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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经典杂文集_全集-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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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勉强可以。



 



每座城都有一个说故事爷爷。他可能有一份正职,或许是看门人,或许是打更人,或许是小学的校长,但是更重要的职责,是说故事。城里的每个故事,每个传说,每个小孩子的美梦或噩梦,都埋在他的抽屉里,经他之口,跨越时间和空间,传到每个人心底。



 



目光城的说故事爷爷,就是钟表店老板罗八尺。胡安指点我去找他,说:“那是个活在长远现在里的人。”



 



我带了铜雀街口钱婆婆卤的猪耳朵,穿过十七个街口,在大海之滨,找到了罗八尺的钟表店。



 



“老板,我来听故事。”



 



“高糖找到作家了?目光城会高兴的。不过,现在的姑娘裙子都这么短了啊,真好。”



 



罗八尺放下炒豆,抬头看了一眼窗外的太阳,说:“跟我走,我就讲故事给你听。”若我没有看错,那一簇簇的皱纹底下,的确是藏着一个狡猾的笑。



 



我有点害怕,难道是国王长了驴耳朵那样禁断的故事么?但是刚受了故事之神启示的人,总有那么一股大无畏的精神。 于是我跟着这弯腰弓背扛着一台古老相机的说故事爷爷兼钟表店老板,爬上海边的悬崖,对着夕阳坐下,脚下海浪温柔地拍打着礁石。



 



罗八尺把相机支好,面对大海,好像王者和他的剑。



 



我抱着猪耳朵坐在旁边,开始听一个关于钟的故事。既然他是钟表店老板,自然要从钟表讲起。他说他店里最值钱的一只钟,是一个英国人做的。那年他来到目光城,和罗八尺也在这山崖上相遇,两人从太阳落下聊到太阳升起。



 



“其实没啥好聊的,那个英国人,汉语说得荒腔走板,说一句话叫我猜半天才行。可是没办法啊,谁叫他带来顶好的竹叶青,那香气,喝一口连脚后跟都舒坦。”



 



过了一个月,英国人离开的时候,做了一只钟送给他。那个钟用樱桃木做成,表盘上星星点点地镶着海蓝宝石,一百年只肯走一秒,但是还有时针和分针。



 



罗八尺叫它长远现在钟。



 



中国话里送钟是不吉利的事情,可是罗八尺讲的时候眉飞色舞;仿佛期盼已久。



 



我知晓他嗜酒,就日日带了好酒过来,到夕阳下的山崖上去找他。对着大海,听一个故事。



 



两个月过去,收集到许多美丽的故事,像蝴蝶标本,脆弱得没法触碰。哦不,蝴蝶标本收集者另有其人,那是高糖的弟弟高盐,所以我的名号没法修改,仍旧是故事收集者,兼作家,浮舟小姐。



 



回来说罗八尺讲的故事。



 



我知道了原来城里有一个想到什么都写下来然后付之一炬的人。



 



我知道了胡安第一次来到目光城的那天,桃花落满了南山。



 



我知道了如果你跟花妖结婚,生的胖孩子落到地下会变成牡丹花。



 



我知道了目光城其实是一座空城。



 



我还知道了,罗八尺的故事。



 



原来他年轻的时候,真的有八尺那么高。



 



那天高糖搞来了一瓶极好的红酒,叫个叽里咕噜的法国名字,我前几日刚听罗八尺念叨过白酒喝了不少,却没钱买好红酒喝。于是软磨硬泡,以不当作家为要挟,终于从高糖那弄来了这瓶酒。



 



我特意弄了两只水晶杯,装模作样地去山崖上,找每日固定出现的罗八尺和他的笨重照相机。打定主意要知道他的故事。一个每天花几个小时和照相机一起看大海和夕阳,却从来不拍一张照片的人,一定比目光城其他的所有人加在一起都有趣。



 



罗八尺的故事里有一个不可或缺的主角,是一个嗜好拍照的怪老头。但是现在先不去说他,且说年轻时候,身高八尺,血里有风的那个人。



 



