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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1章

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3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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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宝,作家、编剧。微博id:赖宝






VOL。454 天平里的爱情

t;Xt;小;说天;〃;堂

作者坏蓝眼睛



 



他生日那天,收到来自于她的一份礼物。



 



她总是会想出古古怪怪的点子,平淡无奇是她最讨厌的事情。在他打开礼物包装盒的那一刻,他终于再次证实了自己的观点。



 



她是奇怪的女子。别人的礼物,总不外乎腰带打火机钥匙扣,而她,捏了一只五颜六色的天平送给他。连句生日快乐都没有写。他应该笑还是应该哭,不再是小孩子的年纪了,她依旧会沉迷在这些毫无用途的玩具中。他宁愿她送他一个崭新的鼠标垫。因为他的,已经被磨损得不成样子,而他又总是很忙,没有时间去买一个新的。甚至是一支最最普通的钢笔。前段时间开会,久不用笔的他,竟然感觉到了一种提笔忘字的恐惧,他想他要重新用起钢笔,认认真真地在方格里练字,一笔一画,分外工整,只是,这件事只是盘旋在他脑子里的一个念头,他总是没有时间去实现他众多的梦想。他永远无法盼望她会如一个正常的女人一样带来窝心和舒适感,她就像是带着尖刺生长的小动物,强硬而脆弱。



 



她不是合时宜的女子,他不止一次地这样想。



 



其实他身边有两个女子,她之外,还有一个,她们互相不知道对方,但是又隐约可以感觉到,只是她们都不问,她们不问,他也就乐得轻松,甚至有时侯防备的功课都不太需要做,慢慢的,他就变得倦怠,懒散起来。



 



他喜欢她的古怪灵动,但是不代表他不需要一个稳定踏实的港湾,来承载自己一塌糊涂又倦懒的生活。



 



就像他喜欢偶尔吃顿美味的西餐,但是他总是还要回归到朴素而笨拙的米碗中去。



 



日子在梦想和现实之间划出了一道犀利的痕,他经常在那道痕内外游走,各贪景色。



 



生活。他想到这个名词,他认为她永远不可能去想。她仿佛从出生开始,就是为爱情而活,她颂读的,都是一些阳春白雪的句子。她信仰的,都是千古传世的感情。于茫茫人海中,她遇到他,不偏不倚,于是,她一直高悬的心稳稳地落下来,从此在他的身边,闲看落花,她所有空落的情绪都找到了寄托,他感觉,她甚至将自己的未来,也完全地放在了对他的盼望里。



 



他不是不被她吸引,而是,他很清醒,知道自己要什么,于是,他沿袭她喜欢的方式,去配合她一场风月,他可以在她设置的浪漫国度里扮演兴致勃勃的王子,她要他是月光,他便是了。她要他是蓝天,他也可以。就这样被催眠一样地,他不知不觉说了很多情话。他可以清醒地看到她对那些情话的珍惜和感受。他认为,他可以令她如此快乐,他已经非常仁慈。



 



而另外那个女人,好看,体贴,知道在他加班的时候煲了汤给他。在他很忙的时候不去打搅他。她不会埋怨他忘记他们相识的纪念日,不会责问他为什么时常忘记打电话给她,遇到困难,不愿意向他倾诉,但是如果他快乐,她却一定比他还快乐。



 



这样的女子,他有可能会不爱她吗?



 



一个是天使夜里飞,一个是人间好风景。



 



他以为,自己的人生,也算因此而圆满,他愿意就这样游荡在两个完美女人的完美爱情中,高高兴兴地扮演着她们所需要的角色,而得到生活中难以得到的快乐。



 



只是,没有想到的是,在他的生日过后,他再也见不到她。最开始,他以为是她惯常的情绪低落而躲起来几天或者她突发奇想外出旅行。他并没有在意,也慢慢地将她的身影放在了脑后,他毕竟有那么多的事情需要做,有那么多的人需要见,还有另一个她,他可以有更多的时间跟她轻言细语,不必每天紧张得关机。



 



可是他并没有想到,她从此在他的世界里消失了。



 



