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千里路云和月-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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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曼德勒的情况不会太糟糕,听说小鬼子的轰炸机前些日子已经去光临过了,恐怕那地方够呛。”
狄尔森没有再接话,很有同感的点了点头,眉头不由得紧紧地皱在了一起。的确,但凡是被鬼子轰炸机“光临”过的地方,鲜少能有一片完整的地方逃脱灭顶之灾。曼德勒,看来也是凶多吉少。
果然,没过多久,狄尔森和副排长的预感都变成了出现在他们眼前的现实。四月八日,作为第六十六军前锋的新三十八师浩浩荡荡的抵达了缅甸故都曼德勒的时候,迎接他们的已经不是一座曾经繁荣壮丽的五朝古都,而是一片充斥着弹坑、瓦砾、血污、尸骨,散发着恶臭的空城、废城、死城。
整个城市几乎看不到除他们之外的一个活人,满眼所见的,到处是人畜的尸体、还燃烧着零星火光的废墟和袅袅冒着黑烟的土地。鼓胀胀的死尸泡在发绿的污水里,在太阳的曝晒下,发出阵阵恶臭。
有些年轻的士兵被这种直冲脑门的恶臭熏得恶心不已,蹲在路边哇哇大吐,可这边刚吐完,那边一抬头,就看见离他们不远的地方,硕大的红头苍蝇在尸堆里嗡嗡飞舞,浑身羽毛被滋养的油光发亮的乌鸦从这具尸体跳上那具尸体,长长的嘴喙专门啄死人的眼珠,一啄一个准,很快,那些尸体的头上就只留下一个个黑黢黢的大窟窿,甚至还有附近山林里野狼也跑进大街上叼吃尸骨,将那些尸体撕咬的支离破碎,血腥满地。
于是,越看越恶心,反胃反得更加厉害,一个个的几乎都把胃里的黄胆水都吐出来,还没能解了心头那股挥之不去的恶寒感觉。
新三十八师的师长孙立人顶着烈日,踩着被擦得乌黑锃亮的马靴,站在这片被日军铁蹄蹂躏的几成废墟的焦土城市上,背着手,炯炯的双目仔细的从这一片片惨不忍睹的废墟上扫过,脑海中想到的是几天前特意飞赴缅甸视察的蒋委员长亲自交给他的一个任务。他目前首先要率领近万将士们所做的事情,并不是上战场打仗,而是要将这座城市从废墟中拯救出来,不但要负责担负起保卫曼德勒的职责来,还要清理战场,打扫废墟,构筑工事,救灾保民。
很快,当全体将士全部驻扎在皇城内的营房中后,一张盖有曼德勒卫戍司令官孙立人中将大红印鉴的、用中英缅三国文字写成的安民告示,便在全城范围内的大街小巷内广为张贴。与此同时,全体官兵们放下了一路从中国扛来的枪支弹药,拿起了铁锹扫帚,榔头锤镐,挥汗如雨的在遍地废墟的曼德勒街头,扫街道、填弹坑,清瓦砾,埋死尸,还满街的喷洒消毒药水。仿佛这群来自中国的官兵,到缅甸来,不是为打仗,而是为帮助缅甸人搞城市建设。
团结的力量是巨大的,人心的凝聚力更是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孙立人将军所带领的这批中国人所做的事情,都被那些躲避战火的缅甸人看在眼睛里。这些曾经见到中国军队就望风而逃的缅甸人终于开始明白,日本人和中国人的真正区别在哪里,也终于知道,谁才是他们的真正敌人。
于是,慢慢的,当初四散逃亡躲避战火的曼德勒居民们开始回归自己的家园,开始与中国官兵们一起并肩重建这座城市,一度已经死亡的城市开始有了活力,有了生命的希望。曼德勒,这块在日军狰狞的威逼下瑟瑟颤抖的土地,开始镇静下来,从焦土之中苏醒过来。
仅仅只用了一个多星期,曼德勒已经恢复了市容,街头巷尾也可以看见缅甸人的身影,城市交通也在陆续的疏通之中。孙立人将军治理城市的措施终于有了极大的效果,逃走的百姓们逐渐拖家带口的回归,关闭的店铺开了门,停工的工厂开了工,人们赖以生存的水厂、电厂也恢复了供水与供电,数天前还是断壁颓墙的地方,又升起了缕缕炊烟。
曼德勒城就这样,在中国人和缅甸人的共同努力下,在被日本人搅碎了平和生活的战乱中恢复了生气。这颗一度被战火毁灭过的缅甸“心脏”,又蓬勃的跳动起来,成为了混乱之中的缅甸强有力的安定力量。而孙立人和他率领的新三十八师官兵们,成为了曼德勒人们心目中的救星,英雄。
