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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这个男人太会撩-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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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怀胎,长路漫漫。
  席灏忽然有些后悔了,当初还是应该做点措施的。

☆、第六十二章

  自从蒲夏的爸妈去世后,他们俩兄妹和那些亲戚几乎断了联系,也分不清到底有哪些。当初办葬礼的时候也没来几个人,盛子傅心知肚明,过去几年为了背他们上学,爸妈陆陆续续朝那些借过一些钱,后来父亲受伤住院又是好大一笔开销,还他们的几万块钱也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个家庭贫穷,别人也烦透了这种借法,都避之不及。
  盛子傅坐在院子的长凳上抖了抖烟灰,眯起眼睛看着在二楼阳台上捣鼓的两人。
  “好看吗?”白曦爬在栏杆上问。
  他吐出一口烟,笑了笑,“不好看。”
  “哪里不好看了?”盛蒲夏拽着手里粉色的纱帐气鼓鼓的反驳。
  拍完婚纱照回来,她和席灏去买了些婚礼装饰用品,比如喜字,气球,还有这些纱帐,粉色的,紫色的,红色的。
  席灏正好从里屋出来洗东西,是等会要烧的大骨头汤,他要剁骨头。
  盛子傅:“席灏,你说,这样好看吗?”
  席灏抬眸把整个阳台打量了一遍,看着她期盼的小眼神委婉道:“这些装饰,我们都可以买现成的。会比自己动手弄的更好看。”
  “听到了没,你老公都说不好看了。别瞎折腾了,弄了一上午了,你看你们俩,都快晒成非洲人了。我打电话叫人送现成的过来。”他也在这里坐了一上午了,迫于白曦的瞪眼,硬生生暴晒了一上午,就看她们两个弄那个纱帐,裹得又不好看,没一点艺术水准。
  盛蒲夏冷哼一声,放下手中的东西,转身就下楼。白曦跟在后面。
  席灏冲洗着大骨头,问道:“你们那边的亲戚,请多少人,想好了吗?”
  盛子傅动了动肩膀,这仰头仰了一上午,脖子都快断了,他抽完最后一口烟,脚底碾灭了烟头,答道:“不请了,没什么好请的。这十来年根本就是老死不相往来。没意思的。”
  “也行,我们这边就爷爷那边一些亲戚,人也不躲,还有邻里街坊摆几桌。”
  “人多了也不见得热闹。”
  “有那么不好看吗?”盛蒲夏双手叉腰,仰头欣赏。
  盛子傅在她脑袋上拍打了一记,“丫头片子,这不是过家家,好歹也得洋气点吧。你就干巴巴在栏杆上绑一点纱和气球就好了?花篮花环红地毯,这些都要的。”
  白曦十分赞同:“你就让你哥去办好了,你还有小宝宝,别太累了。”
  结婚到底还是挺麻烦的,从宴请的宾客到婚房的细节,从菜肴到整个流程,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婚纱照没过四天就拿到了,比她预想的快太多,足以知道席灏加了多少钱让他们以最快的速度印出来。一共有四本,还有二十张单独的,两张挂床头的,超大号的。
  本来准备首饰,旗袍婚纱,这些都是母亲帮着的,她和白曦对这些传统婚礼都不是十分了解,反倒是那两个男人,清楚得不得了,她最近是长了点肉,她的礼服婚纱都是席灏去定制的。
  席灏说:“你只能穿我给的婚纱。”
  他其实还对简琰给的那件心有芥蒂。
  比起那件白色水钻拖地婚纱,其实她倒是比较钟爱那件红色的龙凤旗袍,更能勾勒出曲线,也比较古朴典雅。
  盛蒲夏站在镜子面前,叹了口气。什么曲线,手臂都肉肉的了。
  席灏洗完澡进来就见她垂头丧气的站在镜子前一动不动,他关上房门,走到镜子旁的衣柜边,拿了一件白的t恤。现在晚上穿长袖的睡衣,他有点热。
  “嫌不好看?”他问。
  “不是啊,我是觉得自己真的长了不少肉,你看,脸都圆了。”
  席灏面对着她,一颗颗解开睡衣扣子,露出精壮的身体,他笑着说:“是你以前太瘦了。”
  外头星光璀璨,远处的田野暗绿一片,偶有一些虫鸣声参差不齐。
