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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神悯-第1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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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中队长听到的时候也很紧张,一挥手,立刻有几名士兵围了过来。

    洛特镇在巴哈姆平原,现在巴哈姆平原已经有一大半的土地被城邦联盟掌握。

    内部的军队的叛变,正是来自于巴哈姆平原的本土部队,有一些人心怀着故土城邦联盟,所以巴哈姆平原很快就重新回到城邦联盟的掌握中。

    “你叫什么名字,和谁一起来的?”中队长指着诺大叫道,同时他的手一直握在刀柄上。

    “我……”

    就在诺要回答的时候,突然远处的传来一道声音,“发现公主的踪迹了!她正在往北面的水星镇移动!”

    “水星镇?那里可是海辉城的边塞重镇!我们也去!”

    那名中队长一定到公主的踪迹,完全把诺放在脑后,带着手下急忙向北方过去。

    “公主去北面了吗?”

    诺摇了摇头,他对公主什么的并不感兴趣,不过他现在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肋下的疼痛还在不断的传来,诺有些心力憔悴的感觉。

    不久,诺再次地合上了双眼。

    这一次没有梦,当诺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太阳已经爬上了树头,竟然是中午了。

    修因斜靠在大树下半天的时间,除了有些饥饿外,疼痛感已经好多了,肋下只要不太剧烈活动,也不会有大碍。

    诺现在一个人,有一种很孤独的感觉,他不知道接下来应该要去做些什么,或者是说要去做什么。

    西方陆陆续续的又过来很多的难民,他们沿着官路向着东方前行着。

    海辉城只有少量的步兵还在这里维持着秩序,大部分人都向着北方去搜寻公主去了。

    诺突然有一种预感,就算是海辉城作为最后反抗墨班与修兰特的力量的集结地,但是公主一旦出现在这里,也许下场并不美好。

    如果他们真的是拥护公主的话,公主为什么不早早露面,还要去水星镇呢?

    非常少见的,诺也用着自己的大脑思考了一些问题。

    现在恒辉帝国已经可以说是摇摇欲坠,三方势力都在寻找着公主的下落,现在诺可以肯定,公主落在谁的手里,都会成为一个棋子。

    至于诺为什么会知道棋子这个词语,当然是诺也了解许多的历史故事,诺并不傻,他只是大多时候显得很木讷而已。




第三〇一章 初到海鱼堡

    但是眼前的情况和诺也没有任何关系,诺对于什么公主不公主的一点没有兴趣。

    诺现在犹豫的是自己的目的。

    林老头和明秀还在的时候,他们是要去海辉城的。

    也许一想到明秀就会触动诺的心弦,诺伸手从怀中掏出了一块木雕。

    一男一女相依的模样,诺的眼神淡淡地看着手中的木雕,他又想起了明秀。

    木雕上男子的红发,是明秀的血迹,这个时候已经变得暗红。

    “明秀一定不希望看到我现在颓废的模样……”

    诺将木雕又放入到了怀中,同时神情也变得坚毅,他看了看东方,海辉城,他还是要去的。

    将包裹中最后的食物吃掉,诺站了起来,他又一次地走在了一条未知的道路上。

    天罗历38年,春二月。

    恒辉帝国中三方的势力逐渐地趋于稳定,修兰特在帝都自封摄政王,独揽帝都恒辉城的一切权利,同时也稳定了晨辉省的局面,一只脚也踏入了海辉省的地界,只不过公主现在下落不明,他也不敢轻举妄动,恒辉城里还有很多等着随时找到借口就反对他的力量。

    而墨班在原帝国元帅李维·阿萨尔下落不明后,自封帝国新任元帅,在迫使龙辉省内的所有执政长官妥协后,他不但占有大片的昏辉省土地,也将一只脚踏进了海辉省的境内,但是同样,他在观望,也是在等待着情报机构传回有关公主的消息。

    而最后在海辉省的海辉城以及周围的拱卫城塞中,竟然汇集了来自四方各地喊着要拥护公主的人或者是躲避墨班与修兰特的难民,这些人加起来的数量竟然超过了十万人!