那时候中国男人女人还都留辫子,姑娘还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目光城还不挑拣它的居民,只是个高山远海之间的普通小城,街上有吹糖人的,炸油条的,和卖豆腐脑的,铜雀街口钱婆婆的婆婆的婆婆,倒是一直在那里卖着各种卤味。



 



一个孩子出生,当然没有坠地变成牡丹花。罗家一家十五口,没有一个高个子,便给这孩子起名叫做八尺,希望他能够长成全家最高的人。这个孩子倒是不负所望,在二十岁那一年,达到了这个高度,但是过了六十岁,又一寸一寸地缩了回去。 八尺是古代的计量高度,到了现在,大概一米八四左右,的确是一条威风凛凛的大汉,就是,有点瘦。



 



罗八尺一生都没有胖过,在他刚达到八尺这个高度的时候,全家人欢欣鼓舞,在院子里大摆三天宴席庆祝。这样大鱼大肉地吃了三天,他也只有140斤,走在街上,像个竹竿,外面挑着一件衣服。



 



罗八尺彼时正在学堂里,白天和老师争辩几句,晚上喝喝小酒,和姑娘聊一下人生和理想,顺便或许能摸一下滑嫩的小手。姑娘们虽然还是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可是衣服起码剪裁出来腰身,走路扭来扭去,好像一枝杨柳。



 



说到这里,老头儿用力嚼碎一颗炒豆,斜眼瞟了一眼我只穿了牛仔短裤的大腿,慨叹:“现在的姑娘啊,穿得愈来愈少,但是不知道为啥,越来越没女人味,夏天满街大腿,看起来倒像冷库里的冻猪肉。



 



我如遭雷击,摸摸自己向来引以为荣的细长小腿,决定明天回去换裙子,以及修炼一下那个叫做“女人味”的神奇功法。



 



罗八尺年轻的时候,天生有一种叫人不痛快的能力,就比如他家里叫他回家结婚,他偏要先答应了,然后在婚礼前一天晚上逃走。若是放在电视剧里,这必然是一出新娘坐等新郎的悲剧,但是这是罗八尺的故事,或许荒谬,或许放荡,但绝不悲怆。因为,新娘也逃走了。



 



跟她的表哥私奔去了日本,二人婚前不曾相见,此后更加无法相见。罗八尺从来就不知道,自己究竟差点和一个什么样的女孩结婚。



 



“同学们都说,我是反封建的斗士。他们不懂,其实,我就是不想让家里人称心如意。我这辈子,长到了八尺那么高,满足了他们的愿望,弄得他们以为理所当然,每一个愿望都会被满足。我非要毁掉那些希望不可!”



 



“为什么呢?”



 



“那个怪老头说,因为我是个浪荡子,血液里有风。”



 



“哇塞这个怪老头还很浪漫,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罗八尺摩挲着照相机光滑的外壳,像在抚摸一条老狗。摇了摇头说:“就快说到他了,还有四十年,别着急。”



 



夕阳的最后一线光已经消失,我拍死了三只蚊子,喝掉两杯酒,故事里二十年光阴呼啸而过。



 



不喜欢让家人如愿的罗八尺,并没有从大学里毕业,在最后一年,挥别了穿着蓝旗袍的姑娘,跳上一匹红色的马,去当了兵。因为他家人支持皇帝,所以他自然选择了革命的一方。



 



他在军队里,染上了喝酒的习惯,喝完酒就对着墙上的影子发笑。“打过仗的人都觉得,生命其实是个笑话。”



 



我怀疑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在海边的悬崖边遇到那个爱拍照的怪老头了。那是后话不提,说到当兵的——军医罗八尺。



 



是的之前我忘记说了,说故事爷爷兼钟表店老板罗八尺,在记不清年代的大学时代,是学医的。



 



他随着那支部队转战了几乎整个中国,从云南的密林,到东北的雪原,到新疆的沙漠,给人治伤,更多时候是宣布死亡。



 



“我就像个裁缝,后来我去报馆应征,就说自己原来是个裁缝,那个主编还真信了,让我写时装新闻:近三月女装流行趋势,裙子已经短到膝盖以上,名媛争相抢购新款麂皮鞋。那个英国人跟我说,有一条理论,说是经济越不好,裙子越短,我发现那是真的。”



