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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笛安散文、诗歌和短篇集_笛安-第20章

小说: 笛安散文、诗歌和短篇集_笛安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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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堂里弥漫起来的晨雾,被渐渐亮起来的灯光照射出一团团黄晕来。”

伴随着这句话,这个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悲伤结局的故事让每个人的心也蒙上了薄薄的一层雾。没有多华丽的词藻,甚至朴素到毫无修饰的语句叙述着弄堂里发生的这一切。

“你没有听见吗?可是我真的曾经呐喊过。”易遥期盼着齐铭来带她逃离她的世界,但那些呐喊就像隔了一层雾,永远也不能传递到更远一点的地方。不知什么时候起时间就开始停滞不前了……记忆里留下的只是每天在弄堂门口推着自行车安静等待的少年。

清晨的雾依旧每天堆满整个弄堂,也随着故事的结束堆满了每个读者的心,久久不能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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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眼

我打电话回家的时候,我的意思是说,有时候,她叫不上来我的名字。她知道是我,她认得出我的声音,听到我叫她“姥姥”的时候她就会很开心,因为她想念我。可是她就是没有办法在听到我的声音的第一时间想起我的名字。阿茨海默症的典型症状就是如此。我总是更愿意使用这个拗口的音译过来的词,因为这种病还有一个更通俗,但是充满歧视性的名字:老年痴呆症。你说谁痴呆,你才痴呆。这些患病的老人们只不过是丢失了记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们谁都说不好。我只记得几年前的某个夏天,我放暑假从巴黎回家,有一天,她心血来潮炒了一盘虾仁,非常开心的对我们说:“这是我第一次炒虾仁,你们尝尝好不好吃。”那时候,第一个反应过来的是我爸爸。爸爸说:“你在说什么呀,我1979年第一次来家里吃饭,你就炒了虾仁。你已经炒了二十几年了。”她愣了一下,摇晃着白发苍苍的脑袋:“不可能,没这回事儿,我不记得了。”后来我把这件事当成笑话讲给我的朋友们听。那是因为,我始终拒绝承认她患上了这种不可能痊愈只会越来越严重的疾病。直到有一天,她非常着急的指着我问:“你叫什么,你叫什么来着?”——我才不得不承认,她是真的忘了太多的事情。可是我在心里总是跟自己强调着:她并不是忘了我,她只是一时想不起来我的名字。

我只是一直都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我从小跟着她长大,她曾经那么能干,那么敏捷,发挥她处女座的本性,做事情的时候在意所有很小的细节。并不是很久以前的过去,她还穿着白大褂偶尔去医院出专家门诊,每个人都说“您看上去精神真好”。其实她一直都是个神采奕奕的老太太,直到今天都是。她穿着一条自己找裁缝做的、墨绿色的旗袍式的连衣裙,还有白色的平跟鞋,兴冲冲的出去逛街。她说她想去买新鞋子。出租车司机都会说,老太太你精神真好。听见人家夸她,她就会很开心,会很热闹的跟人家司机说,她原先是眼科大夫。我坐在车的后座上沉默不语,因为再过一分钟这个司机就会发现,她根本没办法准确的说清楚她想去哪里。

“你看,这双鞋好不好?”她问我。“好。”我说。“但是——”她脸上掠过一丝隐约的为难,“你外公一定会说不好。这双鞋上有朵花,他一定会说,老太婆穿那么花干什么。”她的表情简直是羞涩的,她已经快要80岁,但是还总是维持着一些少女的表情和说话的方式。“别听他的。”我很认真地说,“只要你自己喜欢,就买下来。”“我喜欢。”她微笑着,用力的点头。“那就把票给我,我去付钱,算我送你的。”“哎呀不要,”她急了,“你哪有钱,你还这么小。”“还小啊,我都已经——”我突然问她:“你说的上来我今年多大吗?”“你,”她迷惑不解的陷入了回忆,忘记了追究谁来付钱,“你21,不对,23,你有这么大么,二十几来着……反正,”她又从这件事情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上,“你该结婚了吧?”

