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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活着活着就老了_冯唐-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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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红酒招魂


  学医的时候,教授一边讲人体构造和机理,我一边琢磨这种构造和机理可以由逻辑衍生出来的观点,比如,性交得当其实也能治疗诸如阴道炎、慢性盆腔炎之类的妇科疾病,比如人类的设计寿命或许只有四十年,比如出生决定论和童年决定论。

  出生决定论是个基因问题,也就是说,和兽性相关的,百分之九十,一个人出生时就已经决定了,比如说乳房大小、阴茎短长、脑子反应速度、是情圣还是清华男生、能记住“短歌行”还是“长恨歌”。天生是刘翔的,什么不练都比你我跑得快。至于刘翔能不能成世界冠军,由出生后那百分之十的因素决定。

  童年决定论是个定型问题,也就是说,和人性相关的,百分之九十,一个人五岁之前就定型了,比如说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我五岁之前只喝茉莉花茶,到现在也分不出龙井和毛尖的好坏,分不出明前茶、谷前茶,总觉着都缺茉莉花的香味。我五岁之前陪我姥姥和我老妈喝散装二锅头,一两一毛六,到现在也分不清白酒的好坏。对于我来说,白酒只有三种:二锅头、像二锅头的、不像二锅头的。只要是五十度以上的白酒,半斤下去,地板都开始柔软,星星都开始闪烁,姑娘都开始好看。

  唯一例外是红酒。

  第一次喝红酒是掺着海南咖啡喝的。我老姐和我老哥当时也不大,他们坐在马扎上,拉起窗帘,一起偷听邓丽君的靡靡之音。邓丽君的歌儿在当时还属于资产阶级腐朽没落的东西。我也坐在马扎上,拿床铺当书桌,做作业,背唐诗“美人天上落,龙塞始应春”。我偷听着邓丽君,想象她应该是个肉肉的好姑娘。我偷看着我老姐和我老哥,这两个没出息的,他们表情古怪,偶尔互相看一眼,仿佛对方有可能听着听着邓丽君忽然变成男女流氓,仿佛喝了雄黄酒的青蛇白蛇。邓丽君有一句歌很淫荡:“美酒加咖啡,我只要喝一杯,想起了过去,又喝了第二杯,明知道爱情像流水,管他去爱谁。”我老姐和我老哥听了心痒,找来半瓶烟台产的味美思葡萄酒(之所以能剩下半瓶,是因为我姥姥和我老妈喝了半瓶之后,一致认为,这种酒一定是散装二锅头兑葡萄香精汽水做的),再倒进半杯我老爸剩下的海南咖啡,逼我先喝。这两个缺心眼的,我之后就再也没喝过比那杯液体更难喝更难看的东西了。

  我对于红酒的恶劣印象是我最早的书商帮我扭转过来的。这个书商热爱红酒、拉丁舞、妇女。跳拉丁舞,他吃亏在个头儿。有次他喝多了,随便抓了一个腰身妖娆的妇女跳探戈,他的腿甩出去,本来应该悠长绵延地一甩然后在瞬间收回,但是我只看到了瞬间收回,仿佛林忆莲的眼睛在瞬间闭上。那天,一群人喝光了酒馆以及附近小铺的二锅头,书商跳完舞,脑门上渗出细碎的汗珠儿,从书包里拿出一瓶外国红酒,说,你们这群人渣,这红酒是好酒,太早拿出来,一定被你们浪费了,现在拿出来,慢慢喝。

  这红酒真是好东西。如果和二锅头比,二锅头是抽你一巴掌,这红酒是足底按摩。二锅头是北京姑娘,脾气比你大,脱裤子比你快,这红酒是江南女子,一句话不说,注意到你每一个表情,理解你心里每个皱褶。

  我老姐在美国湾区的家里,有一只我们共同的狗,德国牧羊犬,它叫zhazha(喳喳、扎扎、插插)。它五岁,比一般五岁小孩聪明,会用抽水马桶,做家务,每天负责打开信箱取报纸。zha zha喜欢跑步,我偶尔去美国,把老姐家当寺庙,码字,躲清静。每次我写累了从电脑前站起来,zhazha就叼着狗链子凑过来,脑袋顶着我出门。它想我带它去百米之外的大湖跑步。