 



我估计,罗八尺所谓的“像个裁缝”大概是指他在缝合伤口的时候搞的那些艺术创作。他给每个伤口上的缝线,都打一个不同的结。拆线的时候,只记得结,不记得人脸。



 



“我就是没法让人高兴,军队里听说来了学医的学生,高兴得不得了,安排我去给人手术,我说不行,我只缝合伤口,我们家祖上八代都是裁缝,就会干这个。”



 



后来局势稍微平静下来,他就离开了部队。



 



他说,我要结婚了。



 



他的老婆,此生唯一的老婆,是个面目模糊到了中年以后发福得像面包的女人。具有和他一样的,不让人高兴的能力。或许是负负得了正,两个人的婚姻还算和谐,甚至生了一个儿子出来。



 



罗八尺离开部队以后,在报馆当了记者,扛着一部照相机,专拍风景和姑娘,偶尔也拍一下战火纷飞的世界。



 



他拍拍身边匍匐的一把老骨头的相机,说: “这是我的第一部相机,跟他的感情比跟我老婆好多了,那个怪老头说相机是有魔力的,能够迫使人撒谎,或许是真的。我总觉得透过取景器,看到的才是真实世界。”



 



“后来过了二十年,有一天晚上,我老婆中风死了。看了看家里,儿子娶了老婆去了外地,那些认为我能够身长八尺的人,又认为我能找个风骚老太太颐养天年。可是我拿了一瓶二锅头,扛上这个老家伙,就出门了。”那时候,姑娘们的裙子又变长了。



 



跟着部队打仗当裁缝的时候,罗八尺就发现了目光城,迷恋上这里陡峭的悬崖和深邃的大海。想着终有一天,要带着照相机来这儿,给高山之下的温柔大海,好好地拍上一张照片。



 



结果等他在这片悬崖上支好相机,只等夕阳西下的时候,那个怪老头来了,要求喝他的二锅头。



 



“你知道,我本来不想给他。可是他就那么



 



坐在我身边,一动不动,有点吓人。我觉得或许他喝了酒,能有点人气,就倒了点给他。妈的,早知道这老头是个混蛋,就应该直接把他扔下海去!”



 



到今天罗八尺说起怪老头,仍旧义愤填膺:“我跟他喝酒,跟他讲照相,跟他讲我年轻时候,跟他讲我怎么计划着好好地拍一张夕阳下的大海,然后就从这跳下去。结果这人倒好,不就是不承认生命值得热爱么,不就是生气拿酒瓶子砸了他脑袋一下么!他又不会受伤,要不要那么小气!”



 



“然后呢?”



 



“还能有什么然后,然后他跟我说,我应该在这地方等着,等哪一天,光线最完美的时候,才把快门按下去,拍一张最美的落日,才无愧于我这一辈子。我想想,好像是那么回事,就同意了。”



 



然后,罗八尺就在目光城里住了下来,每天快要日落的时候,就爬上山崖,支好相机,等着那个最完美的夕阳。



 



“你怎么知道什么时候会有最完美的夕阳?”



 



“那老头说,等到了那天,我自然会知道的。”



 



“好像也不无道理唉。”



 



“可是我已经在这坐了一百年,还是没能等到,身高都从八尺缩成了四尺。”



 



后来,我写出了来到目光城之后的第一个故事,讲一个青年,怎样迷恋拍照,一日遇到了同样迷上摄影的神仙。两人相伴坐在高山之下,远海之滨,等一个完美的日落,等了一百年。当按下快门那一刹那,红颜化为沙砾,随风散去。



 



可是罗八尺还是日复一日,坐在海边的悬崖上,身边匍匐着他的照相机,还有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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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尼,穿褐色上衣黑色牛仔裤的男人说他要马丁尼,五根细长手指手穿过震天响的舞池音乐和窄窄柜台向我伸来,祈求一点液体来拯救其中风许久已然麻木的灵魂。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我把酒调好,扔一粒橄榄在杯底,递给他。



 



牛仔裤男人抓到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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