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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经典杂文集_全集-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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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在草丛的上方飞着,离小池塘越近,草丛也越茂盛,小猫咪不得不用肉呼呼地爪子拨开矮草,踩住,才能看到“羽毛”飞走的方向。



 



“抓住你了。”



 



它趁羽毛停在一丛野花的细长的叶子上时,一下扑了过去。



 



“羽毛”在它的爪子下面挣扎,小猫咪松开爪子,于是“羽毛”又飞高了。小猫咪气的鼓起了腮帮子。



 



“你怎么在这里。”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小猫咪抬头一看,这不是小鸭子吗。



 



“你来找我的吗?”小鸭子问它。



 



“是的,”小猫咪用细不可闻的声音说道,“我找了你一下午了。”



 



小鸭子也红了脸,“我也找了你一下午了。”



 



“真的啊?”小猫咪很开心。



 



“当然是真的啦。”



 



小鸭子的脸越来越红,它把捏着小蚂蚱的手藏到了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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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集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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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想过会出现这种情况。



 



一直以来,我上班的时光都非常枯燥——老板就坐在我斜后方,正好能看见我电脑的画面,而我工作的内容,是很机械地查出重量表上的产品重量,利用excel做批运算。



 



因为太枯燥了,所以我一直希望我能听见点什么,最好能是发自大自然的声音,比如鸟叫声,哪怕是麻雀唧唧喳喳的声音也好,但事实上,因为我在工厂上班,所以只能听到机械运作的声音。



 



“轰隆隆——轰隆聋——”



 



如果能听音乐就好了,我这样想。



 



产生这个想法并不是第一天了,甚至可以说,从我转为正式员工,开始正式介入这份工作,我就一直被枯燥所困扰,有时老板不在办公室,我会觉得疲惫和烦躁像潮水一般向我袭来,这使我瘫在座位上动弹不得。



 



但我却不得不继续这样的工作,我文凭不够扎实,总是不能通过别家企业的要求——坐在我的座位后面的是一个年轻姑娘,她和我有同样的困扰,认为在这样的噪音之下,人们是很难静下心来工作的。



 



有时我会回头和她相视一笑,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不用耳机听点音乐。



 



她说其实用过的,但是老板不喜欢,没收了她的耳机,所以从此打消了这个念头。



 



原来,我们都因为命运,囿于没有音乐与自我的国度。



 



我非常想听到音乐,我甚至幻想在我的耳朵与电脑之间,有一条想象中的耳机线——它是白色的,有着橡胶般的触感,带耳塞的一头连在我的耳道里。



 



我想了很久,那条耳机线的形状也越来越清晰,甚至有时我能看到耳机线绞在一起,分开之后还能看到橡胶线上带着螺旋。但是,这些都没有今天发生的事情让人震惊,今天,我第一次从耳机里听到了声音——是邓丽君的歌喉。



 



我想象中的耳机可以传递声音了,那歌声是切实可闻的,声线婉转,歌词清晰,而我根本没听过那首歌——耳机里的声音是真实的,我惊讶地张大了嘴,难道想要听到一个人的声音,只要用近乎真实的联想,就真的可以听到吗?



 



我回过头去和女孩确认,准备把这个方法告诉她。



 



这时我惊讶地发现,在她的耳朵与我的心脏位置之间,也有一条白色的耳机线,耳机的另一头,塞在她的耳道里——耳机的主人注意到我,抬起头来,露出有些羞涩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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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总是半夜起来写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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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总是半夜起来写东西?



 



人的好奇心永远憋不过三天。室友就是在第三天,终于忍不住开口问我。



 



他是个眉清目秀的秃头中年男子,这趟旅行与我分在了一个房间,他早睡,磨牙,流汗,打呼噜,我晚睡,打呼噜,梦游。



 



正在洗脸的我拿着毛巾草草擦了一把脸,对着镜子拔了一根露出的鼻毛,仰头打了一个舒服的喷嚏。



 



你要听实话,还是场面话?



