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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背影_三毛-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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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顾老师给我的启发和帮助。我慢慢的认识了许多合得来的朋友,潜伏了多年的活泼的本性也跟着逐渐美丽的日子焕发起来。那时候,生活一日一日的复杂广阔,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已成了一匹年轻的野马,在心灵的大草原上快活的奔驰起来,每天要出门时,竟会对着一大堆鞋子发愣,不知要穿哪一双才好。 

    那时候流行的鞋子都是尖头细跟的,并不自然,也不很美丽,可是它们有许多其他的用处,踢人、踩人都是很好的工具。又因为鞋跟一般都做得高,穿上了之后,总觉得自己长大了很多,在迫切渴望成长的年龄里,它给了我某种神秘的满足感,那已不是虚荣心可以解释的了。 

    我的凉鞋时代来得很晚,如果说木拖板也算某种形式的凉鞋,那便另当别论了。可是在记忆里,我从来没有穿木拖上过街。总觉得将趾脚露出来是在海边和洗澡时才能做的事情。那时候的社会风气跟现在不同,越不接近大自然的装扮,越是一般的觉得好看,也可以说,当时的文明,是那个样子的。十八岁的时候,做了一件旗袍,上面扣着硬高领不能咽口水,下面三寸高跟鞋只能细步的走,可是大家都说好看,我那时傻得厉害,还特为去拍了一张照片留念。三寸高跟鞋一生也只穿了那么一年,以后又回到了白球鞋,原因是什么自己也不记得了,球鞋从那时候一直到现在,我都极爱穿。 

    在我进了华冈的校园里去做旁听生的时候,我的朋友强尼从远远的夏威夷给我寄来了一双美丽的淡咖啡色的凉鞋,收到那个包裹的时候,真是说不出有多么新鲜高兴,那时候市面上也有空花皮鞋卖了,可是完全平底,简直没有什么鞋面,只有两条简单皮革绕过的凉鞋,在那时的台北真是不多见,我在家里试穿着它们,乱动着完全释放的脚趾,那份自由的欢欣,竟像回到了儿时第一次在榻榻米上光脚跳上跳下的心情。第二天,我马上将它穿在脚上跑到学校去了。父亲在我放学回来时才看见我那副样子,他很愣了一会儿,最后才婉转的对我说,“你这种像打光脚一样的鞋子,还是不要穿了吧!别人会误会你是中山北路那些陪外国人的吧女呢!” 

    我听了父亲的话倒是改了一点,从那时候起,我上学总是穿件白衬衫,洗得泛白了的蓝卡其布裙,下面,还是那双凉鞋,就算别人先看我的脚,再一始头看我的衣,两相印证一番,便错不到中山北路去了。 

    凉鞋真是自由的象征,我跟它相见恨晚,一见钟情,这样的东西踩在脚下,一个人的尊严和自由才真正流露了出来,人生自然的态度,生命的享受,竟然因为简简单单的脚下释放,给了我许多书本里得不到的启示。 

    当时,为了这份凉鞋的感动,我死命鼓励我的姐姐和大弟也来试试这种东西,大弟说得有趣,一个大男人,把脚趾露出来是多么难为情的事情,如果要他穿这种鞋子,他里面还是要加袜子。姐姐在当年是人人必争的淑女,更是不肯如我一般乱来,而今,她的孩子都上初中了,姐姐寄来的照片里,居然也是一双早年死也不肯穿的凉鞋,真是沧海桑田。这个世界变化得真快,我们还没有老,鞋子却打了好几十个圈子在流行了。 

    离家以后我一直不再穿什么高跟鞋,那种东西,只是放在架上,也许一年一度去听歌剧了,去参加别人的婚礼了,为了对他人的敬重和礼貌,我才勉强把自己放入那不合自然的鞋子里去忍耐几个小时。好在我这一生也只听过不到十次歌剧,婚礼吗,只有我自己那次,穿的是一双凉鞋,我是新娘,不必去敬重他人。 

    雪天来了,靴子又成了我的另一种经验,高高长统的马靴,总使我回忆起小时候那双黄色橡皮长统雨鞋,台风一过,小孩子们都穿了那种有趣的东西在巷子里口止尚水。这甜蜜的回忆,使我天生的对马靴产生了好感。在德国,长靴不是时髦,它是生活的必需品,穿着它踏着厚厚的积雪去学校,在教室休息时,双脚往暖气管上一放,搁着烘干,跟同学们谈天说地,那份舒适,女皇来了也不换。 

