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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综同人)不做炮灰人-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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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言类的,她根本不用学。中医嘛,会武的人多多少少都懂一些。她比那一些,还要多一些。这个也可以不学了。心理学,那也会。音乐嘛,除了古琴,筝,萧,以及钢琴外,她还学过小提琴。这个音乐类的,她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了。
    还有法律什么的,她也不感兴趣。最好实在是没什么可选择的时候,林琳在莉莉的建议下,将这些专业都弄成了小条条,抽签了。
    很幸运,林琳抽到了‘档案学’。报了专业,大了大学后,林琳才发现,整个家里就只有莉莉是闲着的。
    这哪成呀,她可不想那么明媚的女孩天天围着锅台转。强拉着莉莉去学了陶艺。那间被林琳独占的工作室,又变成了莉莉的工作室了。
    其实林琳是有想要让莉莉跟着一起上大学的。但明显斯内普并不愿意再读书。而且又不想放莉莉去外面见识更大的世界。林琳也不想让他们两人的生活起变化。
    于是跟莉莉一起报了一个陶艺的班,学了几个月。然后莉莉白天就有事可干了。虽然是林琳要学的,但明显越到后来,莉莉就更喜欢陶艺。直至后来,竟然小有名气。
    刚到开学的时候,莉莉突然间对着两人提起要去华夏。要在那里居住。林琳当时一口三明治就差点噎住。
    她怎么把这茬给忘记了呢。真真是自作孽不可活的典型了。
    华夏是安全,但是现在的华夏是个什么情况,外国人不知道,但是林琳这个土著却是一清二梦的。
    这个时候,可是全民刚刚接受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文化大洗礼呀。这个时候,你就是想去华夏,自古以来就非常好客的华夏人民估计也不会让你顺利的入境的。
    所以,当时脑子抽掉的她,到底是怎么想到要在这个时候让两个纯血英国人去华夏的。真当改革开放了,去哪都可以撒丫子狂奔了吗?
    在当天,林琳单独把莉莉叫了出来,非常认真的修改了一些用词后,莉莉才不在提这个让人无语的提议。
    虽然斯内普对莉莉前后不一的态度有些怀疑和不解,但是对于去哪里并没有什么意见的准宅男来说,只要有个实验室,其他的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噢,当然还有莉莉。莉莉在哪,他在哪。
    自从斯内普搬到了这个家,林琳便建议他将蜘蛛尾巷的房子卖掉。那里的生活环境实在是太差了,就算是将来他们不住在这里,也不能再回去了。
    整个街区都是臭水的味道,这让林琳实在无法忍受。斯内普听了,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将房钥匙给了莉莉。
    林琳无语望天,你以为卖房子只要有钥匙就可以了吗?房产证呢?没有房产证,谁敢买。可提到房产证,不但斯内普不知道,就连莉莉也一副懵懂的样子。
    林琳懒得搭理这对没有常识的乡巴佬。直接在第二天拉着莉莉一起去了斯内普的家。在那里,林琳仔细地找了一遍,终于在一堆杂物中找到了一个小本子。
    之后,林琳为了让这个间房子能卖个好价钱,那可是指挥着莉莉进行了一番大改造。至于为什么是指挥莉莉,谁让她魔力充足呢。
    房子收拾好后,没两天便卖了出去。卖回来的钱,林琳直接在银行给莉莉开了个帐户。并将莉莉因为去魔法学校而缺乏的普通人生活常识一一告诉了她。
    比如存钱是一定要去国家开办的国立银行。因为私人开的银行,利息虽然高,但是天知道什么时候会破产。就连原来伊万斯夫妇存在银行里的钱,林琳都取了出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给莉莉,一部分自己留着上学用。
    其实林琳是不想要的,但是莉莉非要平均分,林琳没有办法,就当着她的面将钱收了起来,然后过了几天,就又转帐到了她的户头上。
    当然,也是直到这个时候,莉莉才知道伊万斯夫妇是留下遗产的。以前一直以为就只有房子呢。莉莉只知道因为伊万斯夫妇的死因,保险公司并没有进行理赔,她还以为家里没有钱了呢。
    林琳对于上大学是没有什么抵触情绪的。反正学的专业也是她以前没有学过的。正好打发时间。
