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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坟_鲁迅-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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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一九年十月。 

    

    注释: 

    ⑴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九年十一月《新青年》月刊第六卷第六号,署名唐俟。 

    ⑵ “圣人之徒” 这里指当时竭力维护旧道德和旧文学的林琴南等人。林琴南在一九一九年三月给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的信中,曾以“必覆孔孟、铲伦常为快”、“拾李卓吾之余唾”、“卓吾有禽兽行”等语,攻击新文化运动的参加者。按李卓吾(1527-1602),即李贽,明代具有进步倾向的思想家。他反对当时的道学派,主张男女婚姻自主,曾被人诬蔑有“狎妓女白昼同浴,勾引士人妻女”等“禽兽行”。 

    ⑶ 伦常 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当时以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为五伦,认为制约他们各自之间关系的道德准则是不可改变的常道,因此称为伦常。 

    ⑷ 《随感录》 《新青年》从一九一八年四月第四卷第四号起发表的关于社会和文化短评的总题。参看本卷第293页注⑷。 

    ⑸ 指《时事新报》对作者的谩骂。作者曾在《新青年》第六卷第一、二、三号(一九一九年一月、二月、三月),发表《随感录》四十三、四十六、五十三,批判了上海《时事新报》副刊《泼克》所载讽刺画的恶劣形象和错误倾向,并对新的美术创作表示了自己的意见,在《随感录四十六》中有“我辈即使才能不及,不能创作,也该当学习”的话;一九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时事新报》就发表了署名“记者”的《新教训》一文,骂鲁迅“轻佻”、“狂妄”、“头脑未免不清楚,可怜!”等等。 

    ⑹ “人伦之始” 语见《南史·阮孝绪传》。 

    ⑺ “父兮生我” 语见《诗经·小雅·蓼莪》。 

    ⑻这里说的“劝孝”的乐府,指一九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公言报》所载林琴南作《劝世白话新乐府》的《母送儿》篇,其中说:“母送儿,儿往学堂母心悲。……娘亲方自磨杏仁,儿来儿来来尝新。娇儿含泪将娘近,儿近退学娘休嗔。……儿言往就教,那想教师不教孝。……再读《孝经》一卷终,不去学堂倒罢了。” 

    ⑼ “人乳喂猪” 《世说新语·汰侈》载:“武帝(司马焱)尝降王武子(济)家,武子供馔,……[丞灬][犭屯]肥美,异于常味。帝怪而问之,答曰:以人乳饮[犭屯]。” 

    ⑽ 善种学 即优生学,是英国高尔顿在一八八三年提出的“改良人种”的学说。它认为人或人种在生理和智力上的差别是由遗传决定的,只有发展所谓“优等人”,淘汰“劣等人”,社会问题才能解决。鲁迅以后对这种把生物学照搬到社会生活上来的学说采取了否定态度,参看《二心集·“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 

    ⑾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语见《论语·学而》。 

    ⑿ “老复丁” 从老年回复壮年。语出汉代史游《急就篇》:“长乐无极老复丁”。 

    ⒀ “勃豀” 指婆媳争吵。语出《庄子·外物》:“室无空虚,则妇姑勃豀。” 

    ⒁ 欧美家庭并无“逆子叛弟”之说,见于林琴南所译小说《孝友镜》(比利时恩海贡斯翁士著)的《译余小识》:“此书为西人辨诬也。中国人之习西学者恒曰:‘男子二十而外必自立,父母之力不能莞约而拘挛之;兄弟各立门户,不相恤也。是名社会主义,国因以强。’然近年所见,家庭革命,逆子叛弟,接踵而起,国胡不强?是果真奉西人之圭臬?抑凶顽之气中于腑焦,用以自便其所为,与西俗胡涉?此书……父以友传,女以孝传,足为人伦之鉴矣。命曰《孝友镜》,亦以醒吾中国人勿诬人而打妄语也。” 

    ⒂ “万年有道之长” 久远的意思。这是封建臣子颂扬朝廷的一句成语。 

    ⒃ 举孝 是汉代选拔官吏的办法之一,由各地推荐“善事父母”的孝子到朝中去作官。效悌力田,是汉唐科举名目之一,由地方官向朝廷推荐所谓有“孝悌”德行和努力耕作的人,中选者分别任用或给予赏赐。孝廉方正,是清代特设的科举名目,由地方官荐举所谓孝、廉、方正的人,经礼部考试,授以知县等官。 

