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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孤玉传-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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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笑道:“那咱们还是早去早回吧。”
  “哈哈,好好好,走。”刑笙大笑道。
  出了大营,刑笙便哼起一支古老的调子,音韵和谐,声色祥和,如同置身于苍茫大海,看波澜荡漾,云卷云舒;听微风徐徐,鸥鹭忘机。即便是不暗五音的粗人,听上这一曲小调,也必然为之沉醉。
  当这熟悉的韵律再回响少年耳边,满是疑惑计算的神思也被拉回黄发年前。
  富丽的屋,堂皇的房,高床软枕,绫罗秀榻。
  紫檀雕花案旁的妇人一身华贵,金雀步摇,正把锦绣江山收于一片绸缎。青葱跳跃的指尖,便如山水秀色之间的翩然飞碟,在落花碧波的韵律下,伴着口中古老的调子起舞。
  另一边的孩童流苏束发,小小的脖子上挂着纯金的长命锁,静静写着母亲教诲的字句,翡翠虎头鞋却在桌子下面调皮得随便蹬着。直到母亲笑着用温暖的手指轻轻敲了敲他的小脑门儿,才淘气的吐了吐舌头,安静了下来。
  如果可以回到那个时候,单名为凤的少年一定会不计代价。甚至不惜牺牲与那个善良的周家小姑娘相遇。如果可以回到那个时候,他至少还有机会阻止这一切的发生,可惜,这造化弄人,难以捉摸的人世,从不给任何生命,这样的如果。
  回过神来时,那一帆青旗已经合着关上朔风,飒飒作响。
  门是开的,灯,也是亮的。
  屋里除了柜台上眯着眼睛扣着算盘的佝偻老人,便再没其他人。酒肆简陋,倒也十分整洁,细微之处也是纤尘不染。对于一个老人而言,倒真是大大的不易了。
  两人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老人便拖着跛足上来笑道:“二位军爷想吃点什么?”本就枯瘦的皮肤,一笑起来,两个颧骨更突出几分,活像个皮包骨头的骷髅,可那一双质朴的眼睛,却是再让人亲切不过。
  少年笑了笑道:“随便来些吃食就好。”
  “嗯,吃的可以随便,但是酒一定要最烈的!”刑笙道。
  公孙凤正觉不妥,老人便已经用沙哑的声音应了下来,转而道:“丫头,来一份烤馍馍,再把那点牛肉全切了,把酒缸再控出几滴来!”想到这年迈的人家此间尚未远走,少年也就想让他多赚些银子。
  这么想着,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便应了声“好。”
  少年眉头一锁,只觉得一定在哪听过这声音,却再没有一点印象。刑笙见了,不由得笑道:“哎,贤弟,一会儿菜上来了,不就见着那姑娘了?”
  公孙凤笑了笑道:“兄长说的是。”
  “砰!”
  “哎呦。”老人低声道。那凛凛朔风,此刻便撞破了老旧的窗子,闯进了这四壁酒肆。怒吼得驱赶着五脏空空的异乡人。
  缺了角的桌椅,漏了洞的屋顶,寒着光的甲胄,都成了这刺骨的帮凶。
  饶是公孙凤在窗子打破便起身又关了上去,可还是被那余威打出一个哆嗦。
  “这塞北的天儿,没想到竟是这般的冷。”刑笙道,“若是少了口热酒,又怎么扛得住呢?”
  公孙凤也道:“小弟久居太原,时令冬至虽说是大雪封门,可这关上刚刚深秋便已这般,真不知到了冬天又会冷成什么样子。”
  “二位军爷看来是第一次来这雁门吧。”那老人道。
  少年只道:“是啊。”
  “要说这关上的冬天,真是能活活冻死个人的,二位第一次来,日后怕是要吃不少苦头了。不过二位可以多吃些生姜,总归能好一些。”老人道。
  公孙凤眼珠一转,便道:“老人家,这都开战了,您怎的还不走啊。”饶是公孙凤已经猜出一二,可是若不能肯定,那猜想终究只是猜想。
  老人苦笑道:“嗨,我这把老骨头在这住一辈子了,不想动了,再说了,就算是想动,这半截入土的身子也不听使唤啊。”
  “老人家,您孩子呢?”公孙凤道。
  “孩子……”老人昏暗的眼睛,溢出一分湿润,叹了口气道:“本来是有俩孩子的,可都出关经商的时候,让那杀千刀的野人……哎……他们都是在这片土地上的,我留在这,也算是种圆满吧。况且,本来也就没几天儿活头了,若是能叫我看见把那匈奴人打得爹娘都不认识,这半辈子也算没白活了!”说到这,那耷拉的胡须一横,倒也有几分霸气。
  少年最坏的猜想,终还是被验证,他希望那只是他的猜想,可事实就是事实,没有什么幻想,可以敌得过鲜血铸成的事实。
  刑笙拍了拍胸脯道:“老人家,您放心,我们这次一定把那些杀千刀的斩尽杀绝,不成功,便成仁!”
