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谴行动:以色列针对"慕尼黑惨案"的复仇-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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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吧。“伦敦的劳埃德保险公司也绝不能保证这一点。”这是罗伯特听了这个突袭方案之后的评价。
阿弗纳也在犹豫,但是无论是他还是卡尔都想不出比在教堂里突袭更好的方案。萨拉米和阿布·达乌德不会带着一个军的人到一座瑞士小镇来进行秘密约会。至多,他们会带两三个贴身保镖。在一栋楼里错抓四五个人是一回事,而在路上伏击他们则是另外一回事了。如果要在路上伏击的话,那阿弗纳和他的四个人必须兵分两路,形成两个路障,堵住从格拉如斯来的两条路的出口。这样的话,只需一半的力量就够了,而另一半则没用了。在路上实施暗杀行动之后,他们必须开着到那时已是伤痕累累的汽车逃离。如果这样,不到十分钟就被侦察出来了。通往格拉如斯的路上车一点都不少。而且,如果萨拉米决定在镇上过夜,那他们怎么办?在高速公路上等着,直到冻成冰块?
不,还是教堂的那个方案好。
在教堂里搞袭击,无论成功与否——很可能,虽然不一定靠得住——都没有人会向瑞士当局举报。多少年来,左翼和右翼的极端主义者都一直在谋求牧师们的支持,给他们提供住宿,支持他们“良心上的斗争”。但这些都是在教堂高层人员不知情、未经他们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虽然高层人员有时候也参与其中,但这种支持很多时候来自于个别牧师。这些牧师在思想上和良心上受到某些恐怖分子事业的影响。由于某种模糊的心理原因,少数神职人员非常容易受到民族主义者、法西斯主义者的影响。如果萨拉米利用这样一个变节的牧师的教堂,那么这个牧师就会有种种理由隐瞒教堂里发生的一切。如果袭击不成功,恐怖组织头子们自己也不希望瑞士警方知道,至少在他们安全撤出瑞士之前不会让他们知道。
他们把车开到教堂前面,把车停在广场的两边时,天已经黑了。阿弗纳、斯蒂夫和汉斯从车里出来,罗伯特麻利地坐到驾驶座上。他没有熄火,离他一百码远的卡尔的车子也没有熄火。
汉斯只身进入教堂。阿弗纳和斯蒂夫留在外面,像个普通游客似的,趁着最后一点光线照几张快照。按照挂在大门上的仪式安排,最后一批做礼拜的人很快就要出来了。
不过,那个小门是不会锁的。到那时,教堂里除了恐怖分子之外就没其他人了。
大概是这样吧。
直到目前为止,他们的时间掌握得很精确。不到二十分钟,做礼拜的人和游客们——总共不到三十个人——混在一起出来了。汉斯走在最后面。他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堂的。他向那个正在锁大门的服务员愉快地点点头,然后缓缓地向阿弗纳和斯蒂夫走去。
“看见两个阿拉伯人,”他简洁地说。“都很年轻,穿着黑色的羊毛衫,也许是贴身保镖。我没看见他们带武器。他们走过走廊,进了右边那间屋子。其中一个人拿着一个盘子,盘子上盖着一块白布。”
“你肯定他们是阿拉伯人?”虽然在这样的问题上汉斯不可能出错,但阿弗纳还是问了一句。
汉斯耸耸肩。“他们说阿拉伯语,”他说。“声音很大,好像这个地方是他们的。”
“我们走吧。”阿弗纳把相机从车窗里递给罗伯特。
他脚步轻快地走了几步,来到教堂门前。斯蒂夫紧跟其后。汉斯悠闲地跟在后面。按照计划,袭击由阿弗纳和斯蒂夫实施,汉斯守在大门里面不让别人进来,并掩护撤离。除非万不得已,他不能使用贝雷塔。
教堂里几乎全黑了。要想不声不响地走在有回声的石地板上非常困难。阿弗纳甚至没想过要不声不响地走。离右边中厅的那扇门只有十步之遥了。阿弗纳和斯蒂夫四秒钟不到就走完了这段距离,两个人都把枪拔了出来,把滑套向后拉开。等阿弗纳踢开那扇门时,他们的枪已处于开火状态了。
屋里的阿拉伯人抬起头来。
屋里有三个人,而不是两个人。他们正坐在那张大桌子旁吃东西。汉斯看到的那个盘子也在桌子上。桌子上还有几杯牛奶、奶酪、硬面包和水果。
那些书籍和宗教宣传小册子被推到了一边。桌子上还有一件东西,一支卡拉什尼可夫自动步枪。