  盛蒲夏嘀咕道:“你怎么不把窗帘拉上再换。”她把后窗的窗帘拉好,前面倒是没什么人家,也没关系。
  她转身,他已经换好了衣服,目光沉沉的凝望着她。
  “真的好看。”半响,他冒出这样一句话。
  女人都喜欢男人真心实意的夸赞,盛蒲夏弯着嘴角也没回他,解开旗袍扣子,打算换上睡裙。
  她只是解开了两三颗,露出一片白皙的胸口,席灏就从后面环住了她的腰肢,把她的长发拨到一侧,大手从旗袍的下摆由下而上来回摩挲。
  “我还记得你大学的校庆,你穿着纯白色的印花旗袍站在舞台上演话剧的样子。高高盘起的长发,清丽的妆容,和这双修长的腿。”说到此处,席灏轻捏着她的大腿,极具挑逗意味。
  “那时候,我特别想。。。上你。”他咬着她的耳朵,舌尖勾勒着轮廓,湿润滚烫。
  她大一的时候正好赶上学校的百年校庆,学校组织了校庆晚会,也安排了很多节目,每个系每个班都要出一个节目,经过删选,他们那个话剧或者说是小品留到了最后。她长得好看,不算倾国倾城,但是小家碧玉十分耐看,班里男生偷偷暗恋的也有好一些,都让她去演女主角。
  她当然愿意,这也算她人生中第一次表演。
  可是。。。。。。
  盛蒲夏望着镜子里的他问道:“你来看了?当时怎么没和我说。”
  “和你说了,你会让我上吗?”他舔砥她的颈脖,嘶哑着,难耐着。
  “。。。。。。”
  果然,现在已经无法沟通了。
  这一晚,有些热烫。
  席灏搂着她总结道:“相比之下,我还是喜欢最原始的地方,如果硬要排个名次的话,嘴巴第一,这个第二,手第三。”
  盛蒲夏:“。。。。。。”
  她背对着他,胸口因为摩擦而产生的温度还残留着,那么烫人心扉。太色|情了!
  ——
  婚礼临近,玻璃窗户上的喜字在阳光下鲜艳动人,婚房的布置也差不多了,大红被褥也换了套新的。
  最开心的莫过于老爷子了,虽然还在养病,但是唠嗑了多年的事情终于有了个着落。也算对得起蒲夏她爸妈了。
  中间的厅里摆了两张桌子,是给泥水匠的,他们一家人在厨房旁的厅吃饭。泥水匠都是写40岁左右的大老爷们,讲起话来那叫一个慷慨激昂,嗓门大到隔壁村都能听见。争论激烈的话题是15大队那个瘸子娶了个外地老婆,他们说那个女的迟早会跑掉的。
  以至于路口有车停在那边也没有人听见半点声音,还是大黑汪汪的叫唤起来才意识到可能有人来了。
  几个人看到院子里站着的女人都不说话了,唯有白曦不明所以,小声问了句怎么了。
  那个女人摘下墨镜四处望了一圈,最后视线落在敞开的那扇门里,定格在席灏的身上。她穿着印花的连衣裙,白色镂花的小外套,粉色高跟鞋,满身的名牌,有钱人的腔调。
  盛蒲夏虽然不记得她,但是还是能隐约猜测到这人是谁。
  爷爷房间里挂在墙上老旧的合照里有个女人和她很像,岁月似乎从未在她脸上带走些什么,风韵犹存。
  她就站在那里,打着伞,没有要踏进这个房子的意愿。那个瘸子娶老婆的话题戛然而止,泥水匠们打量着这个女人,有人悄悄的说起来了往事。
  席灏只是淡淡的瞥了她一眼,继续吃饭。
  老爷子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讲道:“出去见见她吧,来都来了。”
  席灏不为所动。
  僵持了几分钟,老爷子拄着拐杖打算去见见她。席灏放下碗筷,淡淡道:“爷爷你吃饭,我去。”
  她身上香水味很重,掩盖了周围一起花草的清香,鲜红艳丽的法式美甲精致昂贵,手上戴的,脖子里挂的,都是钱堆起来的东西,包括她挽在手里的小提包。
  席灏比她高了一个头,他抬眸看着别处,声线淡漠冷厉:“来干什么。”也没有要请她去里面坐坐的意思。
  李娟摘下墨镜,到底有了年纪,眼尾的皱纹还是明显可见,浓抹的眼妆下那双眸子没有一丝亮光,仿佛一口布满蜘蛛网的枯井。
  “你很有出息。”她说,“我看到了新闻,我就是来送个红包。”
  “不必了。”席灏看着她从包里抽出的红色信封微微皱了眉。
  “我知道你不缺钱,席灏,你怪我也好,怨我也好。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我不后悔当年的选择,如果我死守着这个家,也许我。。。我永远都不会快乐。这个钱随你要不要,我对你没有尽过做母亲的责任,自知没有什么资格再来见你。但你现在成家立业了,我就是想表示一下,祝福你。”
