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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活着活着就老了_冯唐-第6章

小说: 活着活着就老了_冯唐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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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兜饱含简单而低级的趣味。麦兜们说:“没有钱,但我有个橙。”橙子十元四个,问西营盘附近的水果摊子老板,“哪种甜?”老板会说真话,不会总指最贵的一堆。在麦兜们眼里,每个橙都是诚实朴素的,杀入橙皮,裂开橙瓣,每一粒橙肉都让人想起橙子在过去一年吸收的天光和地气。吃橙的十分钟,是伟大而圆满的十分钟。麦兜们拜师学六合谭腿,专攻撩阴腿,暗恋师傅的女儿,“不是没风无情,也就是偶然的一笑,像桂花莲藕,桂花沁入一碌藕。”麦兜们长大了,几个人在深圳包一个二奶,一个人供她房,一个人买车,一个人出汽油钱和青菜钱。聚在一起,没什么话说,就很欢喜。在麦兜们眼里,所有二奶都是女神,年轻,苗条,白,笃信只有猪才能称得上帅气。

  这种低级趣味,绵延不绝,从《诗经》,到《论语》,到《世说新语》,到丰子恺,到周作人,到陈果,到麦兜。我要向麦兜们学习。我以后码字,只用逗号和句号,只用动词和名词,只用主语和谓语,最多加个宾语。不二逼,不装逼。觉得一个人傻,直截了当好好说:“你傻逼。”不说:“你的思路很细致,但是稍稍欠缺战略高度。”甚至也不说:“你脑子进水了,你脑子吃肿了。”

  麦兜得了大道。麦兜做了一个大慢钟,无数年走一分钟,无数年走一个时辰,但是的确在走。仿佛和尚说,前面也是雨,在大慢钟面前,所有的人都没有压力了,心平气和,生活简单而美好。麦兜没学过医,不知道激素作用,但是他总结出,事物最美妙的时候是等待和刚刚尝到的时候。这个智慧两度袭击麦兜,一次在他的婚礼上,一次他老妈死的时候。

  我在一个初秋的下午,等待十一长假的到来,翻完了四本麦兜。我坚定了生活在低处就不怕钱少的信念,我认为所有人都用上抽水马桶就是共产主义,我确立了直截了当说“你傻逼”的文学宗旨,我饿了吃,我困了睡,我激素高了就蹭大树,我想起了我老妈,我眼圈红了。麦兜麦太说:“我们已经很满足,再多已是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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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金大侠和古大侠


  如果人是一种酒杯,生命便是盛在这酒杯中的酒。这世界上有两种懂得体会生命的人。

  第一种懂得体会生命的人轻轻举了杯子,在风里花里雪里月里,在情人的浅嗔低笑里慢慢地品着杯子里的酒,岁月无情,酒尽了,人便悄悄地隐去。这样的人有陶潜、小杜、李渔、纪昀。第二种懂得体会生命的人,抓起杯子一饮而尽,大叫一声:“好酒。”然后把杯子抛了,发出响亮的声音。这样的人有荆轲、霍去病、海子、三毛。

  但是,这世界上更多的是第三种人,平凡的人。他们挣着不多不少的薪水,干着不重不轻的活。办公室里是俗不可耐的科长以及对之不会产生任何邪念的女同事。下班见的是忙着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老婆以及晚上睡觉白天还困的儿子;按一定比例出车祸,患阳痿早泄,每周性交零点八次;杯子中的酒慢慢地蒸发掉,想不到喝,也不知道如何喝;酒没了,杯子也就没了存在的必要,仿佛油尽了灯也就熄了。

  于是不甘心平凡的人开始期待鲜活的生命,渴望难得的放纵,至少希望在书里读到另外一种生活,懂得体会生命的人拥有的生活。于是有了武侠小说,有了金大侠和古大侠。

  金大侠,一分为二是金庸。合二为一就是“镛”,查良镛是他的原名。他同他第一部小说的主角陈家洛一样出生于浙江海宁的望族。1952年香港有一场着名的è师比武。《新晚报》决定同时推出武侠小说连载以满足“好斗”的读者,这便有了梁羽生的《龙虎斗京华》。这篇谈不上好的东西却引出了金大侠手痒之作《书剑恩仇录》。

