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笑倚轻鸿-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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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源镇虽小,好歹也是个镇。本想去官府递名帖,却发现这地方压根就没有府衙。这样一来就不怕他们查问那男子的身份,心底也不由的松了口气。
那男子身上什么都没有,想必是真的被人搜刮干净了。
歇了三日,就听得五儿来敲门。
“少爷,小姐,那位公子醒了。”五儿有些欣喜的道,照顾了那人三天,还以为他会没命。这会醒了,也是从心底替他高兴的。
才到门口,就瞧见那男子已经坐了起来,楼轻鸿牵着夏苏苏走进去,五儿机灵的搬凳子给两个主子坐,惹的夏苏苏不由的看他一眼,这小子,真是越来越机灵了。
“请问是二位救了我吗?”男子有些疑惑的看了看面前的两人,都很年轻,年轻的不像是会救他的人。
“恩,我是在溪边看到你的。”楼轻鸿点头,不是没看见他眼底的不信,只是恐怕他没有办法质疑什么。“你的伤很重。”
“……在下是做生意的,被劫道了。”男子道:“我叫南宫翔,请问两位恩公大名?”
楼轻鸿与夏苏苏对看一眼,知道他没有说实话。不过他们也不想多问,便道:“我姓白,家里兄弟多,排行十二,父亲没什么学问,就叫我白十二,这个是我未婚妻子苏苏。”
“白兄弟,苏苏姑娘,二位救命之恩,我南宫翔当涌泉相报……”南宫翔微微一笑,起身拱一拱手,不小心扯到伤口,面上的笑容僵硬了几分,缓了缓,又道:“只是我还有事在身,恐怕只能日后再报答两位。”
他说这话,无非是怕他们挟恩以报,混迹于江湖上,这种人见的太多,难免不小心些。
五儿扯了扯嘴角,想说什么,终是没有出声。
“南宫大哥这是哪的话,我二人只是举手之劳。”夏苏苏仰面微笑,并无异样。
“这……真是不好意思,劳烦你们,还有这位小兄弟照顾我……”身上的衣服恐怕也是那少年的,看他面容稚嫩,却长得颇为结实,只怕也是个练家子。在江湖打滚这么多年,金疮药的味道他还是闻得出来的,这样偏僻的地方,又怎么会有金疮药?身上还有股异香,一闻就知道不是寻常的药物。还有他腹部的那个伤口,用来缝合的金丝线也不是寻常人家用的起的。
这两个看似平常的少年,决不是普通人。
不过也未听说过江湖上谁家除了这样的少年英雄,若是有,他不可能不知道。
“既然南宫大哥已经无碍,我二人也就告辞了,你在这里休息几日,应是无人打扰的。”楼轻鸿说着站起身,拿出一包已经兑换好的银两,放在桌上:“大哥身无长物,这些银两先用着。本来应该等你的伤好了我们才该向你辞行的,不过我们还有要事,就不陪你了。这林源镇民风淳朴,大哥可安心养伤。”
南宫翔一楞,他才醒他们便要辞行?
听那白姓少年说话,却不像是认识他,甚至可能连南宫家都不知道。
南宫翔十七岁便出道,混迹江湖十年,认识的人可谓不少,却也是头一回见到这样的。救了人,什么都不问,一醒来就如同包袱似的想要丢开。
没错,就是包袱。
苦笑了下,南宫翔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被人当作包袱的一天,而且还是他的救命恩人。
望着那包银两,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又吞了下去。就如同那少年所说,自己身无长物又受了伤,没有银两,也是寸步难行的。
他的剑和信物都被仇人拿走了,真真是一清二白只剩下他一个。
“五儿,收拾一下,咱们下午就动身了。”
14。大理
离开了林源镇,抛下了南宫翔,夏苏苏和楼轻鸿的心理没有一点的愧疚,也没有丝毫的担心。
愧疚,自然是不必的,他们是救他的人,是恩,所以即便这样束手离开,也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影响。两个人,看着不过是十七岁的少年少女,可是经过了两世洗礼的两人,也不再是什么青涩的果子。虽然在穿越之前,他们也就是两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但是因为经历的关系,心境可不是那些养尊处优的年轻人可比的。