    ⒄ 割股 即所谓“割股疗亲”,割取自己的股肉煎药,以医治父母的重病。《宋史·选举志一》:“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 

    ⒅ 路粹引孔融的话,见《后汉书·孔融传》。路粹,字文蔚,陈留(今河南开封东南)人,曹操的军谋祭酒。他承曹操的意旨控告孔融,说孔融对祢衡讲过这几句话,曹操便用“不孝”的罪名杀掉孔融。但曹操在《求贤令》中又说只要有才能,“不仁不孝”的人也可任用,在这件事上自相矛盾,因此鲁迅说“教人发笑”。孔融(153-208),字文举,鲁国(今山东曲阜)人,汉献帝时曾为北海相,因而有“北海先生”之称。 

    ⒆ 斯宾塞(h.spencer,1820-1903) 英国哲学家。他是终身不娶的学者。主要著作有《综合哲学体系》等。 

    ⑿ “实用主义” 即实验主义,现代资产阶级主观唯心主义哲学流派。产生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主要代表有美国的皮尔斯、杜威等。其基本观点是否认真理的客观性,主张有用即真理。 

    [21] 哭竹 三国时吴国孟宗的故事。唐代白居易编的《白氏六帖》说:“孟宗后母好笋,令宗冬月求之,宗入竹林恸哭,笋为之出。”卧冰,晋代王详的故事。《晋书·王详传》说,他的后母“常欲生鱼,时天寒冰冻,详解衣将剖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持之而归。”尝秽,南朝梁庾黔娄的故事。《梁书·庾黔娄传》说,他的父亲庾易“疾始二日,医云:‘欲知差剧,但尝粪甜苦。’易泄痢,黔娄辄取尝之。”这三个故事都收在《二十四孝》中。 

    [22] 《孝经》 儒家经典之一,共十八章,孔门后学所述。汉代列入“七经”之一,后来又列入“十三经” 

    [23] “学于古训” 语见《尚书·说命》。 

    [24]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语见《孟子·离娄》。据汉代赵岐注:“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

    一 解题

    《语丝》五七期上语堂②先生曾经讲起“费厄泼赖”(fair play)③,以为此种精神在中国最不易得,我们只好努力鼓励;又谓不“打落水狗”,即足以补充“费厄泼赖”的意义。我不懂英文,因此也不明这字的函义究竟怎样,如果不“打落水狗”也即这种精神之一体,则我却很想有所议论。但题目上不直书“打落水狗”者,乃为回避触目起见,即并不一定要在头上强装“义角”④之意。总而言之,不过说是“落水狗”未始不可打,或者简直应该打而已。 

    二 论“落水狗”有三种,大都在可打之列

    今之论者,常将“打死老虎”与“打落水狗”相提并论,以为都近于卑怯⑤。我以为“打死老虎”者,装怯作勇,颇含滑稽,虽然不免有卑怯之嫌,却怯得令人可爱。至于“打落水狗”,则并不如此简单,当看狗之怎样,以及如何落水而定。考落水原因,大概可有三种:(1)狗自己失足落水者,(2)别人打落者,(3)亲自打落者。倘遇前二种,便即附和去打,自然过于无聊,或者竟近于卑怯;但若与狗奋战,亲手打其落水,则虽用竹竿又在水中从而痛打之,似乎也非已甚,不得与前二者同论。 

    听说刚勇的拳师,决不再打那已经倒地的敌手,这实足使我们奉为楷模。但我以为尚须附加一事,即敌手也须是刚勇的斗士,一败之后,或自愧自悔而不再来,或尚须堂皇地来相报复,那当然都无不可。而于狗,却不能引此为例,与对等的敌手齐观,因为无论它怎样狂嗥,其实并不解什么“道义”;况且狗是能浮水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它先就耸身一摇,将水点洒得人们一身一脸,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但后来性情还是如此。老实人将它的落水认作受洗,以为必已忏悔,不再出而咬人,实在是大错而特错的事。 

