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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何苦为难-第4章

小说: 何苦为难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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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到最后那当头一棒,让曾经的一腔热情被不规范的淬火操作袭击得嘶嘶啦啦哀嚎不止,惊厥过后,强则强已、凉则凉透、却又在什么地方留下了道道无法修复的裂纹,扭曲着、挣扎着,绵延不绝。
  我盯着那男人看,那男人也看着我,我们都没有回避和刻意地躲闪,倒像是在照着镜子品评自身,又像是两个语言功能还不完善的孩子彼此用心在观察探究。
  我们就这样一边打量彼此一边各走各路,没留意已经走下人行道,突然一个没留神,我一脚踩空,就在失去平衡的同时,我两只手到处抓,可也恰好,右手抓到了什么,于是把全身的重量都挂在这根稻草上,但对于那个人来说真是倒霉催的,我的惊呼已经招来无数路人的侧目,众目睽睽之下,我在摔倒的同时一把拽住了他的裤子,不成想那裤子竟跟着一起往下掉。
  真是靠山山倒,这年头什么靠得住?这一跤摔得我!这裤腰也太松了。
  我呲牙咧嘴地看那倒霉的老兄,刚想说,老兄你运动裤出来晃也就算了,怎么不系索绳呢?还没张开嘴,一抬头瞬间被一道玫红色的闪电瞎了双眼,我刚爬起一半一个踉跄又跪在地上,好华丽的秋裤!老兄你这么内秀你家里人知道吗。
  非礼勿视,赶紧松开人家的运动裤,那人嘴吧嗒吧嗒着,一脸欲说还休的愁苦,他一手拿着相机,一手赶紧左提右提将裤腰归位,“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连声道歉,那人貌似很不经意地看了眼那对男女,随口说了句没事儿,把我从地上拽起来,就扬长而去了。
  对面那个女人这是也看到了这个情景,乐得前仰后合,还无比八卦地指给男人看,男人的目光却跟着那个匆匆离去的拿相机的人,微微皱了皱眉头,又将目光移到我身上,看了看我,好像是辨认出我确实是一个没有威胁的陌生人,便拽着那女人打了一辆车匆匆离开。
  这人看似和善但是处事未免过于警惕和戒备了,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嘛。我看着那两个渐渐远去的身影,继续为这两个人算卦,口中振振有词,不般配、缘浅。但到底是哪里不般配呢?
  关于般不般配的问题,可以说得很长。大二的时候,同寝室风风火火说一不二的四川籍老二,居然和班里的一枚清新款小男生谈起了恋爱。老二因为行事干练性格火爆并且嗜辣,人送绰号小辣椒,那男孩儿姓王,肤如凝脂性格温糯,老二就很甜腻地管他叫小王子。
  小王子不小,个头一米八。说他小是因为他在家排行小,上面有三个姐姐,家中二老为了要个带把儿的,当年也是突破了计生办的种种阻挠重重围剿,终于喜得贵子如愿以偿。老人的溺爱那是无以复加的,再有来自姐姐们的各种呵护,导致这个十八、九岁的大小伙子竟连根葱都还不会剥。
  本来是八竿子打不着,性情背道而驰的两个人就这么突然成了预备近亲属,惹的大家一片哗然,班里还掀起了一场关于性格与爱情的大讨论。在我们那尚稚嫩的心中想当然的觉得,谈恋爱的两个人难道不应该是杨过和小龙女,紫薇和尔康那样的吗?后来我上铺的老四推推眼睛一语道破:“这叫互补。”
  于是在后面的两年中,我们共同鉴证了他们之间的互补爱情模式,小王子总是一脸腼腆,微笑着看着忙东忙西的老二;总是端着渐渐冷掉的饭盒默默地陪伴着为学生会各种杂事忙前跑后操劳消瘦的老二;出游的大巴上,其他的情侣都是女孩子靠在男生的肩膀上甜甜入睡,小王子则靠在老二坚实的肩头上酣然入梦。
  我的眼前至今还能浮现出小王子坐在老二的床上在我们的注视中手足无措的样子,耳边还能响起老二看着小王子时那爽朗的笑声,那种青涩的毫无杂质,互补的严丝合缝的感情每每回想起来都让人觉得初恋是如此美好。
  如果说爱情就是言听计从和如影随形的陪伴,我觉得小王子算是超额完成任务了。
  但就在大家都为他们祝福的时候,毕业了,本市一个颇有资财的小经理开着私家车载着老二绝尘而去;小王子则和班上另外一个女生手拉手去了沿海的一个城市。没有丝毫过渡、征兆,以毕业为分割线,在大家的呆若木鸡中,几个人华丽转身,瞬间确定了各自未来的人生格局。
  待回过神来,我开始反思,也许般不般配倒在其次,从来感情的事都是冷暖自知,旁人只能枉做猜测,足可见是缘分的深浅才真正决定了两个人会不会长久的在一起。
  再把镜头拉近点,说说我们的宋小蚕同学,真应了那句“蔫人出豹子”。小蚕的选择可说是让人大跌眼镜。去年七夕节后,兴冲冲地向我们宣布,她宋小蚕恋爱啦!卿等速来朝贺。宋小蚕的男朋友是一个比她小六岁的男孩儿。
  关于这个小男生也颇有来头,是宋小蚕从某文学原创网上认识的。宋虫虫不是酷爱舞文弄墨吟诗作赋嘛,因此涉足了N多小说原创网,也结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伙伴,我有幸偶遇过几个,在他们那个圈子里,文人骚客初次见面的时候通常都是这样打招呼:
  “A兄你好,久仰久仰,最近写什么呢?”