这支第六十六军的前锋部队,以其不同于往的作战方式,成就了自己的美名。这场入缅之后的“第一仗”,旗开得胜!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随想之二——我看远征军故事剧《我的团长我的团》
写这篇故事的初衷很简单,只是想由此来缅怀与感谢当年所有参与到抗战之中去,成为中华民族不屈脊梁而苦苦坚持过的人。不论这些人的身份与背景是什么,也不管他们参与其中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不分国籍与党派,不论年龄与学识,至少他们都这样做了,至少他们都敢于去做了,至少他们为此付出过巨大的代价,或生或死,至少他们在那时所做出的一切努力与贡献,都是不能抹杀的。
到目前为止,我笔下虚构的这个故事已经发展到了中国远征军入缅作战。这段历史,曾经被尘封了许多年,至少有五十年。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后,逐渐宽松的政治气氛终于使得国内陆续开始有人致力于挖掘这段被湮没了许久的历史,开始追寻当年那段辉煌、悲壮与惨痛历史的见证人,当事者,从那些已经垂垂老矣的老人口中,挖掘被他们深藏在心底多年的往事与秘闻,向世人大声昭告,当年中国人为抗战付出的鲜血与生命的巨大代价,为反法西斯事业而做出过的无上贡献。所有为此而努力的后人们,除了要将这份曾经属于中国人的荣誉感再度找回来之外,当然也想由此来感谢这些逐渐凋零与消亡的老兵,缅怀那些长眠在各个战场上的英灵们。
这些天因为写远征军入缅的情节,我再一次重温了前些年热播的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当然,看得比较粗了点,大多数都是用快进键寻找一些自己喜欢看的片段:比如溃兵们在滇西小镇上混日子的生活,比如迷龙怎么为自己找来了“老婆儿子”,比如怒江两岸的中日官兵无聊却有趣的口水骂战等等。
说实话,导演和编剧想要表现的内容与主题思想,我们作为观众都很清楚明白,但是,这部曾经被广大《突击》迷们热切期待与关注的片子,很遗憾,并没有能达到我们心目中所期待的感觉。
很多人是喜欢这部片子的,我也不是要刻意的批评它,作为《突击》迷之一,一度我对这部片子寄予了厚望,不仅因为片子里的人全是《突击》的原班人马,也因为我也想更全面与深刻的了解远征军的历史。可是,看完全剧,大为遗憾,心里好象被堵了点什么似的,总想一吐为快,今天借这个机会,就在这里发发牢骚吧。
作为旁白者与主角的孟烦了,就算是来自天子脚下的北京人,身上有着“京嘴子卫油子”的“名声”,可他总是喋喋不休的好比唐僧似的性子,与一干人等打口水仗的篇幅占据了这部片子的大部分,有些话说的莫名其妙,有些话又说得很深奥,思维显得很跳跃,可能是我的理解能力比较差,因此,经常会被他这种口水话说的云里雾里,看不明白故事情节所要表达的深意。
他其实是一个很有教养而且善良的人。只是,他也是可怜的,因为他天生就是多愁与善感的,也因为他有一个古板到不识时务还喜欢摆架子的爹。被这样的爹教育出来的孩子,不是叛逆份子就是乖乖儿子。而他显然就是后者,他选择的是服从。因此他是软弱的,所以造成了他的可怜。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连争取自己的爱情都做不到,被古板的爹训斥了几句就偃旗息鼓,连奋起抗争的些微挣扎都没有,反而亲手将爱人送到张立宪的手中,这样的男人,实在让我爱不起来。相比之下,张立宪的执着更有着热血男儿的模样,更值得小醉托付终身。
“团长”龙文章,是所有人物中我比较不爱看的那个,感觉他神经兮兮的,言行举止之中带着许多的刻意、做作,不知道是这个人物就是这样,还是被段奕宏的演绎有些过了头。通篇看完,唯一觉得这个龙文章比较真诚的地方,只有他被抓去审讯的那一段,自我阐述的时候,口气诚恳,没有了平时的古怪腔调。