    总之,倘是咬人之狗,我觉得都在可打之列,无论它在岸上或在水中。 

    三 论叭儿狗尤非打落水里,又从而打之不可

    叭儿狗一名哈吧狗,南方却称为西洋狗了,但是,听说倒是中国的特产,在万国赛狗会里常常得到金奖牌,《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狗照相上,就很有几匹是咱们中国的叭儿狗。这也是一种国光。但是,狗和猫不是仇敌么?它却虽然是狗,又很像猫,折中,公允,调和,平正之状可掬,悠悠然摆出别个无不偏激,惟独自己得了“中庸之道”⑥似的脸来。因此也就为阔人,太监,太太,小姐们所钟爱,种子绵绵不绝。它的事业,只是以伶俐的皮毛获得贵人豢养,或者中外的娘儿们上街的时候,脖子上拴了细链于跟在脚后跟。 

    这些就应该先行打它落水,又从而打之;如果它自坠入水,其实也不妨又从而打之,但若是自己过于要好,自然不打亦可,然而也不必为之叹息。叭儿狗如可宽容,别的狗也大可不必打了,因为它们虽然非常势利,但究竟还有些像狼,带着野性,不至于如此骑墙。 

    以上是顺便说及的话,似乎和本题没有大关系。 

    四 论不“打落水狗”是误人子弟的

    总之,落水狗的是否该打,第一是在看它爬上岸了之后的态度。 

    狗性总不大会改变的,假使一万年之后,或者也许要和现在不同,但我现在要说的是现在。如果以为落水之后,十分可怜,则害人的动物,可怜者正多,便是霍乱病菌,虽然生殖得快,那性格却何等地老实。然而医生是决不肯放过它的。 

    现在的官僚和土绅士或洋绅士,只要不合自意的,便说是赤化,是共产;民国元年以前稍不同,先是说康党,后是说革党⑦,甚至于到官里去告密,一面固然在保全自己的尊荣,但也未始没有那时所谓“以人血染红顶子”⑧之意。可是革命终于起来了,一群臭架子的绅士们,便立刻皇皇然若丧家之狗,将小辫子盘在头顶上。革命党也一派新气,——绅士们先前所深恶痛绝的新气,“文明”得可以;说是“咸与维新”⑨了,我们是不打落水狗的,听凭它们爬上来罢。于是它们爬上来了,伏到民国二年下半年,二次革命⑩的时候,就突出来帮着袁世凯咬死了许多革命人,中国又一天一天沉入黑暗里,一直到现在,遗老不必说,连遗少也还是那么多。这就因为先烈的好心,对于鬼蜮的慈悲,使它们繁殖起来,而此后的明白青年,为反抗黑暗计,也就要花费更多更多的气力和生命。 

    秋瑾⑾女士,就是死于告密的,革命后暂时称为“女侠”,现在是不大听见有人提起了。革命一起,她的故乡就到了一个都督,——等于现在之所谓督军,——也是她的同志:王金发⑿。他捉住了杀害她的谋主⒀,调集了告密的案卷,要为她报仇。然而终于将那谋主释放了,据说是因为已经成了民国,大家不应该再修旧怨罢。但等到二次革命失败后,王金发却被袁世凯的走狗枪决了,与有力的是他所释放的杀过秋瑾的谋主。 

    这人现在也已“寿终正寝”了,但在那里继续跋扈出没着的也还是这一流人,所以秋瑾的故乡也还是那样的故乡,年复一年,丝毫没有长进。从这一点看起来,生长在可为中国模范的名城⒁里的杨荫榆⒂女士和陈西滢先生,真是洪福齐天。 

    五 论塌台人物不当与“落水狗”相提并论

    “犯而不校”⒃是恕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⒄是直道。中国最多的却是枉道:不打落水狗,反被狗咬了。但是,这其实是老实人自己讨苦吃。 

    俗语说:“忠厚是无用的别名”,也许太刻薄一点罢,但仔细想来,却也觉得并非唆人作恶之谈,乃是归纳了许多苦楚的经历之后的警句。譬如不打落水狗说,其成因大概有二:一是无力打;二是比例错。前者且勿论;后者的大错就又有二:一是误将塌台人物和落水狗齐观,二是不辨塌台人物又有好有坏,于是视同一律,结果反成为纵恶。即以现在而论,因为政局的不安定,真是此起彼伏如转轮,坏人靠着冰山,恣行无忌,一旦失足,忽而乞怜,而曾经亲见,或亲受其噬啮的老实人,乃忽以“落水狗”视之,不但不打,甚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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