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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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原来是如此的神秘,实和人们在符、咒和鬼神之间虚构的关联无异,说鬼神是在符篆的召唤之下必然出现的。与此相反,如果我们已经深入哲学的认识,认识了一种自然力就是意志客体化的一定级别,也即是我们认为是自己最内在的本质的客体化的一个级别;认识了这意志本身是自在的,既不同于它的现象,又不同于现象的形式,不在时间和空间之内,因而由时间空间制约的杂多性既不属于意志,也不直接属于它客体化的级别,也就是不属于理念,而只属于理念的现象,认识了因果律只在时间和空 间上说才有意义,因为因果律只是在时间空间中为各种理念翻了多少番的现象,意志自行显示于其中的现象,决定它们的位置,规定这些现象必须进入的秩序;——我说,如果在这些认识中我们明白了康德的伟大学说的内在旨趣,明白了空间、时间和因果性与自在之物无关而只是现象所有,只是我们“认识”的形式而不是自在之物的本性,那么我们就能理解'人们'对于自然力作用的规律性和准确性,对于自然力亿万现象完全的齐一性,对于这些现象出现的毫无差误等等的那种惊奇,在事实上可比拟于一个孩子或野蛮人初次透过多棱的玻璃来看一朵花,对他看到的无数朵花的完全相同惊奇不止而各别地数着每一朵花的花瓣。
所以每一普遍的、原始的自然力,在其内在本质上并不是别的,而只是意志在'最'低级别上的客体化。每一个这样的级别,我们按柏拉图的意思称之为一个永恒的理念。而自然律则是理念对其现象的形式之关系。这形式就是时间、空间和因果性,而三者又有着必然的、不可分的联系和彼此的相互关系,理念通过时间和空间自行增殖为无数现象,但是现象按以进入多样性的形式的那个秩序都是由因果律硬性规定的。因果律好比是各个不同理念的那些现象之间的临界点的限额似的,空间、时间和物质就是按此限额而分配于那些现象的。因此,这限额就必然地和全部现存物质的同一性有关,而物质又是所有那些不同现象共同的不变底料。如果这些现象不全都仰仗那共同的物质,物质也无须分属于现象的话,那也就无须乎这样一条定律来规定现象的要求了,现象就可全都同时并列的,经历无穷的时间充塞无尽的空间。所以单是为了永恒理念,所有那些现象都要仰仗同一的物质,才必须有物质进出'于现象'的规则,要是没有这种规则,现象和现象之间就不会彼此互让了。因果律就是这样在本质上和实体恒存津相联的,两者互相从对方获得意义;不过空间和时间对于两者也有着与此相同的关系。原来在同一物质上有相反规定这种单纯的可能性,这就是时间,同一物质在一切相反的规定下恒存,这种单纯的可能性就是空间。因此我们在前一篇里曾把物质解释为时间和空间的统一;这种统一又表现为偶然属性在实体恒存时的变换,这种变换普遍的可能性就正是因果性或变易。因此我们也说过物质彻始彻终是因果性。我们曾把悟性解释为因果性在主体方面的对应物,并说过物质(即作为表象的整个世界)只是对悟性而存在的,悟性作为物质必需的对应物是物质的条件,是物质的支点,'这里'说这一切,都只是为了顺便回忆一下第一篇所论述过的东西。要完全理解这一、二两篇,就要注意到这两篇之间内在的一致,因为统一于真实世界不可分的两面,意志和表象,在这两篇里是把它们割裂开来了,'而所以这样做,乃是为了'以便分别孤立地,更明晰地认识'世界的这两个方面'。