  我老妈心脏查出毛病之后,戒了二锅头。她开始唠叨,红酒好啊,血脂高的人,最好喝红酒,一瓶红酒下肚,红酒进了血管,拉着血脂的手走进膀胱,然后尿出来,尿里都带着油星儿。我说,您说的,好像和我医学院里病理生理教授说的不一样啊。我妈问,你教授怎么说的?我说,从前有个叫赵之谦的文人,一个月内妻女双亡,刻闲章“如今是云散雪消花残月阙”。我身体里有个半兽半仙,只要云散雪消花残月阙的时候,它就醒过来,脑袋从身体里面顶我,让我打开一瓶红酒。一瓶红酒下肚,小兽小仙渐渐柔软,沿着红酒的溪水,漂流出来。我老妈问,你们医学院里病理生理教授就是这么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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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我混沌、脏乱、安详、美丽的北京


  我是北京土着。在北京出生,在北京长大。除了到河南信阳一年军训,到美国两年学商,所有的时间都在北京这块地方度过。在龙潭湖鸟市第一次茬架,看见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黑里透红的血滴在土地上。在垂杨柳中街邮局前摆摊无照卖旧杂志,挣了第一张人民币一百元的大票。在西山某角落失身,第一次体会到得失因果。又是在笔头讨生涯的,自矜文字练达。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每想就北京为题写一篇自己满意的文章,却每每心中肿胀,字不成句,句不成篇,找不到合适的词汇和头绪。退一步,如果别人写好了北京,我去读读,杀杀渴,也是好的。就像别人建好了长城,我去登临。但是,我心仪的文字前辈,周作人、周树人、俞平伯、沈从文,都是南方人,为了生计聊居北京,写出的关于北京的文字半干不湿,什么《北京的茶食》、《我观北大》、《陶然亭的雪》、《北平的印象和感想》,全都显尽南方人的局促,了无精神。老舍可能和我犯一个毛病,待在北京太久了,感受太多,写出的关于北京的小文,东一榔头西一杠子,毫无逻辑章法,而且还压不住地煽情:“哼,美国的橘子包着纸。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想北平》)

  去三联书店闲逛,我躲开人多的热卖区和杂志区,在地下靠里的一个僻静所在,发现一本《北京城市历史地理》。侯仁之主编,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硬皮精装,装帧简单到寒碜,像本社会科学博士论文。正宗的满汉全席没有,就吃大饼馒头萝卜青菜。好看的文艺书没有,不如就看学术论文。看完感觉文字平实,没有多少差池,也没有多少嚼头儿。资料翔实,但是局部组织略显零乱。最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给我一个描述北京的视角:北京这样大城的味道是好些人在老长的岁月中住出来的。盯死空间和时间两个轴,从时间的视角写空间变革,从空间的视角写时间流逝。

  《北京城市历史地理》开篇名义:“距今一亿多年前的中生代晚期,在中国东部发生了一场强烈的造山运动,火山喷发、地壳变动、山地隆起,这就是着名的‘燕山运动’。”所以北京三面环山,中间是平原,向东南开敞,如同一个海湾,北京及其周围可以形象地称为“北京湾”。如果粗略地说,北京环山的西面和北面,从古至今,都活跃着异族,北京被异族攻下,北京东南的所谓中原就无险可守(冯唐注:这之后几乎成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规律,北方异族入侵,先失北京、再失中原、最后失江山。不在北方建立都城,就是自行加速灭亡)。所以北京这块地方,自古就是打仗的地方和文化交流的地方。

  《北京城市历史地理》精彩地描述了北京城的变迁。北京初具规模是在女真族的金朝灭了北宋、将其首都从松花江移至北京的时候。那时称为中都,位置和大小相当于现在宣武区西部的大半。大城周长37里有余,四面共十二个城门,皇城四周长9里30步,特别是已经有了一条从南到北贯穿全城的中轴线,这条中轴线就是现在西二环路的南段。元灭金的时候,蒙古骑兵攻入中都城,看着奇怪,一把火烧干净,没有一点想在北京建都城的心思。四十年后,忽必烈为了消灭南宋,将都城从和林迁至北京,用了十八年,在金中都的东北建成元大都,奠定了今天北京雏形。设计建造元大都的是一个叫做刘秉忠的汉人。这个古怪的汉人小时候是个和尚,后来狂读儒、道,最工《易经》,跟着忽必烈跑过好多地方,有见识。其设计饱含东方各种哲学思想,从那时候起,北京的方方面面就有了各种讲究。其设计中最突出的三点特点福泽后代:

  一,亲水建城。弃金中都的小家子气的莲花池水系,以上通下达的高粱河水系为设计中心。于是北京有了水喝,有了水景,有了水路运来的漕粮。纽约曼哈顿中央公园的设计得灵感于此,所以华尔街上的银行家今天才有水景看,不至于大批量疯掉。

  二,四四方方。肯定金中都中轴线的设计,“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在大城之内,中央部分的前方是朝廷,后方是市场,左面是太庙,右面是社稷坛。这种设计,注定了北城丰富,南边没东西,到如今“东城富西城阔崇文穷宣武破”的格局在一定程度上依旧存在。

  三,正南正北。四方的元大都,街道笔直,正南正北,正西正东。所以常住北京的人才能培养出别处少见的大气磊落,在这个赵薇和章子怡也能疯狂流行的后现代,北京人仍然很容易地找到东南西北。

  过了不到百年,明灭蒙元,为了彻底破掉元朝的风水,将元大都的宫殿尽数拆除。“靖难之役”,明成祖从侄儿手中夺取帝位。明成祖明白,失去北京,则必失中原,他不贪恋江南的小桥流水、小奶美人以及小笼包子,决定迁都北京,在沙尘暴中真切感受塞北的威胁。先后十五年,再建北京城。这座新城,基本上是在元大都的基础上,稍加发展。其中重要一条是紫禁城南移,为了压胜前朝风水,在元后宫延春阁上人工堆筑万岁山(即现在的景山)。巧合的是明崇祯最后还是在景山上吊死,好像风水还是没被压住。

  清人比明朝汉人明显大度开明。既然风水压不住,索性全部保留明朝的北京城。省下的银子大规模开发西山,营造了规模空前的离宫建筑群,统称“三山五园”,即玉泉山静明园、香山静宜园、万寿山清漪园和畅春园、圆明园,可以春射秋猎,不忘记马背兴国的根本和脊梁骨里上下流转的凌厉之气。

  《北京城市历史地理》没有提及,四九年北京解放,我们现代人尽管比清初满人大度开明,尽管我们全然不信风水,但是阅兵还是在天安门楼上看最气派,而且我们还喜欢汽车和大道,所以我们没有按梁思成的意思保留老北京城。试想,如果我们留下老北京,把中南海、北海、什刹海圈起来整出一个巨大的城市中心公园,在现在望京新城的所在新建一个北京,那现在的北京该是怎样一种美丽?为了弥补遗憾,我们现在在剩下的城楼下种植了塑料的椰子树,还打上红色黄色绿色的灯光,白天看像幼儿园,晚上看像鬼堡。梁先生梦里回来要做些心理准备,小心被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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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二楼和地下室的风景


  一个人,拎着一口箱子和一台手提电脑,初到香港,组织安排周到,有一张床睡觉,有个杯子喝水。香港饮食天下第一,肚安不是问题,出门,望左,四个茶餐厅;望右,四个茶餐厅。但是,心安处才是家,最好能有个姑娘。没有姑娘,最好能有几个朋友,没有朋友,至少能有几个网吧可以联系上革命同志,至少能有几个书店可以买几本书打发忽然多出来的时间吧?

  香港地仄人稠,你在中环皇后大道中放个屁,几十个人嗅到,七八个人听见,一两个人怀疑是不是有人推了一下他们的腰眼儿,没有一个人回头看你。“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大家都忙。我以前做咨询的时候,带两个分析员去香港做项目。其中一个黑龙江小伙子,笑脸如丰泽园的烤馒头,纯洁而朴实。他是第一次到香港,走出长江中心的办公室,满眼高楼和奔驰车,他半分钟数出了十八辆。他对我说了两句话,第一句是:“咱们今晚吃点好的吧,吃鱼,吃虾。”第二句是:“香港就是一个山啊。”

  因为是个山,所以想盖楼,除了开山,只能填海。土地来得不容易,所以盖出来的楼都有两个特点,一是又瘦又高,仿佛莫名其妙竖起来的一个一个中指。二是贵,金融风暴之后,楼市大缩水,现在的楼价还是比北京上海高出五倍。和租房的小生意人聊天,最常听见的话是:寒啊,都是为房东打工。房东最常说的话:我才惨,我现在还是负资产。所以一楼旺铺,都是卖女人擦脸油和欧洲小皮裙之类的暴利行当。书店不是在二楼就是在地下室。

  二楼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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