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名雷恩-第2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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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雷恩的人袭击了魔鬼山,但是他们一无所获。”,加赫尔坐在房间里,壁炉里的柴火不是特别的干,烧起来偶尔会发出噼里啪啦的炸响。他的房间里其实是有固化魔法阵可以为整个房间提供温度的,但他舍不得用。被“发配”到德马拉古之后,他的经济就出现了状况,没有封地和产业,经济上举步维艰。
德马拉古不像南方的那些行省,总督即使什么产业都没有,截流一部分税款就足以吃香的喝辣的,过上醉生梦死的日子。在德马拉古,税收不仅难以收齐,很多时候财政方面还要帝都补贴。这些经手的钱少到大家都心里有数,即使他真的截留一些,也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点,完全不够他铺张奢侈的享受。
所以能节约一点,就节约一点,这也是他放任西斯丁为首的走私集团在德马拉古疯狂走私的原因之一。走私带来了利润和消费,让他的日子好过了一些,偶尔也会有一些献金,让他可以享受一下久违的奢侈生活。
他的妻子坐在床沿上,刚刚洗漱完毕的她穿着一件浴袍,裸露的肌肤因热水的滋润微微发红。她正在为自己的脚趾做护理,这个地方实在太冷了,脚是每天都要接触地面器官,如果不做好脚部的护理工作,很容易会让脚趾和脚跟发生溃烂。添加了一些药剂的兽油,就是最好的护理品之一。
米黄色的兽油在脚背上被推开,然后一根根脚趾搓过去,她头也不抬,弓起的腿撩开了浴袍,露出了一抹春光。
“那不是很好吗?”,她淡淡一笑,“让雷恩和西斯丁斗个你死我活,这样才能凸显你的价值和地位。他们任何一方都要获取最后的胜利,都必须拉拢你。”
加赫尔喝着烈酒,脸上醉意醺然,他曾经喝不惯这些烈酒,觉得这种高度的酒精饮品是那些下等人才饮用的。可没有什么东西是时间无法改变的,现在他更喜欢喝烈酒,不仅是因为烈酒会让他的身体变得暖和,他更喜欢那种天旋地转,保持着高度兴奋的感觉,“我也是这么觉得,所以我没有承诺给他们任何一方任何的条件。”,说着说着,加赫尔嘿嘿的笑了起来,“都说雷恩非常的了不起,他孤身一人打下了奥尔特伦堡,控制了整个贝尔行省,我看也不过如此。”
“如果他直接让那个什么马丁带人去围剿魔鬼山,而不是让他来了修库修斯再离开,或许他真的能抓到西斯丁的人。可惜他太自大了,自大到有些狂妄,这里不是贝尔,也不是奥尔特伦堡。西斯丁在城市里布满了眼线,任何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他的妻子抬头瞥了一眼加赫尔,眼神有些异样,“他不应该这么蠢,他一定是有自己的目的。”
“目的?”,加赫尔眉梢一挑,一脸的嘲笑,“他能有什么目的,一个年轻人而已……,他还没有成年,还只是一个孩子呢!”
他的妻子换了一条腿,浴袍下的风光无限,却没有丝毫阻挡的意思,都是老夫老妻,早已习以为常,“不要把雷恩想的那么简单亲爱的,如果他只是一个愚蠢的贵族,那么女皇帝陛下也不会派他来德马拉古。我很喜欢看见你这样谁都不放在眼里的气势,但那是你没有喝酒的情况下。”
她的话,让加赫尔有些迷乱的脑袋微微清醒了一些,加赫尔放下酒杯,甩了甩脑袋,“你说的没错。或许他是想要通过这种方法来逼迫西斯丁,告诉西斯丁他不是在说笑。我听人说雷恩下个月就要满二十周岁,到时候他需要回帝都去办成人礼,他没有太多的时间在这里与西斯丁纠缠下去,或许才会有这样的举动。”
