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窗 [美]杰夫里·迪弗-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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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马洛伊。”
莱姆说明了自己的身份。
他迟疑片刻后说:“唔,林肯。我们肯定没见过面。当然啦,我听说过你。”
“我和你的一名侦探艾米莉亚·萨克斯在一起。乔,我们用的是扬声器。”
“萨克斯警探,下午好。”他语气生硬地说,“有什么可以为二位效劳的吗?”莱姆把案件解释了一番,说明他为什么相信亚瑟是被人陷害的。
“你的堂兄?我很抱歉。”可是他的语气并不是很抱歉。莱姆请他干预此案并撤销指控的话,马洛伊会很为难。说轻了,是表面上司法不当;说重了,是国内事务调查和媒体渎职。当然,撇开这些不论,单就不愿帮助一个曾经为纽约警察局做出无法估量的贡献的人来说,已经是失礼了。更何况是一个腿脚不便的人。政治正确性【注】在市政府很风行。
【注】“政治正确性”是指在语言词汇、言谈观点中针对别人的性别、身体特征、种族等等尽量不使用含有贬意的字眼。如这里不说“瘸子或跛子”,而说“腿脚不便的人”。
当然,莱姆的请求更复杂。他补充说:“我觉得这个凶手有其他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很大。”
这样马洛伊所在的纽约警察局错误逮捕的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三个。也就是说,这三个刑事案件实际上都没有解决,真凶还逍遥法外。这预示着公共关系将会蒙受重创。
“唔,这很奇怪。我是说,不合常规。你对你堂兄的爱护,我能理解——”
“乔,我忠于事实。”莱姆说。他也不管这样说是否显得装模作样。
“这个嘛……”
“我只需要你给我分配几名警员,把这几个案件中的证词重新调查一遍。可能还要外出搜集情况。”
“哦,我明白了……可是,很抱歉,林肯。我们没有人力做这样的工作。不过,明天我会跟副警察专员说说。”
“我们现在就给他打电话,你觉得怎么样?”
又一次短暂的迟疑,“不行,他今天有事儿。”
早午餐。烤肉宴。音乐剧《新科学怪人》和《火腿骑士》的周日下午场。
“明天汇报情况时我会提起这件事。这个情况不寻常。但是在我或是其他人来电之前,你什么都不要做。”
“那是自然。”
他们挂断了电话。莱姆和萨克斯几秒钟都没有开口。
这个情况不寻常……
莱姆凝视着白色书写板——一个调查刚要起步,就被一枪击毙了。
萨克斯打破了沉默,“不知道罗恩这会儿在干什么?”
“我们打个电话问问,怎么样?”他对她露出了由衷的笑容——他很少微笑。
她掏出手机,按下一个快速拨号键,然后按扬声器。
一个年轻的声音清脆地说:“是我,警探女士。”
多年来,萨克斯一直让年轻的巡警罗恩·普拉斯基叫她艾米莉亚,可是他总是说不出口。
“我们用了扬声器,普拉斯基。”
“是的,长官。”
“长官”二字让莱姆心烦,但是现在他也没心思纠正这个年轻人了。
“你好吗?”普拉斯基问。
“这有关系吗?”莱姆答道,“你现在在干什么?重要吗?”
“现在?”
“我刚问过。”
“洗碗呢。我、詹妮和哥哥、嫂子刚刚吃过早午餐。我们和孩子们一起去了农夫市场,热闹得很。你和萨克斯警探有没有去过——”
“这么说你在家呆着,而且没什么事儿。”
“也不是,在洗碗。”
“别洗了。过来一趟。”莱姆不过是个公务员,他无权命令纽约警察局里的任何人,哪怕是交警,去做任何事情。
不过萨克斯是个三级警探。就算她不能命令他前来协助,也可以正式地请求调换任务。“罗恩,我们需要你。明天也可能需要你帮忙。”
罗恩·普拉斯基经常与莱姆、萨克斯和塞利托合作。莱姆是大名鼎鼎的法医侦探,据说和他一起执行任务提升了这名年轻警员在局里的地位。对此,莱姆觉得很好笑。他知道,督察一定会把普拉斯基让给他用几天,只要他不再给马洛伊或是下城的任何人打电话,只要他明白这个案子根本就不是什么案子。
普拉斯基把分局警长的名字给了萨克斯,然后问:“对了,长官?朗·塞利托警督在处理这个案子吗?我用不用给他打个电话,和他协调一下?”
