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活着就老了_冯唐-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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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管,他从小老鼠的大脑里分出各种小叶,我想起庖丁解牛。他一边跑dna电泳,一边看只有两个频道的黑白电视,电视上接了一根三米长的铁丝当天线,图像还是不清楚,换频道要用电工钳子拧,我想起颜回的“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他一边用一千毫升的烧杯煮方便面,一边小声唠叨:“对门模拟高血压的狗也快被处理了,又要有肉吃了。”他抱着烧杯吃方便面,笑着对我说:“暖和得像我老婆的手。”
这样的人让我气短,科学上我从来没有这样的才气,回想起来,没有比小时候想当科学家更荒谬的了,我妈也是个每临大事有静气的人,当时为什么没大嘴巴抽醒我?
我从小喜欢各种半透明的东西:藕粉,糨糊,冰棍,果冻,玉石,文字,历史,皮肤白的姑娘的手和脸蛋,还有高粱饴。一本文字,我一掂就知道是不是垃圾。好的文字迅速让我体会到背后的功夫和辛苦,鼻子马上发酸。一本好历史,我一闭眼就知道没有好人和坏人,有的只是成事的人和不成事的人,有的只是出发点的不同和利益的平衡。说到底,历练和机遇决定成就,屁股指挥大脑。
打个比喻,如果时间或是人类经验集中到一起是一根蒜泥肠,文学研究的是各个横断面:好的文学青年,在试图还原某个时代和某个状态的艰苦努力中,创造了一种比现实更加真实的真实。史学研究的是纵切面:到底间隔多长时间,泥肠里就又出现一块大蒜。至于哲学,从来没有读过,估计就是研究时间或是人类经验为什么是香肠而不是香蕉的学问吧。
中国的史学和西方的史学基本没有相同点。西方的史学更像自然科学,研究的是时间流逝中的普遍规律,而不在乎细节的变化。它要讲明白的是,为什么无论埃及艳后克丽奥佩特拉(cleopatra)奶大奶小,都不能阻止历史的车轮,为什么由于各种政治、经济、宗教原因,法国不出现拿破仑,也会出现仑破拿,带领法国人,展示他们少有的军功。
中国史学研究的是微观实用的人学。如果班固执笔写托勒密王朝的《汉书》,可能会有这样的文字:赞曰:“国运已尽,人力故难挽回。然女主形容妙曼,果勇沉毅,以一人之力,几全帝祚。若乳更丰二寸,或卡尼迪斯及奥古斯都二贼酋均不忍施辣手。呜呼,惜哉!” 出现拿破仑还是仑破拿,从法国或是欧洲的百年视角看,毫无区别,但是对于拿破仑或是仑破拿的二舅四婶却有很大的不同。
中国史学好像从来就存在少林拳和葵花宝典两大路数。以《二十四史》为代表的少林拳们,内功精湛,史料翔实,史识和文笔都好。讨厌的是,修成大师还好,才情欠些,就是个无趣的大和尚。以各路野史笔记为代表的葵花宝典们,多是性情中人,但是常常满嘴跑火车,酒大了风起了月冷了写爽了,妈的成了科幻小说了。所以说,至今为止,最牛逼的是那个先练少林拳,后来机缘巧合,练了葵花宝典的司马迁。
最近拿到谭伯牛的《战天京》,讲曾左胡李这些中国历史上最后一批修齐治平的大人物,厕上床上,两天竟然读完了。很长时间里,我基本不读现代汉语的长篇,《战天京》是个少有的例外,它最大的价值在于详略有当而生动有力地讲解了那些人和人之间的事。
这些事儿,写正史的人,练了一辈子少林拳,心里明镜似的,但是由于传统观念和中央文件规范,就是不说。从某个角度看,《二十四史》就是一套三千卷的巨大习题集,还没有教参,没有正确答案。曾国藩读史长见识,仿佛商学院用案例教学培养小经理:“读史之法,莫妙于设身处地,每看一处,如我便与当时之人酬酢笑语于其间。”看他写道:“《二十三史》每日读十页,虽有事不间断。”我常想起一边看英文案例,一边泡网聊天的日子。而这些人和人之间的事儿,写野史的人不一定明白,明白的也不一定不掺一点私念,毕竟是没了下体的人,思路和言语难免偏激。