可能在她心里,我一直都是那个每天早晨赖床,要她强行按在早餐桌前梳小辫的小姑娘。我不喜欢喝牛奶的时候她会像所有老人一样说:“挑拣什么呀,现在的小孩子,要是让你回去1960年,还由得你不喝牛奶,连窝头都没有。”但是紧接着她又会说:“不过呢,都说你们现在的小孩子幸福,其实你哪有我小时候的好日子,那时候我们在天津的英租界的洋房那么大,家里光是厨子就有三个——一个是做面食的,一个是炒菜的,还有一个是帮工洗菜剁肉的……”“那么好……”小时候的我羡慕地说。“当然了,”她得意的扎紧了我的蝴蝶结,“我小的时候梳小辫子,我妈妈都不会动手的,都是奶娘来梳。”然后她突然意识到要给小孩子一些正面的教育,急忙的补充说:“可是呀,那些不重要。一个人只要自己劳动,自食其力就是好的。”“那后来呢?”我更关心的显然还是不需要自食其力的好日子。“后来……”她的神色暗淡了一下,“后来日本人打进天津,所有的好日子都完了,我们就开始逃难了。”我最初的关于过去的时代的印象,就是她在早餐的时候讲给我的。小的时候,往往是讲到轰炸的时候,我的牛奶喝完了,于是回忆结束,小朋友上学的时间到了。其实后来的日子,也很简单,几句话就可以说完了。

她离开天津,在乡下度过了充满战乱记忆的青春期,她去念了解放区的医学院,她在那里遇到了我的外公,一个像孩子一样天真热情又像孩子一样固执冲动的男人。他们一起扎根在一个陌生的工业城市,她陪着她的男人忍受了所有的困窘、动荡和磨难。她像那个年代的很多女人一样,允许自己的男人在家里什么都不做,允许他像个孩子那样任性下去直到耄耋之年。外公永远不记得自己的衬衫放在什么地方,不记得自己到底该穿哪件外套。突然有一天,他一直依赖的那个人渐渐的丧失了记忆,渐渐的连十分钟前发生过的事情都不再记得,他也安之若素的像往常那样依赖她,从依赖她的体贴,变成了依赖她的遗忘。有一次外公跟我说:“去问你姥姥,我的身份证到哪里去了。”我说:“她现在不可能记得了。”外公突然倔强的一挥手:“算了,丢了就丢了,大不了重新办。”好像如果是因为她的遗忘而丢失的东西都是不要紧的,他宁愿过丢三落四乱七八糟的生活,也不愿意承认那个女人已经失去了照顾他的能力。

我写的书,姥姥她都会看。看的很慢,也永远看不完。因为她看到第30页的时候就想不起来前面20页究竟发生了什么。然后再转回头去看前面,到了第30页,遗忘又一次的发生。因此我的书一直堆在她的床头,可惜永远只看了那么一点点。但是她总是认真地说:“我觉得你写的挺好,真的挺好。”接着她又问我:“里面那些故事,男女主角,是在说你自己和那个谁么?我想不起来他叫什么了。”“当然不是。”我忍无可忍,“姥姥,那是小说呀,小说,都是虚构的。”她突然靠近我,压低了声音:“我有个故事给你,是我自己十几岁时候的,你将来把它写到你的小说里面去,一定要写。”“你的意思是说……”我看着她因为兴奋所以红晕的脸庞,“你认识我外公以前,认识的……别的男孩子么?”说是男孩子,若是活着也得80多岁了。“我不告诉你。”她笑,“等我想说的时候我再说。”她开心的把我的书拿出来跟客人炫耀:“这是我外孙女写的。”我说过的,在她的脸上和眼神里,总是会呈现出一种属于非常年轻的女孩子的表情。我不明白她是怎么做到的,让那个少女时代的自己穿越了大半生的坎坷和风尘,依然存在于自己的灵魂中。我记得她72岁那年,有一次和外公吵架,她很激动地说:“为什么你不像年轻的时候一样那么关心我了?那个时候我下班晚,你每天都会带着孩子们去路口等我的。”那一瞬间,那种少女的神情占据了她的眼睛,那就是我最尊敬她的时候。我不知道这种东西能不能遗传,如果能那就太好了,我也希望我可以像她一样,直至暮年依然恪守少女的自尊、矜持和娇嫩。

