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与岚-第1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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啼笑皆非。。。。。。
荒诞莫名。。。。。。
一脸懵逼。。。。。。
不过,仔细琢磨之后,得承认,罗迪克今天的诡异举动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也不想想自己到底对他做过什么?
第一次见面,就不讲道理还异常凶狠地既劫财又劫色、啊不!劫人!坑了十万个金币之余,还强行收了人家作小弟。
要知道,当时两人还根本没有一丁点瓜葛啊!
好吧,收小弟便收小弟呗,能够跟着强悍的本大侠,是他的福分,总归还是能保证他继续吃香的喝辣的,对不?但事实呢?那是一种何等见鬼的状况?除了一次突发性的约见(血洗圣洁大道之前),之后,就再没有任何联系了!
是的!任何!任何形式任何内容!完完全全!一点都没有!
太荒唐了!自己。。。。。。似乎真的把他遗忘了。。。。。。
这、这他喵的就是强势推倒然后提起裤子转身就走弃如敝履不闻不问啊!
渣!太他喵的渣了!
叶孤云完全能够想象得到罗迪克最近的心情,会忐忑,会不安,会疑虑,会胡思乱想,会各种各种。。。。。。就是不敢反抗,因为他的身上还带着自己种下的那所谓的“生死符”呢!
这家伙是个惜命之人,为小命计,万万不敢作死。
而且,算算日子,好像还快到“生死符”发作的日期了。。。。。。
好憋屈!好窝火!却也只有强忍。谁叫实在找不到半点解开“生死符”的线索呢?
所以便有了今天的他的到来,便有了之前一连串拙劣的表演。哪怕须得放下身段,哪怕要承受万般狼狈,只为和印象中“性情乖僻冷厉严苛”的自己搭上话,刷一下存在感,顺便打探清楚自己对他的态度、定位和安排。
做小弟做到这个份上,也未免太命苦了!
想到这里,叶孤云不由也开始对这家伙怜惜起来,“有必要好生安抚一番”,想做就做,他扯起脸颊,努力地朝对方露出一个尽可能和蔼的笑容。。。。。。
咦?这家伙是怎么了?生病了?咋抖得像筛子似的?
第一七四章 休沐日
高强度的忙碌持续了小半个月,诸事终于底定,又迎回了可以愉快玩耍的日子。
可惜只有一日,因为首批的三百个流民确定将在明天到达新月城,而三郡参访团则在后天,自不必说,届时又会是一阵忙碌。
算起来,这小半个月的忙碌确实换来了丰盛的收获。
最早开建的那栋奴隶营的宿舍楼当然早已盖好,并已入住数日,陆续反馈出多条改进建议。另一个场地,为流民建造的那栋住宅楼也已大体竣工,正做着最后的一些修正和收尾的工作,今天过后,也将完成。而它的附近,另一栋楼也已开建。
说真的,即使考虑到利用了法术协助这一不常有的金手指,但真能在短短的十来天时间里建好两栋似模似样的三层楼房,还是会让所有的参与者感到惊异和自豪的。
另一边,罗契已神隐数天了,据闻是和隆冬一道组织了一起对城中治安的特大严打行动。
特大?有多大?——新月骑士团和城卫军同时出动而已,就这么大。
动用了这等力量自然不可能仅仅是用以维持治安。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以最凌厉的态势,他们突袭了城中的两家酒馆,至于结果,想来也不必多说。
这两家倒了大霉的酒馆是两个大型佣兵团队的屯驻之所,而这两个大型佣兵团队便是造成了城中严重治安问题的最直接的两大祸源。那一夜,他们被一锅端了,当然没有被杀死,而是被制服捆紧挨了一顿胖揍然后送进了监狱。
那么,他们又怎么祸害治安了?
事情的脉络并不复杂,无非是意气之争的不断郁积于是逐渐小而化大终至闹出人命不死不休。。。。。。特别经典的仇怨套路。
这本是素有嫌隙的两支队伍,嫌隙的根源已不可考,反正平时只要碰面至少也要打上一番嘴仗。他们当然都是因为大公爵的悬赏令才来到新月城的,然后又都因为风雪的阻隔而不得不滞留于此。
于是乎,呵呵,乐子大喽。
想想看,特别桀骜特别悍勇的两伙人(佣兵嘛),互相看不顺眼(素有嫌隙),却又被迫同处一城(抬头不见低头见),还整天百无聊赖无所事事(除了喝酒吹牛piao娼赌博,然而这些显然都是容易上头或急眼的消遣),天时地利人和俱全,若是不发生点摩擦,还对得起他们之间那早已浓得化不开的深厚“情意”吗?