  金大侠的文字不温不火,温厚淳朴,平平静静讲故事。单选一段,你觉不出如何了得,没太多雕栏玉砌可圈可点,但是却挑不出差错。读上一百页,你便会感觉大气,便会感觉世界已经离你远去,便一定要把故事读完。

  金大侠自己比较喜欢《神雕侠侣》、《笑傲江湖》等感情比较强烈的文字。依我看,金大侠笔力的最佳范围是四十万字,《侠客行》、《连城诀》是精品中的精品,再长的就多少有些枝蔓。《鹿鼎记》是个例外。我一直认为《鹿鼎记》是几百年后仍可以流传的三种现代小说之一。

  古大侠原名熊耀华。在淡江大学读书时便手不释卷,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写武侠小说卖钱换酒。古大侠早期作品受金梁二人影响很大,如《铁骑令》。但是古大侠在《绝代双骄》中文风为之一变,少了历史背景多了诡异的对白。《武林外史》中再一变,更斜锋出笔,情节更诡异,古龙体正式形成。金大侠用他十四部书名的第一个字,做了一副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再加一部《越女剑》共十五部,除此之外定是赝品。古大侠的作品太多,一两个对子概括不了,但只要你读过一两部后期真品,就会知道什么是古龙体。只要知道了什么是古龙体,读上两页就会知道手里的书是真是假了。

  古大侠的文字明快爽利,直夺人心:“在精心剪裁的衣着掩饰下,他看起来还是要比他的实际岁数年轻得多。还是可以骑快马、喝烈酒,满足最难满足的女人。”在这样的文字的魔力下,故事不完,你不可能放下它。

  金大侠与古大侠的区别,是大师与才子的区别。古大侠才气不输金大侠但学识逊之。金大侠有香港大学和北京大学的名誉学位,有自己创办的《明报》,有太平山山顶上的豪宅。

  金大侠是第一种懂得体会生命的人,古大侠与金大侠相比,更像个江湖人。有人说他是醉死的,有人说他是大醉后被人用刀砍死的,总之他死在自己描写得最多的东西上,死得像他笔下的人物。古大侠是第二种懂得体会生命的人。

  对于更多的平凡的人来说,现在的问题是古大侠去了,金大侠封笔了,电视节目实在无聊的那些长夜该如何度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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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文字趣味


  这次不讲具体的书,只泛泛谈谈书中的文字趣味。

  传说中,仓颉造字之后,有鬼夜哭。文字在诞生伊始,便蕴含着被泄漏的天机,饱蘸着地府的神秘。文字之于笔墨中讨生涯的书生,仿佛五味之于厨匠,在日日的蒸文煮句中,多少能体会并表达出一些神秘天机下的文字趣味。

  稍抽象的文字仿佛名山胜水。山水无尽,风里雾里秋日春日,都有不同。文字无穷,得意失意少时老时,“爱”、“痴”、“宽容”、“生命”、“幸福”……都有不同的含义。“老僧初参禅,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后得些智识,见山非山,见水非水。现如今,见山仍是山,见水仍是水。”读文字亦如参山水。野史里曾载一山僧在僧房的四壁画满了《西厢》故事,来客问他缘由,山僧讲“我悟‘崔莺莺临去时秋波那一转’”,文字每用一次,便多一层意思,数千年文字史下来,每个字汇里都凝聚了无数先人智慧,够你穷尽一生。多少巨着,只是略略谈了一个字汇:《红与黑》只谈了野心,《人性枷锁》只谈了欲望,《大白鲸》只谈了勇气……

  即使被用烂了的文字也仿佛日日见惯的姑娘,如果你静心仔细体会,绝对不乏美感。比如在宋词里被超高频使用的“销魂”:不用“破”,不用“损”,而用“销”,那缓慢、隐秘,却一刻不停、不堪细思量的刻骨铭心!不是“骨”,不是“肉”,而是“魂”,魂没了,还剩什么?剩下的那些还有什么意义?还有词牌。这些被词人用来用去、不稍稍留意的三字字汇,细细想来都是有情有景有境的绝妙好词:荷叶杯,梧桐影,点绛唇,如梦令……

