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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周作人文集之民俗风物_周作人-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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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野蛮的头衔休想去掉,实在凡是稍有自知之明,不是夸大狂的人,恐怕也就不大有想去掉的这种野心与妄想。寸脚女人所引起的另一种感想乃是残废,这是极不愉快的事,正如驼背或脖子上挂着一个大瘤,假如这是天然的,我们不能说是嫌恶,但总之至少不喜欢看总是确实的了。有谁会赏鉴驼背或大瘤呢?金鱼突出眼睛,便是这一类的现象。另外有叫做绯鲤的,大约是它的表兄弟罢,一样的穿着大红棉袄,只是不开权,眼睛也是平平地装在脑袋瓜儿里边,并不比平常的鱼更为鼓出,因此可见金鱼的眼睛是一种残疾,无论碰在水草上时容易戳瞎乌珠,就是平常也一定近视的了不得,要吃馒头末屑也不大方便罢。照中国人喜欢小脚的常例推去,金鱼之爱可以说宜乎众矣,但在不佞实在是两者都不敢爱,我所爱的还只是平常的鱼而已。 

    想象有一个大池,--池非大不可,须有活水,池底有种种水草才行,如从前碧云寺的那个石池,虽然老实说起来,人造的死海似的水洼都没有多大意思,就是三海也是俗气寒枪气,无论这是哪一个大皇帝所造,因为皇帝压根儿就非俗恶粗暴不可,假如他有点儿懂得风趣,那就得亡国完事,至于那些俗恶的朋友也会亡国,那是另一回事。如今话又说回来,一个大池,里边如养着鱼,那最好是天空或水的颜色的,如鲫鱼,其次是鲤鱼。我这样的分等级,好像是以肉的味道为标准,其实不然。我想水里游泳着的鱼应当是暗黑色的才好,身体又不可太大,人家从水上看下去,窥探好久,才看见隐隐的一条在那里,有时或者简直就在你的鼻子前面,等一忽儿却又不见了,这比一件红冬冬的东西渐渐地近摆来,好像望那西湖里的广告船,(据说是点着红灯笼,打着鼓,)随后又渐渐地远开去,更为有趣得多。鲫鱼便具备这种资格,鲤鱼未免个儿太大一点,但他是要跳龙门去的,这又难怪他。此外有些白鲜,细长银白的身体,游来游去,仿佛是东南海边的泥鳅龙船,有时候不知为什么事出了惊,拨刺地翻身即逝,银光照眼,也能增加水界的活气。在这样地方,无论是金鱼,就是平眼的绊鲤,也是不适宜的。红袄裤的新嫁娘,如其脚是小的,那只好就请她在炕上爬或坐着,即使不然,也还是坐在房中,在油漆气芙香或花露水气中,比较地可以得到一种调和,所以金鱼的去处还是富贵人家的绣房,浸在五彩的磁缸中,或是玻璃的圆球里,去和叭儿狗与鹦鹉做伴侣罢了。 

    几个月没有写文章,天下的形势似乎已经大变了,有志要做新文学的人,非多讲某一套话不容易出色。我本来不是文人,这些时式的变迁,好歹于我无干,但以旁观者的地位看去,我倒是觉得可以赞成的、为什么呢?文学上永久有两种潮流,言志与载道。二者之中,则载道易而言志难。我写这篇赋得金鱼,原是有题目的文章,与帖括有点相近,盖已少言志而多载道欤。我虽未敢自附于新文学之末,但自己觉得颇有时新的意味,故附记于此,以志作风之转变云耳。 

    十九年三月十日。 

    (1930年3月作,选自《看云集》①)



 周作人文集之民俗风物虱子

——    草木虫鱼之二

    偶读罗素所著《结婚与道德》,第五章讲中古时代思想的地方,有这一节话: 

    “那时教会攻击洗浴的习惯,以为凡使肉体清洁可爱好者皆有发生罪恶之倾向。肮脏不洁是被赞美,于是圣贤的气味变成更为强烈了。圣保拉说,身体与衣服的洁净,就是灵魂的不净。虱子被称为神的明珠,爬满这些东西是一个圣人的必不可少的记号。”我记起我们东方文明的选手故辜鸿铭先生来了,他曾经礼赞过不洁,说过相仿的话,虽然我不能知道他有没有把虱子包括在内,或者特别提出来过。但是,即是辜先生不曾有什么颂词,虱子在中国文化历史上的位置也并不低,不过这似乎只是名流的装饰,关于古圣先贤还没有文献上的证明罢了。晋朝的王猛的名誉,一半固然在于他的经济的事业,他的捉虱子这一件事恐怕至少也要居其一半,到了二十世纪之初,梁任公先生在横滨办《新民丛报》那时有一位重要的撰述员,名叫扪虱谈虎客,可见这个还很时髦,无论他身上是否真有那晋朝的小动物。 

