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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比他先爱的人-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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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阵愣了愣,也是发觉这种行为有点失礼,他收回目视,心中觉得疑惑,同时又觉得坐在对面的初徵心落落大方,半截头发搭在肩膀处,随着头部的轻微晃动而簇簇滑下,这个样子的她……有点可爱。
    但某人绝不会把这话说出口,而是淡定地回答她:“你很紧张。”
    初徵心楞了一下赶紧松开绞紧的十根手指,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坦诚:“其实,这是我第一次和男生单独吃饭,也算是第一次约会吧。”
    徐阵没料到会听见这样的回答,他静默片刻,终于,还是抬头说:“我也是。”
    初徵心:“……”
    好吧,也是合情合理,谁让他脾气古怪又有社交障碍。
    很快晚餐就一一上桌了,牛排、鹅肝、龙虾海胆意面、虾肉刺身配鱼子酱……两人默不作声地吃着眼前的美食,思绪却都不在这里。
    初徵心想到穆泽德的问题,还是觉得疑云重重,放下手中的银叉子:“徐先生,光靠现在这些依据就说穆教授是凶手还太仓促了,但也不能排除他的嫌疑,是这样吧?”
    “现在他去了外地,还没有回来,目前我也只是怀疑阶段。另外,‘雨夜乌鸦’最初是在香港作案的,那个时间段,穆泽德正好在香港交流授课。”
    初徵心被徐阵的话再次堵住胸口,因为发生这么巧的事情,连她也没法再多辩驳什么。
    这不是太奇怪了吗,怎么会一个个都成了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到底是她体质特殊,容易吸引变/态,还是她天性如此,就喜欢去接近那些神秘又危险的人物。
    徐阵看着她沉默的表情,眯着眼睛,忽然问:“如果是虚伪的和平和残酷的真相,你选择哪一种。”
    她抬眸回看对方,两人的视线在这一刻交错,交缠着某种试探对方的意味,没有预兆地叫人惶惶然,又都只能暗自忖度。
    “我情愿面对血腥的真相,也不要被瞒在鼓里。”
    “哦,你有这种觉悟。”徐阵的声音带了些柔和。
    话音刚落,最后一道甜点上来了。
    圆盘里装着咖啡色的提拉米苏,初徵心漫不经心地想用小勺子挖一口蛋糕,手势却突然地停止,因为,她觉得里面有什么东西。
    等到翻开巧克力粉和奶油,在这些甜腻之中放着的,竟然是一只货真价实的心形钻戒,在灯光下映出一个小小的光晕,晶莹剔透。
    初徵心满脸惊讶地将钻戒挖出来,“这是怎么回事?”
    徐阵瞄了一眼,特别淡定地说:“给你的。”
    初徵心:“……?!”
    在她茫茫然地看了他五秒钟以后,对方才说:“开玩笑的。”
    “……那你自己先笑一笑好吗!”
    她说完,看见徐阵还真的笑了,寂静无声的笑容带着不可否认的一丝温度,不再只是清心寡欲的英俊模样而又不自知,更多了一些叫人发软的男性魅力。
    最重要的是他会和她开这种玩笑,或许就已经证明,他们的关系已经到了他愿意放下面具,他慢慢地对她敞开心扉了吧。
    初徵心莫名地高兴,心跳的也快了。
    然后,年轻男子站起来,俯身从她这里拿过戒指,直接走到隔壁一桌,往一位穿黑色连衣裙的女孩面前一放。
    “你男友为你准备的。”
    徐阵神情一如既往地矜持,那对年轻男女错愕地看了他一会,男方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立刻手忙脚乱地拿过戒指,重新跪下来向女方求婚。
    ——原来是服务生把戒指送错桌了。
    初徵心看着徐阵坐回她的对面,笑着说:“没想到被我们遇见这么浪漫的求婚。”
    “这种求婚方式简直缺德,万一女方将戒指误吞,算谁的责任。”
    他平静地说着,像是纯粹在分析概率上的百分比,初徵心瘪了瘪嘴,早就习惯他这种奇怪的想法,只是忍不住好奇,还是继续问:“那要是换了你,会选择哪种方式?”
    徐阵没能马上回答出这个问题,看得出对他而言这种情况根本不在自己值得费心去思考的范围以内,然而,今天她也就随便问出口了,他还是似乎认真地想了想,才说:“这种形式真的很重要?”