等他想起来的时候,她已经遍寻不见,电话关机,总是关机,一直关机。



 



他开始有一些慌张,试图找一些办法去跟她联系,e…mail,短信,在找寻她的过程里,他也尝试到了伤心的感觉,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是有点在乎她的,就像小时候丢掉了玩具的小孩子一样恐慌,他甚至希望某一天早晨醒来,她又像以前一样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用奇怪的笑意封锁住他的疑问,用身体平息他的忧虑,那么,他想,一切都可以的,只要她说,他愿意。



 



但是一直没有她的消息,直到他开始认清事实,并开始慢慢习惯,到最后逐渐忘记。



 



毕竟是流光容易将人抛弃,何况是模棱两可的感情。也许是天意,他有时侯会安慰自己,放下也罢。于是她,连同她送给他的那个莫名其妙的生日礼物,被他随意地扔在了一个角落里,就象是随时防止任何一件物品,没有多想,也不打算再想。



 



除了有一些遗憾,其他的也倒越来越淡,对她的记忆,她的言语,她的古怪,她的敏感,甚至她的抱怨。



 



一日他的人间好风景来看望他,帮他收拾房间,随手拿起那个已经蒙灰的礼物盒,问他,是什么东西。他正在看一本军事杂志,眼皮没抬地说,哦,一个旧的生日礼物。



 



她自顾自地打开包装,看来看去,然后若无其事地说,哦,这就是那个经常在杂志上看到的软陶吧。捏这么个东西可是够麻烦的,这个人还真舍得花这份心思。



 



他的心突然在这刻被这几句不咸不淡的话给揪起,软陶?花心思?他被这简单的一句话击中了灵魂,瞬间他觉得自己眼睛有点湿,曾经有那么一个女人,肯花那么多的心思,不怕麻烦地去为他做事情,而他,就是这样地轻而易举地将这一份难得的心思扔到角落里。



 



他想起那个女子,她没有为他煲过汤,可是她连他一个细小的眼神疏漏都会计较。



 



她没有为他花十块钱买一个鼠标垫,却肯花几天的时间去捏一个软陶的天平给他。



 



他为什么从来都没有明白她给过他的爱有多重呢?



 



难道他以现实为基点去衡量的爱情,真的是他所需要的吗?



 



她送他的东西防酸防水防腐蚀,如同她给他的爱情。爱情如同一座天平,须是分量相近的物体,才可以维持平衡,她当年就是这样地暗示过他吧,而他毫不在意,于是她终于在失重中,黯然离开。



 



很多的他跟他一样,生命中曾经有过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很多的他也像他那样,没有来得及体会她的爱情,就将她从生命中放开,而寻找一个看上去可以搭伴过日子的女人混沌着就过去了。



 



都几乎忘记,爱,是怎么样的一回事了。



 



 



 



坏蓝眼睛,作家。微博id:@坏蓝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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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455 酒(上)

.t.xt..小.说.天.堂.

作者曹畅洲



 



1。



 



我是一名剑客,目前排名天下第一。人们叫我酒剑仙。



 



 



 



2。



 



天下对第一的定义很简单,谁把上一个天下第一干掉了,他就是现任的天下第一。在我之前有三个人自称天下第一,但谁都干不掉谁,谁也不想干谁,因为这样这三个人可以同时享受到这个称号带来的快感。有快感,没风险,这样的事,是个男人都忍不住去做。他们于是约定了互不侵犯,只是固定时间聚一下,喝个茶泡个脚开个会,测评一下最近的新秀,发现有可能篡夺天下第一席位的,就盘算着三人合力干了他,以此维护局面平衡。



 



这事百姓自然不知道,所以他们总有疑问,天下第一为什么有三个,难道真的这么难分伯仲吗?于是为顺民意,三人决定去华山论剑。只见他们各佩一把短剑,到了华山之巅,各自头枕剑鞘躺下大睡了一场。在旁民众看得目瞪口呆。五个时辰之后,三人同时醒来,第一位情绪激昂,愤然感慨道:他妈的这场战斗太激烈了!我们的内力拼了足足五个时辰!第二位道,是啊,那谁内力太猛,我们的身体在地上都动弹不得了。第三位点点头感叹道,没想到二位仁兄几日不见,功力又有如此大的长进,真是令人惊叹啊。对面两人一面哪里哪里,一面抱拳下山。百姓哗然。



