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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乌龙成名史-第69章

小说: 乌龙成名史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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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啦,阿肯,呜呜”

    “粥粥别哭,马布并没有不要你。”阿肯一个头两个大,以粥粥慢三拍的脑袋,哪里能想到是马布的好心。“她是为了你才不得不暂时离开,懂吗?”

    “不懂。”粥粥老实的回答。

    阿肯轻轻推开粥粥,解释道:“马布将来是要当记者的,却不是娱乐记者,她需要更多的社会经验,所以她不得不深入社会里面,寻找她要写的社会新闻。如果你真的爱她,就让她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而你呢,就把自己的梦想给实现了,这也是她对你的期待。”

    “是这样吗?”粥粥歪着头,阿肯这么一说他好像明白了。

    “嗯,你们并不是分手,只是暂时分开而已,要相信你们的感情,不要妄自下结论去难过。”阿肯耐心的安慰。

    “我明白了,阿肯好聪明!”想通了的周某人又恢复一脸笑容,给阿肯一个大大的熊抱,转身屁颠屁颠的离去。

    阿肯总算松了一口气,转身洗了把脸,还好有粥粥的出现,把刚才噩梦一般的画面给扫过去了。

    来到客厅里,粥粥正坐在电视机前看新闻,阿肯只觉得很神奇,周二少爷居然会看社会类的新闻,想来他是受马布的影响太深了吧。

    客厅里摆放的乐器安静的立在它们专属的位置上,阿肯走过去拿起季某人的贝斯,试着弹了一段低音乐,粥粥不满的看过来,不悦的说:“我要看电视啦。”

    阿肯笑了笑,不理会周某人的埋怨,走去一旁拿起周某人的吉他,直接弹了段摇滚乐。周某人干脆关了电视,来到阿肯面前,拿起季某人的贝斯,愤愤的说:“我们来比赛吧,看谁比较厉害。”

    “你想用贝斯跟我比吉他?”阿肯好笑的看着周某人。粥粥把贝斯塞给阿肯,然后将自己的宝贝吉他抢回来,才道:“我弹吉他你弹贝斯。”

    “好。”阿肯点头答应。就这样,两个人的乐器比赛开始了。

    时间才过去十分钟,客厅大门突然被人打开,季某人先走进来,随后南也跟着走进来。南是退着进来的,口里还交待着:“小心点,别碰坏里面的东西。”

    粥粥分了心,弹错一个音,阿肯宣布胜利。粥粥不甘心的跺跺脚,放下吉他就走过去迎接季某人和南。阿肯得意的笑了笑,亦跟着走过去。

    几个工人正齐心协力搬几个大箱子进来,粥粥疑惑的问季某人:“阿离,这些是什么东西?”

    季某人慢悠悠的回道:“音响,电脑,服装,化妆品还有很多,什么都有。”

    “你们买那么多东西做什么?”阿肯也凑过来问道。季若离笑着回答:“音响是南抽奖抽中的,电脑是给我准备的,服装和化妆品,是我们将来要用的。”

    “啊,我们的衣服我已经做好了,我上去拿下来。”说完,粥粥就转身跑上二楼。

    “我们的衣服不是一向都由粥粥来做的吗?”阿肯又问。

    “粥粥只会做演出服,正装他从来不做,我们买的是正装。”南走过来解释道,季若离笑了笑,抬起手抹去他脸上的汗珠。

    阿肯明了,南又说:“明天会有专车来接我们,不用担心会被人围攻了。”

    “看来毕导真的很照顾我们。”阿肯点头说,毕导应该会是一个很好的伯乐吧?

    工人们放好东西,南便笑着道谢:“谢谢你们,辛苦了。”工人们客气几句,纷纷离去。

    粥粥刚好从二楼走下来,手上抱着一大堆衣服,来到沙发前,丢下所有的衣服,然后又随手拿起一条玄红色的长裙,递给季某人,笑着说:“这是给阿离的,配合‘起火’这首歌而设计的哦。”

    季若离接过长裙,满意的点头:“不错,粥粥的进步很大。”

    “嘻嘻还有哦,这是给阿肯的,还有这是给南的。”粥粥又拿起两件衣服分别递给阿肯和南。阿肯和南接过衣服,对粥粥的服装设计,他们只有竖起大拇指来佩服。

    “粥粥,哪天你把你设计的衣服通通都挂在网上去拍卖,白花花的银子一定滚滚来。”季某人坏笑着说。

    粥粥努努嘴,不悦的说:“我才不卖呢,这些衣服都是我们的,谁也不卖。”

    “哈哈”季若离大笑起来,感觉粥粥就像个小孩子护着自己的玩具一样,这家伙怎么怎么可爱?