在离门最近的那个阿拉伯人面前的桌子上,一支手枪的枪托从白色的桌布下面伸出来。这是一支托加列夫手枪,千真万确。在弹仓的末端有一个像纸夹那样的小钩子。也许是一支九毫米的托加机普特。这种枪在阿拉伯国家很流行。由于阿弗纳的目光一直在那支枪上,接下来他看见一只手向那支枪伸去。那个年轻的阿拉伯人要去拿枪。
斯蒂夫也一定看到了,因为他已经开火了。两枪,接着又是两枪。阿弗纳的枪一直对着桌子对面的另外一个年轻人,随即也开火了。他搞不清扣动扳机的那一瞬间那个人在干什么,他的注意力一直在斯蒂夫那个要去拿枪的目标上。但是这种对抗发展下去,他不可能不开火。第二个阿拉伯人在他右边一点。如果他也去拿武器的话,等阿弗纳转过头来时就晚了。这样风险就太大了。这种反应是本能的。阿弗纳打了两枪之后,第二个阿拉伯人耷拉下来,从桌椅之间滑了下去。
如果时间稍微充裕一点的话,第三个阿拉伯人也许就不必杀了。
这个年轻人的位置离卡拉什尼可夫自动步枪最近,阿弗纳破门而入的那一瞬间,他就跳了起来。但接着他就把双手举过了头顶。阿弗纳和斯蒂夫都看见了他这个动作。这就是为什么他们立即把注意力转向另外两个人的原因。
但是,当第三个阿拉伯人看见他的同伴被杀时,他一定认为自己无论做什么也是死路一条。这是一种可能性。第二种可能性是他感到困惑了。第三种可能性是他被激怒了。他甚至可能会想,阿弗纳和斯蒂夫速射之后没有子弹了。不管什么原因,他突然把手放下来,向那支卡拉什尼可夫自动步枪扑去。
阿弗纳和斯蒂夫两个人都朝他开火了。连续打了两枪。他一直是站着的,可是四颗子弹集中打在他的腹部。他弯了下去,在地板上蠕动着。另外两个人已经悄无声息了。此时离阿弗纳和斯蒂夫进入这间屋子也许只有几秒钟。
他们杀死了或者说重创了不在名单上的三个人。
虽然这个想法确实在他脑海里闪现过,但是现在没时间考虑了。他砰地给贝雷塔上了一个新弹夹,示意斯蒂夫掩护他,试着推了一下那扇通向楼梯的门。门是开的。他向楼座的方向看了一眼,没有人。他沿着通向地下室的楼梯向下跑。斯蒂夫仍然在楼梯的顶端掩护阿弗纳,也时不时地瞟一眼屋子里那三具阿拉伯人的尸体。虽然他们每个人至少吃了两枪,但还是无法断定他们是不是永远失去了行动能力。
阿弗纳踢了一脚楼梯底端的那扇门。他以为锁了,结果没有。甚至连关都没有关好。随着门的突然打开,他做好了看见萨拉米的脸,也许还有阿布·达乌德的脸的准备。这两张脸他已经记得很牢了。里面也许是空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就会继续沿着过道向前跑。过道上还有两扇门。然而他不希望看到的人却被他看到了。
三个牧师。
三个普通的牧师坐在桌子旁,戴着狗脖套。牧师们看着阿弗纳破门而入,手里拿着枪,都惊骇不已。这些牧师不是萨拉米或阿布·达乌德乔装打扮的。他们是三个真正的瑞士牧师,两个较为年轻,一个年纪较大。年纪较大的这一位,脸色红润,满头白发。他们都盯着他,以为他是个疯子。
阿弗纳确信,三个受惊的牧师一定听到了头顶的枪声和人体倒下来的声音。
当然,恐怖头子们可能在走廊上的另外两问屋子里。有这个可能。但他在搜查另外两间屋子之前,必须先把这三个人处理掉。
开枪杀死他们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他应该叫斯蒂夫下来看着他们吗?不行。那就意味着牧师们也会看见他。阿弗纳被他们看见已经够糟糕的了。同时这样做也意味着又要把百分之五十的攻击力量分出去。后来,阿弗纳想起来他当时那一瞬间的想法恰好就是这些军事术语。必须做出一个决定。阿弗纳不能只身追击两个恐怖头子了。因为斯蒂夫守着三个战俘,失去了行动能力,汉斯站在教堂门口,毫无助益。如果牧师们决定把他推开,从门里往外走,会是什么样的情形呢?他一个人阻止不了他们。斯蒂夫不用枪就阻止不了他们。然而枪是无论如何不能用的。“以色列特工在教堂里把牧师杀了”——这件事在一分钟之内给这个国家造成的伤害,比恐怖头子们在五年之内造成的伤害还要多。
阿弗纳一边开始向后撤,一边用枪管威胁地画着圈。
他只好命令中止这次任务。
他看见牧师们吓得呆若木鸡,在原地站了几秒钟,也许更长,一动也不敢动。这给了他和其他人足够的时间撤离。
他从房间里退出来,左手砰地把门关上。他向楼梯跑去——同时呼叫斯蒂夫,这样他就不会错误地开火——跑上楼梯之后,示意他的同伴跟着他。斯蒂夫盯着他,什么也没问。三个阿拉伯人躺在血泊和牛奶里。有一个人在呻吟,明显还活着。另外两个人阿弗纳就不知道了。汉斯蹲在前厅的一根柱子后面,手里拿着枪。
“怎么了?”
