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散文年度佳作_耿立-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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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再举个“道德”的真实案例。美国犹他州摩门教会较多,一些封闭的摩门教区至今实行一夫多妻制,最多的,一个男人有三十多个老婆。这让基督教徒们恨得咬牙切齿,就是不信教的人也无法容忍这种制度的存在。无奈一夫一妻是基督教的教义,犹他州州法里没有这条,不喜欢也没办法。大概是三年前,犹他州政府检察官终于准备将一位摩门教区里拥有三十多个老婆的男子送上法庭,这个家伙和他的辩护律师还在美国cnn很有名的larryking访谈节目里露脸,侃侃而谈这是宗教自由、个人自由,被告是个好丈夫,将自己的妻儿老小照顾得很好。访谈中还插播了被告的儿女和与他们年龄几乎不相上下的小妻子们一起嬉戏的镜头,似乎是一个快活的大家庭,一副“你们不要少见多怪,多管闲事”的样子。看得我直恶心。可是要弄倒这个家伙,对政府来说并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最后好像是终于有一个年龄不满十六岁的小妻子同意出庭作证,证明自己并非自愿嫁给这个男人,这样,政府检察官以强奸幼女罪获得法庭立案。结果怎样?也是一时媒体热点过去,不再有报道,我也没把自己列进cnn网上跟踪此新闻的名单,无法以下文相告。
无论结果如何,此案让我真切地体会到,法官和政府检察官不是一家人,各行其职,不归在哪个党、哪个书记的统领之下,公检部门不能跟法官私下捣鼓,看谁不顺眼,就立个案把那人送上法庭。即使明摆着违反道德常理的事,没有相应法律条款参照,法官不同意立案,检察部门再想如何也没用。
写到这里,似乎还可再举个“道德”案例。如果说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是美国学生运动的大本营,旧金山则可以被称为美国同性恋大本营。相对于保守的东海岸,西海岸的加利福尼亚州可说是一个百无禁忌、异议突起的地方。同性恋结婚合法化,这个题目在加州吵吵嚷嚷了多少年,十年前我女儿正上大学时,一次与室友辩论这个题目,她的室友说服不了她,气得挥着拳头大喊大叫,甚至用脚踢门,足见这个题目在一些美国人心里的扰动程度。
它甚至是历届总统候选人所必须面对媒体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回答、回答的巧妙程度,直接对选票造成影响。四年前,旧金山市选出了一位三十出头、身高一米九多的帅哥市长——纽森,上任不久,他先是闹了个离婚、与婚外恋女友再婚,然后搞了个“大手笔”——允许同性恋者在旧金山市政府大厅举行婚礼,市政府颁发结婚证书,他本人主持了第一批同性恋结婚者的婚礼仪式,出尽了风头。记得第一对儿登记的新人是两位同居十多年、快八十岁的老年妇女。一时间,同性恋者从全国各地涌进旧金山市府大厅,市政府应接不暇,紧急呼吁要事先预定,不能想来就来。不到一个月,仅颁发同性恋结婚证书就让市府进项七百多万美元,这下惹恼了反对同性恋结婚的团体,游行示威,然后一状告到市法院。市法院接了案子,不久裁定下来:旧金山市府允许同性恋结婚违反州法。得,发的证书不算数了,市政府忙着退钱。
还没消停,同性恋者不干了,也是一通游行示威,一状告到州级法院,州法院立了案,法官们讨论、表决,四对三,以微弱多数胜,认为同性恋结婚符合美国宪法精神,旧金山政府做法在加州合法。同性恋们乐疯了,这次不单是旧金山市政府,加州凡是可以颁发异性结婚证书的市政府,都不能拒绝给同性恋者主持结婚仪式。整个加州掀起了同性恋结婚潮,包括那些原来被收回结婚证书的人,再次结婚,好不热闹。那边厢反对者则气坏了,紧急行动,集结提案签名,我也接到他们群发的“不允许同性恋结婚”提案,还签了个名。
