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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中国散文年度佳作_耿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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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言而喻,水晶鞋一定是双高跟鞋,适合足底的优雅弓形并不是它最显着的特征。高跟鞋意味着基座上的抬升,穿着者必须挺胸抬头、刻意向后才能维持平衡,如同灰姑娘装扮公主时貌似高傲里所掩藏的心机——必须伪装姿态,否则,踩在高跟鞋上自然状态的身体前倾,就会流露内心深处的渴慕——靠近更高等级和权势时的渴慕。

  南瓜变为金光闪闪的马车,老鼠成了神气活现的车夫,陪衬物都得到身份提升,烘托翩跹而来的伪造公主。灰姑娘衣着明艳,还有一双极尽奢华的水晶鞋——这些本不属于自己的贵族象征物,使灰姑娘如同一个印玺的窃取者,她将凭此与王权相认。她的自拯、野心和复仇,必须依靠巅峰上的权力。

  舞会上灰姑娘隐瞒自己,一开口就会破坏华服带来的自信;她要让所有人都认不出自己,就像密谋行进中的不露声色。

  从不堪现实到华丽梦境,灰姑娘连续性的厄运被打破了,身边的一切瞬间成宝藏。现实是詈骂,梦境是舞曲;现实是炉灰,梦境是美酒;现实是继母凶蛮的脸,梦境是王子深情的眼神。这是童话的特性,善恶、美丑、真假之间,总是呈现清晰的对折关系。没有比咒语更快的给予,也没有比咒语更快的剥夺。12点,点石成金的魔杖有时限,它会重新把灰姑娘推回深渊。

  这个埋伏下来的危险时刻,预示某种失控的政治——灰姑娘灵活闪跳,防止自己被困顿的真相揭露。她是现实与梦境的双重逃亡者。

  魔法的钟即将敲响,导致灰姑娘匆匆逃离时不慎遗落了水晶鞋。她可以归还借来的礼服,但她无法归还落在王子手中的水晶鞋,它像从梦境中偷来的宝物呈现于现实。掉了一只鞋,一定是跑不快的,即使12点就要到来,即使王子紧紧追逐。一只穿了高跟鞋的脚和一只光脚配合起来奔跑,一定是速度最慢的。再怎样情急,灰姑娘也应该体会出一扭一拐的笨拙和艰难。有两个办法可以解决问题:捡起这只鞋穿上,或者把另一只鞋也脱下来,如此行动才更快捷。仔细比较就会明白,捡起水晶鞋一定不会比瘸脚奔跑所需时间更多。那么灰姑娘为什么呢?除非,这只水晶鞋是她预谋留下的。

  是的,在此之前,灰姑娘和王子跳了一曲又一曲,而一双跳了整个晚上的鞋必定是合脚的,那些复杂的快步、跟从、旋转、踢踏,鞋的尺寸不合适根本不可能完成。灰姑娘与王子舞步妙曼,众人艳羡的一对璧人……她必有一双如影随形的鞋!舞鞋尺寸的精确,天然地要求大于走路的鞋,但跳舞的水晶鞋为什么会在走路时掉下来呢?再次证实,灰姑娘蓄意留下独特徽记。

  没有比鞋子更鲜明的隐喻了,它召唤着出发和寻找。

  如同小说中必须要为善者的杀戮找到确凿的、合理得趋于正义的解释,童话中的公主也一定被塑造得无辜无瑕。为了掩盖灰姑娘的心机,情节被设计成:王子在台阶上铺了沥青,所以灰姑娘掉了水晶鞋。与水晶鞋互为烘托的,是珠宝、绸缎、枝形吊灯和支撑在背后的阶层优越感,它是被灰姑娘穿来跳舞的——舞步说白了,就是赋予行走以格外的技巧。12点,12点,她是延续起舞的灿烂,还是灶台边的肮脏?灰姑娘要抓住闪跳的机会,她遗落水晶鞋的目的,恰恰是再也不遗落它,将它永远地牢牢地套在脚上。

  阅读童话多年以后,我才醒悟灰姑娘的伎俩。获得的手段有许多,其中比较玄妙的一种,是靠遗失,靠给予,靠提供,而成为更大财富的主人。她遗失了一只鞋,通过遗失一只鞋得到一个豪华世界。当我看到沿街分发小广告的人,匿名信的写手,耳语着的告密者,教父,还有美人——那一笑千金的最后赢家,就看到这种“给”之后的“得”。

  一无所有的灰姑娘,除了一只借来的昂贵的鞋,还有什么是她本身能够给予的呢?她有,那是埋藏在身体里的秘密财富。

  再看焦点道具:水晶鞋。如果没有这只改变命运的鞋,王子和公主也许就不会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可能在怨恨中彼此想念一生。最早的灰姑娘故事,包括《格林童话》初版里所记录的,舞会第一天,从树上掉下来的是银色洋装和银制舞鞋,第二天晚上落下来的是金色洋装和金色舞鞋……但后来广泛流传的却是水晶鞋,除了形式上的美感,是否还蕴含其他深意?

