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流浪记正传之风流韵事-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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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他的好、想他的坏、他发的臭脾气、一个个细小的,让人笑又有时会让人烦的小动作、还有他那淡淡的,略带忧郁的笑容(我是主人翁吗,给自己上点色彩,自我标榜一下下,咯,那也是正常反应的哦,呵,有的时候,连我也不得不承认,在某一段时间,孤儿确实是一个很不要脸的角儿)……
这一边想着,想着,喵喵忽然笑了,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笑出声音,吓了一跳之后,忙环顾四周——还好,没有旁人。喵喵擦了把汗,一低头,才发现这条路,居然还就是孤儿常常送自己回家的路,鬼使神差的,自己居然莫名其妙的走到了这儿来。
喵喵很迷茫,她开始有点不知所措了,她忽然发现,原来自己是这么的不了解她自己,她明明是很讨厌像孤儿这种类型的男孩子的,换她的话来说,那叫个“自以为是”,可是此刻,自己居然就在想着这个“自以为是”的可恶家伙,她在想他,比平常更加想要见到他,她想去看看他,但她又不敢(呵呵,孤儿本人原本便很自恋狂,人所共知,想改也改不过来了。)
“不知道他伤和怎么样?”喵喵开始会为孤儿感到担心了。
走着走着,喵喵感觉到累了,她已经走了很久,但自己却好似全然没有知觉,脑子之中乱七八糟的。于是喵喵在不远处的一个小凉亭子中坐了下来。风很凉爽,淡淡的,很是让人气定神淡,喵喵就坐在这亭子中,坐在这风中,微风,在拔弄着她那额前散落的发。喵喵记得,这个亭子,曾经,自己和孤儿也曾坐过,那天,天黑,也有风,但风有点冷,孤儿就坐在自己的旁边,然后,他吻了自己(不好意思啦,各位看官,在前文中,本人没有清爽的,如实的交待清楚自己的罪行,这里我微洒一个笔墨,匆匆补上。那天,是怎么样一个情况呢?哦,对了,好象是这样的:时间,是晚上九点许,一个大大的太阳,高高的挂在天上,照耀着大地,让我这一双黑色的眼睛,在这黑夜里,看不清一点点东西,然而,也就是在这个夜里,我接到了一项很重大的任务——送喵喵回家。话说,那天,夜黑风高,我和喵喵走在小路上,谁也没有说话,看看天色还早,便又不约而同的走到了这小公园中的小亭子中,当时的情况就是,这夜深人静,孤男寡女的,坐得又那么近,我看着喵喵那还算比较完美的侧面,然后我情不自禁,色心大起,犯罪的欲望在我脑海中拼了命的与理智战斗,最终,还是前者占了上风,我丫的一咬牙,朝那旁边动了动身体,靠近了喵喵后,我伸出手,抱住了她。不知当时喵喵是吓傻掉了,还是被我的“帅色”所吸引,又或是由于天气太冷的原因,总之,她没有太大的挣扎,只是稍微的动了动,然后便乖巧的靠在了我那温暖的怀中,我们还是没有说话。但也不能总就这样抱着发傻吧,心中一个声音在说:“抱着有什么意思,这个时候,你就该再进一步举动,你应该亲她。”于是乎,我又鬼使神差的低下了头,发了疯的给喵喵就是狠狠的一吻。只见这丫的刚开始微闭的眼忽然间一睁,朝着我的脸,就他娘好像是扇她家那不会说话的电视机似的,丫,重重的,就是一个巴掌。打得我那个晕啊,一时间连东南西北都找不到,这丫的却一路大骂着流氓儿的跑开了……就因为这事儿,我和喵喵还打了足足一个星期的冷战儿,之后合好了,这家伙对我也是横鼻子竖眼儿的,估计着她定然还是把那天的事铭记在了心头,所以在后来的接触中,这丫的对我,那总是无比的厌恶和抵触)。
风很凉,喵喵就静静的坐着,身子不自觉的抖了一抖。