  “呸呸呸,这都说的啥话。”老人道:“你们肯定能赢!”
  “没错,一定会赢!”刑笙笑道。
  公孙凤道:“老人家,您看,这场仗会打多久啊。”
  “呦,这不好说,不过恐怕至少也要到开春儿了吧。”老人想了想道。
  “要到开春儿啊?”少年佯愁道:“那这冬天还不冻死个人了啊。”
  “嗯,是挺冷的,我看你们好多还是南边的兵,到时候肯定受不了。”老人道。
  “那么冷的天儿,那还怎么打仗啊?”公孙凤道。
  “不妨事,不妨事,匈奴那好多马呢,你们到时候抢过来做成皮衣皮靴什么的,况且还能去边上的村子取酒,总会熬过去的。那匈奴人来的时候没这么冷,带的衣服肯定没法过冬。况且他们驻的那地方,秋天干的很,都没什么雨,再过两天树叶落光了,一把火烧了它!”老人道。
  两人听了,都不禁相视一笑。
  “菜来了~”
  随着一声娇喝,一个豆蔻年华的女孩儿便端着盘子迈着小碎步走了出来。
  鹅蛋小脸儿虽然明显瘦了不少,可嘴角微微的弧度,却仍旧可爱极了,可偏偏就是这样的笑容,上天竟仿佛妒忌一般,在那精巧的唇上,落下一个极丑的裂痕。
  不单是公孙凤,刑笙见了这丫头也不由得愣了一下,待那姑娘小心得把酒菜放好,眼睛一眯,笑得更可爱了,用孩提般的声音道:“小女子龚瑶,见过二位将军。”
  “你怎么……”公孙凤话说一半道。
  “那日公孙将军助小女子葬父,可给了银子之后您便悄没声的走了,小女子一路打听,便找到了这里。”龚瑶笑道。
  怎么回事呢?原来来时大军歇脚的时候,少年见这可怜的姑娘卖身葬父,便施手给了银子,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丫头如此实在,竟跟着大军到了雁门关上,更是没料到兵荒马乱之时还有家酒肆开着,而这酒肆的老人还收留了她。
  “龚姑娘真是信义之人啊,不过这打起来可就难说了,你不怕有个万一吗?”刑笙道。
  “当然怕啊,不过爹爹在世时常教诲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再者说,我这个样子,走到哪都是被人欺负……有时候,真觉得,死掉会不会快乐一点呢。”小丫头笑着,眼睛也眯着,可她的话,却让三个人谁也笑不起来。
  “可不管怎么说,这里都不是你一个女孩子家待的地方。”公孙凤道。
  “公孙将军您放心,小女子绝不踏入军营半步,不会让将军为难。龚瑶就在这间酒肆,将军若是有个使唤,小女子也好略尽绵力。况且,龚瑶相信,您一定能打赢这仗的,既然能赢,那龚瑶自然不会有什么万一,您说呢?”小丫头道。
  刑笙偷笑道:“贤弟,看来这小丫头片子是跟定你了,你这桃花倒叫为兄好生羡慕啊。”
  公孙凤道:“兄长莫要开小弟玩笑。”
  “哪有,这年头还讲道义的姑娘可是少之又少,难得她有这份心,况且战局难料,没准真要有个人在外面。”刑笙道。
  “可……”
  还没等公孙凤说完,刑笙便打断了他的话道:“为兄可是听说了,你刚上任那会儿就娶了一妻一妾,这丫头孤苦无依,能去哪,你难不成还要再弄回家纳上一房?到那时候三个女人可真就是一台戏了,哈哈~”
  龚瑶虽说因为容貌几多受苦,可到底是个未经人事的小丫头,这下听了刑笙的话,小脸儿登时便红了起来。
  “大哥,不是你想的那样……”公孙凤道。
  “这小丫头在这,至少还有你站着,军中没人敢说什么,真有什么万一,你就让她待你身边,也好护个周全。这年头,人心可都不怎么干净,你又怎么能保证她一姑娘家来回奔走不会遇上个强人?”刑笙质问道。
  “哎……”公孙凤叹了口气,正想倒上一杯,那小丫头便已经把酒杯斟满递了过去,少年摇了摇头道:“罢了,你就先呆在这吧,有什么事,就到军营找我。”
  “嗯~”小丫头应道。
  “如果有个万一,一定要先保全自己。”少年盯着她的眼睛道。
  “是~”小丫头笑着应了下来,那笑容真的很纯真,没有一个人会怀疑。
  无论真假,命运这种事情,就算是保证,有时,也只是世人一厢情愿的谎言吧。