    “好了各位,帮忙把东西拿出来放好,今晚再来讨论明天要以什么方式登场。”南打断他们的话,说完就转身走去大箱子前,开始忙活。

    粥粥和阿肯赶紧过去帮忙,季某人则是转身走上二楼,并且丢下话:“你们忙,我要睡一会儿。”

    “阿离好懒。”看着那条修长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粥粥嘟着嘴说。

    南无奈的解释:“她昨晚失眠了,别怪她。”
92。Part11结局篇…Chapter1终结之章
    这不是结束,只是一个新的开始。

    Chapter1终结之章

    这天是黑纱乐队最重要的日子,五个人都穿着玄红色的礼服,脸上化的,依然是他们独特的烟熏妆。每个人脖子上那一片黑纱纹身都十分引人注目,让人难以忽视掉那个纹身。

    季若离身上穿的是长礼裙,有点复古的味道,扭起腰时,却散发着如熊熊烈火燃烧一般的感觉。她左边的头发已经盖过耳朵,右边头发用发圈束着,垂落在肩上。这身独特个性的打扮,在黑纱五个人里面最为显眼。

    粥粥一头中长发用发圈束着,整个人神采奕奕的,干净白皙的脸上挂着天真的笑容,足以晒伤无数少女。玄幻色的长衫留出两颗扣子没有口上,白皙的皮肤若隐若现,让无数少女忍不住产生遐思。左耳上的耳钉闪闪发光,照出耀眼的光芒。

    阿奇一头短发凌乱而有型,帅气的脸上挂着浅笑,玄色长衫遮不住他的胸膛,领口露出明显的肌肉来。也难怪,喜欢他的歌迷多半是大妈级的,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身上多有男人味。

    南的光头更是不容人忽视,光亮的头顶还泛着光,精致完美的脸庞足以让女人痴迷。眼中焕发着的精光更是勾人心魂,相信没有那个女人与他对视之后不被他迷倒的。大概是因为光头的缘故,他脖子上的纹身显得很刺眼,让人撇不开眼睛。

    阿肯身高是五个人中最高的,没有什么特色的平头,下面却是一张精致的古人脸,整个人很有大将风范。因为身高的缘故,他在五个人当中显得很凸出。

    五个人整整齐齐的站一排,任闪光灯胡乱的拍在他们身上,他们也不眨一下眼睛。面对隔在线外的大帮记者,他们从来没有这么平静过。

    毕导最后一位登场,各个相机的镜头转移到毕导身上,开始有人提问题,毕导对答如流,不愧是只在娱乐圈打滚多年的老狐狸。

    记者采访完毕,黑纱五人跟随毕导一起走进某间会议室。长桌上摆着五份一模一样的合约,五个人走过去,同时拿起合约来看。

    南和季若离几乎是一目十行,快速看完合约,两个人相互看了对方一眼,默契的点头。拿起笔,写下各自的名字。另外三个人见状,亦都拿起笔,签下自己的大名。

    礼毕,众人都松了一口气。

    毕导一脸灿烂的笑容,目光一一扫过这五个年轻人,笑道:“My…children;Wele…to…my…family!”

    五个人相视而笑,他们终于等到了今天,此刻心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知足。

    “在你们感觉腻之前,我不会改变你们的造型,好好享受你们的原创风格吧,过不久,你们将不再是现在的黑纱。”毕导又笑盈盈的说。

    五个人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不管未来会变成什么样,他们都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他们不怕。

    “毕导,我们的经纪人,如果没有你这么精明,我们可不会接受哦。”季若离笑着回道。

    毕导笑了笑,满意的看着季若离,笑着说:“能驾驭你们的,肯定不是小喽啰。”语毕,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扭着蛇腰走进来。

    五个人不约而同的看向来人,个个都露出了惊愕的表情。过了好久,五个人不约而同的叫道:“那老师!”

    “小的们,我不在的日子里,是不是很想我啊?”那西笑盈盈的说着,站在毕导身侧,又对毕导说,“抱歉,我迟到了。”

    毕导跟纳西客套起来,留下黑纱五人面面相觑。

    那西是他们五个人的音乐启蒙老师,只可惜,当时那西因为要生小孩而辞职了。黑纱五人都很喜欢那西的教育方式,也很喜欢她脑子里装的知识。

    毕导又把目光移回五人身上,笑着问:“怎么样,这位经纪人你们还满意吗?”