  作为魔法之物的水晶鞋,创造一条穿在脚上的捷径。灰姑娘之所以穿的不再是金鞋、银鞋,一是出于审美需要,不引起笨拙的重量猜测,与世俗的物质衡量划开界线;另一方面,出于隐喻的需要。是它,使灰姑娘的脚得以合理地裸露:性——这几乎是低微者唯一可以提供的财富。一双漂亮裸足所引发的性欲,不输于饱满乳房。12点之后,仙女一样飞离……如同蝉留下金黄的衣蜕,灰姑娘脱掉的水晶鞋,是贵族化了的蝉蜕,王子只能用幻想来填充那消失了的肉体。

  那个赐她华服的女人,种种版本说法不统一,有说是教母,有说是仙女,还有说是灰姑娘的母亲,因成为亡灵而获得了神秘力量。无论什么身份,她都要强调一件事,要求灰姑娘必须12点之前归来,并以魔力失效相威胁。

  因为她真正的目的是:约束灰姑娘不在王子那里过夜。

  性的给予,意味着女人身体和身份双重神秘感的消失——这种贬值,近于从公主变仆妇,如同灰姑娘12点之后的命运。男人都是比目鱼,一旦跑到他身体下面,他的眼睛就看不到你了。灰姑娘的妈妈不仅曾经垫到男人的身体底下,现在,她的位置陷落得更深,跑到了地下。所以那个曾经肌肤相亲的男人娶了新妇,岂止看不到她,连女儿灰姑娘的悲惨身影都看不见了。

  对生殖秘密的了解,是每个人成长的重要时刻。从初潮到初夜,灰姑娘拨动体内秘密的钟。这个富有心机的姑娘,比告诫中的母亲更聪明,她仅仅遗落一只鞋以后消失,象征的是有限的给予。她绽放了,像一朵散出甜味的花,然后让蜜蜂在风中仔细嗅别那暗香浮动的气息,千里百里地追随,带着它兴奋的刺针前来赴约。

  在德国维斯特法伦地区的节庆中,有一个让女孩跳过火堆的仪式:如果跳的时候鞋子脱落,就证明她已经不是处女了。法国南部和西班牙的教堂里,有些中世纪保留下来的浮雕,其中女性光着一只脚,是表示在性方面堕落、违反了教规的意思。就是《格林童话》的其他篇章中,也有类似的情节,比如《跳破了的鞋》。夜间入睡的十二个公主,总是第二天早晨被发现破洞的鞋。

  国王派了盯梢的士兵,才得知,她们夜间与王子们幽会,通宵跳舞。如此不经磨损,仅仅一夜之间就会破掉,如此不结实的鞋实在不符合王室身份——那么薄,为故事所描述的鞋底不像皮子,更像一层膜。

  如同复仇故事被转折成爱情故事,灰姑娘被描述得无知。其实水晶鞋的纯净、紧致和缺乏延展性,象征着不容侵犯的处女膜和阴道。我们知道,子夜时分,它被王子的沥青弄脏了。

  咫尺之后是天涯

  童话追求美学上的晴朗,好人与坏人分居于两个国度,他们之间的交集地带,似乎只是一座供人弃恶从善时通过的吊桥。童话不尊重现实法则,它的想象之花一路开得狂野,让我想起那句喜欢的话:“我们拥有艺术,因此我们不把真理当基础。”多年来,我尤为迷恋童话中的器物,魔力的碗、银灰色的万能咒语、会说话的苹果树……它们的神秘之美,在于永远不会被人目睹。《宝葫芦的秘密》是我看过无数遍的电影,没牢记其中的教育意义,但是惦念着那件消失的宝物。宝葫芦,圆润曲线犹如母亲的腰腹和乳房——只要有所要求,它给予一切,就像婴儿在母乳灌溉的世界得到万能的应允。

  童话中的魔法道具,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类,力量不能随时随地显现,有幸掌握咒语、密码或符记者,才能令它焕发奇彩;缺乏辨察力的人往往认不出它是宝物,甚至当做废物弃置。还有一类宝物,无需任何附加条件,它不对年龄、性别、身份和立场存有任何挑剔,一个傻孩子也可以轻易将它运用;正因为后者的公开性,才使它的珍贵程度和受劫掠的危险程度更重。

