢在纸上写字的感觉,写得龙飞凤舞,又改得面目全非,但是看上去很有美感,满满当当的,觉得特别充实。写完之后,我录入电脑,通过电子邮箱发给报纸和杂志的编辑们,然后,陆陆续续地就来了样刊和微薄的稿酬。我不把它们当一回事,可是我又知道,自己在心里很重视它们。
很快,浩子也找到了工作,在心理协会当秘书。他在电话那头对我说,想搬你那去住,离上班的地方近一点儿。我说,你来吧。晚上他就来了。
他住进了我隔壁的房间。我说,房东半年也不会来,没人会向你收房租。浩子说,我给你,咱俩一人一半。
工作第一天,下班了,浩子请我吃大排档。我点了一盘三鲜豆腐,浩子要了一个明炉羊肉,一个葱爆蛋,啤酒是我们自带的。这个时候,春风吹在身上,格外宜人。我看见大排档老板热火朝天地掂着锅,心里莫名其妙地升起了暖意。
浩子说,什么心理协会,听上去好像是个事业单位,原来是忽悠人的。我问,到底是干嘛的?浩子说,其实就是做心理咨询师培训的,老板让我在网上发帖子,贴膏药。我说,第一份工作,何必太在意。浩子摇摇头,说,喝酒。
春风让人醉,我们回到小区里,搬两个长凳到院子里,仰面躺在长凳上,天上繁星熠熠,这样的晚上,真是让人快活。浩子扯着嗓子唱,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往前走。我说,你小点声,别扰民。浩子不唱了,改念诗了,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周六早上,我被浩子吵醒。他兴奋地说,起来,我带你挣钱去。我失望极了,因为梦里的故事就要抵达高潮了,可是浩子喊醒了我。
我们走出院门,天还没亮。这个世界静得连时光衰败的声音都能听到。浩子步履轻盈,充满了激情。我还因为那个未遂的梦对他耿耿于怀,可是看在钱的份上,我没说一句话。
浩子带我步行大概二十分钟,来到一座废弃的工厂门口,我看到一小群人已经聚集在一起。一个面目模糊但是身形精瘦的男人开口说,就等你们了。浩子应声说,那么,开工吧。
精瘦男让两个人一组,每组领两大捆传单。他说,发传单这种事情,应该不用我教吧,提防着保安和狗就行了,在太阳下山之前,把每一个小区每一户人家的门缝里都塞上传单,然后到这里领钱,别偷懒,要是被我检查到一户遗漏的人家,就被指望拿到钱了,去干吧!他的手向上一挥,太阳正好颤微微地冒出来了。聚集的人四散而去,我提着一捆传单,跟着浩子钻进了这座城市的中心。
当我上上下下爬了几栋楼之后,开始意识到今天最大的失策是穿了一件厚重的外套。它陪了我整整一个冬天,为我挡风御寒,与我不离不弃,但此刻,我很后悔带上它——穿在身上热,提在手里重。真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它。
浩子把外套和毛衣统统脱了,系在腰间。他的衬衣是屎黄色的,领口和袖口都磨破了。我说,你这样的穿着,真丑。浩子说,我在干活,管它呢,反正这个地方,一个人也不认识我。
我也学他的样子,把外套系在腰间,爬楼果然轻松多了。我把自己想象成一只脚步轻盈的猴子,在楼道里飞快而安静地上升着,娴熟地把传单塞进每一户人家的门缝里。当我在内心开始享受这个工作的时候,浩子说,真累,歇一会儿。
我们就在楼梯上坐下了。这应该是一个比较高档的小区,透过硕大的落地窗,可以看到小区门口带着白手套的保安毕恭毕敬地向每一辆进出的小车敬礼,粉墙黛瓦的住宅楼都是崭新的,小区中央的广场上有人遛狗,有人聊天,有人散步,有人健身,他们看上去慵懒而惬意。
屁股下的阶梯刚刚被坐热,然后我们就听到楼上滴滴嗒嗒的脚步声。转过头向后看,先看到一双高跟鞋,然后是一双穿着黑色丝袜的光洁的腿,再是裙子,再是一张精心修饰的脸。还没来得及看仔细,女人已经从身边擦过,转眼消失在楼道里。
歇着歇着,浩子突然说,看到有钱人,我会在心里觉得自己卑微,这就是犯贱心理吧。我没作声,但是我知道他说的那种滋味。
中午,我吃了一碗青椒肉丝面,浩子吃的是番茄炒蛋盖浇饭。从饭馆出来,浩子说,我请你喝水。我拿了一瓶饮料,浩子只拿了矿泉水。我说,为什么不喝饮料?浩子说,吃饭六块,坐公交车四块,我们一天挣三十块,三分之一已经没了,所以省点。我说,那我也喝水。浩子说,不,我请你的,另算。
其实细想想,哪怕只是保本,也是合算的,如果一天不出来,生活的成本也是必须付出的。流失的只是时间,可是时间有时候千金难买,有时候一文不值。我们一无所有,只有时间,可以挥霍,可以忽略不计。
一天的时间,我们几乎把这座城市的小区跑遍了,大的,小的,高档的,破旧的,都跑遍了。当我们回到原点的时候,一小群人又聚集在了一起。有人说,你们又是最晚的。浩子说,那么,发钱吧。可是精瘦男不在。他早上说,太阳下山了就来领钱。现在,太阳早就下山了,可是他还没来。
聚集在一起的人慢慢地都走光人,我说,咱们也撤吧。浩子蹲在地上,咬牙切齿地说,这个鸟人,要是被我碰到,非剥其皮啖其肉饮其血不可!昏黄的路灯光照在他的脸上,油光可鉴。我说,走吧,先去吃晚饭。
这个城市的晚上真是暧昧极了,五彩的霓虹闪烁着,面目模糊的人在街上走来走去。路两旁的白桦树在灯光的映照下,显出张牙舞爪的样子。风突然大了,揪着人的衣服拼命扯。我说,这天,看上去有大雨,我们是不是得赶紧回去。浩子显然很生气,一直不吭声,但现在他扬起头看天,说,恐怕来不及了。
雨就下来了。很大。风一会儿把雨吹到东边,一会儿又把雨吹到西边。雨很无奈。风揪着雨,好像撒气似的,拼命地往地上砸,往屋顶上砸,往广告牌上砸,往能够看到的一切东西上砸。
第二天,浩子感冒了,在床上躺了一天,被淋湿的衣服丢在墙角,像从淤泥里捞出来的。我收到了一张稿费单,214元,是我有史以来收到的最大数字,我开心极了,飞跑到邮局领了钱。回来后,我冲进浩子的房间,说,起来,我请你吃饭去。浩子有气无力地说,不想吃饭了。我说,我领到一笔钱,够你吃十锅明炉羊肉了。浩子从床上一跃而起,说,那么走吧,我感冒好了。
经过昨晚的一场暴雨,院门前的蒿草长得更旺盛了,鲜绿油亮。傍晚的太阳光像被洗过一样,干净而柔软,幽幽的黄,温暖得让人心都融化了。我喜欢这多情的时光,又无端地陷入了忧伤。在这样的霞光里,是应该恣情享乐的。浩子说,我们必须喝酒。我说,是的,是的,必须喝酒。像李白一样喝酒吟诗。
浩子痛快地吃着明炉羊肉,顾不上额头的汗珠。大排档老板在蒸腾的雾气前忙得真带劲,他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