  他居高临下的看着她,幽沉的眼眸里没有半点情谊,他说:“这个钱,我不要。你的祝福我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李娟还是把钱塞给了他,很厚的一打,她也没再多说,真的就这样走了,就和当年一样,她就是这样一个很决断的女人,从不拖泥带水。
  席灏把那笔钱给了爷爷,他以为那个女人突然出现是有什么目的,或则想重新认他这个儿子。没想到,什么都没有。
  深夜,他翻了个身,虽然合着眼但是还是无法入睡,满脑子都是中午李娟说的那段话。
  快乐。为了她的快乐就能抛弃做母亲的责任吗,自私的人永远都是自私的。
  盛蒲夏从背后抱住了他,她也没睡着,轻声问道:“在想她?”她不知道该怎么称呼那个女人,称为母亲未免太抬举她了,称为那个女人,好像又太不尊敬人了。
  席灏缓缓睁开眼,是无尽的黑夜,还有角落里散发着幽暗光芒的小夜灯,他覆上她的手,轻轻拍了两下示意没事。
  “我只是不喜欢她像今天这样突然出现。”他顿了顿说道:“我大一的时候见过她。”
  “大一?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只是很刻意的一次碰面,她和今天一样,就是想塞给我一些钱。”
  “她有说过要认你吗?”
  “蒲夏,她不是那种活久了会幡然醒悟的女人,就像她今天说的,她不后悔从前的选择。”
  盛蒲夏没吱声,静静的抱着他。他的背宽阔温暖,十分有安全感。
  她终于明白席灏骨子里的冷静说一不二遗传了谁了,那个女人赋予他的就是这样的品性,而他又遗传了席忠的痴情沉稳。
  残缺的家庭和爱情塑造了一个最完美的男人。
  他就躺在她身侧,伸手可触。

☆、第六十三章 (正文完)

  婚礼如期而至,宴请的宾客一共就十桌人,不算多也不算少,盛家那边还有不请自来的,又临时加了两桌。有些想和盛子傅套近乎,谁知他根本就不把他们放眼里,叼根烟笑了两声就走了,想捞点好处的那些亲戚只能暗恨当初怎么没盛家搞好关系。
  按照习俗传统,晚饭前要把新娘从娘家接过来,两家挨得近,再加上那房子红砖都没砌几块,后来安排在了市中心的四星级酒店里,最高级的酒店。
  虽说已婚的不能做伴娘,但是她还是让白曦做了伴娘,她没有姐妹也没有什么其他特别推心置腹的好友,只有她了。
  光是化妆做头发就弄了一上午,白曦还设计了很多游戏,用来刁难新郎和伴郎。她说一辈子就这么一次,该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伴郎团也就两个人,盛子傅和季寒。白曦想想还是亏的,她一个人应付两个老狐狸。
  安排在酒店就难免会招惹来记者,本来是完全封闭的,但是总要出酒店,别人想拍也阻止不了。
  简单干净的酒店套间内,白曦也是寻寻觅觅,终于寻得了两处好地方藏鞋子。
  盛蒲夏笑着说:“会不会太难找了些。”
  “要的就是难找,怎么能让你这么轻易就被他抱走了。”
  “曦曦,你和我哥什么时候办婚礼?”
  白曦戴上伴娘手花,轻松道:“我们不办婚礼,旅行结婚。”
  “这个也不错,旅行,多浪漫。”
  “传统的婚礼也很浪漫,你和席灏就适合这样的。从小就认识,这份感情一直都在,你们适合一切从始至终的东西,比如传统的婚礼,怎么说呢,就像一段故事有了一个最完美的结局,平淡却真实。”
  是啊,平淡却真实。
  她在复杂的圈子工作,犹如上海这个城市,使人迷乱纸醉金迷,飘得多高就有多迷茫,而他也不例外,在国外读书,回国做着高新的工作,写得被无数人期待的故事。他们都活在云端。
  而这里,一切故事开始的地方。
  没有灯红酒绿,没有繁华璀璨。
  回忆起来,只有春天一望无际的金灿灿的油菜花,夏天翠绿的杨柳树和清澈的碧波,秋天泛黄的落叶和院子里熟透的果实,冬天小河的薄冰和偶然的一场雪。他们在这样的宁静的地方渡过了一年又一年,在这里成长,在这里埋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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