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女主-第1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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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谷丰登、一派丰收的风景,是秋天的极致;满目萧索、一派肃杀的暮秋时节,也是秋天的韵味。那三分鹅黄、七分橘绿的落叶,曾几何时默默地陪衬姹紫嫣红的鲜花,默默地托举出如锦似橙的果实。
春华秋实摘尽之后,也并不是生命的终止,而是为了迎接来年的灿烂与辉煌,需让生命的指针暂时沉寂,使叶片呈古色苍茏之概,不单以葱翠争荣,再看那一树霜红,燃烧着的又何尝不是一种情愫一种精神;那遍地落荫,显现的又何尝不是一种豁达,一种坚韧,一种旺盛而又无所畏惧的人生呢?凤儿就是这样的人吧,就像是蒲柳一般,看似柔弱,可事实上却是坚韧如丝。
“古时候,苍颉创造文字,把自绕叫做‘私‘。与‘私‘相背的叫做‘公‘。公和私相反的道理,是苍颉就已经知道的了。但是到了现在,还有人认为公私利益相同,这是犯了没有仔细考察的错误。那么为个人打算的话,没有什么比修好仁义、熟悉学术的办法更好了。修好仁义就会得到君主信任。得到君主信任就可以做官;熟悉学术,就可以成为高明的老师。成了高明的老师就会显荣。”短短几句话,朝凤就把人性分析了个透彻。
思索了一会,莫离点点头:“对个人来说。这大概就是是最美的事了。然而没有功劳的就能做官,没有爵位就能显荣,形成这样的政治局面,国家就一定陷入混乱,而君主就一定面临危险了。”
“所以,互不相容的事情,是不能并存的。杀敌有功的人本该受赏,却又崇尚仁爱慈惠的行为;攻城大功的人本该授予爵禄。却又信奉兼爱的学说:采用坚固的铠甲、锋利的兵器来防备战乱,却又提倡宽袍大带的服饰;国家富足靠农民。打击敌人靠士兵,却又看重从事于文章学术事业的儒生;不用那些尊君守法的人,而去收养游侠刺客之类的人。如此理政,要想使国家太平和强盛足不可能的。”
国家太平的时候,收养儒生和游侠,危难来临的时候,要用披坚执锐的士兵。现在国家给予利益的人,并不是国家所要用的人。而国家所要用的人又得不到任何好处。结果从事耕战的人荒废了自己的事业,而游侠和儒生却…天天多了起来,这就是让社会陷于混乱的原因所在。可是麻烦的是,一时间,也找不到什么好方法,来遏制这样的情况。
“那些深奥玄妙的言辞,就连最聪明的人,也难以理解。现在制定民众都得遵守的法令,却采用那些连最聪明的人,也难以理解的言辞,那么民众就无从弄懂了。所以,连糟糠都吃不饱的人,是不会追求精美饭菜的;连粗布短衣都穿不上的人,是不会期望华丽衣衫的。治理社会事务,如果紧急的还没有办好,那么可从缓的就不必忙着去办。”松了松有些僵硬的脖子,朝凤有些慵懒的趴在桌上。
现在用来治理国家的政治措施,凡属民间习以为常的事。或普通人明知的道理不加采用,却去期求什么,连最聪明的人,都难以理解的说教,其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了。所以那些深奥玄妙的言辞,并不是人民所需要的。至于推崇忠贞信义的品行。必将尊重那些诚实不欺的人;而诚实不欺的人,也没有什么使人不行欺诈的办法。
平民之间彼此交往,没有大宗钱财可以互相利用,没有大权重势可以互相威胁。所以才要寻求诚实不欺的人。如今君主处于统治地位,拥有整个国家的财富,完全有条件掌握重赏严罚的权力,可以运用法术来观察和处理问题;那么即使有田常、子罕…类的臣子也是不敢行欺的,何必寻找那些诚实不欺的人呢?