    “大部分女孩子还是希望能被男友求婚的吧,不过,你也不能去人多的地方,其实我觉得挑一个环境气氛不错的餐厅求婚,也挺适合你的。”
    徐阵不置可否,拿起眼前的玻璃杯喝了一口清水,也没有接话。
    初徵心倒是没法再想象下去,如果他遇见一个情投意合,懂事乖巧,又能聪敏俊秀如他的女人……
    她抿了抿唇,不再继续话题。
    这个月份,夜里的气温适宜,徐阵目前住在公安局附近的宿舍,初徵心准备回家的时候,他说是顺路外加责任义务,就先跟着她坐出租车来到她家附近。
    街上都是靡靡之音、浮世沉沦,初徵心瞥了身边这人一眼,年轻人在月光下的身影纯净如玉,眉清目朗。
    “我家就在前面,快到了,不用送。”
    她停下脚步的时候,徐阵微微侧了一个身,步子却完全没有退后。俩人莫名离得太近,她抬头都要碰到他的胸膛,有种暧昧的粉墨,几乎都可以感受到他身上的味道有种洗衣粉的香味,却是怪好闻的。
    初徵心稀里糊涂,就匆忙地拽起他的手握了握,对着那张清秀过分的脸说:“这顿饭吃的很饱,感激不尽。”
    徐阵敛着双眸,因为她的言辞而再次破了功,看着她黑白分明的眼眸,他点了点头。
    “关于你父亲的事,我还没放弃,你也不能放弃。”
    初徵心没想会等到他的这么一句话,她只是觉得除了感激以外,还有更多其他的东西,已经没法去描述了。
    那么就暂时让他们这样吧。
    ……
    与那样一个人相遇的一瞬,或者是一生,总能让你听见炽热不已的心跳。它往往叫你沉沦,让你迫切,更霸道的是,由不得你深思,也顾不及闪躲,哪怕现在你只能抓住一个微弱光芒,但他就是命定的那个人,幸好他是。

  ☆、第二十一章 林中漫步

第二十一章
    那天,徐阵把初徵心送进小区就走了,她洗了一把澡,打开电脑处理了一下事情,等到躺在床上的时候,忽然想起对方。
    寂静而立,俊俏的眉眼,白衣黑裤,在幽暗的霓虹中反而变得格外醒目。
    她觉得有些心烦意乱,又说不上究竟是为什么。
    随后,想起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种种,也想到在澄昌市的时候,被徐阵催眠醒来,那个短暂却意外的拥抱,他并不是很壮实,但他的胸膛比她想象的还要沉稳有力。
    后来,也就睡着了。
    ……
    五月的时候,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大领导安排他们这些医生分批去参加为期三天的“疗休养”活动,也算是为数不多的员工福利之一。
    虽然还在实习,但初徵心也被安排在内,曹主任对她的情况有些了解,就跟她说,可以带上家里的小皮一起去河边,度假小屋能野营、吃烧烤,小男孩是最喜欢的。
    初徵心提前去他的小姨家把小萌娃接回来,费小皮只要有的玩就最开心,抱着姐姐啃了好几口。
    到了出发的周五早上,大家在指定的上车地点集合,一辆小巴士载他们这一小批的人也已经足够了。章蓉蓉背着一个巨大的登山包,在车门口冲她低声说:“这次可好了,把我们和‘小公举’安排在一起。”
    初徵心闻言向车上看去,只见靠窗坐着一个打扮时髦的年轻女孩,妆容精致,那是马院长的女儿马咏芹,她和初徵心是同一届的校友,只是两人没怎么交集。
    据说,马院长是希望女儿出国深造,读个什么经济学,但女儿偏偏就喜欢那身医生的白大褂。虽然马院长不同意,但马咏芹特别有主见,他也没辙。
    在精神卫生中心实习一段时间以后,马咏芹嫌弃这份工作又脏又累,干了一阵子受不了,就跑去其他大医院了。
    初徵心也不觉得和她一起度假有什么扫兴,反正只要带着小皮好好放松一次就行了,她给人的印象一向很安静,所以马咏芹想必也根本不怎么记得她。
    车子上了高架,再开到国道,因为已经过了节假日,道路还算是畅通。初徵心除了与章蓉蓉比较熟悉,路上也与其他几人聊了几句。
    这其中,令人觉得最沉默寡言的应该是马咏芹的男朋友了,他戴着鸭舌帽,穿一套灰色的运动衫,除了在女友耳边低语,体贴地端茶送水、照顾周道外,与他们没有多余的交流。