该提案很快达到法定签名人数,被正式列为两年表决一次的加州备投提案。
到期投票,法案以微弱多数通过,同性恋婚姻在加州非法了。同性恋哪能善罢甘休,发起反提案签名运动;反对方立即以“永久性禁止再将同性恋结婚提为州备投法案”与之对应,理由是此一争论反复多次,耗去纳税人大量金钱,实应告一段落,画上句号。在这场争战中,反对方认为同性恋结婚不道德,如此下去,人人都有无限的自由,父女、兄妹、母子、姊弟是否也应给予结婚的自由呢?那不乱了套?赞同方呢,打出的旗号是人人生而平等,美国宪法规定了同性恋与两性恋有同等的生活方式的选择自由。此文落笔的头天听到收音机里说,同性恋结婚的支持者们准备积蓄力量,三年后——2012年再见高低。这是一个李慎之先生反复强调的“法治”(ruleoflaw)与“法制”(rulebylaw)不可混为一谈的典型例子。我过去也常常分不清“治”与“制”的不同,通过这个同性恋结婚合法、非法、再合法、再非法、再争取合法化的反复过程,我才似乎搞明白了一些,美国政府靠法律维持社会秩序,不是用法律治理国家,这个国家的治理靠的是那部两百多年前书写的宪法(constitution),这部宪法以不变应万变靠的是历届立法机构——联邦政府众参两院通过的法律条款(bill)和逐渐补充的宪法修正案(amendments),以及各联邦州州议院历年根据选民、政府部门和议员提案自立的州法(proposition),这些法案的通过和推翻都以是否符合宪法精神被议员们争来争去,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得到确立或废弃。经年积累,法律条款多如牛毛,即使最好的律师也无法全部记住,所以美国的律师没有通才。搞移民案的律师也许能兼着做些离婚案,可绝办不了经济案、遗产案;为刑事案辩护的律师,做不了车祸赔偿案;人权律师弄不了商业侵权案;熟悉联邦法的人,不一定能办加州的案。
全世界从业律师人数最多的国家,大概就是美国了,美国人对律师是既爱又恨,爱他们能替自己办案,恨他们给自己捣乱,但这不是本文要说的了。
可以举几个实例说明美国法律只行维持秩序之责,不担治理国家之任的“与时俱进”的“万变”特性。前些日子在收音机里听到,加州有项法律条款,规定高速公路时速不能超过五十英里,根据此法案,州交通部门现在在高速公路上立的那些六十英里、六十五英里、七十英里的时速标牌都属违法。这个法案显然早就过时,被人忘在脑后,不知被哪位法律学生翻出来。州议员们赶紧开会,废了这个条款。再比如,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前个星期加州议会通过法案,正式向居住在加州的中国早期移民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道歉,我才知道1957年之前,加州法律是不允许华人拥有房产的。该条款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废除,四十年后加州政府正式为这一法律的不公正性道歉,联邦政府的法案也不例外。“9·11”后不久,小布什总统在国会通过了“反恐特别法案”,该法案条款允许警察随意监听老百姓的电话和检查电子邮件、信件等私人信息,结果发生了伯克利大学有两个学生在电话里交流如何玩一种带炸弹的电子游戏机,被警察破门而入这样的事情。此案的有效期好像定的是五年,到期小布什又想在国会将该法案永久化,但是这个时候美国老百姓已经从“9·11”的爱国狂热中清醒过来,发现事情不大对头了,政府和总统在爱国和反恐的招牌下太恣意妄为,老百姓丧失了许多受到宪法保护的权益,布什领导的政府的行为越来越像那些专制国家,长此下去简直是太可怕了,国会议员们在选民一片反对的压力下,否决了该法案的永久化。
从上边所举的这几个实际例子不难看出,通过或废除一项法案,起作用的不是强权和暴力,而是民意。因为立法者是选民们选举的,不是由上一级封任的,或者是“老子”指定的,选民们对立法者的影响因而是直接的,而不是我此文开篇引用的吴思先生的那段话中所说的“间接地影响”,“直接”