很合理的,打起来了,还不止一次,还越打越烈。
若仅是这样,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两伙人干架么?这样的事,稀松平常,偌大个城市,哪天不曾发生?影响固然恶劣,却也大极有限。
坏就坏在,这两伙人恰恰都是大型佣兵团队。
“大”,可不单单是指人员多实力强,还包括既广阔又深厚的关系网。
吃了亏急了眼的两伙人很容易就会想到拉上自己的亲朋密友回头找回场子,一来二去,你来我往,扩大化不可避免,不断蔓延,不断牵连,慢慢的,两伙人的干架就变成了两个阵营的干架了。
两个阵营的干架,叫冲突,叫战争,其后果可就不是三五个乃至十数个人的殴斗能够比拟的了。
所以便有了严打行动,所以其发动时间卡在战争爆发的前夜(闹出人命),所以不惜动用最强大的力量,以求犁庭扫穴一网打尽,将两个祸源一举拔除,顺便震慑宵小,从而标本兼治地解决治安困局。
必须说,行动非常成功。达到目标的同时,尺度还拿捏得相当精准——范围不大不小,力度不轻不重,获得了想要的震慑效果,而又避免了如先前一直担忧的那般激起佣兵群体的逆反心理——简直堪称完美。
反正罗契、隆冬以至大公爵等一众高层都对这次严打行动相当满意,既解决了问题,又清除了隐患,还展示了力量,更重要的是维护了权威——至不济也能创造出一段安稳的日子,保证在三郡参访团于新月城访问期间不会闹出什么大笑话大乱子。
然而叶孤云莫名的觉得他们似乎太过乐观,只是自己反复琢磨,却又找不到任何不妥,没奈何,只好郑重提出了一系列诸如“要维持警惕”“不要放松监控力度”看起来像是废话的建议,随后便不再多言。
“也许,真的只是自己太过敏感?”
走在街上,亲身感受到的大为改善的治安状况让叶孤云不得不怀疑自己的判断。
再没看到两伙人在街上公然殴斗的混账事了,看到的一个个冒险者也都收敛了行状,循规蹈矩谦恭谨慎,比最守法的市民还要温顺。。。。。。一切都像已恢复到从前的模样,繁忙却和谐,至少是表面上的和谐。
既如此,管他呢!本大侠今天可是出来享受休沐的!
一念至此,叶孤云便收回神思,重新专注于当下。这会儿,他和弗兰克正结伴穿行在市区之中,目的地是那市民剧场,而目的,嘿嘿,泡妞,两人都泡,各自泡。
弗兰克的表情特别精彩,既兴奋且期待又忐忑,各种各种,掺成一锅大杂烩。
“叶,你还是陪着我吧,好吗?”
“不!”
“自己一个人,我会怕。。。。。。我怕又将事情弄糟。。。。。。”
“这点勇气都没有,还想将人家姑娘推倒?”
“推、推倒?噢!太难听了!太龌蹉了!我得声明,我对肯娜的渴望完全是出自最纯洁的爱恋!而无关肉欲!”
“如果肯娜长着一副苏珊娜大妈的面容,我看你还有没有什么‘最纯洁的爱恋’!”
“呃。。。。。。”
“罢了!我无意与你探讨爱与欲的话题。。。。。。和你这种没有任何恋爱经历的纯情小处男探讨这类高深的情感命题,那绝对是脑子进水了。。。。。。”
“嘿!叶!我能听得到!”
“反正!这事你只能自己去办!作为朋友,我觉得我已经做得足够多了!瞧,又是写剧本,又是准备道具,又是帮忙挑选礼物——哼!你都不知道那几个该死的剧本害我费了多少脑细胞。。。。。。”
“脑细胞?”
“咳,那不重要。”
“那么,这几个剧本。。。。。。能成吗?它们能让肯娜摆脱困境吗?”
“你觉得呢?”
弗兰克哑然无言,他已经详细看过了那几个剧本——《灰姑娘》、《白雪公主》、《白雪皇后》、《美女与野兽》,所以自当清楚每个剧本的故事梗概和角色设置,坦白说,他觉得或许再也找不到能比这些更适合于肯娜的剧本了!
