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文集之民俗风物_周作人-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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徊糠帧O缂涞娜顺O步病扳洞恰彼自疲╡engwc)及“冷语”(sccnvc),可以说是“目连趣味”的余流。
这些场面中有名的,有“背疯妇”,一人扮面如女子,胸前别着一老人头,饰为老翁背其病媳而行。有“泥水作打墙”,瓦匠终于把自己封进墙里去。有“□□挑水”,诉说道:
“当初说好的是十六文一担,后来不知怎样一弄,变成了一文十六担。”所以挑了一天只有三文钱的工资。有“张蛮打爹”,张蛮的爹被打,对众说道:
“从前我们打爹的时候,爹逃了就算了。现在呢,爹逃了还是追着要打!”这正是常见的“世道衰微人心不古”两句话的最妙的通俗解释。又有人走进富室厅堂里,见所挂堂幅高声念道:
“太阳出起红绷绷,
新妇滹浴公来张。
公公唉,甮来张:
婆婆也有哼,
(tbaayang tsebchir wungbarugbang,
lsingvur hunyoh kong letzan;
“kougkong yhe,forng letzang;
borbo var yur hang!”)
唔,‘唐伯虎题’!高雅,高雅!”
这些滑稽当然不很“高雅”,然而多是壮健的,与士流之扭捏的不同,这可以说是民众的滑稽趣味的特色。我们如从头至尾的看目连戏一遍,可以了解不少的民间趣味和思想,这虽然是原始的为多,但实在是国民性的一斑,在我们的趣味思想上并不是绝无关系,所以我们知道一,点也很有益处。
还有一层,在我们所知道的范围以内,这是中国现存的唯一的宗教剧。因为同连戏的使人喜看的地方虽是其中的许多滑稽的场面,全本的目的却显然是在表扬佛法,仔细想起来说是水陆道场或道士的“炼度”的一种戏剧化也不为过。我们不知道在印度有无这种戏剧的宗教仪式,或者是在中国发生的国货,也未可知,总之不愧为宗教剧之一样,是很可注意的。滑稽分子的喧宾夺主,原是自然的趋势,正如外国间剧(lnterlude)狂言(kyogen)的发生一样,也如僧道作法事时之唱生旦小戏同一情形罢。
可惜我十四岁时离开故乡,最近看见目连戏也已在二十年前,而且又只看了一小部分,所以记忆不清了。倘有笃志的学会,应该趁此刻旧风俗还未消灭的时期,资遣熟悉情形的人去调查一回,把脚本纪录下来,于学术方面当不无稗益。英国弗来则(frazer)博士竭力提倡研究野蛮生活,以为南北极探险等还可以稍缓,因为那里的冰反正不见得就会融化。中国的蒙藏回苗各族生活固然大值得研究,就是本族里也很多可以研究的东西,或者可以说还没有东西曾经好好的整理研究过,现在只等研究的人了。
一九二五年二月。
(1925年2月作,选自《谈龙集》)
周作人文集之民俗风物鸟声
古人有言,“以鸟鸣春。”现在已过了春分,正是鸟声的时节了,但我觉得不大能够听到,虽然京城的西北隅已经近于乡村。这所谓鸟当然是指那飞呜自在的东西,不必说鸡鸣咿咿鸭鸣呷呷的家奴,便是熟番似的鸽子之类也算不得数,因为他们都是忘记了四时八节的了。我所听见的鸟鸣只有檐头麻雀的啾啁,以及槐树上每大早来的啄木的干笑,——这似乎都不能报春,麻雀的太琐碎了,而啄木又不免多一点干枯的气味。
英国诗人那许(nash)有一首诗,被录在所谓《名诗选》(golden treasury)的卷。他说,春天来了,百花开放,姑娘们跳着舞,天气温和,好鸟都歌唱起来。他列举四样鸟声:
cuckco,jug-jug,pee-wee,to-witta-woo!