    “前所未有的满意。”众人不约而同的回答。这句话,可是那西教他们说的呢。

    那西更是满意的点头,笑着说:“小的们,从今天开始,我就要搬去你们家里住,欢迎我吗?”

    “十分欢迎。”季若离第一个回道,不然整间别墅就她一个女的,挺孤单的。四个男生本来有意见,但看到季某人的笑容,他们也认了,纷纷点头答应。

    “OK,今天回家之前,老师先带你们去玩玩摄影,拍几张照片,晚上我们再谈谈人生大事。”说话间,那西已经挤进五个人中间,揽上季若离和粥粥的手臂,转身就要走出去,其他三人赶紧跟上。

    毕导有股恍然大悟的感觉,难怪这个乐队的音乐特色有点熟悉,原来是受了那个女人的影响。也难怪季若离会有这么好使的脑袋,这肯定少不了那西的功劳。

    一个月后,黑纱乐队出了一张新专辑,专辑名字叫做“黑色火焰”,第一首主打歌曲“黑色火焰”,是一首激昂的摇滚歌曲。第二首是抒情歌曲“启蒙日”,这首歌是为纪念南的母亲依兰而作里面也收录了先前他们唱红的歌曲“起火”。整张专辑一共15首歌,全部都是黑纱的原创歌曲。

    至于后来这张专辑的成绩如何,可以这么说吧,单单在国外,就有不下三十个不同国家的歌迷将他们的歌曲翻译成当地语言来唱,大家可以自己去想象这种成绩如何。

    新专辑发布后一个星期,黑纱乐队在S市体育馆举行三千人的歌迷见面会。那天体育馆爆满,门票卖了不到一个小时就被抢购一空。

    再到后来某个晚上,黑纱乐队极不情愿的应邀参加某个综艺节目,这是黑纱出道半年来第一次参加综艺节目。

    当时主持人问黑纱主唱:“你们五个人里面,你最喜欢谁?”

    阿奇想也不想,直接指了季若离:“阿离是我的精神支柱。”

    “喔”现场观众立即引起一阵轰动。

    阿奇笑了笑,继续道:“也许这样说,会有人觉得我是个懦夫,但有时候人就是这么奇怪,就算被人打残了左手,我都觉得自己无所谓,但一想到乐队,我就绝望了。而那个时候,阿离很认真的跟我说,以后你就是主唱。如果不是阿离,我们乐队根本不会走到现在。”

    主持人笑着转向季某人,问她:“阿离呢?最喜欢谁?”

    季若离先指向某光头,笑着回答:“南煮菜很好吃,世纪好男人的代表呢,嘿嘿”

    “喔”台下又是一阵起哄。

    主持人汗颜,转向南,笑着问他:“南厨艺很好?”

    南笑了笑,不答,因为他已经猜到会有人帮他回答。周某人笑嘻嘻的举手,笑着说:“南煮什么都好吃哦。”

    支持人又看向南,问他:“南最喜欢谁?”

    南指着粥粥,笑道:“这家伙很可爱。”

    粥粥得意的笑,主持人又一次汗颜,转向粥粥,问他:“粥粥呢?”

    “我喜欢阿肯哦,因为阿肯打游戏总是输给我。”粥粥笑嘻嘻的回答,黑纱众人不以为然的笑了。

    主持人再次汗颜,看向阿肯,问道:“阿肯呢?”

    “阿奇唱歌很好听,我喜欢他的声音。”阿肯淡淡的回答。黑纱众人又不以为然的笑了。

    主持人一度无语,愣了两秒钟才得出结论:“黑纱乐队很团结啊”

    其实,这是季某人和南预先说好的答案,因为预料到主持人会问这个问题,所以他们不得不准备这样的答案出来。

    众人都闲聊了几句,主持人又开始问问题,这回她问的是黑纱唯一的女性:“阿离整天扎在四大帅哥里面,有没有哪个是让你心动的?”

    季若离窃笑,目光一一扫过她的队友,悠悠回答:“阿奇很优秀,粥粥很可爱,南很腹黑,阿肯很成熟,嗯,我该对哪个动心好呢?”转头看向他们的歌迷,大声问道,“你们觉得呢?”

    “粥粥!”

    “南!”

    “阿奇!”

    “阿肯!”

    果然,歌迷们都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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