他们可没有那份侠肝义胆的豪情,也没有那份仗剑天涯的遐想。
他们不过是出来散心的,最终还是要回到那皇城里去,他做他的二皇子,以后或许是王爷,而她则依然是夏中堂家的三小姐夏苏苏,准二皇子妃,准王妃。
担心,是不必的。那个人身受重伤还能够在三天之内苏醒,也不是个普通的人物。而且,为他把过脉的夏苏苏也探出了他一身不俗的内力——这种内力,是需要积累的,夏苏苏和楼轻鸿的武艺不俗,但如果没有吕印和花惜惜的帮忙,也就是两个武艺还不错的毛孩子。
所谓的帮忙,自然是传功。
功力外传,自然会耗损一些。何况他们也不是把命搭上了想塑造两个年轻的侠客,不过是想两个孩子出门在外能多几分自保之力而已。十年的功力,足够把两个还懵懂的孩子带入高手的行列。再加上夏苏苏从小就跟着吕印学武,楼轻鸿虽然未能拜名师,基础也还算扎实。这两年日出日落毫无间隔的习武日子,也不是白练的。
更何况,这两个人,都有极好的天赋。
吕印和花惜惜是不担心了,即使他们二人对上了那两个孩子,也不一定是有胜算的。
而且,夏苏苏还有后招。
这一点,吕印是了解的实实在在的,那孩子在学武功上不算勤奋,别的东西倒是学的很全。
全的让他这个师傅也有些莫名的佩服。
他们任何一人比起南宫翔,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这个过之,兴许还不是一点点。
但是南宫翔不知道,他的身子还虚,虽然能看出楼轻鸿的武功不错,但是没有亲身探过,自然也不敢揣摩太过。但想来他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再刻苦,也最多就是和自己差不多而已。
而那个笑容单纯可欺的少女,他压根没往这方面联想。
是该说她伪装的太好,还是感叹这个世界依然存留着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
“少爷,小姐,我们好像到了大理了。”五儿架着车,有些不确定的道。前些日子楼轻鸿对他说估计这几日就能到大理,他自然是信的。只是他不识字,不知道那座城池上刻画的到底是不是那两个字。
楼轻鸿掀开车帘子,望向日光里那一座耀眼的城池,那繁体字好歹他也学了十多年了,又怎么会不认得。
大理。苍劲有力的两个字落在那城门的上方,如同是撰写在碑上的刻铭,让人隐隐生出一种由心的敬畏。这是千百年积压出的底蕴,即便是再目空一切的人,站在这样一个场景之下,也会不由感叹它的雄壮美好。
终于,到了大理。
时值盛夏,多数人看起来都有些意兴阑珊萎靡不振。在这样毒辣的日头底下,五儿楞是显得有些兴奋,而夏苏苏因为体质的关系,身上也是神清气爽的让人妒忌。
至少,楼轻鸿就是赤裸裸的妒忌着。
他怕热,从小就怕,看他一脸怨愤的望着美好的阳光,夏苏苏嘻嘻一笑,摸出一个玉瓶,倒出一粒绿色的药丸。
绿色的药丸在她白生生的手掌心里翻滚着,凑到楼轻鸿面前。
一股清幽的薄荷香,飘进了楼轻鸿的鼻尖。
“吃了这个就不怕了。”她笑的甜美。
楼轻鸿不疑有他,接过来就丢进嘴里,然后一股堪比黄连的苦味让他那张美美的脸孔顿时皱成了一团:“哇……好苦……”
他自然是不可能吐出来的,夏苏苏给他的东西,再难吃,也要吞下去。
“良药苦口嘛!”状似天真实则很喜欢恶作剧的少女有些幸灾乐祸,不过她也没骗他,这东西的确是可以驱除热感,而且是她特地给他做的。
他怕热,不是一般普通的怕。
先前躲在马车里还不觉得,这刚一探出头,就已经是满头满脸的汗水了。
这东西的灵感还是来自于吕印给她吃的那毒药,想着不由觉得有些怨怼起来。明知道她很怕冷,还给她吃这样的东西,吕印也未免太残忍了些。
如果不残忍……她也许压根不会去研究这种东西吧。
经她改良过之后,就成了楼轻鸿刚刚吞下去的东西,虽然比那毒药难吃了无数倍,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毒药香甜诱人,而良药,自然还是苦口的。
她也不是没想过要弄的好吃一些,但是,为什么要呢?看他那张薄冰脸皱成一团不是很有意思吗?这样的乐趣,怎么可以白白的错失掉?