现今的忠贞信义之人,就是想要找到十个,怕是都不满十个的。哪怕是处于统治阶级的自己,以及莫离都是这样。而国家需要的官吏,却数以百计;如果一定要任用忠贞信义之士。那么合格的人就会不敷需要;合格的人不敷需要,那么能够把政事治理好的官就少,而会把政事搞乱的官就多了。
“明君的治国方法,在于专实行法治,而不寻求有智的人;牢牢掌握使用官吏的权术。而不欣赏忠信的人。这样,法治就不会遭到破坏而官吏们也不敢胡作非为了。”
一边淡然的想着,朝凤一边开口为莫离出起主意来了:“明君治理国家的政策,总是要使工商业者,和游手好闭的人,尽量减少。而且名位卑下;以免从事农耕的人少,而致力于工商业的人多。现在社会上,向君主亲近的侍臣,行贿托情的风气很流行,这样官爵就可以用钱买到;官爵可以用钱买到,那么工商业者的地位就不会低贱了。投机取巧,非法获利的活动,可以在市场上通行,那么商人就不会少了。他们搜括到的财富,超过了农民收入的几倍,他们获得的尊贵地位,也远远超过从事耕战的人,结果刚正不阿的人就越来越少,而经营商业的人就越来越多。”
“凤儿不喜欢商人吗?我还以为,若是凤儿,也许会对这些过街老鼠般的商人有不同的看法。”单手撑着头,莫离笑着漂了朝凤一眼。
并非不喜欢,自己可是相当的喜欢啊。可是就是因为喜欢,所以不能表现出来,毕竟现在商人还有些不合时宜。或者说是现在自己还无法让它变的适合自己,适合这个时代。朝凤在心里冷笑了一下,不过都会变的,,即便是不合时宜,只要处理的好,就可以变的合适。
第一百八十三章 忘记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话语,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是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居然就真的就那么忘记了。
忘记有多久,自己再没有回到这里了。曾经的军神府,早就不复辉煌。荒草野藤把一个好端端的院落简直折腾得不像个样子了。几棵野麻“鹤立鸡群”地站在当院,霸气十足地傲视着身边的芸芸众生。旁边那棵一人多高的核桃树,显得皮干叶黄,提不起半点精神来,任凭虫吃鸟啄,发黄的叶片被咬的斑斑驳驳,鸟粪虫屎落满枝杈树身,半片蛛网吊挂其间,随风游荡。
干黄的叶子已经衰败,遗留在蔓节上的干瘪葡萄皮们,在无声地诉说着主人的姗姗来迟。两只野鹊穿飞其间,啄食着属于它们的食物。高空,那株高大梧桐的顶端,一只盘旋的鹞鹰,展开双翅,虎视眈眈地注视着下面的动静。那棵石榴树,已经失去了树的尊严,就像山坡上的荆蓬,分不清主次的枝条们相互拥挤着侵占领空。果实倒有几颗,虽然瘦小得可怜,似乎并不影响它们生活的情趣,裂开嘴露出晶莹的颗粒,在这荒芜的境地里,微笑得是那样的灿烂和无拘无束。
甄谨站在屋檐下,观望着荒寂的院落,不由想起《聊斋》里的鬼故事。那故事,往往发生在蒿草没顶的深院老宅里。若是蒲松龄老先生在世的话,说不定有篇惊世之作诞生在这里。抬起头,甄谨扫了眼荒宅,又神经质地仰望了一下屋檐,鬼狐的迹象倒没发现,抱厦下边挑梁的旮旯里有一泥筑的鸟巢,这一定是家燕的巢穴了。不过下边看不见鸟粪。上边也没有燕子出入迹象,倒有一片蛛网在巢口忽悠悠飘动,无声地制造着此处的孤寂与空旷。
“王老。”屋檐下有棵瓜蔓正在疯长。也许它忘记了季节轮换的规律,碧绿的叶片照护着黑油油的瓜蔓横冲直撞。就在屋檐下,一个老者的身影静静的伫立着。他看起来很安静呢,若是不刻意去查找,只怕就彻底的给无视了。
突然被叫道,老者也愣了愣。他身上穿着深青色的长衫,身形有些伛偻,可是却给人一种不敢轻视的气质。和这个老宅有几分相似。这个老者的身上,也有一种让人觉得很奇妙的感觉。
凑近看,老者的脸很有些吓人,交叉不齐的伤疤。重重叠叠的累计在一起,虽是看得出来已经过了很久了。可是还是有明显的痕迹。他的一只眼睛,已经没有了,从黑洞洞的伤痕上,可以想象当时受伤的伤口。到底有多深。在老者的身上,有很多的这样的伤口,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差一点就要命了的,或是一辈子都抹消不掉的。可是这些痕迹。就像是这个老宅曾经的辉煌一样,以为一辈子都不会消散,可是还是被岁月慢慢的磨平了。