再举一个例子以便更清楚地说明因果律如何只在对时间的关系,空间的关系,对存在于二者的统一中的物质的关系上才有意义,也许不是多余的罢。'因果律的意义'在于它规定一些界限,自然力的现象即按这些界限而分占物质;而原始的自然力本身作为意志的直接客体化,意志作为自在之物,都是不服从根据律的,都不在这些形式中;'也'只有在这些形式中,然后每一种事因学的说明才有妥当性和意义。事因学的说明也正以此故而决不能触及自然的内在本质。——为了举例,我们可以想一想一部按力学原理制成的机器。铁质的重块由于它们的重力,才发起运动;铜的轮盘由于它们的固体性,才发生抗拒作用;借它们的不可透入性,才互相推动,互相擎举并推动,举起杠杆等等。这里,重力,固体性,不可透人性是原始的,未经解释的一些力;力学仅仅只指出这些自然力按以表示自己,按以出现,并按以支配一定的物质和时间、空间的一些条件和方式。假如现在有一块磁性很强的磁铁对那些重块的铁发生作用,抵消了重力,那么机器的运转就会停顿,而这里的物质也就立刻成为完全另一种自然力的舞台了。对于这一自然力,事因学的说明又同样只指出这个力,磁性,出现的条件,此外也就没什么了。或者是把那机器上的铜片放在锌板上,而在两者间导入酸性液体,这就使该机器的原来的物质又陷入另一种原始力,即陷入金属的化学放电作用之中;于是化学放电作用又按其特有的那些规律而支配着物质,在这物质上显出它自己的现象。关于这些现象,事因学也只能指出现象出现的一些情况和规律,此外不能再有什么了。现在'再'让我们把温度加高,又导来纯氧,整个机器便燃烧起来,这即是说又一次有一种完全不同的自然力,亦即化学作用,在此时此地不可抗拒地占有那物质,在物质上显现为理念而为意志客体化的一个固定级别。由此产生的金属白垩又再和一种什么酸化合,就产生一种盐,出现了结晶体。这又是另一种理念的现象,这理念自身又是完全不可根究的,而其现象的出现又有赖干事因学能指出的那些条件。结晶体风化,和别的物质因素混合,于是又从这些混合中长出植物生命来,这又是一种新的意志现象。如此类推以至于无穷,可以跟踪恒存的物质而看到时而是一自然力,时而是那一自然力获得支配它的权利,看到这些力无可规避地掌握着这权利以出现'于世'而展出其本质。这个权利的规定,这权利在时间空间中成为有效的那一点,这是因果律指出来的,但是以此为根据的说明也就仅仅到此止步。“力”自身是意志的现象,是不服从根据律的那些形态,也即是无根据的。“力”在一切时间之外,是无所不在的,好象是不断地在等待着一些情况的出现,以便在这些情况下出现,以便在排挤了那些直至当前还支配着某一定物质的力之后,能占有那物质。一切时间都只是为“力”的现象而存在,对于。“力”自身是无意义的。化学作用的一些“力”可在一物质中长眠几千年,直至和反应剂接触才得到解放,这时它们就显现了:但时间就只是为这显现,而不是为那些“力”自身而有的。金属放电作用可长眠于铜和锌中几千年,铜与锌和银放在一起也相安无事;而这三者一旦在必要的条件下互相接触,银就必然化为火焰。甚至在有机领域内,我们也可看到一粒干瘪的种子,把那长眠于'其中'的力保存了三千年之后,最后在顺利的情况出现时,又成为植物。
如果由于这一考察,我们弄清楚了自然力和它所有的现象两196者间的区别;如果我们体会了自然力就是在这一固定级别上客体化了的意志本身;'体会了'出自时间和空间的杂多性仅仅只属于现象,而因果律也只是为个别现象在时间、空间中决定地位而已;那么,我们就会认识到马勒布朗希关于偶然原因的学说的全部真理和深刻意义。马勒布朗希在《真理研究》,尤其是在该书第六篇第二段第三章和附录中对这一章的说明中阐述了这一学说,把他的学说和我这里的论述比较一下,就可发现这两种学说虽在思想的路线上差别极大,却是完全一致的,这样比较是值得辛苦一趟的。是的,马勒布朗希完全被他的时代无可抗拒地强加于他的那些流行的信条所局限,然而在这样的束缚中,在这样的重负下,他还能这样幸运地,这样正确地找到真理,又善于把这真理和那些信条,至少是在字面上,统一起来;这是我不得不叹服的。
原来真理的力量之大是难以相信的,它的经久不衰也是难以限量的。我们在各种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所有一切独断的信条中,甚至是在最芜杂的、最荒唐的信条中也能多方的发现真理的痕迹;这些痕迹常和光怪陆离的事物为伍,虽在奇怪的混合之中,但总还是可以识别的。所以真理有如一种植物,在岩石堆中发芽,然而仍是向着阳光生长,钻隙迂回地,伛偻、苍白、委屈,——然而还是向着阳光生长。