    大学毕业后,林琳便找了一份图书管管理员的工作。一边借着工作的便利将图书馆的书复制充实自己的收藏,一边继续的研究各种各样的魔法物品。
    直到有一天,莉莉怀孕的消息传来。她才发现一件重要的事情。
    泥妹呀,先上车还不补票的行为,竟然会出现在她们家。林琳越想越觉得应该做点什么,于是订婚宴,订酒席,订机票,终于将这两位宅男宅女打发出去度蜜月了。
    可最让林琳无语的事,两个人竟然是坐着飞机出去玩的。然后每天晚上都会用魔法幻影移形地回到家里,一个找林琳说什么白天都吃什么,玩什么了。另一个一头扎进自己的实验室,大有一种不把白天的实验时间补回来,就不出来的架式。
    气得林琳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这算是怎么一回事嘛。
    好在,这么折腾了几天后,两人都有些个没意思了。小夫妻商量了一下,度蜜月的人就变成了林琳和莉莉。而斯内普白天在家里做实验,晚上再去莉莉所在的酒店房间过夜。
    这么一来,莉莉觉得玩得好了,有人陪着逛街看景色。斯内普也觉得好了,不用去那些人山人海的商场,也不用去那些个乱其八遭的地方傻笑照像了。
    而是苦了林琳了,天天小心地陪在准妈妈身后到处走,就怕这身体倍棒的孕妇在折腾了自己和肚子里的孩子。
    等到终于结束了这一个月的蜜月了。林琳瘦了好几斤,而莉莉和斯内普却都仍是红光满面的。并且小夫妻都认为蜜月是个非常好的活动。建议林琳每年都组织一次。
    林琳冷笑一声,她再组织什么狗屁蜜月,她就是棒槌。
    谁家小夫妻度蜜月是大姨子全程陪同的。
    估计就仅此一家吧。
    。。。。。。
    都说福无双致,祸不单行。就在林琳一家三口满怀欣喜的迎接新生儿的时候,魔法界的战火终于烧到了他们这里。
    先是马尔福来做黑魔王的说客,然后是邓不利多亲自三顾茅庐。
    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势越来越不好。林琳怕他们平静的生活再生起什么不应该有的波澜,也怕莉莉会如书中那样早早的损命于此。
    全家人商量了一番,又仔细收拾了行李,一家人先是去了尼泊尔,然后又从哪里悄悄偷度进入了华夏。
    一路背着人,顺着林琳找来的地图的帮助,偷偷地进了云南。在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了起来。
    先在这里呆几年,等到华夏国内都稳定了下来,然后再出去。反正证件什么的,对她们这些有魔法的人来说,都是轻轻松松小菜一碟。
    吃穿用度,自然也在林琳他们出发前的行李了。
    至于尚未出生的大外甥,那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等到可以上幼儿园的时候,外面早就太平了。
    至少华夏是这样。
    就这样,等到凤凰社和食死徒再次找到女贞路时,他们发现伊万斯家竟然连房子带院子都消失不见了。
    那一块竟然露出了一个空空如野的大坑,和已经失去魔力的一种掩盖真相的魔法。而林琳一家到底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又是怎么离开的,竟然无人知道。
    毕竟跟踪他们的人,并不知道她们一家三口在收拾好‘行李’后,直接幻影移形地去了机场候机室。
    。。。。。。
    云南是个风水如画,虫子也很多的地方。这里除了林琳有些不适应外,莉莉和斯内普都非常的适应这里的生活。
    每每看到那些纯天然的影色,林琳都要感慨一下,她还是更喜欢那一世,那个变成旅游景点的云南。
    当年七月末,莉莉在魔药的帮助下,非常痛快地生下了一个黑头发绿眼睛的男孩。这个男孩一出生,就得到了全家人的喜爱。
    林琳更是爱不释手,因为这个孩子的五官竟然和爱德华有些像。
    于是从这个男孩出生的那天开始,林琳便接替了,或者说是挤掉了莉莉这个亲生母亲的作用。亲手照顾着这个男孩。
    在林琳的心里,彻底把这个孩子当然了她那个无缘一见的孩子了。
    也因此,无论以后莉莉和斯内普生下多少孩子,这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
    而也因为这个孩子的出现,让林琳对于和爱德华在一起的那些美好,都又深刻了起来。
    那些再一起的时光,那些恩爱绵绵的日子。。。。。。
    原来天道的空子,真的是不能白专的。
    原来,早早晚晚,都要还回去的。
    好记性带来的便利,以及好记性带来的岁月留痕。
    公平吗?