(“丫头,那个时候才知道,我孤儿的这怀抱,是多么的温暖了吧?”后来她和我说起这事时,我如此的对她说。)
小娟好不容易才在这个小小的亭子中找到喵喵(那是小娟的夸张手法,丫的,这小镇就那么一点点大,找个人,本就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她走了前,喘着气儿的坐到了喵喵的一边:“喵……喵喵啊,找你可真不好找,累……累死我了,还好,我最后猜到了,你会到这里来。”
喵喵给了小娟一个白眼,转过身,不去理她。
“呵,我就知道你一定不开心的,所以这不就来陪你来了吗?”小娟陪笑着说:“要不这样吧,为了给你陪罪,我给你讲个故事儿玩玩吧,可有趣了。”
喵喵还是不说话,但是小娟知道,她没有走开,就说明她在听着。
于是乎小娟便把我的那些破事儿,添油加醋的讲给喵喵听,呵,别说,还真讲的妙趣横生的,直把那一直保持沉默的喵喵也逗得哈哈大笑。
故事讲完之后,小娟一双大大的眼睛,深沉的盯着喵喵问:“喵儿啊,你喜欢人家孤儿的,对不对……别忙着否认,你今天的行为是很失常的,尽管你想隐藏,但是你的表现早就把你出卖了,聋子都看得出你对孤儿有情。”
“我……”喵喵结了舌头,继而脸一红,道:“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常常莫名其妙的想起那个可恶的混蛋。”
小娟啼笑皆非,摇摇头问:“那你有没有也常常的想起过我家阿钟?”
“不是太想,就算有时想到了,我也就给他打个电话,和他聊聊天”喵喵说。
“那你又有没有常常的想起过阿疯?”小娟又问。
“阿疯?也不是太想的,就是如果看到他时,忽然间就想去逗他玩玩,你也知道的嘛,这人最好玩了。”喵喵又说。
“那么喵喵,你又有没有过在想孤儿时,给他打个电话,或是碰到他时,忽然间去逗他玩玩?”小娟循序善诱的问。
“才不会呢……”喵喵立马说:“呵,其实也想过要打他电话,想要逗他玩的,可是……呵呵,我不敢。”
“条条证据表明,喵喵,我小娟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向你宣布,你已经喜欢上了孤儿,只是你自己也不知道而已。”小娟郑重其事的说。
“啊?喜欢一个人这样的的啊?那么辛苦,什么也不敢做,那我还是不要喜欢他的好,至少面对他时,我会自然的多。”喵喵说。
“你看,又在耍小孩子脾气了, 我看啊,你和那孤儿,真就是一对绝配儿,哎……”小娟叹了口气,意味深长的说:“喵喵,听我一句,去,给孤儿一个机会,同时,也给自己一个机会,人家都敢爱呢,你为何不尝试着试试看?”
喵喵低下了头,良久之后,她露出了一个笑脸,说:“这个生日很好玩,我希望自己不是在这生日中一无所获……”
就这样,我们的喵喵被小娟说服了,然后,便发生了之间,在那(圆满结局)中发生的最后一幕故事。
故事写到了,我不得不身心俱动,打心底心的高呼一声:“感谢阿钟,感谢芸芸阿疯,感谢小娟,感谢所有的朋友,感谢那每一个支持过,或打击过我孤独的人,是你们让我读懂了爱,学会了坚强,感激友谊,感激上帝,感激一切的一切,因为有了你们,这个世界变得无比精彩……
在最后,我总结出来四个字——友谊万岁!!!
第56章·阿钟不简单——1
(阿钟不简单——1)
我和喵喵之间的那荒诞打闹的恋爱故事,到此,也就正式告于段落,但是,我们的故事是不会因为一个故事的结束,从而宣告停止的,今天不会,明天不会,后天……直到永远,因为每一天——都会不停的有故事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记得有人曾经就问过我,他说:孤儿,你一整天写啊写的,写个不停的,都在写些什么东西呢?一天到头来,哪会有那么多的东西可写?什么时候你打算把它们写完?