    马靴不用来骑马,沙漠里的夜晚,竟也用得到它,靴子里插一把牛骨柄的小刀,外面长裙一盖,谁也看不出里面的乾坤来。动刀子我是不会,可是在荒野夜行的时候,那份安全感,就很不相同了。 

    今年夏天我照例从加纳利群岛飞了两千里路去马德里看看朋友们,当年同住的女友全有了小娃娃,拖儿带女的,一派主妇风味,她们脚下的鞋子,却失去了风华,半高跟素面,说不出什么道理来,三个人一个样的鞋。 

    那几日大家不停的见面,在有限的时间里,恨不能说尽无限平凡生活的哀乐,说着说着话题绕到打扮上去了,这些女友们看我仍是一双凉鞋,就不甘心了,硬拖了我一家一家鞋店去逛,要我买下一双四周有东西围住的“鞋子”,我试了几次,实在不舒服,她们硬说好看,我无可奈何的买了一双,还是说了一句:“在我们那群岛上,度假的气氛浓,每个人都悠悠闲闲的,这种鞋,跟当地气氛是不称的。” 

    鞋子买了,我穿了一次,就给丢在旅馆里了,平日仍是几根带子绑在脚上,大街小巷的去乱逛。 

    回家来了,荷西惊见我竟多了一双高跟鞋,大笑了起来,硬是叫我穿了陪他出去。这种东西,我给取了个名字,叫做“百步鞋”,走一步还可以,走十步已经不耐烦了,走百步必然大发脾气,只有将它们脱下来光脚走下去来得自在,我喜欢我的心灵和我的肉体都与世无争,鞋子决定我心情的宁静和舒泰,这是勉强不来的事。 

    我常常看见我的女友们在照片中穿着高跟鞋,我想,这是我与她们在社会上的身分不同而造成的差别,在这个社会上,尤其是办公室里的妇女,她们的衣着和打扮,不只是为着一己的舒适,也包括了对工作环境和他人的恭敬,也许有一天,这种观念会慢慢改变过来,舒适自然的打扮,其实才是对个人生命最大的认知和尊敬,那时候,踩一双平底凉鞋去参加鸡尾酒会大概也不会被人视为失礼了。 

    秋天来了,昨日清晨微微的下了一场怡人的小雨,我出门买菜时,已经脱线的凉鞋踩进一个小水塘里,鞋底泡了水,每走一步,它们便“吱呀!”的响一声,我觉着好玩,快走了几步,它们又接连着响了好几声,我再想试试,在空旷无人的街道上狂跑起来,脚下的鞋,竟然不断的唱起歌来——吱呀!吱呀!吱呀!好有节拍的。我想。无论中不中奖券,脚下的凉鞋又得再买一双了。 

    后记:兰小春给我来信,说起夏日和她的小孩豆豆不喜穿鞋子,每给他上鞋,他可爱的小脚趾总是向里面拼命缩,努力争取赤足的自由,结论是——豆豆十分的乡土! 

    我真庆幸这世界上还有我的同好,祝小豆豆享受赤足天使的滋味一直到老。



 亲不亲,故乡人

    ——永远的夏娃 

    你看到的可不是我 

    去年冬天我的日本朋友莫里在此地滨海大道旁摆小摊子卖东西。我常常跑去看他,一同坐着晒太阳。 

    有一日我对莫里说:“你知道吗,我在撒哈拉沙漠住着的时候,为了偷看当地人洗澡的风俗,差点没给捉去打死。后来有人怀疑到是我,我当然死也不承认,硬赖给你们日本人,嘿嘿,聪不聪明?” 

    莫里听我这么说,坏坏的抿嘴笑着,放下正在做的一条项链,向我伸出手来。 

    我虽不知他是什么居心,还是跳起来跟他重重的对握了一下,又问:“你干嘛?” 

    “呵呵!” 

    “什么意思?”我紧张了。 

    “这个……每当我在国外做了什么不太体面的事情时,偶尔也会变成中国人哩!” 

    我听了莫里这句话吃了一惊,出口骂了他一句:“丑恶的日本人。”又往他坐着的木箱踢了一脚。 

    这时荷西也下工走了过来,我还在逼问莫里:“到底变了几次?说!” 

