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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笛安散文、诗歌和短篇集_笛安-第17章

小说: 笛安散文、诗歌和短篇集_笛安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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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原地,带着我空荡荡的身体。筋疲力尽。

你在那里,我也要去,然后我们就相逢了。

然后我睁开了眼睛,我看见了向先生的脸。向先生告诉我说,是他把我从房梁上解下来的。我昏睡了三天三夜,终于从鬼门关回来。准确地说,只有一部分回来了。生命里面那些最柔软最绚烂的东西,已经永远地陪着他去了。

从此以后,藏瑛活了下来。但是他的容颜再也没有长大,再也没有变老。他就像一个妖孽一样,在很多很多年间,保持着一个绝美的十六岁少年的模样。

只是有一件事我仍就不明白。明明心魄已经跟着他走了,明明已经心如止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了,明明已经对任何人和任何事没有任何眷恋了,为什么还是会想念他。还是会一次又一次地回想起那个若干年前狼狈的黄昏,他问我:“你从哪儿来?你要短刀做什么?”还会想念那另外一个黄昏,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拥抱他,因为我答应过王大人,他绚烂了一世,我不会让他走得那么凄凉。

行尸走肉般地活着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我替他看到了所有的事情。看到了江山终于换了姓氏,司马家族终于变成了至高无上的。看到了向先生在某个心碎的黄昏,写了一篇短短的《思旧赋》,为了纪念一个曾经和我分享的秘密。我也看到了他的儿子嵇绍在山大人处心积虑的保护下长大。事实上山大人吩咐过我,我的职责就是在有生之年里守护这个有着跟他父亲一样的秀美双眼的男孩子。万一有不测,我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带着这个孩子逃亡。我还看到了他最终长成了一个翩翩美少年,有人跟王大人赞美他,说嵇绍这孩子出众得简直像鹤立鸡群。王大人微笑着回答说这话的人:“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过他的父亲。”

但是我们谁都没有想到,这个一样美丽的男孩子长大之后,变成了他的杀父仇人司马家族最最忠诚的臣子。只因为,只因为,当他是个清俊少年的时候,他就见过那个后来莫名其妙成了皇帝的小男孩。那个小男孩就是后来臭名昭著的晋惠帝。当全国闹饥荒时,他天真地说百姓们没有饭吃的话为什么不吃肉。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小男孩在哭,他问他为什么哭,小男孩说他丢失了最心爱的东西,但是他想不起来那样最心爱的东西是什么了。这个小男孩的脑子有毛病,是谁都知道的,至于他后来做了皇帝之后闹了多少笑话,那根本就不是他的错。一直到最后,嵇绍都愿意不遗余力地用生命保护这个无助的、连自己最心爱的东西是什么都忘记了的小男孩。因为他让他想起童年时同样无助的自己——永远冷若冰霜的母亲,永远高高在上的父亲,父亲最眷恋的,居然还是一个低贱的娈童。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困惑。因此,不管在外人眼里这个后来继承王位的小男孩多么可笑,嵇绍永远耐心地回答他所有愚蠢的问题。就像是一个父亲,虽然他只比小男孩大七岁。

后来,他为了这个小男孩而死。死在八王之乱的乱箭之下。那个时候小男孩已经是大人了,但是他的心智依然是当年那个哭得很无助的孩子。他不许别人洗那件战场上的御袍,因为那上面沾着嵇绍的血。他害怕自己又会像小时候那样忘记嵇绍,他不能允许自忘了他。

所有的岁月就在我的身边疾驰而逝,就像流星。只有我,我的容颜不老,因为我已经没有了心。我想嵇康若是知道了他儿子的结局,应该会高兴的。因为这个孩子跟他一样,毕竟用生命捍卫了一样他认为重要的东西。至于那样东西是什么,大可忽略不计。

我自己就像晶莹的鹅卵石那样,沉在时间的河底。从他死了以后,我就再也不做梦了。只不过偶尔,有那么一些场景总会在我的眼前猝不及防地出现。活着的人都已经死了,我呢,我的心死了,但是依然活着。不过我挺喜欢这样。因为这种永远阴冷的感觉,让我能够体会他躺在墓穴里的感觉。我们的心魂已经那样美轮美奂地离去,而躯体们同样以这样一种方式相依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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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