她的妻子接着说道:“只要能逼迫西斯丁手忙脚乱,他就一定会露出破绽和把柄。他在这里经营了很大的事业,不可能每一处都保证绝对的安全,只要有一处被攻破,雷恩就可以带着胜利离开。雷恩如此咄咄逼人的目的,是希望西斯丁放弃躲藏,出来和他正面决战。”
加赫尔凝重的点了点头,“你说的很有道理,猫抓老鼠,先要堵上老鼠的退路。”,说着他站了起来,咽了一口口水,撕开领口走向他的妻子,眼神里充满了赤果果的欲望之火。
在德马拉古这种偏僻的乡下地方,想找一个稍微好看点的女人都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那些长相还可以的女人不是做了有技术的女人,就是嫁到了外地去,很少会有人留在这片土地上。加赫尔又不愿意临幸那些村姑,她们身上浓烈的土腥味实在是让人倒胃口,所以他和他的妻子,依旧保持着相对亲密的关系。
觉察到加赫尔粗重的呼吸,他的妻子微微一笑,翻身站在床上,浴袍悄然间滑落,露出了赤果着的身体。她抬起一只脚,点在加赫尔的肩头,微微扬着下巴,脸上带着诱惑而高傲的笑容。
加赫尔呼吸越来越急促,他捧起妻子的脚,将她的脚趾含入口中……。
如果说制度是一座无法被攻克的城堡,那么人情或许就是这座城堡里的老鼠洞。无论是从农田间与泥巴为伍的泥狗腿子,还是高高在上的皇室贵族,人情这个东西,一直以来都以破坏规则,破坏制度著称。
加赫尔在修库修斯不管是否具有极高的威望,他都是一个外来人。德西人的大沙文种族主义下排斥的不仅仅是其他人种,还排斥外乡人。外来人最终要离开,只有土著人才能世代长久的生活下去。
所以当诺顿拿出一壶酒和一封信的时候,总督府的一名护卫就同意了帮他传个话,递个信。这只是人情,而且这名护卫自认为并没有出卖总督府的权利,他只是帮助一位落魄的同乡,尽自己的一份人情而已。他做什么了?他什么也没有做。
一封信悄然的交给了雷恩的马夫,雷恩的马夫又将把信件交给了茉莉,茉莉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什么危害之后,交给了雷恩。
当雷恩挑开简陋的信封,抖出泛黄的,只有平民才会用的下等信纸后,一目十行之下露出了一丝笑容。
这是一封投诚的信,这个世界上无论是任何时候,都不会缺少投机主义者。这些投机主义者推动了历史的发展和进步,就像三百九十年前奥兰多一世举起长剑要挑战神圣帝国时那样。面对着一个巨无霸的国度,依然会有人将重注压在奥兰多一世的身上,即使在当时奥兰多一世这样的行径和自杀没有多少区别。
而现在,也有人把注下在了雷恩的身上。
他将信纸丢入壁炉里,这种廉价的信纸遇火之后迅速的燃烧成灰烬,还散发着一种淡淡的草木腥味。
他望向茉莉,“让托尔斯泰去城北见那个叫做诺顿的恶棍,他有我想要的东西。”
托尔斯泰是奥格莱斯的孙子,原本雷恩的想法是让这个家伙和马丁一起到这边来混一份功绩,可是托尔斯泰拒绝了这个提议,即使雷恩有冯科斯作为管家负责整个家族的杂事,他依然想要在荆棘家族里为雷恩出力。这种想法其实非常的简单,去了北地之后即使获得再多的功勋,无非就是给个官衔,没有军功根本不可能封爵。
还不如继续服务荆棘家族,即使只是一个马夫,他的地位也隐隐要高过一些小贵族。
第三六三章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自尊,小人物的反击也一样的犀利
奥格莱斯为荆棘家族服务了一辈子,作为他的孙子托尔斯泰即使现在只是一名马夫,雷恩也不可能让他做一辈子的马夫。随着雷恩权势地位的不断提高,他的未来必然会担负起更加重要的职务。管家可能轮不到他了,但是还有其他的工作。
所以托尔斯泰一点也不为自己今天只是一个马夫而困扰,他对自己的工作,也格外的上心。况且,他也算是雷恩的心腹呢!