我用微笑来回答他。因为在我看来,每一个人都是不平凡的,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每个人,背后都有一些不一般的故事……
其实,有很多很多的故事,就不断的在我们的身边发生,有精彩、有感动、有些值得深思、有些提点上进、有些悲痛、有些迷茫、有此烦恼,当然,也有那悲喜交集的慕名哀伤……看只看你是不是个有心人,有没有去用心的注意那你身边不断发生着的故事,发现那你身边的一个个平凡着,却实则不平凡的人。无心者,成天的把自己给困窘在自己的那个小小世界里,就算上上天给了他一座如大山般的黄金,他不能及时的发现其有利价值,不懂得如何去开发,不懂得财富其实一直就在自己的身旁,直到有一天,这座“金山”宝藏被他人一点一点的从你身边给移走了,你还在懵懂无知的感激那些为你何移去了这“拦住你道路的绊脚石儿”,同时,开始报怨老天爷的不公平,何以他人会有用不尽的荣华,而自己却始终的一贫如洗……
然而有心之人,你即使是就给他一粒微不足道的沙石,他亦能从中发现一片广漠的天空,发现一个最为完美而全新的世界……
扯得远了,现在,就让我们再一次回归到现实的苦涩中来,一起来回味那些酸苦夹杂,却又不乏感动甜美的故事,一起,去找寻那一个平凡,却又不庸俗的另类世界。
在这一篇中,得笔者会花大的笔墨,来曝光一下我的好朋友阿钟,他的那辛酸过去,还有和众女之间那纠结不清的恋情。
在前文中,笔者好像是忘记了对阿钟这个人,做一个贴身且客观的人物形象介绍了,实在很抱歉,其实好几次,笔者都有提过笔,想简单的描述一下阿钟的形貌,但是也好多次,笔拿了起来,却又不得不无奈的再放下去。
这并不代表笔者不想写,不想介绍阿钟的其人其事,问题出在哪儿呢?在刚才时,我已经说了,没有介绍他,我感觉到“很无奈”,为什么呢?因为阿钟这人不太好写,他这人太过平凡了(平凡的人最不好写,因为我一直都认为,我这故事中的人物,都是很有特色的角儿,要不很帅,要不很丑陋,要不很大方,要不很小气,总之,都是一些走极端的人物,都不是正常人,然而,这阿钟,他就是这一个身处在这“不正常”集体中的,一个难能可贵的“正常体”),什么都特色也没有,从机体上的特征来说,他是没有一点突出点的,你如果要把他往人群中一丢,就会再也很难把他再找找出来。这人一米七二的个头(正常男人的高度),身段匀称(正常人的身板),国字儿脸(上个世纪曾经流行过),五官端正(正常人的轮廓),鼻梁上架了一副现在已经开始普遍了起来的黑框眼镜儿(近400度的高度近视),混身上下,显露出来的,全部都是温文尔雅,发型装饰更是淡然的不想说了(但不土气),衣着也不夸张(却也不落潮流),这样一个人,哎,马马虎虎也能和这个“帅”字儿,搭上一点点边儿吧,如果说他不是做理发行业的话,那这将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可是他似乎已经忘记了,他呆的地方,是理发店儿,在这种店中,真正能称得上这个“帅”字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就是有那本就不是属于“本性帅”者,也特地的会把自己搞成一只花俏的大公鸡,拼了命的往自己的身上,脸上的缺陷处不停的使用后天用具来补充(如衣着怪异,发型另类,总之把自己搞的人不人鬼不鬼的,追求的,就是一个“不一般”),这类人就正如阿疯,如孤儿我;还有一类人是天性就“帅”的,在他们的脸上身上,就是不上一只色彩,那也是卓然于群,如道林,就是一个实质上的小帅哥儿,一点也不夸浮……但是像阿钟这种人,在这种环境中,是很另类的(他是正常的,但一个正常他,到了一群不正常的人中间,他就成了另类),他微微有点“帅”如阿疯和我,但他与我们不同的是,阿钟的人很朴实,他从不爱刻意的装饰自己,用他那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穿着不是牌子没关系,重点是舒服才关键,但是整容却很难让人接受。吓死了别人,又或是浪费钱那都是小事情,重点是把自己的脸整成不是自己的样子,对不起家人。”
看看,这样一个人,出现在我们这种时刻讲究张扬的理发店中,是不是一个另类?不过在有一点上,我却还是不得不承认的,那就是,阿钟他是个智者,在他的那个小小的,尖尖的脑袋瓜子中,装满了知识,眸子里,时时闪着睿智和深沉的光芒……
别看这其貌不扬的阿钟,其实他可并不会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