  “B兄你好,幸会幸会,最近写穿越呢,敢问兄台最近有何大作?”
  “不才最近写宫斗呢。”
  “加油,你是最棒的!”
  “谢谢支持,我们共同努力!”
  虫虫的这个小男友网名叫纳兰玄机,江湖人称玄机公子,身后有一众票友粉丝。
  玄机公子姓钱,无锡人,寻根溯源真也说不准就是出自正统的名门望族呢,这玄机公子本人也是酷爱文学并科班出身,文采也真的好,我拜读过他的小说,说是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一点不为过,在他们那一拨写手中甚是小有名气。
  虫虫和玄机公子二人一朝相见分外恨晚,郎情妾意你侬我侬,从此文来诗往携手江湖,在他们那方世界里算是一对琴瑟和鸣的模范夫妻神仙眷侣。
  玄机公子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固定工作,他在本市有个姨妈,姨妈给他找了一份快餐店点餐员的工作,他就白天上班晚上码字,用我的眼光来看,是个挺拼挺上进的孩子,比我们当地的一些纨绔子弟要阳光得多,这也是虫虫格外欣赏玄机公子的重要原因。
  但有时候生活真的不公平,什么地长什么苗,什么环境出什么人才,蜜罐里泡出了败家子,而像玄机公子这样出类拔萃的孩子大概注定要比别人多经历风雨的吧。
  但生活又是公平的,如同古时候落魄才子总是能得到佳人的以身相许,我们柔情似水的虫虫无论在生活还是精神上都给予了玄机公子最大的支持,两人常常笔耕到深夜,对未来的种种设想与憧憬是他们最大的享受也是支撑他们艰难走下去的力量源泉,他们坚信,潦倒只是暂时的,未来终有一天会手中的键盘将所有的人带入到他们所描绘的金戈铁马波澜壮阔的传奇江湖。
  于是,当我们办公室的那帮庸脂俗粉争相攀比谁的男朋友送的朵多,谁家老公买的克拉大,虫虫则羞涩地说:他许给我一千年。如此深情的告白却立刻招来被生活折磨的千疮百孔的大姐们异口同声的惨叫:一千年!和一个人!20辈子!辈辈金婚!这是造了多大的孽啊!