这九行的诗实在有趣,我却总不敢译,出为怕一则译不好,二则要译错。现在只抄出一行来,看那四样是什么鸟。第一种勃姑,书名鸭鸠,他是自呼其名的,可以无疑了。第二种是夜莺,就是那林间的“发痴的鸟”,古希腊女诗人称之曰“春之使者,美音的夜莺”,他的名贵可想而知,只是我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东西。我们乡间的黄莺也会“翻叫”,被捕后常因想念妻子而急死,与它西方的表兄弟相同,但它要吃小鸟,而且又不发痴地唱上一夜以至于呕血。第四种虽似异怪乃是猫头鹰。第三种则不大明了,有人说是蚊母鸟,或云是田凫,但据斯密士的《鸟的生活与故事》第一章所说系小猫头鹰。倘若是真的,那么四种好鸟之中猫头鹰一家已占其二了。斯密士说这二者都是褐色猫头鹰,与别的怪声怪相的不同,他的书中虽有图像,我也认不得这是鸱是鸮还是流离之子,不过总是猫头鹰之类罢了。几时曾听见他们的呼声,有的声如货郎的摇鼓,有的恍若连呼“掘洼”(dzhuehuoang),俗云不祥主有死丧。所以闻者多极懊恼,大约此风古已有之。查检观頮道人的《小演雅》,所录古今禽言中不见有猫头鹰的话。然而仔细回想,觉得那些叫声实在并不错,比任何风声萧声鸟声更为有趣,如诗人谢勒(shelley)所说。
现在,就北京来说,这几样鸣声都没有,所有的还只是麻雀和啄木鸟。老鸹,乡间称云乌老鸦,在北京是每天可以听到的,但是一点风雅气也没有,而且是通年噪聒,不知道他是哪一季的鸟。麻雀和啄木鸟虽然唱不出好的歌来,在那琐碎和干枯之中到底还含一些春气:唉唉,听那不讨人欢喜的乌老鸦叫也已够了,且让我们欢迎这些鸣春的小鸟,倾听他们的谈笑罢。
“啾晰,啾晰!”
“嘎嘎!”
十四年四月
(1925年4月作,选自《雨天的书》)
乌篷船
子荣君:①
接到手书,知道你要到我的故乡去,叫我给你一点什么指导。老实说,我的故乡,真正觉得可怀恋的地方,并不是那里;但是因为在那里生长,住过十多年,究竟知道一点情形,所以写这一封信告诉你。 ——
①于荣,是周作人的笔名,始用于1923年8月26日《晨报副刊》发表的《医院的阶陛》一文。以后,1923年、1925年均用过此笔名,在本文之后,1927年9、10月所作《诅咒》、《功臣》等文中,也用过“子荣”的笔名。一说“于荣”此笔名系从周作人在日本时的恋人“乾荣子”的名字点化而来。本文收信人与写信人是同一人,可以看作是作者寂寞的灵魂的内心对白。
我所要告诉你的,并不是那里的风土人情,那是写不尽的,但是你到那里一看也就会明白的,不必罗唆地多讲。我要说的是一种很有趣的东西,这便是船。你在家乡平常总坐人力车,电车,或是汽车,但在我的故乡那里这些都没有,除了在城内或山上是用轿子以外,普通代步都是用船。船有两种,普通坐的都是“乌篷船”,白篷的大抵作航船用,坐夜航船到西陵去也有特别的风趣,但是你总不便坐,所以我就可以不说了。乌篷船大的为“四明瓦”(symenngoa),小的为脚划船(划读uoa)亦称小船。但是最适用的还是在这中间的“三道”,亦即三明瓦。篷是半圆形的,用竹片编成,中夹竹箬,上涂黑油,在两扇“定篷”之间放着一扇遮阳,也是半圆的,木作格子,嵌着一片片的小鱼鳞,径约一寸,颇有点透明,略似玻璃而坚韧耐用,这就称为明瓦。三明瓦者,谓其中舱有两道,后舱有一道明瓦也。船尾用橹,大抵两支,船首有竹篙,用以定船。船头着眉目,状如老虎,但似在微笑,颇滑稽而不可怕,唯白篷船则无之。三道船篷之高大约可以使你直立,舱宽可以放下一顶方桌,四个人坐着打马将,——这个恐怕你也已学会了罢?小船则真是一叶扁舟,你坐在船底席上,篷顶离你的头有两三寸,你的两手可以搁在左右的骇上,还把手都露出在外边。在这种船里仿佛是在水面上坐,靠近田岸去时泥土便和你的眼鼻接近,而且遇着风浪,或是坐得少不小心,就会船底朝天,发生危险,但是也颇有趣味,是水乡的一种特色。不过你总可以不必去坐,最好还是坐那三道船罢。