  正是:
  更深露重雁门寒,
  伶仃孤苦与谁安

  第二十八回

  烈酒烧刀,暖身不暖心
  罗锅重锤,一打为黎民
  一间酒肆,两只酒杯,三条长椅,四人闲叙。
  可酒不一样,酒不是用来叙旧的酒,是最烈的酒,即使它并不纯正,但没有人可以否定,它很烈,比一般的酒要难咽许多。
  烈酒,总是用来消愁的。尤其是平时不怎么会喝酒的人,如果一杯接一杯的喝,说是取暖,是绝对不会有人信的。要么,这个人是借酒浇愁,要么,就是这个人疯了。
  公孙凤现在就像是疯了一样,咧着嘴不知所云的傻笑着。现在的他,只做三个动作,或者说是两个。因为其中一个动作便是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另一个是笑,傻笑,还有一个,便是喝酒。
  大敌当前,他知道不该喝酒,从来酒都是会误事的。可是一口下肚,此刻的郁结,便消上几分,若是不喝,反倒是十分难受。就像是被严刑暴掠多年的囚徒,突然之间吃上山珍海味,睡上高川软枕。只要是个人,便会在这一片漆黑,星月无光的夜中,执着贪恋。只不过有的人放下了,而有的人……
  赵瑶没有拦着,只是想方设法的说些话,让他吃些菜,少喝点酒,至少,这样不会醉的那么厉害。
  他今晚喝的,比刑笙那个平时用缸喝酒的家伙还要多。
  刑笙呢?三军副帅,没有禁止这个年轻的参将。他也笑,却是开心的笑,相惜的笑。笑着和他抢着碰了一碗又一碗。这个副帅,下了庙堂,落在江湖,便是那种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客,可谁又能说千杯不醉,不会有一抹难消呢?
  原本的酒,很早就喝完了,可每次喝完之后,那个佝偻的老人总会再从逃走的左邻右舍中,再借上几坛。
  公孙凤喝了很多,也吐了很多。每次吐过,便要再多喝一些。可他只是喝酒,没有多余的话,也不曾调戏身旁那个可爱的女孩儿。这是个不错的习惯。
  想喝醉的人,往往醉的很快;即使他很能喝;不想喝醉的人,总会有那么一丝清醒,再难打败。
  公孙凤就很想喝醉,可是作为中军参将,作为公孙凤,他不能醉。那仅存的一点希望,便寄托在这浓浓烈酒之中。
  而这火辣的姑娘,仿佛亦通君心,故而,不负君意。
  所以他醉了。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白天,冷水往往是叫醒一个人的方式,尤其是醉酒的人。
  浇这盆冷水的人,便是刑笙。
  “醒了,哎,好了好了,醒了就快把衣裳换了。”上挑的剑眉,一字横扫,又道:“咱们该出发了。”说罢,便转身走出了营帐。
  一夜宿醉,总是会让人头疼,公孙凤现在就很疼,可是他是笑着的,尽管看上去还是有那一分清愁,可降篷一披,带上一把剑,再立一个誓。就这样,跨上了战马。
  关上的朝阳跃出地面,很红,仿佛是千千万万,万万千千的青春染成,又或是这关上的日头,一刻不歇得吞噬着一个又一个鲜活生命的生命呢?朝阳,带着炽热,而晨风,却更显得冰冷,附上乱石荒草中的几粒飞沙,更像是一个满手粗茧的老人,诉说着这一片荒凉,那一段哀伤。
  带兵出城,如果大将走在最前面,将士们总会放心许多,士气也总会高涨一些。而公孙华他们也正是这么做的。
  锥形阵下,大将军、副将军、雁门守将、参将,四人便做前头。而两翼便交于其他军官,互相呼应。
  未至四舍,公孙凤眼前便泛出一条黑线,一条漫无边际的黑线。每近一步,那黑线,便高一些,直到四舍,才把那漫无边际的兵马,看了个真切。
  “百万大军”,每一人,都是铁甲金刚,高悍非常,那阔头矮马,倒是失了几分神采,也真不愧是马背上的民族。
  一方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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