    洛威(r·h·lowie)博士是旧金山大学的人类学教授,近著一本很有意思的通俗书《我们是文明么》,其中有好些可以供我们参考的地方。第十章讲衣服与时装,他说起十八世纪时妇人梳了很高的髻,有些矮的女子,她的下巴颏儿正在头顶到脚尖的中间。在下文又说道:“宫里的女官坐车时只可跪在台板上,把头伸在窗外,她们跳着舞,总怕头碰了挂灯。重重扑粉厚厚衬垫的三角塔终于满生了虱子,很是不舒服,但西欧的时风并不就废止这种时装。结果发明了一种象牙钩钗,拿来搔痒,算是很漂亮的。”第二十一章讲卫生与医药,又说到“十八世纪的太太们头上成群的养虱子。”又举例说明道: 

    “一三九三年,一法国著者教给他美丽的读者六个方法,治她们的丈夫的跳蚤。一五三九年出版的一本书列有奇效方,可以除灭跳蚤,虱子,虱卵,以及臭虫。”照这样看来,不但证明“西洋也有臭虫”,更可见贵夫人的青丝上也满生过虱子。在中国,这自然更要普遍了,褚人获编《坚瓠集》丙集卷三有一篇《须虱颂》,其文曰: 

    “王介甫王禹玉同伺朝,见虱自介甫襦领直缘其须,上顾而笑,介甫不知也。朝退,介甫问上笑之故,禹玉指以告,介甫命从者去之。禹玉曰,未可轻去,愿颂一言。介甫曰,何如?禹玉曰,屡游相须,曾经御览,未可杀也,或曰放焉。众大笑。”我们的荆公是不修边幅的,有一个半个小虫在胡须上爬,原算不得是什么奇事,但这却令我想起别一件轶事来,据说徽宗在五国城,写信给旧臣道,“朕身上生虫,形如琵琶。”照常人的推想,皇帝不认识虱了,似乎在情理之中,而且这样传说,幽默与悲感混在一起,也颇有意思,但是参照上文,似乎有点不大妥帖了。宋神宗见了虱子是认得的,到了徽宗反而退步,如果属实,可谓不克绳其祖武了。《坚瓤集》中又有一条“恒言”,内分两节如下: 

    张磊塘善清言,一日赴徐文贞公席,食鳗鱼蝗鱼。厄人误不置醋。张云,仓皇失措。文贞腰扪一虱,以齿毙之,血溅以上。张云,大率类此。文贞亦解颐。 

    清客以齿毙虱有声,妓哂之。顷妓亦得虱,以添香置炉中而爆。客顾曰,熟了。妓曰,愈于生吃。 

    这一条笔记是很重要的虱之文献,因为他在说明贵人清客妓女都有们虱的韵致外,还告诉我们毙虱的方法。《我们是文明么》第二十一章中说: 

    “正如老鼠离开将沉的船,虱子也会离开将死的人,依照冰地的学说。所以一个没有虱子的爱斯吉摩人是很不安的。这是多么愉快而且适意的事,两个好友互捉头上的虱以为消遣,而且随复庄重地将它们送到所有者的嘴里去。在野蛮世界,这种交互的服务实在是很有趣的游戏。黑龙江边的民族不知道有别的更好的方法,可以表示夫妇的爱情与朋友的交谊。在亚尔泰山及南西伯利亚的突厥人也同样的爱好这个玩艺儿。他们的皮衣里满生着虱子,那妙手的土人便永远在那里搜查这些生物,捉到了的时候,咂一咂嘴儿把它们都吃下去。拉得洛夫博士亲自计算过,他的向导在一分钟内捉到八九十匹。在原始民间故事里多讲到这个普遍而且有益的习俗,原是无怪的。”由此可见普通一般毙虱法都是同徐文贞公一样,就是所谓“生吃”的,只可惜“有礼节的欧洲人是否吞咽他们的寄生物查不出证据”,但是我想这总也可以假定是如此罢,因为世上恐怕不会有比这个更好的方法,不过史有团文,洛威博士不敢轻易断定罢了。 

    但世间万事都有例外,这里自然也不能免。佛教反对杀生,杀人是四重罪之一,犯者波罗夷不共住,就是杀畜生也犯波逸提罪,他们还注意到水中土中几乎看不出的小虫,那么对于虱子自然也不肯忽略过去。《四分律》卷五十《房舍键度法》中云: 