“不用。”莱姆和萨克斯不约而同地脱口而出。
短暂的沉默之后,他试探着问:“那好,我会尽快赶到。只是,我能不能先把玻璃杯擦干?詹妮不喜欢杯子上有水珠。”
第五章
星期天是最美的时光。
因为在大多数星期天,我能随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欢的事。
我喜欢收集东西。
凡是你想象得到的东西,我都收集。如果某样东西吸引了我,我就能把它塞进背包或者装进卡车,据为己有。有人会说我像一只林鼠,收集各种各样的杂物。那些啮齿动物捡到了新东西,就会丢掉一些旧东西。我可不一样。一旦我发现了某样东西,它就是我的。我绝不撒手。
星期天是我最喜欢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是大多数人的休息日。对那些把这个美妙的城市当作家园的16码来说,也是如此。男人、女人、孩子、律师、艺术家、骑车的人、厨师、小偷、老婆和情人(我也收集DVD)、政治家、慢跑的人、图书馆馆长……想想16码能找的乐子可真多啊!
他们像快乐的羚羊一样在城市里、新泽西的公园里、长岛和纽约的北部四处漫游。
任由我随心所欲地捕猎。
我现在要做的就是这个,不去想星期天的其他无聊消遣:早午餐、电影,甚至受邀去打高尔夫球。哦,还有礼拜,羚羊们总是喜欢做礼拜。当然,前提是去教堂后能吃一顿前面提到的早午餐或是到高尔夫球场打打球。
捕猎……
此时我在想最近的一次交易,那是藏在脑海深处的回忆——我和年轻的爱丽丝·桑德森,3895…0967…7524…3630,之间的交易。她很美,非常美。当然,是在死于刀下之前。
爱丽丝3895一身漂亮的粉色衣裙,衬托出她美好的胸部,臀部摇曳生姿(我还记得她的三围是38…26…36,不过在我那只是一句空话)。人长得够标致,身上的香水是亚洲花卉的香气。
她幸运地(就后果而言,或许是不幸地)从市场上抢购到了哈维·普雷斯科特的画。不过,我在她身上打的主意和那幅画也不完全相关。在确定她收到了包裹之后,我本应该拿出银色宽胶带,然后在卧室里和她缠绵几个小时。但是她把一切都毁了。我刚走到她的身后,她就转过身,发出了惊恐的尖叫。我没办法,只好像切西红柿皮似的把她的脖子一抹,抓起那幅漂亮的油画,溜之大吉。说起来,我还是从窗户跳出去的。
不,我无法不想念爱丽丝3895,那个穿着粉色紧窄衣裙的美人儿,皮肤像茶馆一样散发着花香。说到底,我需要女人。
我在人行道上闲逛着,透过太阳镜注视着那些16码。他们却没有注意到我。我乔装打扮,隐身街头,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再没有比厕身曼哈顿这样的地方更容易不被注意了。
我转过街角,飞快地穿过小巷,买一点东西——当然是用现金买——然后在苏荷区附近找个荒无人烟的地方隐匿起来。以前是工业区,现在是住宅和商业区。这里很安静。很好。我希望与米拉·温伯格,9834…4452…6740…3418,的交易能平静地进行。我已经注意她一段时间了。
米拉9834,我很了解你。数据资料已经告诉我一切。(啊,还是那个有争议的问题:数据……是单数还是复数?动词要不要体现出单复数?《韦氏词典》上的解释是单复数均可。我讲究语言纯正,倾向于用作复数。但是在公众场合,我还是像大多数人一样,努力把它当作单数,希望自己不会犯口误。语言是一条河,它随意流淌;你若逆流而上,就会被人注意。当然,我最不希望发生的事情就是被人注意。)
米拉9834的数据资料如下:她住在格林威治村威弗利区的一幢大楼里。房东打算把租房收回,把它当成合作公寓卖掉。(那些可怜的房客们还不知情,我就知道了。从他们的收入和信用记录来看,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被骗了。)