  一双恶魔和天使穿上都同样舒适的鞋,所有的脚都希望践踏,必然遭受的厄运是它本身的纯洁所决定的——如同钱本身的纯洁、情欲本身的纯洁一样。

  假设只能拣选一件宝物,我才不要什么会下金蛋的鹅或无所不知的镜子,童年时最令自己渴慕的,是一双七里靴。它是真正能为我所用的,得到之后依然身无长物,不成为额外的精神负担,我把它套在脚上,追得上雨后的彩虹拱桥。作为乖顺得近于闭塞的孩子,这大约体现了内心无声息的反抗吧。

  记得有一年,和家人去海边度假。白天受了冷落和委屈,觉得父母不爱我,我决定偷偷出走,以伤害自己的方式完成对他们的报复——我忘了,只有在他们爱我的前提下,这种报复才是有效的。晚上蹑手蹑脚地爬起来,世界黑得吓人,那种无边的威严使我不得不放弃计划。听到潮声,我趴在窗边,向外张望。夜色中的大海,有着巨兽幽暗而褶皱的皮,礁岩仿佛是它换气的鼻孔。我深怀恐惧,唯一的安慰是在海平线那端,月亮天使有张镀金的脸。

  那个晚上,我默默祈祷一双七里靴,送我到任意的彼岸。

  是的,为我向往的总在彼岸,可我难以跨越眼前的危险。七里靴,七里靴,刀山火海一跃而过。斗火龙、战水怪的勇士,总是不能缺一双七里靴借以逃生。如果套上七里靴,我就可以从容跨越重重障碍,跨越挫折和险境,甚至跨越令人不耐烦的成长和生死……然后,让叶芝的诗在墓碑上将我安慰:

  “现在我可以枯萎而进入真理。”

  像多数敏感早慧的孩子一样,在似乎最明媚的时光里,我对死抱有的好感远大于生。对七里靴的渴望,相当于成长中的拔苗助长,我借此躲避或巨或微的创痛。童话里,中途打开的篮子里的礼物会变成蛇蝎,只有坚持到终点才能获得闪耀的珠宝。我曾想,如果有了一双七里靴,人转瞬就到达终点,不必与自己的好奇心交战,最后作为失败者被惩罚。七里靴把万重山水变成地图旅行,其实是一种急功近利的交通工具和行动道具。说到底,七里靴是没有耐心的产物。

  往大里说,只有最伟大的行者“时间”穿着七里靴,它的脚步轻易从恐龙迈过太空人;往小里说,只有最卑贱者穿上了七里靴:它就是在杂草和土壤里轻易可以找到的虎甲虫。世界上跑得最快的动物并非猎豹,恰恰是这种不起眼的小昆虫,假设它有人的形体,可以瞬间跑得百米。速度快到什么程度呢?它本来非常好的视力根本无法在疾驰中看清物体,奔跑过程中必须不时停下来观察,然后重新跑,然后再停下来,它的速度快到没有办法判断。

  我曾坐在高空咫尺天涯,想象飞机就是一双工业七里靴——峰峦、河流和穿插其间的小小村落,但我永远看不见一张真正的脸和上面的表情,即使拥有俯瞰众生天堂般的视角,我看云卷云舒,依然是形而上中必然的单调。

  随着年长,我对七里靴的速成神话,抱有了怀疑。“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类的至理名言,它除了是恭维之辞,还是典型的偷懒技巧,希望以一席话的速效省却十年书的苦功,这一席话就是语言上的七里靴。如果对倾听者有所点醒,只应是十年书之后的一席话,面对空空白白的痴脑,当头棒喝也没用。一个转瞬生死的人被称为夭折,他无权谈论或盛或衰的沿途风景。一个由激越转而宁静的爱,我更倾向于理解为移情。我越来越崇尚慢的技艺。慢是比常规动作更优雅的一种节奏,就像电影中的慢镜头,会使平凡场景凸现诗意。慢是对时间的漠视,所谓永远,就是慢到极处。七里靴还是我梦寐以求的宝吗?或许像蚯蚓一样缓慢地把土吃进去,才能开辟一条真正为自己所消化的路。

  或许我这样探讨,有偷换概念之嫌,因为童话人物穿上七里靴,主要为了逃亡。相对这种目的,速度是第一要义,走马同时想观花,当然是奢侈得危险的妄念。但我当年阅读里保留的怀疑一直延续,为什么扔下梳子变成森林,为什么扔下镜子变成河流,却总是阻挡不了追随而至的魔鬼?既然我们已经穿上了窃取来的七里靴,为什么魔鬼转眼就能离我们如此之近?魔鬼光脚不穿鞋,他凭什么跑得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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