    公平。
    不作付出的努力,总会在其他地方找回来。
    “姐,你真的不去相亲吗?听说华夏人最热衷这个了?”莉莉抱着个小锅似的肚子,一脸笑嘻嘻的对着自家不过是赶个大集被踩坏了一双鞋的姐姐小声地问道。
    林琳看着被踩坏的鞋,被踩肿的脚指头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
    自从有了魔法,她就不怎么买鞋了。可是就算是不花这笔钱了,也不能让她遭这个罪呀。
    “不去,我一个人过得挺好。再说了我都多大年纪了,还相什么亲。你儿子都要娶媳妇了,我还找什么呀。好不容易养大的果子,刚被人摘了,还不让我过两天婆婆瘾呀。”
    莉莉一听这话,就知道没戏。想到总是在他们家门口徘徊不走的男人们,耸肩,摊手,默默地在心里说声对不起了。
    下次再来,只能放狗了。
    。。。。。。

  ☆、第一章 =5

第四十六章
    云珠低声地在外面将自家小姐的吩咐传达下去后,便轻手轻脚地进来了。
    “小姐,奴婢已经让奴婢的兄长和嫂子回去了。”云珠恭敬,不敢有一丝怠慢地小说禀报。
    “嗯,跟你兄长说过了?我要的是绣房,不是藏污纳垢的地方。若是让我发现一丝不规矩的事情。全家发卖。我可以保证,天南地北,你们一家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面的机会了。”林琳歪在一旁,漫不经心地说着让人胆颤的话。
    云珠浑身一颤,“小姐放心,奴婢一家绝对不会让小姐失望的。”小姐这两个月来的变化,没有比小姐的贴身侍女更清楚的了。尤其是小姐让人将大管家杖刑后,全家发卖的事情。
    大管家一家七八口,她家小姐竟然找了五个人伢子,想到当时的情形,她就止不住的害怕。
    记得两个月前,老爷跟小姐无意中提起曾经在酒桌上戏言为她指腹定下一门婚约时,小姐生气老爷不重视她,带着人离家出走了。
    谁知道刚走出京城没多远,大管家便带着人追上来了。可那个时候,小姐看大管家的眼神就变得很奇怪。
    云珠不明白,大管家说了什么,还是做了什么。竟然让小姐杖责他。而她也没有听到小姐对大管家说什么,大管家连求饶都不敢。
    自那之后,她们这些下人更是不敢对小姐有什么不上心的了。本来她们金府便只有小姐一个小主子。老爷多年来连个妾室都没有,将来这整个金府便都是小姐的。
    她们这些奴婢不听小姐的,还听谁的。只是大管家的事情,倒底让她们比平时更小心了些。
    那可是大管家呀,整个府里,除了老爷和小姐,地位最高的人呀。大管家的小孙子,她们这些侍候的人,都要当半个主子供着的人呢。
    “嗯,你父亲现在是金府的大管家了,以后只要好好的办差,自是不会亏待了你们去。我身边还缺个传话的小厮,明儿便让你弟弟也上来侍候吧。”吓一吓,再哄一哄。本就是最低级的御下手段。
    “是,多谢小姐恩典。”弟弟今年十岁了,正好可以做一些传话跑腿的活。
    打发了云珠,屋里只剩下林琳一个人的时候。林琳才半是无奈,半是好笑地笑了笑。
    死去醒来或是一觉醒来,她永远不知道闭上眼睛后,还会不会在原来的世界里。
    生离,死别。人世之苦。多少次,她都有一种想要大喊停下的冲动。可每一次都被自己压住了。
    她也想看看,她还能坚持多久。她还可以走多远。
    一次又一次的人生下来。她学会了一个道理,那便是及行乐,珍惜眼前。
    不要让遗憾带到下辈子。
    用手轻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林琳不让自己陷入太久的感慨中,那对她并不有什么好处。
    来到这里已经有两个月了。在接收到这具身体的记忆后,她便知道了自己在什么地方了。
    她是金牡丹,《包青天》里鱼美人单元剧的那个无情真牡丹。牡丹这个名字,只是个乳名。入了金家族谱的名字却是金昭。
    她这辈子的爹,名为金宠,是个礼部尚书。她还有一个因生她而早产亡故的娘。
    她的这位亲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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