  中年妇女们永远无法理解少女的情怀,那种与子成说生死契阔携手天涯的无畏与浪漫,在她们的眼中,早就被铁一样的现实锤打的只剩下一声叹息后的四字口头禅——洗洗睡吧。                    
作者有话要说:  

  ☆、浮想

  
  虫虫无疑是清新脱俗的,玄机公子无疑是大手笔的,但是我们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她闭着眼睛谈恋爱。
  一帮朋友危言耸听苦苦哀求也没能拽住她狂奔向爱情的脚步。
  虫虫她妈苦口婆心,磨破嘴皮子对着虫虫磨叨:“这些阿姨婶子也给你介绍了不少,都挺合适的,我说你怎么一个都看不上!你恋爱自由我不拦着,但感情这事总要讲个门当户对,最不济也得是年貌相当吧,尤其在中国,女人大一天都是大,那男人丑点老点不要紧,女人最好永远十八岁。”
  虫虫说:“娘亲,您啥也别说了,我是春蚕到死丝方尽。”
  鞠老师跳着脚说:“你这是作茧自缚。”
  吵完后,虫虫依然故我当她妈的话都是耳旁风,鞠老师急坏了,给我妈打电话,我妈又给我打电话,说不好了出大事儿了,你说虫虫那孩子挺老实的,怎么在网上认识了个没正经工作的叫什么“蹊跷”的小男孩儿,还不是本地人,你鞠老师都愁病了,让你赶紧去劝劝虫虫。
  我是虫虫家的常客了,出来进去比较随便。
  每次开门的都是宋叔,宋叔和我爸早年都是测绘大学毕业的,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顺从了一个专业,继而为一项事业奉献了自己的半辈子。但是在他们的内心始终有着属于自己的热爱,我爸酷爱民乐,家里二胡、葫芦丝、笛子倒腾了一大堆,周末自行车上滴哩当啷挂着去老年大学。宋叔则是痴迷于古典文学,虫虫大概就遗传她爸了。
  宋叔的脾气特别好,好得让虫虫妈老说他:和个老太太似的。宋叔见我来了,就笑,然后就拉着我对诗,他最喜欢白居易的《长恨歌》,我想大概这首比较长,背起来比较有成就感。
  老头很虚荣:“《长恨歌》840个字,我能一字不落,我都能记得。”
  然后就背给我听,幸亏我是练过的,就和老爷子对,但每次都背不完,因为刚到“芙蓉帐暖度春宵”的时候,虫虫就很崩溃的叫停,说爸您这大岁数了再背啥温泉水滑洗凝脂这个不合适。
  宋叔就腼腆一笑:“我姑娘说我背这个不合适,那我背《琵琶行》。”
  本人表示不熟,谦虚两句就赶紧溜进去里间找虫虫。就听见宋叔在外面很开心地自言自语:“等我有了小外孙,我能教他背《论语》《孟子》,唐诗宋词,我都能教。”
  进了虫虫的房间,只见虫虫正噼里啪啦的敲字忙的不亦乐乎,都比较熟了,我可是带着使命来的,开门见山,我说:“虫虫啊,我不否认蹊跷……”
  虫虫白我一眼,我赶忙改口道:“哦哦,错了,是玄机,我不否认玄机这孩子,人帅有才温柔痴情又上进,可那么多血泪案例摆在那儿哪,你看啊,”我掰着手指和虫虫推心置腹:
  “今天他能找比他大六岁的,明天比他大五岁的就敢来挖你的墙角,后天大四大三的那都不叫事儿,一直到小十岁的,到时候你就算保养的再好,又还有什么心劲儿和小一辈的去拼,你就算是以一当十手脚并用也是摁倒葫芦浮起瓢,感情再好再铁打一块,也经不起贼惦记。你看杨过和小龙女的感情,他能经历16年漫长的相思等待,但最后还不是得躲到古墓去才得以长相厮守,他敢一直在大街上那么得瑟吗?”
  虫虫不吭声,看看窗外再看看喋喋不休的我,眼神中的坚定让我乖乖闭嘴。
  那段时间,小区里有一只应景的鸟到了晚上总是悲鸣不止,有的老人说那是一只失去伴侣的鸟,它在呼唤它的爱人。
  宋小蚕只要听到那鸟叫,就泪流不止,边哭边对我说:真的,他爱我,没有我他活不下去,你们知道吗?才几个小时见不到我他就哭,哭的可伤心了,我是他的初恋,我绝对不能辜负他!
  既如此圣母情怀,既如此言之凿凿,我们也不好再棒打鸳鸯了。
  大家仰天长叹。
  其实关于初恋这个话题我们也不只一次的辩证过,首先初恋不好定义,说到底那也是一张嘴说了算。在遇到真命天子之前的这般种种种种这般那都做不得数,无数人这山望着那山高,发出无下限感慨:原来这才是“爱情”!之前原来全是我不懂。其次初恋它在一个人的生命中究竟占据一个什么样的位置,这个也是很难确定的,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绝对。
  也可以说不同的初恋在不同人的心中的地位是不同的。
  而已经确定的一种说法那就是,初恋重不重要取决于它的成功与否,成功了——不重要;不成功——很重要。
  比如段鹏之于我。
  只是对于他来说是一个戛然而止的休止符,音乐再起时定是更绚烂的华彩篇章;而对于我来说却是一个句号,一个不得不带着上一段心情重新开始下一段落的句号。
  有人说上帝用慧剑把人一劈两半,而爱情就是终其一生要找到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我有时候会很无聊地想,上帝把人都劈成了什么形状呢?如果是一剑直直地劈下去,那就是要寻找一个和自己相似度很高的人;如果上帝这一剑是走的锯齿状,那就是要寻找一个能与自己完全契合到在一起的人;如果上帝把人旋了一个窟窿,那就是要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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