    莫里苦笑着向荷西求救,指指我,做出不能忍受的表情。荷西慢吞吞的说:“中国人日本人有什么好赖的,要是换了我在做什么不太好的事情,我一定跟旁观的人说——嘘,注意!你看到的可不是我,你看到的是那个住在我左边公寓的那个叫做菲力的讨厌鬼。” 

    这一回轮到莫里和我笑得东倒西歪。 

    总不能老做日本人 

    政府明令开放观光的新闻传来时,我正安安静静的在给《皇冠》写一篇叫做《小路》的文章,一打开报纸,发现这条大新闻,只差没喜得昏了过去,那一个星期里我给父母亲涂去了近五封邮简,语无伦次。又给兰小春去了两次信叫她快存钱好背了小豆豆出来旅行,又写给很多朋友明信片,总而言之一句话——快来欧洲看看吧,人生几何! 

    因为父母来信首肯明年参加旅行团来欧,将在西班牙离团留下来跟荷西及我相聚一月,这个承诺又使我过度兴奋而严重失眠,整天不停的对荷西唠叨:“要是爸爸妈妈来了你表现不佳,当心我事后跟你拚命!” 

    这种心情维持了好多天,那篇正在写的《小路》也给丢掉了,觉得它实在无关紧要。 

    这一阵中文报上提的总是出国旅游这件事,看到许多篇有关国人出国之后种种怪异行为的报导,我细细的看,慢慢的在脑子里印证,觉得报上写的事情句句属实,这勾起了我本身的新愁旧恨,再看某大报一位导游先生口述的《洋相大观》,使我惊出汗来,以为是自己在梦中说的,怎么跟那人讲的一色一样呢? 

    想到明年开始有那么多的同胞要顶着中国人的名字在世界各地参观游览,我在喜过之后反倒心乱如麻起来,镇日思潮起伏,极度的忧念和爱国情操混成一条浊流在我的心里冲激着,人却变得沉默不堪。每当与荷西对看时,我总是故作轻松的笑笑,一开口话题又绕着我过去对出国同胞的所闻所见讲个不完。 

    荷西见我如此忧心忡忡,很不以为然的说:“人,是独立的,一个中国人不代表整体的中国人,你这么担心同胞在外的言行,就是变相的侮辱他们。” 

    “可是我是有根据的,我看过太多次像报上《洋相大观》里说的事情,天平一样公正的心,难道自己的同胞还会冤枉他们吗?” 

    “少数几个不算的。”荷西又说。 

    “整团的中国人,整团,听清楚了!”我叫了起来。 

    我在西班牙看过的国人考察团共有三次,单独来的朋友反而多,水准也好极了,可是让我永生难忘的同胞就是那些“团”,相处一次就够结结实实,荷西不在场,才会说出相反的话来, 

    “总不能老说自己是日本人吧!”我叹了口气。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自己的同胞?”荷西暴跳起来。 

    其实我是过分重视国家的荣辱才会有如此的忧念,在外旅行的团体不太可能跟当地人有更深一步的了解,别人对我们的印象也是浮面的。吃饭,行路,谈话,甚而脸上的表情,都可能是别人衡量我们的标准。我过去所见到的许许多多有辱国体的同胞行为如果不写出来觉得违青了自己的良知,这篇文字可能绝不讨好,连荷西这个看不懂中文的人都不高兴我写,我的同胞们看了又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我们不是聋子 

    两年半以前我回国去探望父母,家人带我去饮早茶,走进那一幢挤得水泄不通的大餐厅,一阵乱哄哄的吵闹喧哗扑面而来,几乎将人袭倒。邻桌又坐了一群谈生意谈得拍桌对骂几乎大打出手的客人,在那样令人神经衰弱的噪音里我们全家默默的吃了一顿,彼此没法交谈一句。出来时在街上我生起气来了,脸色僵僵的,父亲长叹一声对我说:“不要气,如果这种事也要气,身体还可能健康吗?” 

    “这是消极的说法。”我大不以为然的说。 

    “咦,你要怎么样?在公共场所说话太大声的人难道抓去坐牢吗?”大弟说了。 

    “不安静不给他上菜。”我说。 

    全家笑得一塌糊涂,我的小侄女突然说:“我们在幼稚园就是这样,谁吵就不给点心吃。” 

    这些事回想起来心里还是遗憾,进过幼稚园的人怎么都不上餐馆呢? 

    在国外,我一共跟三个旅行团体有过接触(那时候叫考察团),有的是间接的友人跟团来,有次是给拉去做零碎翻译,还有一次是国内工商界组团来,当时我尚在给一家商业杂志写稿,总编嘱我去旅馆看看写一篇访问。 

    旅馆的大厅本来是一个公共场所,偶尔大声说话并不犯法,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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