马勒布朗希诚然是对的:每一个自然的原因都是一个偶然的原因,只提供机会,提供契机使那唯一的,不可分的意志得以表出为现象;而意志乃是一切事物自在的本身,它的逐级客体化就是这整个可见的世界。不是现象的全部,不是现象的内在本质,而只有这出现,这转化为可见,在此时此地的出现和转化才是由原因引起的,也只在这种意义上是有赖于原因的。现象的内在本质乃是意志自身,根据律不能适用于它,从而它也是无根据的。世界上没有一个东西在它根本的,整个的存在上有一个什么原因,而只有一个它所以恰好在此时此地的原因。为什么一颗石子一会儿表现出重力,一会儿表现出固体性,那是有赖于原因,有赖于外来作用的,也是可以由这些原因或作用来解释的;但是那些属性本身,也就是石子的全部本质,由这些属性所构成而又按刚才说的那些方式表出的本质,石子所以根本是这样一个如此这般的事物,它'何以'根本存在着,这些都是无根由的而是无根据的意志的“可见化”。所以说一切原因都是偶然原因。我们既在无知的自然界发现了这一点,那么,在那些已非原因和刺戟而是动机决定着现象出现的时间地点的场合,也即是在人和动物的行为中,也正是如此。因为在这些场合和在自然界,都是那唯一的同一的意志在显现,这意志在其显露的程度上差别很大,在各程度的现象中被复制了;而就这现象说,那是服从根据律的,它自在的本身却独立于这一切之外。动机并不决定人的性格,而只决定这性格的显现,也就是决定行动:只决定生命过程的外在形相,而不决定其内在的意义和内蕴。这后二者来自人的性格,而性格是意志的直接表出,所以是无根由的。为什么这个人坏,那个人好,这是不以动机或外来作用,如什么箴诫或说教为转移的,而是在这种意义上简直就无法解释。但是一个坏蛋或是在他周围的小圈子里以琐细的不义,胆小的诡计,卑鄙的捣蛋表出自己的坏,或是作为一个征服者而在迫害一些民族,把世界推入悲惨的深渊,使 千百万人流血'牺牲';这些却是他显现的外在形相,是现象所有的,非本质的东西,是以命运把他放在哪种情况为转移的,是以环境,外来影响,动机为转移的,然而'人们又'决不能从这些方面来说明他在这些动机上的决断,决断来自意志,而这意志的现象就是这个人。关于这一点,待第四篇再说。性格如何展开其特性的方式方法完全可以比拟于无知自然界的每一物体如何表出其物性的方式方法。水,具有其内在的特性,总还是水。水或是作为宁静的湖而反映着湖边'的风物',或是泡沫飞溅从岩石上倾泻而下,或是由于人为的设施而向上喷出如同一根长线,——这些却有赖于外因;而或是这样或是那样,对于水来说都是同样自然的,不过按情况的不同,它的表出也有这样那样'的不同';对于任何'可能的'情况它都处于同样准备状态,并且在每一情况下它都忠实于自己的性格,总是只显示这个性格。同样每个人的性格也会在一切情况下显示出来,不过由此产生的现象如何,则将各随其情况而定。
§27
如果我们现在由于上面所有这些关于自然力及其现象的考察而弄清楚了从原因作出来的说明能走多么远,必须在什么地方停步,——如果这种说明要不堕落为那种愚蠢的企图,企图把一切现象的内容都还原为现象的一些赤裸裸的形式,以至最后除形式而外便一无所有了——,那么,我们也就能够在大致地规定要求干事因学的是什么。事因学的职责是给自然界的一切现象找出原因,即找出这些现象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出现的那些情况,然后又得把在多种情况下形态已很繁复的现象还原为在这一切现象中起作用的,在指出原因时已被假定的那东西,还原为自然界中原始的力,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