谭伯牛的可贵是秉承司马迁的衣钵,站在了少林拳和葵花宝典之间,有才情又不失史识和史直地展现人和人之间,种种出发点的不同和利益的平衡。按古代小资的话说,应该焚香一炷,煎茶半盏,于窗下听秋雨读之,不知天之将白。第二天上班,把学会的东西分批分拨儿活学活用给自己的顶头上司。
就因为这一点,如果《史记》是一百分,《战天京》可以得七十分。
在追赶司马迁的路上,如果想继续走,约略有三种做法。第一种是最取巧的,但是最容易坠入魔道:提炼出一两个核心词汇,反复炒卖。得手的例子有吴思的“潜规则”和“血酬定律”。第二种是积累数量,司马迁用含蓄的正史写法,用精练的古汉语写了十本,谭伯牛至少要写二百万字才能都说清楚吧?如果不想写得吐血,只有引刀自宫了。第三种是借鉴西方史学,充分总结归纳,拎出自己的中国人学体系。这点,司马迁都没做到,如果成功,可以加分,总分超过一百。高阳和唐浩明的方式不是路数,老牛拉个破俩仨车,得些浮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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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大片王朔
拉着箱子走过机场书报亭,瞥到2007年第四期的《三联生活周刊》,王朔好大一张脸,侧仰望虚空,占了封面的四分之三,视线躲都躲不过。《三联生活周刊》是本鸡贼杂志,从五块一本到八块,从半月刊到周刊,脚步扎实地圈眼球圈钱。但是,它和《财经》是国内少有的精耕细作的两本北京杂志,“炮制虽烦必不敢省人工,品位虽贵必不敢减物力”,勉强在同仁堂的祖训面前脸不红。《三联生活周刊》的封面故事尤其不取巧,听常主刀的人说,写起来残人,和写长篇小说一样,治疗精神病,导致阳痿。王朔同样也是着名品牌,比《三联生活周刊》的品牌创建得还早。“文革”之后,王朔和王小波两个人平衡南方余华、苏童、格非的阴湿文字,和美女下半身写作、韩寒郭敬明大卖构成过去二十年来三大社会文化现象;和赵本山、郭德纲构成过去二十年来三大民间艺术大师。就个人而言,我认为王朔有气质,华文出版社出的四本《王朔文集》,我读完了前两本,第三本读不下去,第四本是垃圾。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的《红楼梦》,我读完了上中两册,下册读不下去,说不好是不是垃圾。三十岁之后,陌生人最常问我的三个问题,第一个,为什么念到博士之后不做妇科了?第二个,你的工作单位麦肯锡和麦当劳什么关系?第三个,你写的东西和王朔和王小波有什么关系?我的标准答案是,第一,我不再热爱妇女了;第二,麦肯锡和麦当劳都是源于美国的公司;第三,我和王朔和王小波都在北京长大,都用北方汉语码字。
理由足够了,掏钱买杂志,花时间,看。
连图带文字,二十二页,飞机上一小时看完,脑子里浮现出关于王朔的三个关键词:名利、转身、精明。
名利乱神。有气质的人,点正,一脚踩上块西瓜皮,很快辉煌。长坂坡的赵云,挑滑车的高宠,青年王朔一年写了上百万字后,发现一个字可以挣十块钱了,一个剧本可以卖一百万了,在整个文学界、影视界乃至文化界可以入朝不趋、奏事不名、片儿鞋菜刀上殿了,不知道个人能力的上限在哪儿了,于是说不留神写个《红楼梦》,于是除了垃圾影视剧本之外,好久看不到他写的东西了。还好没说不留神写个《史记》,否则《三联生活周刊》封面上的特写就更没胡子了。
转身困难。写小说是个“喷”的脑力和体力。写小说的人,如果为了自己的精神健康,百分之一百该写,如果为了记录不能被其他方式记录的人类经验,百分之九十九不该写。这百分之一该写的人当中,百分之九十左右的人,就三到五毫升的刻骨铭心、三到五毫升的销魂断肠、三到五毫升的脑浆童尿,喷一二本书、三五十万字,刚好。曹禺、钱锺书、沈从文、凯鲁亚克、芥川龙之介都是例子。之后,转身,可以像曹禺那样守节缄口,可以像钱锺书那样做