    “于多人住处拾虱弃地,佛言不应尔。彼上座老病比丘数数起弃虱,疲极,佛言应以器,若磊,若动贝,若敝物,若绵,拾著中。若虱走出,应作筒盛。彼用宝作筒,佛言不应用宝作筒,听用角牙,若骨,若铁,若铜,若铅锡,若竿蔗草,若竹,若苇,若木,作筒,虱若出,应作盖塞。彼宝作塞,佛言不应用宝作塞,应用牙骨乃至木作,无安处,应以缕系着床脚里。”小林一茶(一七六三…一八二七)是日本近代的诗人,又是佛教徒,对于动物同圣芳济一样,几乎有兄弟之爱,他的咏虱的诗句据我所见就有好几句,其中有这样一首,曾译录在《雨天的书》中,其词曰: 

    捉到一个虱子,将它掐死固然可怜,要把它舍在门外.让它绝食,也觉得不忍,忽然想到我佛从前给与鬼予母的东西,成此。 

    “虱子啊,放在和我味道一样的石榴上爬着。” 

    (注,日本传说,佛降伏鬼子母,给与石榴实食之,以代人肉,因石榴实味酸甜似人肉云。据《香子母经》说,她后来变为生育之神,这石榴大约只是多子的象征罢了。) 

    这样的待遇在一茶可谓仁至义尽,但虱子恐怕有点觉得不合式,因为像和尚那么吃净素他是不见得很喜欢的。但是,在许多虱的本事之中,这些算是最有风趣了。佛教虽然也重圣贫,一面也还讲究——这你作清洁未必妥当,或者总叫作“威仪”罢,因此有些法则很是细密有趣,关于虱的处分即其一冽,至于一茶则更是浪漫化了一点罢了。中国扪虱的名士无论如何不能到这个境界,也决做不出像一茶那样的许多诗句来,例如—— 

    喂,虱子呵,爬罢爬罢,向着春天的走向。 

    实在译不好,就此打住罢——今天是清明节,野哭之声犹在于耳,回家写这小文,聊以消遣,觉得这倒是颇有意义的事。 

    民国十九年四月五日,于北平 

    (附记〕 

    友人指示,周密《齐东野语》中有材料可取,于卷十六查得《嚼虱》一则,今补录于下: 

    “余负日茅檐,分渔樵个席,时见山翁野媪们身得虱,则致之口中,若将甘心焉,意甚恶之。然挨之于古,亦有说焉。应侯谓秦工曰,得宛临,流阳夏,断河内,临东阳,邯郸犹口中虱。王莽校尉韩成曰,以新室之威而吞胡虏,无异口中蚤虱。陈思王著论亦曰,得虱者莫不喇之齿牙,为害身也。三人皆与时贵人,其言乃尔,则野老嚼虱亦自有典故,可发一笑。” 

    我当推究嚼虱的原出,觉得并不由于“若将甘心”的意思,其实只因虱子肥白可口,臭虫固然气味不佳,蚤又大小一点了,而且放在嘴里跳来跳去,似乎不大容易咬着。今见韩校尉的话,仿佛基督同时的中国人曾两者兼嚼,到得后来才人心不古,取大而舍小,不过我想这个证据未必怎么可靠,恐怕这单是文字上的支配,那么跳蚤原来也是一时的陪绑罢了。 

    四月十三日又记。 

    (1930年4月作,选自《看云集》)



 两株树

——    草木虫鱼之三

    我对于植物比动物还要喜欢,原因是因为我懒,不高兴为了区区视听之娱一日三餐地去饲养照顾,而且我也有点相信“鸟身自为主”的迂论,觉得把它们活物拿来做囚徒当奚奴,不是什么愉快的事,若是草木便没有这些麻烦,让它们直站在那里便好,不但并不感到不自由,并且还真是生了根地不肯再动一动哩。但是要看树木花草也不必一定种在自己的家里,关起门来独赏,让它们在野外路旁,或是在人家粉墙之内也并不妨,只要我偶然经过时能够看见两三眼,也就觉得欣然,很是满足的了。 

    树木里边我所喜欢的第一种是白杨。小时候读古诗十九首,读过“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路”之句,但在南方终未见过白杨,后来在北京才初次看见。谢在杭著《五杂俎》中云: 

    “古人墓树多植梧揪,南人多种松柏,北人多种白杨。白杨即青杨也,其树皮白如梧桐,叶似冬青,微风击之辄淅沥有声,故古诗云,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予一日宿邹县驿馆中,甫就枕即闻雨声,竟夕不绝,侍儿曰,雨矣。予讶之曰,岂有竟夜雨而无檐溜者?质明视之,乃青杨树也。南方绝无此树。” 

    《本草纲目》卷三五下引陈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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