你如坐船出去,可是不能像坐电车的那样性急,立刻盼望走到。倘若出城,走三四十里路(我们那里的里程是很短,一里才及英里三分之一),来回总要预备一天。你坐在船上,应该是游山的态度,看看四周物色,随处可见的山,岸旁的乌柏,河边的红寥和白殇,渔舍,各式各样的桥,困倦的时候睡在舱中拿出随笔来看,或者冲一碗清茶喝喝。偏门外的鉴湖一带,贺家池,壶筋左近,我都是喜欢的,或者往娄公埠骑驴去游兰亭(但我劝你还是步行,骑驴或者于你不很相宜),到得暮色苍然的时候进城上都挂着薛荔的东门来,倒是颇有趣味的事。倘若路上不平静,你往杭州去时可于下午开船,黄昏时候的景色正最好看,只可惜这一带地方的名字我都忘记了。夜间睡在舱中,听水声橹声,来往船只的招呼声,以及乡间的犬吠鸡鸣,也都很有意思。雇一只船到乡下去看庙戏,可以了解中国旧戏的真趣味,而且在船上行动自如,要看就看,要睡就睡,要喝酒就喝酒,我觉得也可以算是理想的行乐法。只可惜讲维新以来这些演剧与迎会都已禁止,中产阶级的低能人别在“布业会馆”等处建起“海式”的戏场来,请大家买票看上海的猫儿戏。这些地方你千万不要去——你到我那故乡,恐怕没有一个人认得,我又因为在教书不能陪你去玩,坐夜船,谈闲天,实在抱歉而且惆怅。川岛君夫妇现在偁山下,本来可以给你绍介,但是你到那里的时候他们恐怕已经离开故乡了。初寒,善自珍重,不尽。
十五年十一月十八日夜,于北京。
(1926年11月作,选自《泽泻集》)
周作人文集之民俗风物金鱼
--草木虫鱼之一
我觉得大下文章共有两种,一种是有题目的,一种是没有题目的。普通做文章大都先有意思,却没有一定的题目,等到意思写出了之后,冉把全篇总结一下,将题目补上。这种文章里边似乎容易出些佳作,因为能够比较自由地发表,虽然后写题目是一件难事,有时竞比写本文还要难些。但也有时候,思想散乱不能集中,不知道写什么好,那么先定下一个题目,再做文章,也未始没有好处,不过这有点近于赋得,很有做出试帖诗来的危险罢了。偶然读英国密伦(a·a·milne)的小品文集,有一处曾这样说,有时排字房来催稿,实在想不出什么东西来写,只好听天由命,翻开字典,随手抓到的就是题目。有一回抓到金鱼,结果果然有一篇金鱼收在集里。我想这倒是很有意思的事,也就来一下子,写一篇金鱼试试看,反正我也没有什么非说不可的大道理,要尽先发表,那么来做赋得的咏物诗也是无妨,虽然井没有排字房催稿的事情。
说到金鱼,我其实是很不喜欢金鱼的,在豢养的小动物里边,我所不喜欢的,依着不喜欢的程度,其名次是叭儿狗,金鱼,鹦鹉。鹦鹉身上穿着大红大绿,满口怪声,很有野蛮气,叭儿狗的身体固然大小,还比不上一只猫,(小学教科书上却还在说,猫比狗小,狗比猫大!)而鼻子尤其耸得难过。我平常不大喜欢耸鼻子的人,虽然那是人为的,暂时的,把鼻子耸动,并没有永久的将它缩作一堆。人的脸上固然不可没有表情,但我想只要淡淡地表示就好,譬如微微一笑,或者在眼光中露出一种感情--自然,恋爱与死等可以算是例外,无妨有较强烈的表示,但也似乎不必那样掀起鼻子,露出牙齿,仿佛是要咬人的样子。这种嘴脸只好放到影戏里去,反正与我没有关系,因为二十年来我不曾看电影。然而金鱼恰好兼有叭儿狗与鹦鹉二者的特点,它只是不用长绳子牵了在贵夫人的裙边跑,所以减等发落,不然这第一名恐怕准定是它了。
我每见金鱼一团肥红的身体,突出两只眼睛,转动不灵地在水中游泳,总会联想到中国的新嫁娘,身穿红布袄裤,扎着裤腿,拐着一对小脚伶俜地走路。我知道自己有一种毛病,最怕看真的,或是类似的小脚。十年前曾写过:一篇小文曰《天足》,起头第一句云:“我最喜欢看见女人的天足,”曾蒙友人某君所赏识,因为他也是反对“务必脚小”的人。我倒并不是怕做野蛮,现在的世界正如美国洛威教授的一本书名,谁都有“我们是文明么”的疑问,何况我们这道统国,剐呀割呀都是常事,无论个人怎么努力,这个野蛮的头衔休想去掉,实在凡是稍有自知之明,不是夸大狂的人,恐怕也就不大有想去掉的这种野心与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