当然,这个人是有些本事的,一个三十四岁的中尉军需官,在军队中并没有腾达的前途,但他却凭着一身“偷”来的团长军装,将所有的溃兵组织起来成了一个团,带着他们从缅甸一路打回到云南。他用死皮赖脸的功夫,从英国人那里,从虞啸卿那里得到了物资和军饷,包括弹药。他领着一群残兵剩勇去抗日,而且战绩相当不错,的确有资格得到所有“炮灰”们的拥戴,可是我却不喜欢他神神叨叨的腔调,一点也没有《突击》里那个袁朗率直真诚。
整个剧中我最爱看的人物是迷龙,给人感觉相当真实,活生生的,血肉丰满。这个人高马大的东北汉子,就象“小太爷”说的,看着又凶又恶,俨然一个“牛魔王”,可他其实就是一个食草的肉食动物。爽直、真诚、忠贞、能干、单纯,甚至还很可爱。
迷龙对于被自己捡来的老婆和儿子,是那样的爱在心头,哪怕当时那个失去了家的女子对他是冷淡的,哪怕那个鬼精灵的儿子对他充满了戒心与敌意,一再的戏弄他,他都没有一丝一毫的退却,而是始终用一颗真诚的火热的心去靠近他们,感染他们,直到他们全心的接受了他,这个一身粗肉、黝黑的东北汉子。
我很喜欢迷龙,喜欢他说东北话时的腔调,喜欢他思念家人时端着饭碗失神落魄的神态,喜欢他不顾一切的狠揍“克虏伯”时的狠劲,喜欢他找到老婆后抱着老婆嚎啕大哭的真心,当然,还喜欢他趁着这个机会一个劲的摸着老婆屁股的“猥琐”,喜欢他逗着龙宝儿时的天真,喜欢他怎么变着法子把帮他搬家的兄弟们骗出门外,只为和老婆能好好亲热一番的“重色轻友”
最让我感到很不是滋味的是总被“小太爷”他们嘲讽与调侃的少校林译。这个从江南锦绣之地走出来的,没有打过仗就成为了少校官的上海人林译,身上带着读书人所特有的文弱,感性与敏感,还有些用上海话来说的“鲜格格”。但是,他却并不是一般人认为的那样没有血性的“娘娘腔”,他有着自己的目标,很坚定。
作为这个人物的同乡,我固然是带着一些偏爱来看“他”的,但很不是滋味,我看到了编剧赋予“他”身上,很多人心中存着的对上海人的偏见。其实,“阿译”这个人并不是草包,他是很聪明的,有着海派文化浸润出来的精明头脑。
他是整组溃兵之中的最高长官(当然,那个冒充的龙团长除外),因为他念过军官训练团,而且念的很早,比那个帅帅的四川少校张立宪还要早两期。其实中尉副连长孟烦了的家世与学问不见得比他差,甚至还会阿译不懂的英语,但是,他的官衔却没有阿译高,也是因为他没有念过军官训练团。一心为父报仇的阿译知道,该如何利用自己的学识用最快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
阿译并不是一个弱者,从某种程度上说,他还很强。
他是溃兵之中,唯一一个能从资源匮乏的禅达小镇上弄来最难弄的猪肉的人,而且还是三斤四两六钱!他知道擒贼先擒王,所以当一群人与那个想吃猪肉炖粉条的东北人李连胜撕打在一起的时候,是他用颤抖的手一棍子打在那个人的头上,立刻解决问题,并且赢得了众人的掌声。
他是炮灰团里,唯一一个看得懂旗语的人。他是能用自己的记忆力,强记下日语歌词,带领全体炮灰团高唱日本人自己的歌,把对方唱得哑口无言的人。另外,他还是所有“炮灰”里,衣着、头发最整齐的人。
阿译最迷人的时刻,是他用走调难听的声音,高高站在土堆上,激情四射,热血奔涌,带领着一干“炮灰”高唱日本歌曲的那一刻。谨小慎微、瘦削干瘪的阿译,在那个时刻,仿佛高大伟岸的一个巨人,矗立在高高的山坡上,光芒无人可及。我喜欢那时的阿译,非常喜欢。
据说扮演阿译的演员不是上海人,而是广西人。当然,他在剧中说的上海话并不纯正,而且还非常搞笑的出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后才有的现代词汇“捣糨糊”,但是,从他自告奋勇的带着调皮的龙宝儿出去散步,被孩子闹得手忙脚乱却依然笑着给孩子买糖吃的举动上,我看到了那个时代上海男人的影子:温良、克恭、自制与体贴。
阿译的魅力要在长久的与他相处之后才能感受的到,正如“小太爷”在很久之后才觉得看到他那张小白脸时是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