    这种性格倒让她想起那个同样不喜欢说废话的徐专家,人也很高,偏瘦。只是这个男人皮肤要黑一些,好像是单眼皮,乍一看平凡无奇,与总是打扮的光鲜亮丽的马咏芹相比,显得有些不般配。
    费小皮应该是所有人里最开心的一个,现在他也不缠着姐姐,而是跑去找年轻的叔叔,他们一起出行里有位叫洛庚的年轻男医生眉目清秀,还三十不到,但行事谨慎,好像平时就挺喜欢小孩子。
    单身的章蓉蓉起先对他有点意思,可惜几次三番的暗示人家都不为所动,她也只好歇脚了。
    “你家这只小东西,真是‘神助攻’,以后你看上哪个男人,让他替你去勾搭就行了。”
    “他闯祸的时候比听话的时候要多,我可不指望。”
    身材微胖的马院长,平时在他们面前就表现的很和善,看费小皮与洛庚这么投缘,也颇有意味地说:“小洛,我说你也不小了,成家立业的事应该考虑起来了。”
    说着,又指了指车上的各位:“你看这次一起出来的都是单身小姑娘,章蓉蓉、初徵心……我看都很好啊,哪个差了?你这机会很多啊……”
    众人都笑起来,男医生洛庚面子薄,立刻就微红了脸,说:“马院长你就不要开我玩笑了,我们医院都是女中豪杰,哪里看得上我啊……”
    不管他说的是不是客套话,在这么插科打诨中,几个小时的路程很快就过去了。
    下午,一行人抵达生态旅游区的林中木屋,他们住的地方附近风景十分典雅,河水碧波荡漾、蜿蜒曲回,山林连绵秀丽,纯木结构的屋子极具特色。
    分好房间,各自在餐厅吃了晚饭,初徵心打算回房里休息一会,洛庚牵着费小皮走过来,对她说:“我带小皮去我房里玩一会。”
    “洛叔叔说可以陪我一起打游戏。”
    费小皮是个小人精,就算对初次见面的大人抱着戒心,但只要能陪他玩耍的,他都会表现出似乎喜欢对方的模样。
    初徵心忍俊不禁,揉了揉他的脸:“你去玩吧,别太烦洛叔叔,知道吗?”
    ……
    不知怎么的,那晚初徵心失眠了。
    清晨五点多的时候,她看小皮睡得熟,独自开门来到大堂外面。屋外空气很新鲜,随处都有鸟鸣,林区苍翠欲滴,有一条河流在小木屋不远处。
    她有了想要散步的兴致,朝着山川交错前的河水走去,满目都是大自然的美妙之境,忽然,河边的一个人引起她的注意。
    那人穿着浅色的长袖长裤,坐在河边的一个画框前,潜心地画着风景。初徵心走近一段距离,这才发现对方就是马咏芹的男朋友,她记得好像姓安。
    既然都已经来了,她觉得出于友好也该与他打个招呼,就轻声走到那人身边,直到对方抬头看她,她才笑着说:“听马咏芹说你是自己创业的,没想到画画也这么棒。”
    初徵心不是很懂画画,然而,她第一眼也被对方的素描所吸引了,眼前的山水和这男人所画的山水,总有一种不同的味道,他的更深邃、更多元,画作中似乎有暗光,那些野草芬芳也变成了一层薄而优美的影子。
    那人的一双黑眸有些慵懒与淡漠,起先,她以为他是气质温良,没想到却是颇有才华,都说搞艺术的有种神秘感,难怪像马咏芹这样的大小姐也会被他吸引了。
    安辛以看了她一眼,既不过分热情,也不是太冷漠,点点头说:“你也很早。画画只是我的兴趣,这里风景好,我不想浪费任何美好的事物。”
    “确实,所以古人才说,莫负好时光。”
    她在一旁深深吸了几口这里的空气,想要把这里的一幕幕都印入眼底,安辛以又转头看了一眼,正好望见她白瓷似得脸,眼睛却是灵动翻飞,鼻子小而挺,很有感染力。
    生怕打扰对方作画的雅兴,初徵心微笑着,跟他道了别。
    回头的时候,看见对方依然入定似得坐在河边,身影像被清晨的薄雾笼起了一层纱。
    七点多,初徵心回房把费小皮给喊起来,他连打了好几个哈欠,被她拖到洗手间,帮他挤好牙膏,才乖乖地刷牙洗脸。
    俩人来到吃早饭的地方,她朝大家微笑。
    马院长和女儿及男友都已经在了,章蓉蓉给她和费小皮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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