    海辉城原本有人口四十万,现在等于一下子多出了四分之一的人。

    好在海辉城邻近大海,沿着海岸这些人多出来的人也能有个安排,来自大海的食物也能缓解一下补给的问题。

    诺只身一人穿过了一个海辉城附近的小镇,镇上已经变得荒凉,人们都逃进了海辉城周围四个较大的城塞中,毕竟小镇是没有任何的防御力量的。

    在海辉城的西南面的一个城塞前,诺跟着几千人的难民队伍进入到了城塞中,城塞叫做海鱼堡,海鱼堡的东北处不到五十公里便是海辉城,在海鱼堡这里已经可以隐约看到海辉城的标志建筑——黎明灯塔。

    海鱼堡让诺想起了巴哈姆要塞,这里也特别繁华,来来往往的都是行人。

    也许是邻近海边的关系,诺走的一条街道上卖的全部都是和鱼有关的东西。

    “好腥的气味啊。”

    诺环顾着周围的摊位,一个摊子上是生鱼干,散发出的腥味更是浓郁,诺来自恒辉帝国的西方,对这种味道还真是有些不适应。

    不过诺在海鱼堡转了很长时间,他才发现一个问题,自己完全不知道要干什么。

    以前第一次去巴哈姆要塞的时候,身边有王天和卡修,住店的一路上也都是王天的安排。

    对,住店。

    诺想到这个应该是第一个步骤,他要先找一个住下来。

    没有费多大劲,诺就发现了一个旅店,但是他刚要踏步走进去的时候,缺停下了脚步。

    诺想起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他的身上没有钱!

    和卡修在一起的时候钱都是在卡修的身上,在溪木镇生活的时候也不需要用钱……

    咕……

    诺的肚子发出了一声叫响,告诉诺它饿了。

    诺按了按肚子,不想让它再叫,尤其是身边路人那么多,听到了他会不好意思的。

    海鱼堡中涌入了大量的难民,此时他们的生存问题也是需要得到解决的。

    就在这时,诺注意到了一件事。

    一名难民拿着一枚金币在一个货摊上想要购买东西的时候,货摊的主人直接大声嚷嚷了起来,“嘿,这枚金币可不值钱!”

    “不值钱?怎么会?他可是官方的钱币!”难民惊喊道。

    商贩说道,“我说它不值钱,就是不值钱!”

    “你这金币一看就是龙辉省铸造的,上面有叛军首领墨班的图章呢!这个金币在海辉省,可换不到什么好东西!”商贩的声音引起了很多人注意。

    “那,那它值多少钱?”难民试探地问道,他也一天没吃东西了,而且他很着急他的妻子和孩子还在另一处地方等他。

    “直说了吧,这破玩意儿在我这一分钱也不值!”商贩恶狠狠地说着,“我这只收海辉省的铸造的钱币,当然,你那个金币里还是有点金子的成分的,你可以找个商会之类的兑换成我们这的钱币,我才可以卖东西给你!”

    听到商贩的话,难民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们手里的其他行省的钱已经不被海辉省认可了!

    “这该死世道啊!这样的话我们的财富不就一文不值了嘛!”

    “是呀,我们要见公主殿下,我们都是恒辉帝国的子民啊!”

    ……

    尽管很多人发出了不满,但是在维持街道秩序的卫队的铁冷的兵刃下,他们有话也只好咽到了肚子里。

    诺看到因为外面行省的货币不能流通,大量的人都集中到了商会那边。

    诺寻思自己也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只好跟着人流走到了一家商会。

    “我要用龙辉省的金币兑换海辉省的金币!”

    刚才的要买东西的那名难民对着商会窗口里的人喊道。

    “嚷什么?龙辉省的金币?五个金币换一个海辉省的金币!”里面的伙计态度非常的差,接着这句话就让窗口前的人陷入了沉寂。

    “什么?五个换一个?你疯啦?”难民不可思议地喊着,五个金币在龙辉省都够一家三口生活一年了!

    “要换就换,不换一边去!”窗口里的伙计根本不想搭理他的态度。

    “那我这里还有一幅画,这可是莫语大师的真迹,能不能换一些金币呢?”这名难民想到还有妻儿,只好咬着牙从包裹里拿出了一副画来。

    “哦?我看看!”