“没什么。”阿弗纳把枪收起来,回答道。“那里没有人,只有三个牧师。”尽管阿弗纳几乎不说意第绪语,但出于某种原因,“牧师”这个词他还是使用了意第绪语。“我们都离开这里。”
一两秒不到他们就上了车。外面天还没有黑透。他们在教堂里只花了七八分钟时间。“卢塞恩。”阿弗纳指着西方对罗伯特说。他的第六感觉告诉他不要回苏黎世。他为汉斯和斯蒂夫打开车门,然后等卡尔开着第二辆车跟上来。
他们中速行驶在白雪覆盖、蜿蜒曲折的山路上。阿弗纳想让他们把随身携带的枪支和烟幕弹扔掉,但后来改变了想法。如果他们在接下来的四十分钟内遇到了麻烦,那只能意味着牧师们报了警。他就会被他们认出来。聪明的办法是他一个人开一辆车,带着所有的武器,让卡尔和其他几个人开一辆车。这样他的同伴就不会受到教堂里枪击事件的牵连了。让所有的人都抓住就不好了。
为转移枪支弹药,他们在路边停了几秒钟。罗伯特说:“我们重蹈了利勒哈默尔的覆辙,是不是?”
“重蹈利勒哈默尔的覆辙,你什么意思?”斯蒂夫愤怒地说。“我们没有向任何侍者开枪。我们杀的是三个拿卡拉什尼可夫自动步枪的人!你以为那些家伙去瑞士教堂是为了吃饭?”
“好了,以后再说吧。”卡尔说。“我们现在只管开车。”
阿弗纳已经决定了,如果他被拦下来的话,他就说他从科莫湖来,刚过意大利边境。他对那个地方很熟,知道怎么描述这个地方。他所持的德国护照过境的时候不一定盖戳。如果他们不搜他的车,不发现这些枪,临时编造的“科莫湖”也许就成功了。
然而,在通往卢塞恩的路上没有障碍。
在卢塞恩,他们住进了安全屋。阿弗纳在附近的一个电话亭里拨了一个当地的电话,让一个人来把武器拿走。然后他给“爸爸”在苏黎世的联络人打了一个电话。
“他们不在那里。”他对接电话的那个人说。
“在,他们在。”那个人回答道。
他们的谈话就这样结束了,别的任何话都没说。谁说得清萨拉米和阿布·达乌德在不在格拉如斯?但说得清的是,教堂里发生这一切之后,他们再也不会在那里待很久了。有一点斯蒂夫说得对,毋庸置疑:三个身穿黑色羊毛衫的阿拉伯武装分子,之所以在那里不仅仅是为了吃午餐。
“这次跟利勒哈默尔不一样还有一个原因。”阿弗纳对回到安全屋的罗伯特说。
“什么原因?”
“我们他妈的没被抓住。”阿弗纳说。“对不对?”
第十四章 伦敦
1974年5月,阿弗纳、卡尔和汉斯到了伦敦。
这是阿弗纳第二次来英国首都。特工野外训练期间,他在那里待过几个月。他的线人主要在德国——当然,除了“爸爸”之外——就好像汉斯的线人在巴黎、卡尔的线人在罗马一样。伦敦和阿姆斯特丹是罗伯特和斯蒂夫经常去的地方。但伙伴们在见线人这一点上是灵活的。只要有什么传闻,谁在他们就派谁去查,毕竟他们只有五个人。虽然线人——不仅仅是阿拉伯人,所有的线人都是这样——总觉得与自己固定的联络人打交道更舒服一些,但如果他们觉得安全,他们一般也会把情报卖给其他人。
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