我出国那年,我跟她说:“什么时候,你和外公来欧洲玩,你们来看我。”她很庄严地说:“我一定去。”但是现在,她不记得她自己说过这句话,外公衰弱的身体也让这个遥远的旅行变得不可能。她一直盼着我回家去,盼着我回去住那个童年时代的房间。那个放着很多小时候的陈旧玩意儿的架子上局促的摆着我现在的面膜、乳液和卸妆水,变了色的墙上还贴着我13岁那年钟爱的明星的海报。她心满意足的站在这个承载着很多岁月的房间里,看着我打开箱子挂衣服。她拿起我的面膜看了一眼,嘟哝了一句:“其实这些一点儿用都没有,你们年轻人就是喜欢乱花钱。”然后她又是羞涩的一笑:“我也不好意思说你,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喜欢乱花钱。那时候每个人的工资都差不多,别人每个月都能攒下一点钱来,我就不行。”然后她叹了口气:“你回来了,真好。你还是赶紧结婚吧,人总是得结婚的。只要那个人品质好,懂得心疼人就行。千万别太在乎有钱没钱。有钱和没钱的日子我都活过了,人家对你好其实比什么都重要。”这个时候电话铃终于响起来救我了,我看了一眼来电显示,跟她说:“是我舅舅。”她疑惑的问我:“你舅舅?”我耐心地说:“我舅舅就是你儿子。”“啊……”她恍然大悟,“你不早说。”

我会尽力的。我之所以说尽力,是因为这件事情真的不能全依赖我一个人。但是我会尽力。让她参加我的婚礼,让她看着我穿上嫁衣,在她彻底遗忘我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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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花雪月

很多年前,我想要写一个短剧本。准确地说,我很迷茫地涂抹了几行,后来终究没能完成。至于为什么没写完,我已经忘了——可能是门口的小书店新到了我想要的漫画书,也可能是因为我陷入了与爱情有关的困惑。

四个角色,我记得很清楚,我是说,我那个至今仍然只是存在于回忆中的故事。四个角色,男主角叫风,是个苍白、瘦削、沉默寡言、大眼睛的雕刻家——自然是不得志的,不过好在年轻;女主角叫花儿,是风的女朋友,是不是兼任他的经纪人,我已经忘了,总之,是个巧言令色,却沉迷于夜生活的女孩子。美丽,那是自然的——那时候我太年轻,觉得写一个不美丽的女主角是件很伤脑筋的事情。还有一个角色,叫阿雪,从头至尾,没有一句台词,因为她是风的作品,一个没有双腿的绝美少女的雕像。最后一个角色,叫月亮,风的前女友,只存在于风和花儿关于回忆的对白里。

准确地说,我已不大记得这个故事的情节究竟是怎样的,总之,是个烂俗的故事——一个急着证明自己已经长大了的小女孩想要在这个故事里表明她懂得那些发生于成年人之间的事情。剧情的开场貌似是这样的——

风凝视着自己最得意的作品,自言自语:“阿雪,你好美。可是那些愚蠢的评委不能理解你,他们的眼睛早已被声色犬马弄得污浊不堪——他们失去了看见你,发现你的能力。可是阿雪,你自己知道的,你是最美的,你是我的女神。”我看着这几行歪斜的字,就笑了——我想要隔着茫茫的时空,对那个很多年前穿着格子棉布连衣裙的小女孩说,拜托你别写了,你再这样写下去,长大后的自己会无地自容的。但是她显然听不进去我的话,因为我在她的眼中,也是一个恶俗不堪的愚蠢的成年人。于是她固执地继续着风的这段炽热但是莫名其妙的文艺腔独白,直到花儿醉醺醺地闯进来,打断了风和阿雪之间隐秘的交流。

风皱着眉头说:“你又喝酒了。”花儿跌跌撞撞地摊在了沙发里面,醉眼蒙眬,面色却是灿若桃李。花儿用一种嘲讽但是娇美的语调说:“我去喝酒了,为了让那些你瞧不起的人付钱买你的作品,买你的女神,这样我们才能吃饭。”

不对——我那个时候纵使想写出一个在风尘中打滚的女人,大抵也想不出这样的台词。记忆似乎是样不那么可靠地东西,不过,就这样吧——总之,风和花儿的生活就是如此。他们互相瞧不起,但是又互相离不开。

那时候我还不能意识到,尘世中饮食男女的爱情,大都是这样的。

那时候,我也像很多女孩子那样,爱上过现实生活里的“风”。未必是艺术家,未必长着一张令人过目不忘的脸,只不过固执地张扬着一些莫名其妙的骄傲。认为只有自己是最聪明的,只有自己看得透红尘。这些男孩子中,有一些长大了之后会开始笑着回忆那时候闹别扭的自己,有一些,永远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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