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老公需放养-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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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不哭不闹乖巧大方,跟薇薇似乎相处得还挺融洽,姜胜君的心里有些欣慰,更多的却是说不出的失落。他已经习惯了这些年她一直跟在他的身后,习惯了她的死缠烂打,习惯了她的无理取闹,偏偏在此刻无法习惯她突然的知书达礼,她的进退得宜。
他们之间,真的结束了。
姜胜君端起酒杯,勉强地扯开一抹笑意,“筱筱,恭喜你出院!今天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我很开心!谢谢!”
酒杯清脆的碰撞声,为这场本就让她筋疲力尽的爱情,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郑筱在心底轻声默道:再见了,我的,君哥哥。
“我……没迟到吧?”
令狐腾冒冒失失的出现在众人的面前,郑筱有些意外,却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安静地站立在那儿。如果不是因为他的牵桥搭线,她又如何会彻底地沦陷在了郁曼天用谎言编织的陷阱里!
没有看到想象中鸡飞狗跳的情形,令狐腾也弄不清自己究竟是庆幸还是失望。她刻意背过身子与旁人攀谈起来的这一幕并没逃脱他的视线,甚至让他觉得郑筱在这次痊愈后,变了些。但又说不出哪里变了,郑筱仍旧还是那个郑筱。
相比郑筱的冷淡,姜胜君却是热情许多,虽然结婚请柬送到了令狐腾手上,但他今天能够亲自过来,依旧让姜胜君很是欣喜!
深受令狐父亲恩惠长大成人的姜胜君,他只明白一个道理,对于令狐家他唯有忠诚。所以他一直都跟随在令狐腾的身边,不管他要什么,他都会努力去满足,纵使他再喜欢,无需令狐腾开口,他亦会双手奉上。如果当年令狐腾没有让父亲收养他资助他,他现在或许还是个要饭的乞丐,或者饿死街头。
利落地收拾起情绪,他满上一杯水酒递给令狐腾,“谢谢你能来参加我跟薇薇的婚礼!谢谢!”
“瞧你说的!今天你结婚——我能不来吗?”令狐腾接过他递来的酒,干了个底朝天,
“恭祝你跟嫂子百年好合!”
听着那一句嫂子,姜胜君心里便暖了,两人积蓄许久的误会似乎在此刻都灰飞烟灭了。如果令狐伯父在泉下有知,看到他们兄弟和睦,也一定会欣慰的。
眼瞅着姜胜君那眼泪要沁出来的模样,令狐腾立马慌了,“你别整这一出,你也知道的,我最怕俩大男人哭哭涕的样子了!结婚嘛,当然要开心点,我爸要是看到你赶在我前头结婚,肯定又要被气死一次了!”
“如果伯父还在的话……”一谈起令狐雄,姜胜君依旧难以释怀。
“如果他还在,给你的红包肯定比我的还大!”令狐腾说完一把从兜里掏出个红包塞进了他手里,眨巴着眼道:“现在我就不用羡慕嫉妒恨了!”
不容姜胜君夫妇推脱,令狐腾一溜烟的跑到了郑筱身边站定,以男性荷尔蒙发作挑衅的姿势逼退了她身边的男士,并厚颜无耻的套起了近乎,“这么巧,又见到你了!”
免疫这种东西,似乎是她与生俱来的,她完全无视他的热情,径直擦肩走过并在手捧红玫瑰的胖子松岩身边站定,以夸张且俗不可耐的表情惊艳道:“哇!好漂亮的玫瑰花哦!”
宋岩其实有悄悄总结过令狐腾为什么要屁颠屁颠的跟在一女生后头,并且穷追不舍的缘由,往简单了讲,无外乎就是郑筱确实长得国色天香且富有特色,往深里头讲,无外乎就是郑筱有美色就算了,关键还会作。所以讲直白了,就是令狐腾爱犯贱。
当然,这话他只能默默地在心里嘀咕,就像此刻即使受到了她无敌而惊悚的褒奖,他不仅感觉不到半分荣幸,反而有种即将如履刀尖的痛感。
他暗自抹了一把冷汗,竭力谄媚道:“筱姐真是好眼力!这是俺哥大清早特意在花店亲自挑选的,老费心了……”
郑筱鸡皮疙瘩都落了一地,朝他却是颔首一笑,“鲜花配新人,的确是用过心的!”
直觉会有上一秒天堂下一秒地狱的落差感,宋岩可怜巴巴的将求助的目光悄然投向了令狐腾。面对宋岩的怂样,令狐腾只得亲自出马接招善后,俗话说这拍马屁得拍在马屁股上,但凡有一丝一毫能展现他了解她心思的机会绝对不会放过,“不过是借花献璧人,相信哥跟嫂子不会嫌弃吧?”