“关于小说里的哥哥,我的妈妈在生我之前,的确是不慎失去过一个男孩子,如果他能顺利诞生,我就不可能存在了。小时候,我爸爸把这件事情告诉我是为了教育我要珍惜生命,但是对于我,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对于童年时候的我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看到“宇宙”,我自然而然就想到了他。我和他之间的差别,就是存在和虚无之间的差别,就是尘缘和超脱之间的差别,于是很自然地,我就写了这个故事。宇是时间,宙是空间,一对生活在不同时空的兄妹之间的感情,除了血浓于水,我觉得,还关于迷惘和救赎。“

——笛安创作感言_

其实我还有一个哥哥。

九个字,我已深思熟虑了一辈子,才造出这个句子。“其实”说明这是个秘密;“还有”表示一个暧昧的存在;“哥哥”就是哥哥,一个亲人的称呼,但是放在这里,就有了八卦的气息。从童年起,我就在想,若有一天,我有机会想人吐露这个秘密的时候,我该怎样用最简洁、最精准,以及最煞有介事的方式表达。最终我认为上面那个句子是最好的。可是我终究没有机会说出来。

不对,我也说过两次。第一次是在青春期的时候告诉我最好的女朋友,我深呼吸,再深呼吸,战战兢兢地说出这让我心里重重发颤的九个字。但是由于紧张,好好的句子被我断得乱七八糟:其实我,还,有,一,个哥哥。我的朋友笑得前仰后合:“什么意思,到底他是你爸的私生子,还是你是你妈红杏出墙的结晶?”这种庸俗的联想让我顿时丧失了描述一切事实的兴趣。

第二次,我说给了启哲,那时侯我并不知道他会变成我的未婚夫。我头痛欲裂,觉得身体悬浮在床的上空,眼角不知为何残存着一滴眼泪,思维也变得软绵绵水波荡漾。我说:“其实我,还有一个哥哥。我可以介绍你认识他。他会来,等我睡着了他一定会来。”启哲一点一滴地抚摩我的脸,他温柔但是强硬地说:“臻臻,你醉了。”

—1—

那个名叫尼采的疯老头说的,当我凝望无底深渊时,无底深渊也在回望我。其实我和哥哥之间,大抵也是那么回事。他不愿意我向任何人提及他,他甚至放过狠话说,若是我带着任何一个我熟悉的人来看他,他就立刻消失,从此再也不让我找到他。他总是放这种幼稚的狠话,我也只好装作被他的话威胁到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演技越来越逼真。没有办法的,男人都是孩子,这是我十四岁那年,妈妈郑重其事地告诉我的真理。

通常是晚上,哥哥会来我这里。我的房子位于我们这北方城市的正中央,二十一楼上的小小公寓。很简单,但一个人住也够用了。当启哲留下过夜的时候,哥哥就不会来,用不着我打电话给他告诉他今天不方便,也用不着他发短信来问我他可不可以过来,我们之间有种绝对不会出错的默契,根本不需要通讯手段那类无聊的东西。我的冰箱里永远冻着几瓶燕京纯生,我的茶几上永远会有一包拆了封的红色万宝路——这些都不是启哲的爱好。有时候等哥哥来了,我还会跑下楼去那就几家开门到凌晨两点的小吃电去买点心和下酒菜。我不确定他是否知道我在盼着他,

他坐在我客厅角落的地板上,背对着我。走廊上仅剩的灯光正好从侧面打过来,把他的后背变成清晰的阴影。他捏紧了空的啤酒罐,淡淡地说:“今天你们那里又死了个病人,我路过的时候看见了。”

我回答:“是。”

“不是你给治死的?”他坏笑。他总是以为这种低级的玩笑算是幽默。

犹豫了片刻,我终于跟他说:“你有没有想过,哪天跟我回去见见爸妈?你藏起来,偷偷看一眼就好。”

他像是被啤酒呛到了,笑着说:“他们是你的爸妈,和我有什么关系?”