“什么王老啊,你就叫我老王吧。”老者眯起眼睛,看了看甄谨,似是在思索他到底是谁。想了好一会,才又开口到“我想起你来了,你是哪个总装大人的小鬼,想不到现在还真的长大了。岁月不饶人啊,看来我是真的老了。就像这个宅子一样喽,糊涂了。”
老者的口气有一种自来熟的感觉,可是却丝毫不会叫人觉得厌烦。甄谨恭敬的走到老者的身边,若是自己不知道老者的过往,只怕还会把他当做是一般的老大爷吧。谁想的到呢,就是这样的一个老者,当年却是和军神甄家平分秋色的军鬼。不,若是说甄家能有军神的地位,还是靠着甄家军的万众一心,他靠的却是一己之力,取敌军首级于千里之外。
这样的人,若是不隐退,只怕战功会比甄家还要显赫。甄谨在心里叹息了一声,却又摇了摇头。若是王老不隐退,就算战功会比甄家还要显赫,只怕下场也会和甄家一样。
王老对这个宅子很是熟悉,甚至就连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明白的不得了:“这棵“龙爪槐”不知前世做下什么孽,几根丝瓜、葫芦的藤蔓活活要把它勒死。当院的花墙成了蔓生植物的世界,它们横冲直撞,为所欲为,在墙眼里左穿右钻,互相霸占领地争夺着地盘,所到之处都留下各自的果实。”
丝瓜像一个一个的小棒槌随着墙眼摆放;红眉豆边开花边结果,艳的花红的角,诱惑得蜜蜂不知所措;再看牵牛花撒下一路灯笼,喇叭一样的花朵永远是鲜艳的,花胜过叶,纤细的蔓节不知足地奢望着红绿间杂的枣树枝头。枣树不大却果实累累,红的青的把个枝头压得眼看顶不住了,只等主人来摘。
“王老,您当年为什么要突然选择隐退呢?”看着曾经驰骋疆场的老将军,现在只是一个普通老人的样子,甄谨的心里突然有些怅然“那时候胡人犯我边境,而匈奴也起兵从西北边来犯。即便是甄家,也很难支撑起国家的危亡。那时是您单枪匹马,深入敌人内部,以一敌百才得到了胜利。可是您为什么会选择急流勇退这样的道路。”
急流勇退吗?事实上却是不得不退啊。王老轻轻地笑了笑,看着甄谨:“人生有两大悲剧:一个是得不到想要的东西,另一个是得到了不想要的东西。并不是什么东西都越多越好。我和甄家信奉的东西不同,支撑我的,并不是什么天下大义,而是个人的贪婪罢了。”
马褂是夏宣年间的一种官方服饰,马褂是大夏官员制服的一种,设计上方便骑马时穿著。马褂的颜色和用料,皆与穿著者的阶级有关,当中黄色是皇帝的专用产色,只有皇帝近身的侍卫,或者获皇帝特别赏赐者才可以穿著。在大夏,能获得赐穿黄马褂,有代表著得到皇帝的宠信,是一种个人的荣耀。
以往对于功臣的赏赐,不外“加‘巴图鲁’勇号”、“赏戴花翎”、“封爵”、“赏赐‘世职’”等。这些做法虽使授受者倍感荣耀,但相比御赐黄马褂,终少一份“亲近顿成心腹”感。因此这种黄马褂一出台,顿被认为是无上的光荣、圣洁之物。受奖的功臣们,只有当国家举行大典时才能穿一次,平时则要高高供奉在祖宗堂上,以示荣耀。不过,他们可以复制一件较原物简单的黄马褂,以备公务需要时穿用。
“那时候,我无比的想要一件黄马褂,好证明自己的身份。毕竟这可是连军神甄家都没有的荣耀啊。”王老笑笑,现在他的脸上已经变现的很淡然了,就像是说别人的故事。可是当初,为了这一件衣服,自己可是差一点就把命都搭搭进去了。
自己也听父亲提起过,王老似乎在很久以前,就像皇上请求过黄马褂。不过那个时候,他虽是有一定的威信,可是战功却还不足够,这样的请求实在是显得有些轻率。自然,皇上也没有答应这个请求,甚至还狠狠地的批评了他。可是后期,既然他已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也完全有了提条件的资格,他为什么还要隐退?
“其实在听见胡人来犯的时候,说句大逆不道,丧尽天良的话,其实我心里是很高兴的。我是一个粗人,没有读过什么书 ,后台也不够硬。能引以为豪的,也就只有一身的蛮力,还有不怕死的精神了。”王老淡淡的笑了笑,似是回忆起来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