 



实话。



 



很久很久以前,我梦见一个自称死去很久的人,他一出场就说,我死了很久了,第一次见人,与你有缘,以后常联系。我想,反正做着梦呢,别问我怎么知道是在梦里,我就是知道,我就坦然问道,那边怎么样。他说不赖,主要看你以怎么样的心态来看咯。我说,要不,你给我们写点稿子吧,说说那边的见闻啥的,一定会挺有趣的。他说回去考虑考虑。



 



第二天,我又梦见了他。他说好,我回去咨询了一下城隍大人,他说世间荒唐太久,确实需要重新认识我们。太好了,我说,稿费我是算货币还是冥币?



 



金子,只要金子,冥币是人间人赚人间人的钱。你在金子上刻上我的名字,扔进火堆,溶掉就是。



 



了解,那你用啥写,怎么给我,发e…mail给我?



 



何为伊妹儿?他说,现今时兴美人送信吗。



 



得得,我说,您何年仙去?



 



晚中山先生一年吧,他说,无妨,我们还是老方法,托梦。



 



上身?



 



是也。



 



所以,每逢半夜,他上我身,我就会起来写字。



 



室友一头汗,万一他上了身不走咋办?



 



没关系,哪一天你看到我见到女人们乱表白啥的,你就知道他上了我身没走,他生前可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



 



他帅吗?室友瞥了我一眼,不过上了你的身后,他帅不帅也无所谓了,就是以后你要小心,别在屋子里装镜子,万一他照了,想不开就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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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集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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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住在我的对门503,我住504。



她29岁,说话很慢,每天朝九晚五,一个人住,有一个ex。



分手一年,但那个人依旧在她的房屋里徘徊不散。ex变成她的习惯,在她早晨喝的咖啡里,在她的电视机遥控器里,在冰箱上的报事贴里,在浴室的沐浴露里,甚至在她的qq表情里。她每个礼拜六早晨扫除,扎垃圾袋的方式和ex一模一样。



我偶尔和她聊天,各自站在自家门口,隔着楼道。她站的笔笔直,表情严肃,给我讲她和ex的故事。我大概是她为数不多的倾诉对象,她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熟悉的陌生人。