夏苏苏窃笑的样子自然没有逃过楼轻鸿的眼睛,但是他不在意。
他喜欢这样的她,真实,自然。
其实他并不是没法子抵抗着炎热,运转起内力,再热也不过是小事一桩。
只不过,为什么要?能看到夏苏苏得意的笑脸,就算是真的黄莲,他也能一口吞下去。甚至做出更夸张的表情来。
五儿开始是艳羡的看着楼轻鸿,他不是不热,只是因为从未出过远门,也没见过这么豪华壮丽的城池,一时的兴奋是可以理解的。看到楼轻鸿吃下绿色药丸后变得神清气爽的样子,他是羡慕的。不过……刚吃药丸时那痛苦的样子,也着实把他给吓到了。
这么难吃吗?那他还是宁愿热一点……穷苦人家的孩子,承受能力向来都是坚韧的。
“苏苏……这东西,能维持多久?”楼轻鸿苦着脸,看她手里的玉瓶就仿佛见鬼一般。
“也没多久,一个星期左右。”夏苏苏笑嘻嘻的回答。
“那个……小姐,一个星期是什么意思?”无辜的五儿好奇的望着夏苏苏,对她口中吐出的新鲜名词觉得十分的好奇。
“额?”夏苏苏和楼轻鸿面面相觑,怎么忘了还有这么个小家伙在……他要是能明白一个星期是什么意思……才怪吧……除非他也是穿越来的!“一个星期,是七天的意思。啊,五儿,你要不要吃糖葫芦,去买两串来好不好?”
恰好有个卖糖葫芦的经过,夏苏苏连忙把五儿支开。
“我说,苏苏,其实是你自己想吃糖葫芦吧……”楼轻鸿好笑的看看她,一脸的揶揄。
“我哪有!”就算真的有,那也不能老实交代出来,决不能让这家伙抓到自己的笑柄!
15。兔子
说起来,大理真的是个很美的地方,有山有水,人杰地灵。
原以为自己三人这身打扮会很扎眼,却发现这个地方做汉人打扮的人还真是不少,虽然也有些顽固的老者依然穿着当地的服饰。
流行趋势这种东西,看来并不是现代人的专利。
客栈与酒楼依然是小道消息传播的最快的地方,不过这个快,也是相对这个时代而言的。
一些在京城早已淡去的话题,说不定在这里还会热火朝天的蔓延着。
“聚闲楼”是这一带最大最好的酒楼,这自然是听客栈的小二说的。小二这个职业在这时并不仅仅是跑堂,也是一个活动的广播站,有时候也会播出一些广告,既然是广告,就有夸大,并不为奇。
当然,这种广告,和现代电视里看到的光怪陆离的广告可不一样,真实信要高上许多。
起码这聚闲楼的饭菜,楼轻鸿和夏苏苏是满意的。
五儿在这两人的熏陶之下,有时候也会忘记了主仆的概念。当然,这只是私下的,他是生活在最底层的平民,贵贱之分,就像是深深刻入了骨髓的烙印,终其一生也难以拔除。
这两位主子有多“贵”,他是看不出来的,但是那一言一行,也绝对不是平民百姓能模仿的出来的。
但他们是好人,五儿一边拔拉着香喷喷的白米饭和竹筒鸡,一边无比坚定的相信。
若是从前,别说是带肉的鸡了,就算是只有些油光的鸡骨头,对他来说,也许都已经算是美餐。
“郑兄,这明日的少侠选拔,你一定会参加吧?”
既然是酒楼,自然是包罗万象的存在。有斯文的公子哥,也有不拘小节的江湖豪客。不过现在看来,在这个酒楼里吃饭的居然大部分都是些“江湖人”。身上的佩剑大大咧咧的放在桌上,彰显了身为江湖人的“不拘小节”。
楼轻鸿的佩剑一直是随身的,这不是习惯,在皇城的时候他从来不需要佩戴这种东西。放在身边,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抽出剑,保护想要保护的人。
这是吕印说的,而他,非常认真的贯彻。
夏苏苏竖起耳朵听着这群“江湖人氏”的讨论,似乎都在说一个叫做“少侠选拔”的东东。
“呵呵,李兄,小弟听闻你也报名了?”被问话的那人挥一挥手中的折扇,似乎想营造一种翩翩公子的形象。可夏苏苏偷偷瞥了一眼那位“郑兄”的长相,觉得那对三角眼实在是和“翩翩公子”这四个字搭不上丝毫的联系。
“是啊!到时候咱兄弟两同台竞技,郑兄可要手下留情。”那“李兄”爽朗一笑,却是比那个假仙的“郑兄”看着要顺眼许多。
再听听别桌的,大抵都是相同的话,听了一会,也就无趣。戳戳面前那块肥硕的油猪肉,夏苏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