与“间接”,一字之差,有如天壤之别,让平民从帝国官吏的脚下站起,由臣民变为公民,彻底打破了“暴力最强者说了算”的元规则。美国宪法给予美国公民的显然不是正义,美国公民向政府要求的显然也不是恩赐给他们正义,美国宪法保障的是治理国家程序的公正,在这个“正式制度”面前,任何“潜规则”都不是对手。
正义和道德是很美好的词句,充满正义和道德的社会是很诱人的境界,无奈真实的世界太复杂,人们的认同太相异,什么是真正的正义,什么是真正的道德,谁能说得清楚?连一个妇女堕胎的小问题,在美国,共和党、民主党争论了多少年,说清楚了哪个做法道德、哪个做法不道德?是共和党在为妇女主持正义,还是民主党在为妇女主持正义?小布什宣布向伊拉克开战时用了“十字军东征”的比喻,后来看结果不妙,赶紧改口,其实那是他这个极端的基督教徒的真实想法,伊斯兰教在他心里就是邪教,基督教就是要灭了那些家伙。
拉拉杂杂写了这许多,似乎可以回到本文开头了。必须走出追求正义和道德的治国理念误区,转而为实施过程的公正而奋争——这是被民智相对健康、制度相对健全的国家的实践证明了的正确选择;意即政府的官员和普通百姓都生活在同一部宪法下,在这个宪法延伸出的具体法律条款下被共同地约束,并共同不断地修订这些具体法律条款。如此,无论在农业小国,还是工业大国,一切潜规则都不会有市场,老百姓和官府、社会各阶层间的互相制衡不再遵循血酬定律。如此,政府官员和普通平民才会普遍地具备一般意义上的道德,一般意义上的正义方能相对地让全体平民得到享有,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公正”是一把刺破王朝循环怪圈的利器。
最后必须说明的是,我只是一个机械工程师,看过的书,更不要说读过的史,根本无法与吴思先生相比,所写的都是一些感性的认识,想到哪儿,说到哪儿,推敲起来漏洞一定不少,请读者多多指正。
(《书屋》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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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风在语
李安平
在陇东高原,一个人的命运在风的手里攥着,这些事,人知道,风也知道。
最早的风藏在《诗经》的《豳风》中,几千年过去了,这种气息还在,隐隐约约地吹着。高原之上,到处都有风的影子,是啊,风从遥远的豳地而来,发自古老的《诗经》,几千年都是如此。有时候,我们看不见它,但是我们总会感觉得到它的存在。它是一种怎样的风啊,竟有如此亘古绵长的生命力,而且永久地渗入到高原的角角落落。抓一把土黄土黄的焦土,向空中扬起,仿佛那种气息很快就开始弥漫了。“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无衣无褐,何以卒岁!”这不就是风的气息吗?不就是先人的气息吗?北风呼号,高原上到处施虐的是凛冽的北风,我们只要俯下身子,把耳朵紧贴在厚厚的黄土之上,耳边就会鼓荡起一股沉雄的罡风。这是一种怎样的风啊,它潜藏在亘古的黄土之下,鼓荡千载而不竭,穿越千里而不衰。在风面前,人是多么地渺小啊。也许一个地方的秘密全部藏在风里,一个地方的人的秘密也藏在风里。这是多么意味深长的事情啊。
声音来自于两个相撞的黑色的壳体,可能是“嘭”的一声,也可能是“轰”
的一声,我想,这种声音的相撞是有硬度的,“嘭”的可能性会大一些。
相撞源自速度,对了,是速度,像风一样的速度。风在耳后,只能听见它“呼呼”
的嚎叫和刀子一样的锋利的穿梭。相撞似乎是宿命式的必然。好像有所感知,又好像没有任何感知。一切都在风的预料之中。两种速度疾驰着,从不同的地点向同一个方向和同一个地点去交汇,去相撞,这是谁也无法避免的事。
在风的奔跑中,已经早已决定了相撞的必然。是偶然,还是必然。两个黑色的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