  五经易通,一味难得。人常说杜甫可学,李白不可学,或许就是这个意思。李白绝对有才,随手捻来二十字:“纪叟黄泉里,还应酿老春。黄泉无李白,沽酒与何人?”(注:“老春”是种美酒。)当时我念到第三遍的时候,眼泪就流出来了。这几百年来,多少人被这二十个字感动过?之后的几百年,又有多少人会泪流?这是怎样的二十个字呀!日本人于唐人中首推白居易。也是二十字:“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诗的题目是《问刘十九》。红泥,绿酒,阴天,白雪。酒是水做的火,泥是火中的土,屋外是冷冷的天气。心中有个能相邀共饮的朋友,不就如同在人间能有一处生了火的屋子安身吗?——白居易绝对有才。

  文字的趣味不独中文有。中国人看“笑”字觉得可喜,西方人看“laugh”也会觉得愉快。中文强于表形,西文强于表音,西方文字亦有独到的趣处。比如“plum”这个单词:“pl”——牙齿咬破薄而韧的果皮,“um”——咀嚼多汁的果肉,味道在嘴里回旋:“嗯,好吃。”还记得一首西文小诗,讲“雾”,最后一句:“then; it moves on。 ”m£o£v£es£o£n,你慢些读,在浓重的鼻音中,可以触摸到雾的缓缓移动。

  古时候,没有纸,中国用龟甲兽骨,西方用羊皮。那时候,青灯下的史官、僧侣面对黄卷,心里是种圣洁的虔诚。他们如果走在今天的街头,看着满街的错字,书摊上满是“酥胸大腿”的报刊,会觉得是对文字的一种怎样的亵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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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关于书的话


  传说仓颉造字的当晚,有鬼哭泣——文字里藏有被泄漏的天机。文字写成的书在古时候金贵异常,刻在龟甲兽骨上的《诗经》、《周易》只存在王宫豪宅。写在羊皮上的一本《圣经》要用去三十只小羊。那时候,有一本书不异于现在有一辆奔驰600或是三桅游艇。那时候,只吃粗面包饮清水的僧侣在一豆油灯下读那金贵异常的书籍,心中虔诚异常。

  如今,书不那么金贵了,省下一顿啤酒,就能捧回来大大小小的一摞,但是我的虔诚依旧。数年前,用一块驳色的随形寿山石刻过一方阳文小印:耽书是宿缘。蘸了朱砂,钤在书的扉页上,红白分明,触目惊心。古人讲的不错:寒读之当之以裘,饥读之当之以肉,欢悦读之当之以金石琴瑟,孤寂读之当之以良师挚友。

  读读读,书中自有千钟粟。鲁迅提过的内山书店老板内山完造,对于在他的书店里偷书的人从来不管,他曾讲过:“爱书的人,他一有了钱,一定爱买书的。现在被偷,就等于放了账。而且,少雇些人看偷书的,反而省钱。”内山是解人,但是更通达的人会想到:爱读书,脸皮又厚到肯偷书,身手又好到能偷到书的人,假以时日,不愁大富大贵。

  读读读,书中自有颜如玉。身边的能人比起史书中的英雄,不配提鞋。周围的名花比起《香艳丛书》中的美人,面目可憎。几十年前,叶大麻子德辉讲:老婆不借书不借。其实,他印过《素女经》,因为有伤风化进过大牢,老婆不借是假,书不借倒是真。拿起一本翻了多年的字典,抚摸油腻润滑的书页,想起那一夜,灭了灯,衣服如灰烬般落尽,她的皮肤在我手掌下潮起潮落。想起北朝尚武少年写的那首关于爱刀的小诗:“一日三摩挲,剧于十五女。”买来一本新印的诗集,把头埋进书页,呼吸间是油墨和纸张的清香,想起那个和自己风花雪月过的姑娘,把头埋进她的长发,长发是否像昨天一样柔软?那发香是否还缠绕在心头?

  读读读,书中自有黄金屋。以书橱为四壁的屋子,再小,也是我的黄金屋了。读过三联出的曹聚仁的书话,文章记不得了,但是记得它的装帧。素白的封面上除了书名,只有一帧小画。画上一书一剑,一灯一碗,画旁行草小诗:捡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想到一种境界,一个地方——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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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女人文字


  传说中仓颉造字,有鬼夜哭。那鬼一定是女鬼。

  放下手里的书,喝一口浓茶。灯檠茗碗之间一阵恍惚,灵感一现:文字如女人。

  诗是眼光交会。

  罗曼·罗兰的两列火车缓慢交错,不同车上的一男一女隔窗互望,车过人逝,眼神还在;庞德的巴黎地铁站里,几张人面在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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