它们根本就是为肯娜量身定做的!肯娜必定是其中的女主角的不二人选!辉煌剧团中没人能在这些个位置上和肯娜竞争!哪怕是午夜女士!
噢!这并非是对午夜女士的强大表演功底和卓绝的舞台魅力的否定,纯粹是因为那些角色更适合于肯娜而已。
瞧瞧那都是些什么角色?她们大体相似,俱都年轻、美丽、善良、聪颖但却因为各种因素遭逢厄运,她们的形象,固然少不了坚强的成分,但至少看起来应该是柔美的,楚楚的,像大风中飘舞摇曳的小白花,惹人倾慕,更惹人怜惜。
无疑,午夜女士是大美人,她的美,艳绝人寰。然而,正因如此,会显得太魅惑,太强势,太馥郁,太成熟,以至富有攻击性,轻易让人沦陷,宛如盛放在黄泉路上的彼岸花,神秘妖娆,勾魂夺魄。
彼岸花扮演小白花,固然不太合适。
当然,午夜女士绝对是名伟大的表演者,谁也无法否定她能以高超的技艺扮演好小白花的可能性。只是,已有一朵现成的小白花(肯娜)明明白白地摆在这里,为何不优先选用呢?
这些因由,弗兰克全都明白,只是他依然觉得心里没底。
“呃,我不是质疑这几个剧本的水准,它们很好,也很适合肯娜,只是,我甚至不确定它们能否被采用,继而搬上舞台。。。。。。”
“嗯?为何?”叶孤云不由疑惑。
“它们。。。。。。太非主流了啊!”弗兰克好生斟酌着言辞,“体裁简短,情节简单,主旨全都是在歌颂人间的真善美以及纯洁美好的爱情,搬到舞台上,大约都只能呈现为短剧。。。。。。和现在流行的宏大壮阔的英雄史诗相比,未免显得有些,呃,幼稚。。。。。。”他耸了耸肩,“如果我是剧团的老板,还真的未必能有决心冒着风险推出这种不知道受不受观众欢迎的新剧。”
这方面的理由,让叶孤云始料未及。
说实话,虽然这些个童话剧本确实是因为他短时间内没能耐复原出莎翁的经典剧本于是退而求其次鼓捣出来的替代品,但他同样对这些剧本极具信心,认为它们完全足够拯救肯娜的演艺生涯的了!一来,如前所说,它们真的非常适合于肯娜;二来,它们足够优秀——即便只是童话,它们也是经典童话!能够成为经典的,其品质之优秀还需要怀疑吗?
然而,叶孤云真的忽略了观众的接受度的问题。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审美情趣。譬如现代地球,相比于从前,人们更爱看电影而不再是舞台剧,更乐意听流行乐而不再是古典乐,更欣赏纤细窈窕的身材而不再是丰硕肥美。
而在当下,戏剧之中,英雄史诗无疑是最受观众欢迎的剧种,尽管在叶孤云眼里它们无比沉闷无比俗套。
至于童话,相比于英雄史诗,不就是唯美隽永的小清新和重盐重油又咸又湿的“杀与操之歌”的对比么?简直是完全掉到了另一个极端,大大悖逆于主流审美。。。。。。
好吧,因为这些故事的优秀,得相信,观众们最终会很喜欢,但一定不会是立即就很喜欢,这其中至少要有个过程,或长,或短。
「所以。。。。。。是的。如果我是剧团老板,也不愿意冒着既亏名又亏利的风险贸然推出这种看起来卖相不高的所谓新剧。。。。。。」
想到这里,叶孤云更觉犯难,掂量了一下,苦笑道:“反正,剧本已经弄出来了,无论如何,总是要尝试一下。”
“是这个道理。”弗兰克点了点头,“那么你还会陪着我一起去见肯娜吗?”
“。。。。。。”叶孤云额角直跳,“拜托!这是你自己的爱情!你得自己争取!你的勇气呢?你的智慧呢?拿出来!”
“这不是勇气和智慧的问题!这是经验的问题!我只是希望能有一个过来人提供参详,避免做出一些愚蠢的抉择。。。。。。”弗兰克争辩道,顿了顿,却摇了摇头,“算了!你还是去找你的午夜女士吧!”
“呃。。。。。。”叶孤云立马有种被呛住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