她跟我讲的最多的,是她如何努力从分手的阴霾中走出来,重建人生。



「不能因为恋爱失去自我,投入的太多最后失去的也会太多。」她这么说,我注意到她拿着马克杯的右手小指微微翘起,就像她的ex那样。



但我并不讨厌这样的王小姐,她只是从恋爱中脱胎换骨重新为人。有什么关系,这里又没有人认识她的ex。



王小姐分手之后就换了份工作,有一次王小姐和我抱怨。



「现在公司行政的人太不仔细了,你看看他们给我的工牌。我上次就去跟他们说我的名字错了,还没有帮我搞好。」



我看了一眼她递过来的工牌,上面确实写着「谢xx」的名字。



我附和说:「是啊,搞行政的么就随便弄弄呀。」



她气哼哼的把工牌丢进包里。



我岔开话题:「最近工作怎么样?听说你之前不是干这行的呀。」



她还没有从工牌的事情里恢复过来,不咸不淡的回答道:「其实我还是适合做现在的工作,以前算是入错行。」



王小姐不玩微信,不玩微博,甚至不用淘宝和qq,但分手后她想要成为网络达人,因为ex什么都会。



她为此付出极大的努力,有几次她来找我,脸上露出明显的羞愧。



我同情她,一边帮她理电视机的线一边对她说:「女人不会用这些倒是很正常的。」



她扭开头,她不是因为求助我而羞愧,她羞愧是因为她觉得自己应该会用,理所当然。



我觉得女人多多少少是这样的,那个人已经不爱了,离开了,但是她还留在那里,和那个残影搏斗,要争一个胜负,或者要证明自己其实不需要对方。



所以我并不讨厌这样的王小姐。



我和王小姐站在门口聊天,像往常一样,她的手指甲涂成西瓜红,和我的一个色号。



一个快递员爬上来送快递。



「王小姐,麻烦签收一下。」他说。



王小姐去拿他递过来的笔,快递员缩了一下手,疑惑的看着她。



「王xx小姐,签收一下。」他重复说。



王小姐皱着眉头去拿他的笔,他往后退了一步,求助一样的看着我。



「504,王xx小姐的快递。」他看着我,声音有点畏畏缩缩。



王小姐呆立在原地,伸出的手缩不回来,她看看快递员,看看我,她就那么站着。



我把她的手按下去,扶着她的肩膀把她送回对面的房间,关上门。



「你知道的。哎。」我拿起快递员的笔,一边签收一边对他指指脑袋。



他一副心领神会的样子:「太可怜了。」



我在签收单上写下我的名字。



「王xx」



 



我们分手之后她搬来我的对门,喝我喜欢的咖啡,看我常看的电视节目,用我的方式贴报事贴,还买一样的沐浴露。她换了份工作,做我从事过的职业,她用我的名字,做另一个我。



但她已经不认识我。



我是她的前度。



然后她变成我。



爱怎样吞掉一个人,你最明白,谢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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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集鬼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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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迪不小了,十九岁。



 



所以他觉得自己不该在乎封建迷信。尽管在鬼节半夜上街好了,有什么要紧。



 



小迪从家里拐出来,路上两旁树木生长,搠破夜空髹一身黑,天倒泛开淡红。



 



傻逼才觉得枝杈像幢幢鬼影呢。小迪轻笑一下,起风了。



 



拍照效果太差,小迪就没写微博或者说说得瑟胆量。只是开聊天框同朋友发过去差不多的句子:哥现在在外面晃悠!牛逼不!



 



小迪住的镇子实在不大,一顿饭工夫就穿遍了。逛过的街道拉直后得是个锥子——逐渐狭仄。天热,小迪走在最幽深的巷子里,肌肉酸痛,拖鞋沉重。



 



出来了嘛!巷子另一边又是条小街,临河,店铺都已打烊。



 



不,还有家咖啡馆灯亮着,特文艺那种,木门窄窄,木色浓于暮色。此时一看能和阴暗诡异瞎联系到一块。



 



老子怎么能信了你的邪?小迪拉开门进去,吊着的风铃扑腾几响,灯光昏沉,只能看出店主是个男的。



 



白衣长发女鬼都没有,剧情好逊啊。小迪随便叫杯冰饮料,店主含糊一声,悉悉索索弄起来。



 



小迪捧着杯子咬吸管的时候,还是没看清店主的脸。冰块看起来不多,水却也很凉,手指麻麻的小迪打了个寒噤。



 



乒铃!门上的风铃在地上砸得粉碎。小迪一惊,店主已经站到门口。好身法!小迪暗赞,想起武侠小说,自己笑了。没再回头的他看不见店主竟不收拾地上的狼藉,而自把门锁死。



 



小迪啜光最后一滩沫子,打算走了。无聊的鬼节大冒险。



 



一只冰凉僵硬的手拍上他的肩头,小迪回头,被遮挡的灯光隐约照出店主张开嘴里的血色。



 



我操!小迪毕竟不小了,十九岁,肾上腺素分泌旺盛,冲上来的血带着手臂就把玻璃杯横抡过去,面前的未知等级怪物轰然倒地。



 



跑跑跑跑跑跑跑!小迪发现门被锁,又听到背后的丧尸复蹒跚爬起,蹬出一脚就把门给踹开,也不敢回头,一路狂奔,找不着北。



 



门口现出店主的身影,“干!小子不要命了啊!救你你还往死路上跑!”他吐了一口槟榔,感到绝望。



 



追之莫及的小迪后面,一个白衣长发女鬼紧紧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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