油嘴滑舌讨人欢心的腔调还真是一点没变,郑筱虽嘴角隐忍着笑意,但很不幸地还是被他捕捉到了——得了,玫瑰既然能搏美人一笑,送到谁手上都无所谓了!
或许是因为曾在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人都出现在了他的婚礼上,姜胜君今天尤其开心,不仅仅是他当了新郎……他醉眼朦胧地倒在席间的最后一句话,究竟是留给谁的,谁也没空去理会。
趁着这喜庆劲儿令狐腾喝得多了,此刻却抓着新郎官的胳膊,狠狠地朝他点点头,因为姜胜君说,你也一定要幸福。只是煽情劲儿没能维持多久,令狐腾又拉着人家新郎要洞房。
向来对令狐腾的指令说一不二的胖子宋岩,此时也看不下去了,扯拉着他连忙劝道: “我说哥,哥……咱得回去了!”
连人影都能看成俩的令狐腾,这会哪能听得进劝诫,依旧闹着要去洞房。
“令狐腾你有本事捋直了舌头说话,不然耍酒疯——回你家耍去!”
本来还腻在一起不可开交的兄弟俩,听到某人的平地一声吼,这会酒似乎醒了大半。郑筱却指着宋岩道:“还愣着干嘛?赶紧帮忙抬人啊!难不成你还真想让他坏了咱哥嫂的洞房花烛夜啊!”
几个大男人被她这么一唬弄,不用郑筱开口便乖乖地跟宋岩一起帮忙架人。薇薇更是连连致谢,对郑筱原本还残留的那么一丁点的隔阂,此刻也烟消云散了。
好不容易帮忙分开了缠在一起的二人,此时的令狐腾却比刚才更加难缠,指名道姓的只要郑筱扶。
还真会借酒来事,本想撒手不管,却经不住宋岩的软磨硬泡,郑筱只好硬着头皮上阵,把重得跟头猪一样的男人拼命往外拖。
“你想累死我啊!还不过来帮忙!”
这话自然是朝楞在一旁看戏的呆子宋岩吼的。
就在这头忙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却没人发觉角落里有一双眼睛正饶有趣味的看着这场闹剧,他拉低帽檐捂紧了口罩,这才转身离去。
第四章 重逢
第四章
顺利地把烂醉如泥的令狐腾弄回家,已经是凌晨时分了。
尽管一直以来令狐腾对她死缠烂打,但都是在礼数范畴之内,除了吊儿郎当了些,到底还算个靠谱的人。如果不是后来郁曼天的出现,他们之间……或许不至于以决裂的关系收场。
俩人气喘吁吁的将令狐腾安顿好了,宋岩也累得够呛,伸手便找她讨口水喝。她虽然不喜欢令狐腾,但对宋岩也不到讨厌的份儿上,就冲着他那圆润的肚子,也觉着他是个讨喜的人。从前或许对令狐腾的成见太深了,连带宋岩也不大待见。
替宋岩找水的空当,她才稍稍打量了一下周围,房间以灰白系的格调为主打,跟令狐腾闹腾的性子倒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给,水!”
宋岩也不含糊,接过她倒的水直往肚里灌,咕噜咕噜喝了个底朝天这才放下杯子。摸了摸圆润的肚皮,一脸谄媚,“还是俺姐待俺好了!”
她闻言不免觉得有些好笑,揶揄道:“未必我一杯水还能把你从令狐腾身边哄过来?”