修库修斯的城北区是平民窟,哪怕是修库修斯这座人口并不算多,没有经济支柱的三流首都,一样面对着贫富分化的问题。城北区更加靠近冰原,而城南区则更加靠近南方,这就是修库修斯人将城北区看做是穷人们居所的原因。其实这也不是没有理由的,从城外吹来的寒风最先经过的就是城北区,被城市中的建筑物分流之后,寒风到了城南区已经不如城北区时酷烈。
有钱的人都将自己的产业安置在城南区,然后开始了贫富之间的对立以及“仇视”。人总是莫名其妙的东西,明明彼此之间互相并不认识,却会因为对方居住的地方,就看不起对方,或是仇视对方。无论是这个国家,这个世界,亦或是另外一个世界。
托尔斯泰走在城北区的街道上,他穿着布料精良的衣服,一点也不像是一个马夫。路边或蹲或站的人们依靠着门框或是墙壁,冰冷的目光不断的在他身上扫来扫去,流露着一种疏离和淡淡的仇恨。
“请问……”,他刚想开口询问诺顿住在什么地方,在他面前被他拦下的行人就绕过他继续走自己的路,托尔斯泰无语的看着那人的背影,哭笑不得。这是什么意思?表达对富有的不满吗?他嘴角边浮起一抹怜悯而鄙夷的笑容,手伸进口袋里,掏出两个银币掂了掂。纯银的银币互相撞击所带来的清脆撞击声十分的响亮,并且十分的悦耳。
帝国货币中金币的撞击声非常的沉闷,铜币的撞击声又太干涩,唯独这银币的撞击声是清脆的。很多小偷挑选偷盗对象的时候,往往通过一次简单的身体上的撞击,就能分辨出对方钱袋里有没有银币,有多少银币。
并不是如何喧闹的街道一瞬间就安静了下来,人们眼神贪婪的望着托尔斯泰手中的银币,托尔斯泰突然冒了一头的冷汗。他知道自己的动作有些过于理想化了,这里可是贫民区,万一有人冲出来给他一刀,目的只是为了夺取他手中的银币,那他岂不是要吃大亏?在那些贪婪的目光还没有转变为危险的目光之前,他高声的喊了起来,“我想拜访诺顿先生,谁能为我指路,这两个银币,就是他的了!”
那些冷漠的人刹那间就变得热情了起来,纷纷叫嚷着诺顿居住的位置,那个位置并不远,离这里也只有两条街的距离。托尔斯泰连忙将两个银币抛至空中,加快了步伐立刻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当他走到街尾的时候,那群为了争夺两个银币归属权而大打出手的汉子们才轰然间散开。他回头瞥了一眼,一名拿着尖刀的男人攥着两个银币,桀骜的望向周围不甘的人们,不时露出冷笑。
真是一个野蛮的地方!
从小生活在南方的托尔斯泰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南方工作机会更多,也更加的富饶,特别是这几年靠近海边的那些城市,几乎都因跨国的贸易而发了财。海运的风险极高,海中的海妖以及狂暴的天气让每一次跨海贸易的船队都损失惨重,但同时也赋予了他们暴利的权力。特别是今年年初有几位海商开发出了通往联盟国的稳定航线,更是将海运的热潮推到了更高的位置。
富饶的地区果然和贫穷的地区有着天与地之间的差别,这里的人一个个都像是野兽一样!
攥了攥腰间衣服遮住的弯刀,托尔斯泰再次加快了步伐。
所幸,这里离诺顿家并不远。
其实他也不需要太过于担心,当他说出要拜访诺顿的时候,就意味着他在城北区已经得到了安全的保障。从来没有诺顿的客人会在城北区受伤,连小偷都尽可能的避免与诺顿先生的客人产生交际。作为这座城市中曾经响当当的人物之一,无论是那些富人,还是这里的穷人,都给了诺顿应有的尊重。
诺顿家的院子比起其他人家要大一些,看上去也干净不少,托尔斯泰敲了敲门,门居然应声缓缓打开。木头之间摩擦时发出的吱呀声干涩而刺耳,他吓了一跳。
“谁?”
托尔斯泰立刻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表,诺顿不是一个贵族,不是一个上流社会的体面人。但他托尔斯泰是,他有教养,有风度,不会因为对方是个普通的恶棍,就让自己也变得邋遢。
“您好,您送的信大人已经看过了,他让我来这里联系您,说您这里有大人他需要的东西。”,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托尔斯泰没有说出雷恩的字号名讳,只用了大人这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字来表述。
诺顿坐在院子里,真正的寒冬已经过去,此时的阳光给人带来了温暖。他抬眼仔细审视着托尔斯泰,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哦,大人?呵呵,不知道是哪位大人?”
“您送的信,难道您还不清楚吗?”
面对托尔斯泰的反问,诺顿犹豫了一下,他不确定这是不是来自加赫尔的试探,实际上加赫尔这几年也没有少找他的麻烦。就在他迟疑之际,托尔斯泰淡淡一笑,转身就走,“抱歉,我可能找错人了。”
诺顿这个时候哪里还能坐得住,立刻腾的一下站了起来,连追几步,“稍等,稍等,我想起来了。”,他脸上露着尴尬的笑容,拉住了托尔斯泰的胳膊,尽力的让自己看起来无辜一些,“我想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