 



那日寒风凛冽,第二天三个人同时感冒。



 



恰巧论剑的第二天是他们约定开会的日子,我擅自闯入的时候,他们正在山洞里,蹲在角落喝茶泡脚讲笑话,外加擤鼻涕。他们一看到我,鼻涕还来不及甩干净,就被我一剑砍干净了,只剩下三碗未冷的茶。我没有找到我要的东西,便大步离开。



 



这是我成为天下第一的过程,说实话,我感到很丢脸。战胜一个傻逼比成为一个傻逼更丢脸,更何况我战胜了三个。



 



并且站在了他们原来站着的位置上。



 



 



 



3。



 



那年乱世,我孑然一身。佩剑,背葫芦,剑无名,葫芦内有酒。



 



剑客喜欢给自己的剑起名字,但我觉得不必要,剑和狗不一样,剑在你身边的时候,你不叫它名字也能用,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叫它它也不会跑过来。剑名者,贱名也。所以我不给剑起名字,我要让在我面前倒下的人记住我的名字而不是剑的名字。



 



和每个传说中的大侠一样,我的天职是游手好闲,多管闲事。那一阵子闹洪涝,全国各地降水无数,农作物纷纷淹死,农民纷纷哭死。我曾亲眼看见一个老头不畏艰辛从水里探出脑袋来,手里握着几根咸菜悲痛地说:我的麦子啊。



 



然后那老头悲痛过度,扑通倒下。只听路边一个老奶奶大叫:我的老头子啊。



 



 



 



这种时候,皇帝是不会帮忙的,大侠是帮不上忙的,百姓们唯一的希望,只能寄托在河神的身上。碰巧各地河神都是老色狼,喜欢清纯的小处女。乱世嘛,小女未必处,处女未必小,还要清纯,条件异常苛刻。于是形成了一群不知算不算犯罪的团伙,专门负责进贡河神一条龙服务,从挑选清纯小处女到为她们斋戒到进行祭祀仪式和最后把处女扔到河里,全权包办。之所以不知算不算犯罪,是因为这种团伙完全免费,而且是民众所需,因此更像是志愿者,并且全国各地都有分支。



 



这个时候,大侠就会来帮忙了,不过,是来帮倒忙的。打死我也不相信,扔个女人到河里去,天就会放晴。放屁。于是我决定捣毁这类志愿者组织。这类组织的活动地点,一般在城外两三里山上的山洞里,因为据说有些仪式不能被别人看见,否则河神会暴怒。我第一次行侠仗义时,惊异地发现组织的人挤在一起吃葱,一问,得知原来斋戒是指组织的人进献贡品前七七四十九天要沐浴斋戒,至于小处女,则要吃香喝辣的,养得越胖越好,好比送猪要送最肥的一样。我说,不错啊,挺人道主义的。



 



组织里带头吃葱的说,是啊,今天最后一天了,明天进献好就能吃肉了。我于是把一山洞的人都杀了,救出了小处女,没想象中这么胖。小处女蹦蹦跳跳回家去了。而我继续寻找下一个山洞。



 



 



 



大约又过了五十天,我捣毁了第二个组织,惊异地发现救出来的小处女还是上次那个,她说,她回家回到一半,被抓了,他们斋戒了四十八天,我来了。我心想,这两个组织真倒霉,死前都没能尝一块肉。



 



我说,我送你回去吧,免得又被抓了。



 



她说,不用了,这次我换条路走。



 



于是蹦蹦跳跳地回家去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发现在山洞的烛火下,她显得异常美丽。乱世里这个精致的背影真是太难得的风景,我想,这样的美丽,若能再见该多好。



 



 



 



不知是可喜还是可悲,我真的再见她了,在我第三次捣毁组织的时候。我觉得她像一个宝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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