宋岩跟令狐腾的关系,不是一口水就能割断他们的革命友情的。
“嘿嘿,姐!要是您能跟俺哥好上,您以后就算是让俺上刀山,下火海,只要您吩咐一声!俺哥对你可挂心了!”就算是累趴下了,他宋岩坚决不辱使命,一定要替他哥叨唠点好话。
“你倒是对你哥挺好的,但我怎么就觉得他这人待人忒不厚道呢?”令狐腾这人任性霸道,浑身上下没一处能有让人看顺眼的地儿,真不知道有哪点值得宋岩跟姜胜君掏心掏肺的。
“姐,俺就知道,您肯定误会俺哥了!外人看他那可是一个坏,但俺哥别人不知道,俺还能不清楚!他人嘛心肠贼好……”
郑筱没料到这一米八的大胖子一讲起令狐腾,那眼泪就刹不住车,连哄带骗的好不容易让宋岩稳住了情绪,郑筱也觉得疲乏至极。当然,宋岩的眼泪也不是不管用的,最起码让她试图不带任何偏见,重新认识一下他口中的令狐腾。
出门的时候漫天都是飞舞的白雪,白茫茫的一片。她站在街边拦了几辆出租车,没一个搭理她。郑筱只好掏出手机给简洁打电话——这是她重生以来,第一次主动去联系的人。
简洁,大学死党。
死党是随叫随到,不管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会出现在你面前的那个人。简洁,就是那样的一个人。人只有在经历过后,才会看得真切。前世郑氏集团破产的消息一经传出后,简洁是第一个准确找到她的位置,甚至哭得比她还伤心的那个人。
褪去了多年以后的成熟,面前披着齐肩短发且打扮得清新靓丽的女孩——就是简洁。
千言万语在此刻化作了一个暖暖的拥抱。
“住院,出院,这么大的事情,你都不让我陪在你的身边,还说是什么死党!”这是简洁把鼻涕星子擦在郑筱身上,说的第一句话。这个傻姑娘病了,却拒绝了所有善意的来访者,其中也包括了她。
那时的郑筱不是接受不了即将失明的事实,而是不愿有人来打扰她与姜胜君来之不易的独处时间。曾经大学时期的她,就像着了魔一样地爱着姜胜君,一种偏执得近乎疯狂的地步。
“他……结婚了,你心里……一定很痛吧?”
虽然是简洁大半夜地从令狐腾家门口接到的郑筱,但今天婚礼上到底出了什么样的状况,她是毫不知情的。如今看着郑筱面上云淡风轻的表情,这倒让简洁更加地不放心了。
“一切都过去了,他,也会过去。”
其实她真正想说的是,连死亡都经历了的人,还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如今只不过是借用青春,然后对那段曾经念念不忘的感情挥手告别。
如果说前世的孽缘只是一场纯粹的商业联姻,郑筱也不会被伤得遍体鳞伤;而对姜胜君的爱是偏执的话,那么她对郁曼天便是透彻心扉的爱,入了髓,无法拔出,难以戒掉。
因爱,才会衍生恨,入了骨,浸了髓。纵使一切都不过是逢场作戏,镜花水月梦一场。
郑筱的心就像是被人撕裂了一般,连呼吸都是痛的——她没预料到,重逢的那天竟然来得如此之快,让她措手不及。
姜胜君的婚宴结束后,郑筱却悄悄地彻底地消失在所有人的视线里,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只不过所有人都认为那个敢爱敢恨的女孩,这一刻不过是找了个所有人都找不着的角落,然后慢慢地用时间来抚平伤痛。
令狐腾几乎是疯了一般找寻她的下落,最后却都是一无所获。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后来他的虔诚连郑乾乾都被打动了,但最终得到的也不过是郑筱办好毕业手续,已经离校的事实。
不知是老天垂怜他的一片痴心,还是他们命中注定就有缘分,在令狐腾都快绝望的时候他们居然就这么重逢了。
令狐腾不管是内心还是脸上,都是掩饰不住的欣喜,“筱筱,我们的缘分是上天安排好了的,你躲都躲不开的。还有……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要吃好睡好养好身子嘛!瞧你都消瘦得……”
“你还是一如既往的那么……健谈。”
郑筱极力稳住情绪,目光大大方方地落在了他们俩人身上。S市那么大,偏偏让他们狭路相逢,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冤家路窄。她没料到即使他们现在不过是陌生人,那个男人依旧能不动声色的牵动她身上的每一根神经。
令狐腾自动过滤掉他不爱听的,继续厚颜无耻地凑过去,“既然这么巧,一起吃晚餐?地点时间你决定!”
被令狐腾晾在一旁的男人身形俊朗,一直以看戏的姿态站在边上,既不多言也不觉着半分尴尬。
她却是挤出一个大方得体的微笑,不答反问,“旁边的这位,你难道也不打算介绍一下?”
她至今都记得,第一次见到郁曼天的时候,郑筱就喜欢上了他的眼睛,不同于姜胜君的清澈,他的双眼像一滩深不见底的湖水,深深地吸引着她。
纯白的毛大衣把对面的女孩裹在里面,有些臃肿得可爱,这是郁曼天对她的第一印象。如果不是令狐腾狗腿的做派让他一眼就认出了她,他也不会主动发问: “想必你就是大名鼎鼎的郑筱!幸会!”
对于郁曼天能够短时间内认出郑筱的事实,让令狐腾稍微显得有些发窘,仅仅维持半晌的窘迫假象便被他一贯的厚脸皮作风惨败,“我都没给介绍,你怎么就认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