一头乌发的米拉9834是个带着异域风情的美女。她毕业于纽约州立大学,在纽约市的一家广告公司工作了几年。她的母亲依然健在,父亲已经去世了。那人是闯了祸逃走的,过了这么多年,那个无名氏逮捕令还是没有执行。对付这样的犯罪行为,警方是不会全力以赴的。
此时,米拉9834周旋于两个男朋友之间,而且肯定和朋友闹了矛盾,因为她只在西4街的湖南王朝买了一份木须肉(不错的选择)和一瓶凯慕斯康农庄白酒(花了28美元从葡萄酒庄高价买来的),就打发走了32岁的生日。接下来的星期六她去长岛旅行时,碰巧遇见在当地旅游的亲戚朋友。于是在一家城市花园酒店(《新闻日报》盛赞过这家酒店),畅饮了布鲁奈罗红葡萄酒,消费了一大笔钱,算是对那个孤独的夜晚做了补偿。我想。
米拉9834睡觉时穿着“维多利亚的秘密”T恤。我推测真正的原因是她有五件这样的T恤,号码都太大了,穿不出去。一想到恩特曼的丹麦糕点(她从不吃低脂的,对此我颇以她为荣)和自酿的星巴克咖啡,她很早就醒了。她很少去咖啡店,真是遗憾。因为我很喜欢亲眼观察被我盯上的羚羊,而星巴克是大草原上的最佳观察点之一。8点20分左右她离开公寓,去中城的广告公司上班。她是一名初级客户业务经理。
前进,向上。在这个星期天,我头戴一顶没有明显特征的棒球帽(在市区,87。3%的男人都戴这种帽子),继续往前走。而且,和平时一样,目光朝下。你要是觉得在30英里高空中的卫星拍不到你的笑脸,再好好想想。世界各地的十几个服务器上有成百张从高空拍摄的你的照片。希望他们按动快门时,只是拍到你仰望古德伊尔软式飞艇或一朵绵羊状的云彩时,因为阳光太刺眼而眯起了眼。
我对收藏的爱好不仅包括这些日常琐事,还包括我感兴趣的16码的心理特征。米拉9834也不例外。她下班后,时常和朋友们一起喝酒,我注意到她经常买小报。在我看来,次数未免太多了。很显然,她买的是朋友们的所爱——对吗,菲尔医生?也许她在恼人的青春期得过痤疮;到现在她还时不时地去看皮肤科医生,但是花费很少。好像她拿不准是做祛疤痕手术呢(我看完全没有必要),还是复查一下以确保青春痘不会像忍者一样在夜间卷土重来。
在和女友们喝过三巡柯梦波丹鸡尾酒,或去过健身俱乐部之后,她不是回家打电话,就是上网,再者就是看电视。她看的是基本频道,不是收费精品台。(我喜欢追踪她选台的习惯。从她选择的节目看得出她是忠实观众。《宋飞传》换台播出了,她也跟着换。为了晚上能看到杰克·鲍尔,她推掉了两个约会。)
睡觉时间到了,有时她喜欢消遣一下(大量购买5号电池就说明了这一点,因为她的数码相机和iPod都是可以充电的)。
当然,这些数据展示了她在工作日的生活。但是,今天是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星期天与平日不同。这一天米拉9834会骑着她心爱的高档自行车,在她生活的城市里穿街走巷,四处巡游。
路线不定。中央公园、河滨公园、布鲁克林区的展望公园都可能会去。但是不管走哪条路,米拉9834在行程即将结束时,必定会在百老汇的哈德森美食家熟食店前驻足。然后,在食物和淋浴的召唤下,她会选择最快捷的骑车路线回家。由于下城交通拥堵,她走的路线正好从我此时所站的位置经过。
我站在一座单层LOFT【注】公寓的院子前面。LOFT的主人是莫里和斯特拉·格里斯林斯基(想想吧,10年前花了27。8万美元才买来的)。不过,家中没有人,因为他们一家正在斯堪的纳维亚春游。他们已经不再接收信件,没有雇人给花草浇水,也没请人照料宠物。而且,没装报警系统。
【注】LOFT是指那些由旧工厂或旧仓库改造而成的、少有内墙隔断的高挑开敞空间。
还是不见她的影子。唔。什么事绊住了她?也许是我判断失误。
但是我很少失误。
令人痛苦难耐的五分钟过去了。我把关于哈维·普雷斯科特油画的种种念头从脑海中清除。这些我品味一阵子后,就抛到脑后。我扫视四周,看到了一个塞得满满的垃圾箱。我抑制住强烈的欲望,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