    窗口里的伙计也不是一般人,显然对着各路的货色都有研究,只是看了两眼,就给出了价格,还好在那名难民的心里承受范围之内,接到金币,这名难民迅速的离开了这里,他要为妻儿在这里置办生活的地方。

    “原来东西也可以还钱……”

    诺看到消失在人群中的那名难民,他摸了摸自己靴腿中的短刀,现在他的身上只有这把刀和怀中的木雕了。




第三〇二章 不该有的邂逅

    在海鱼堡又转了半天,诺的肚子也叫得越来越厉害。

    “只能去商会那里换钱了吗?”

    诺的心里十分的纠结,因为这把短刀对他来说十分珍贵,但是现在又实在是没有办法,毕竟诺的世界观还是比较天真的。

    “你看看,这把短刀能值多少钱?”

    终于,诺拿着短刀来到了商会的窗口,诺想着以后有钱了再买一把就是了,这把刀毕竟是亚蒙统领赠送的。

    看到这刀,窗口里的伙计心中一亮,但是他却不漏任何声色。

    这把刀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十分一般,刀的材料也只能算是中等,但是这把刀的来历伙计心里可清楚。

    这是恒辉帝国有一年为了奖赏一些有功绩的将领,特意造了五十把这样的刀,毕竟和平年代为了安稳军心,所以用这五十把象征荣耀的短刀奖励给五十个有功勋的将领。

    亚蒙统领恰巧就是其中之一。

    不过亚蒙是纯粹的军人,对于这些物品并不是太看重,所以他把刀赠给了诺。

    伙计心里可乐呵的很,这把刀全国就限量五十把,如果只是看刀的价值,当然不算太值钱,但是这东西要是放在收藏家的手里,那可真是价值千金啊

    当然伙计不会将千金的位数表露出来,而是面楼难色的对诺说道,“哎呀,这把刀很普通嘛,也就值一百银币。”

    这里的银币指的是海辉省的官方铸币,恒辉帝国流通的纸质钱币已经开始受到限制,所以这个时期只有金银才是真正有价值的货币。

    “竟然连一个金币都不到吗?”诺疑问道。

    听到面前这红毛小子的疑问,伙计的心算是彻底踏实下来,他根本不知道这把刀的真正价值。

    “啊,小伙子,看你人不错,这把刀顶天算你一百零五个银币,不能再多了,不然我们可就要赔了!”伙计带着微笑对诺说道。

    诺心里权衡一下,一百个银币已经足够他生活的了,当年在洛特镇三个孤儿每月也不过几个银币的生活。

    不过就在诺刚要说“好”准备成交的时候,身边一个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我出一个金币购买这个短刀!”

    伙计和诺都是一怔,循声望去。

    诺的身边突然站着一个带着帽子的清秀男子,他正笑吟吟地望着窗口里的伙计,“怎么,难道你要出二十个金币购买这把短刀吗?”

    听到清秀男子的话后,伙计心中一颤,他惊讶地看着这名男子,他并不认识这个男子,但是他知道这个男子可能惹不起。

    像他们这些做生意的人,虽然打仗不在行,但是察言观色却是非常的优秀,尤其是这个“二十个金币”这个数字,就让伙计只能把到手的买卖生生地推出去。

    因为这把短刀的原本价值确实是二十五个金币!

    伙计的沉默,让诺看出了一些门路,诺不傻,所以他的目光看向这名清秀的男子,“你要出一个金币?”

    “是呀,你愿意卖吗?”男子的声音很轻地问道。

    “嗯。”诺的思考非常简单,一个金币要比一百银币多出十倍的价格,按照诺的思维逻辑,这是赚大了的买卖!

    在伙计不甘心又很无奈的目光下,诺和那名清秀男子走向另一条街道。

    “我们这就交易吧。”诺按了按肚子,向走在前面的男子说道。

    男子的个字并不高,只是到诺的胸口,也许是春节还带有的一些阴寒,让男子还继续穿着较厚的外衣和带着一顶圆帽。

    “别着急吗,我们到人少的地方去。”男子没有回头,只是边走边和诺说道。

    听到男子的话之后,诺开始变得警觉起来,“难道要把我领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好来抢我的刀?”

    也许是感觉到诺的谨慎,男子停了下来,开口说道,“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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