《管锥编》之类琐细缜密的学问,可以像沈从文那样把对妇女的热爱喷到对古代服饰的研究上,可以像凯鲁亚克那样饮酒嗑药,可以像芥川龙之介那样了断。另外中气足的百分之十,要充分了解自己,要顺应自己的气质,这和立功立德读书游走嗑药打架喝酒泡女明星去云南西藏听古典音乐练瑜伽背《金刚经》信邪教都没关系。气质偏阳的,比如亨利·米勒、菲利浦·罗斯、海明威、王小波,就应该举杯邀明月,死守烂打一个“我”。气质偏阴的,比如劳伦斯、纳博科夫、库尔特·冯尼格,就该用小人之心小人之眼,臆想意淫一下“非我”。内心里,我一直期望看到好的汉语的有禅味的小说,本来寄希望于阿城,但是原计划写八王的阿城写了三王之后,或许是名利害人,也去写剧本了,或许是“言语里断”,决定杀死文字,反正不写小说了。到现在,还是《边城》最靠谱,还是日本作家川端康成的《千只鹤》、《名人》更接近。王朔是个气质偏阳的人,这次转身,听吆喝,仿佛是要探讨时间,涉及生物碱,把自己和众生往高层次带。我觉着,难。
精明满溢。青年王朔到了中年王朔,没变的是他气质里的精明。那是一种北京街面上的精明,属于天资加幼功,过了十来岁,基本学不来,相比刘邦和朱元璋的那种精明,小些,温柔些,局限些,和韦小宝的类似。相比江浙沪一带的精明,大些,隐蔽些,明快决断些,所以估计新书出来,王朔不会像余华宣传《兄弟》一样,是媒体就见,是书城就支张桌子去签售。中年王朔上了《三联生活周刊》,洋洋洒洒二十多页,读上去像听道行高的国企领导讲话,螳螂行意八卦太极,三四个小时,表面看毫无结构章法,其实该点到的都点到了,该埋的伏笔都埋了,表面看锋利狂狷,其实不该得罪的都没得罪,不该说的一句都没说。中年王朔骂的不是半截入土的就是正在发育的。被骂的半截入土的,念过大学本科都能看出是垃圾;被骂的正在发育的,仔细挑选,想扒拉出来半个二十六岁写出《妻妾成群》的苏童,都不可能。
拿着这期没开苞的《三联生活周刊》上飞机,我心理阴暗地期望,又有裸奔的可看了,街上围了这么多人,应该好看。挤进人堆一看,又有负责灯光的,又有负责录音的,还有维持秩序的,裸奔的穿着金裤头,戴着金面罩,原来又是个拍大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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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活着活着就老了
日子一天天一年年过,生日蛋糕上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插蜡烛了,可总感觉自己还年轻。
还没老。
我老妈老爸还健在,一顿还能吃两个馒头喝一碗粥,还能在北海五龙亭腰里系个电喇叭高声唱“我是女生”,还能磨菜刀杀活鸡宰草鱼。我头发一点还没白,大腿上还没有赘肉,翻十页《明史》和《汉书》,还能突然听到心跳,妄想:达则孔明,穷则渊明,林彪二十八岁当了军长,杨振宁三十五岁得了诺贝尔奖,或许明年天下大乱,努努力,狗屎运,我还赶得上直达凌霄阁的电梯。老相好坐在金黄的炸乳鸽对面,穿了一件印了飞鸟羽毛的小褂子,用吸管嘬着喝二两装的小二锅头,低头,头发在灯光下黑黑地慢慢地一丝丝从两边垂下来。她吸干净第二瓶小二锅头的时候,我还是忘记了她眼角的皱纹以及她那在马耳他卖双星胶鞋的老公,觉得她国色天香,风华绝代。
但是在网上看了某小丫的文字,《都给我滚》、《发克生活》,第一次,感觉到代沟,自己老了。
那些文字,野草野花野猪野鸡一样疯跑着,风刮了雨落了太阳太热了那么多人刚上班早上八九点钟就裸奔了。我知道,这些文字已经脱离了我这一代的审美,但是同时感到它们不容否认的力量。我知道,人一旦有了这种感觉,就是老了,仿佛老拳师看到一个新拳手,毫无章法,毫无美感,但是就是能挨打,不累,仿佛韦春花看到苏小小,没学过针灸按摩劈叉卷舌,没学过川菜粤菜鲁淮阳,但是就是每个毛孔里都是无敌青春。
码字,其实真没什么了不起,本能之一。有拳头就能打人,有大腿就能站街,把要说的话随便放到纸面上,谁说不是文字?小孩能码字,其实也真没什么了不起,再小,拳头和大腿都已经具备了。《唐书》说白居易九岁通音律,冯唐十七岁写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