“不能那么说。”我自己都知道自己语气软弱。我本来想说“其实他们很想念你”,但那不是事实,我的父母快要把他忘记了,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偶尔提到他。比方说,我妈妈在牌桌上跟人闲聊,牌搭子说起了自己的儿媳妇流产了。我妈妈会说:“哎呀,真是作孽,那可要受罪了——我当年怀臻臻之前怀过一个儿子,怀到四个月掉了——那次差点要了我的命。”——在这样的场合,哥哥才会被想起来。

我曾经问过哥哥,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没能来到这个世界上,他轻蔑地说:“因为我不稀罕,所以不想来。”

电话就在这个时候响了,是启哲。启哲说:“你睡着了对不对?响了这么多声才接电话。”他笑了,我在楼下,我这就上来了。”

放下电话的时候,哥哥已经走了。

—2—

哥哥总是在夜深的时候才会来找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大概是幼儿园的时候。那时候哥哥和我一样,是个小孩子。有小孩子矮小的身材和稚嫩的嗓音。由于是出现在夜里的关系,我没能看清楚地看到他的脸。我都忘记他有没有自我介绍了,总之,从我有记忆起我就知道他是谁,我就是知道。他每次都会坐在我的小房间的窗台上,我从小床上正好能望到他顽皮的、晃晃悠悠的腿。于是我就从被子里爬起来,热情地邀请他分享我藏在床底下的零食,还有小人书。他话不多,很多时候都是他听我唧唧喳喳地聒噪不停,我跟他讨论孙悟空的七十二变到底包括多少种东西——我已经学会从一数到一百了,孙悟空会变成花,会变成树,会变成猪八戒,会变成牛魔王——可是我怎么觉得这样数下来,好像数到一百也数不完的。我困惑地看着暗夜中哥哥的轮廓:“到底是一百更大,还是七十二更大呢?”他托起了腮帮子,他和我一样,觉得这个问题真的是伤人脑筋。

隔壁大人房间里的灯亮了。哥哥轻轻地冲我挥了挥手,然后打开窗子,就这样消失了,和浓重的夜色融为一体——小时候,我们生活的城市还没有那些醉生梦死的霓虹灯。

然后我就“哇”地哭了,其实我并不想哭,只不过我心里存了太多的疑问。比如我问什么不能像哥哥那样,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去却不会摔死;比如哥哥到底是不是住在月亮上以及他到底能不能带着我到月亮上去看看;比如我们还没有约定好哥哥下次什么时候再来——当这些事情此起彼伏争先恐后地侵略着我的大脑的时候,我除了哇哇大哭,就没有别的方法来表示我的焦灼了。

妈妈抱起我,轻轻拍打着我的脊背:“妈妈知道,臻臻做梦了——”奶奶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说:“会不会是看见什么了?小孩子的眼睛干净得很。”妈妈不出声地笑笑,对这种农村来的老太太的迷信言论表示无奈。

一转眼,已经过去二十年。

我十一岁的时候,班上开始有一些女孩子不知为什么,神神秘秘地去跟体育老师请假,那时候哥哥说话的声音也在奇怪地变粗,有一次他还让我伸出手去摸他脖子上那块凸出来的积木;十五岁的时候,我喋喋不休地跟哥哥讲述着我明恋的电影明星和暗恋的隔壁班男生,他从鼻子里轻轻发出“哼”的一声以示嘲笑;十八岁那年夏天,我考上了医学院,也经历了人生中第一次刻骨铭心的失恋。北方明朗的夏夜,哥哥轻车熟路地从窗户进来,我们相伴了这么多年,那是他头一回紧紧地拥抱我。哥哥的胸口是凉的,不过不是那种没有生命迹象了冰凉。我流着眼泪问他:“为什么曾经那么深刻地眷恋着的人,明明还活着,却已经和我永别?他还不如死了好,如果这样的诀别是自然力造成的,我想起他的时候就还不至于这么难过。”哥哥说,他不懂这些,他心里没有我们的贪嗔痴,只不过他和我是永远不会诀别的。这点,我也坚信。

哥哥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肉体,没有名字,没有存在过的证据,连生命也没有,所以他当然不会幻灭,不会归于无形。这么想想,就觉得无比安慰。

二十二岁,我到苏格兰去做了半年的交换生。那个地方的海岸、礁石,还有无边无际的寂寞让我知道了原来一切的生命力都起源于荒芜。午夜,我躺在宿舍里听电台的谈话节目。鬼使神差地,某一天,我给那个节目打了电话——我一开始纯属无聊,我自己也没想到电话居然真的打通了——我忽略了苏格兰那个地方人很少,我是说,跟我从小生活的城市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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